..续本文上一页其安住三宝,然后再进食。
③如果有众生施舍食物,应当生起慈悲心,通过自己的精进修行,令众生善住布施,然后再进食。
④以乞食自活,是随顺佛陀的教行。
⑤以乞食自活,易于满足,便于自养。
⑥以乞食自活,可以破除人的憍慢之心。
⑦以乞食自活,可以招感佛陀三十二相中无见顶相之善根。
⑧如果有人看到我乞食,可以促使其他修行善法的人,也一同效仿我乞食。
⑨以乞食自活,不会与男女老少等各类众生发生过多接触,产生各种各样的因缘关系。
⑩次第乞食,可以生起对众生的平等之心。
(2)菩萨乞食
菩萨作为大乘佛教兴起后的主体代表,其在乞食上又有着自己的行持。
[1]十利
所谓“十利”,是指菩萨常行乞食,可获十种利益。
①以乞食自活,可以摧伏我慢。
②以乞食自活,不必求于亲属友爱。
③乞食只为自活,不为名闻利养。
④以乞食自活,可使自己常住圣种,
⑤以乞食自活,不用说那些谄媚、欺诳的话,也不用故意显现出那种引人注意的奇异之相,更不用使自己言情激切。
⑥以乞食自活,可使自己常怀谦卑,不产生我慢高举之心,
⑦以乞食自活,不会损害他人利益。
⑧以乞食自活,可以断除贪爱和瞋恚。
⑨如果进入别人家中乞食,可以不用为了换取饮食,而向对方进行法布施。
⑩安住乞食等头陀行法,进而对众生有所说法,这样更具威信力,使人易于信受。
[2]十为
所谓“十为”,是指菩萨为了成就十种法,而常行乞食。
①为摄有情
菩萨见到一切有情众生,承受各种苦恼,虽然能够成就一点微少的善根,但终究不能使之维持长久。菩萨了摄受、饶益有情众生,而常行乞食。
②为次第
菩萨进入城邑或聚落乞食,是六根清净寂然,身心安住于正念之中,具足威仪,不论贫穷之家,还是富贵之家,皆都次第乞食,唯除诸外道处与恶种之家。
③为不疲厌
菩萨在次第乞食时,不会因厌烦而离去,也不会感觉疲倦,对一切有情众生不会产生爱憎分别。
④为知足
菩萨常行乞食,无有疲厌,故其对各种物质生活皆能知足。
⑤为分布
菩萨乞得食后,不计食物好坏,悉皆受取,返回住处。先于佛像或舍利塔前,供养赞叹;然后将乞得食物,分作四分,三分施他,一分自食。
⑥为不耽嗜
菩萨虽然每日饮食,但对进食本身无贪、无染、亦无爱着。
⑦为知量
菩萨进食,只为活命,维持身体基本生理需要。食量不能过少,否则容易导致羸弱生病,影响修持;反之,食量也不能过多,否则容易导致昏沉嗜睡,亦会影响修持。
⑧为善品现前
菩萨如法乞食、进食,能够使善品现前增长。
⑨为善根圆满
菩萨常行乞食及一切善法,精勤无懈,故可获得圆满的菩提资粮。
⑩为离我执
菩萨常行乞食及一切善法,遂能成熟三十七种菩提分法,远离我执,进而可以割舍自身之肉,施与有情众生。
(3)佛陀乞食
经中所云“乞食”,乃指释尊亲自外出乞食。那么,佛陀作为佛教大、小二乘共同尊奉的导师教主,其在乞食上又有哪些独特之处呢?
[1]三意
所谓“三意”,是指佛陀在乞食时,当有三种作意。
①不贪珍味,美恶均等
指佛陀进入聚落乞食,对食物质量的好坏不作分别,不计较食物数量的多少,随人所施,均等受之。
②为破我慢,贵贱同游
指佛陀乞食,为破贡高我慢,对于富贵、贫贱之家,不作分别,无有取舍,平等行乞。
③慈悲平等,大作利益
指佛陀本来无有饥渴、匮乏之苦,但为教化众生,慈悲示现平等乞食,大作利益。
[2]十因缘
所谓“十因缘”,是指佛陀因十种因缘,而进入聚落乞食。
①为了向世人彰显佛陀之功德。
②为了接引教化一部分世人,也令其以乞食自活。
③由于有很多的外道,也以乞食自活。佛陀为了使外道舍邪归正,也以同样外出乞食的行为,来教化摄受外道。
④为了给未来世的众生,树立典范,使其能够归入正道,最终证悟解脱。
⑤为了接引摄受那些,对教法已经具有一些比较粗浅、弊陋信解的外道。
⑥为了教化那些因道听途说而对佛法进行毁谤的人,佛陀亲自示现殊妙色身,寂静威仪,让其见后大为惊叹,对自己之前的恶行深为忏悔,自然生起归依佛陀之心。
⑦为了让居住在聚落中的众生,通过向佛陀布施饮食这样一个简单的行为,而获得极大的福报。
⑧为了教化那些,因畏佛法修行过于艰难,而心生懈怠、放逸的人,让他们看到通过简单地向佛陀布施饮食的行为,就能获得如此大的福报,更何况依佛陀教诲而精进修行呢?使其对自己之前的怯懦行为,而生起深深的羞耻惭愧之心。
⑨为了使那些身有残疾、心智狂乱的众生,以及遭受种种灾害的众生,能够心情平静,苦难止息。
⑩为了让无量无边、广大威德的天(梵deva)、龙(梵 nqga)、夜叉(梵yak2a)、阿修罗(梵asura)、乾闼婆(梵gandharva)、迦楼罗(梵garufa)、紧那罗(梵ki/nara)、摩睺罗伽(梵mahoraga)等八部鬼神,跟随佛陀一同进入所乞之家,使八部鬼神能够护持这些施食之家,不再对其进行恼害。
8、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
“乞已”,是乞食结束的意思。当然,这个结束不是以是否乞到饮食,或是乞得饮食多少为标准的,而是指行乞已至七家,不能再继续行乞了。
在前面“乞食”一节中,已经介绍过“乞食”为十二头陀行之一。但在十二头陀行中,有两种头陀行是与“乞食”有关的,即“常行乞食”与“次第乞食”。所谓“常行乞食”,是指比丘一生远离各种贪求,不接受他人之饮食邀请,常行乞食;对于行乞所得饮食的好坏,不会生起分别之念,也不会因此生起嫌恨之心。所谓“次第乞食”,是指比丘在乞食时,不会因家境之差异而有所选择,应当不论贫富,次第行步乞食。那么,经中此处之“次第”,虽然有“依次”行乞的意思,但其主要强调的还是“次第乞食”。
“还至本处”,即指回到“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之只园精舍。
到此,一个完整的乞食过程结束了。需要说明的是,经中虽然只言释尊入城乞食,但并非入城乞食者仅释尊一人。在前“证信序”之“众成就”中,已经说明“千二百五十人”乃释尊常随弟子。既为常随弟子,必时刻不离释尊左右,且释尊尚要吃饭,更何况弟子?可见,释尊于食时乃是亲率众弟子,一同着衣持钵入舍卫城次第乞食的。
9、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
“饭”,就是“食”的意思。“饭食”,即指吃饭。“讫”,是“完毕、终了”的意思,在此还有“穷尽”之义。那么,“饭食讫”除了指吃完饭外,还强调释尊将饭食吃净。行乞所得饮食,乃世人通过辛劳所得,且出于对佛法之崇敬,而供养比丘资养色身,以助其修行证道,故应更加珍惜,不得浪费。
“收衣钵”,指收起“僧伽梨大衣”和“四际石钵”。
“洗足”,因释尊外出乞食,赤脚行路,故于安坐休息前,要将足上所沾之泥土污垢洗净。
10、敷座而坐
“敷”,是“铺、排布”的意思。“敷座”,就是指铺排座位。
经中此处所云之“座”,为释尊所坐之座。“座”,为梵文qsana之意译,音译为阿萨曩。释尊于菩提树下开悟成道时所坐之座,是用吉祥草敷排而成的,故后来释尊所坐之座大多用草铺成;即使有时不是用草,而是用其它材料铺成,但亦称之为“草座”。
“坐”,为梵语 ni2adyq之意译。为佛制规定比丘日常起居行止之“行、住、坐、卧”四种威仪之一。既然“坐”为一种威仪,就不能随便而坐。佛教律制对“坐”有很多规定,比如:比丘在集会时,没有经过召唤允许,不能自行突然而坐;不能与他人同床而坐;在坐下的那一瞬间,脚不能离地等。
就具体“坐法”而言,大致有三种姿势:
(1)跏趺坐
跏,指脚向内拐。趺,指脚背。跏趺,就是指将两脚向内交叉,脚背相叠,即“盘腿”。 经中释尊即为跏趺而坐。
跏趺坐,有“全跏趺”与“半跏趺”之分。所谓“全跏趺坐”,是指将两脚分别交叉压在两腿上之坐法。将左脚压在右腿上,再将右脚压在左腿上之坐法,称为“吉祥坐”;反之,将右脚压在左腿上,再将左脚压在右腿上之坐法,称为“降魔坐”。所谓“半跏趺坐”,是指仅将一脚压于另一腿之坐法。仅将左脚压在右腿上之坐法,称为“吉祥坐”;反之,仅将右脚压在左腿上之坐法,称为“降魔坐”。
(2)踞坐
踞,是“蹲”的意思。踞坐,即指蹲坐,表示对长者之尊敬。
依佛制规定,踞坐不能如世俗人之随便蹲坐,在蹲的时候有五方面要求:
[1]不能两脚相互交叉;
[2]不能使两脚前伸,超过身体;
[3]不能将重心完全后移,令两脚摇晃;
[4]不能用一脚支持,而将另一脚伸出;
[5]不能将两腿相互叠翘。
(3)跪坐
跪,指两膝着地。
按照印度礼法,跪有“长跪”与“互跪”之分。所谓“长跪”,是指两膝着地,两足脚趾拄地,两胫翘空,两股竖直,挺直上身。所谓“互跪”,是指单膝着地,印度俗礼多以左膝着地,佛制多以右膝着地。
三、结语
综上所释,本经“序分”之大义为:阿难于诵出本经时自谓:我下面所诵出之内容,乃是我亲听释尊生前所说。一天,释尊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之只园精舍中,与常随弟子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在一起。临近中午,快要吃饭的时候,释尊身着僧伽梨大衣,手持四际石钵,进入舍卫大城次第乞食。在舍卫城中,次第行乞不过七家之后,回到只园精舍。进食完毕后,收起衣钵,将两足洗净,铺好座位,端身而坐。
通观本经“序分”原文,总共四十二字,但其中所包含之佛教史实与常识确是极为丰富的。对其进行仔细研读,不仅可以补充、修正在佛教知识上的缺陷,亦可对经义本身有一个更加全面而深入的认识。
在“发起序”中,可以看到释尊这样一位大觉悟者,亲自着衣托钵,赤脚步行,挨家行乞;并自叠其衣,自净其钵,自洗其足,自敷其座。这是何等之身教境界!后世弟子当殷勤发愿,谨遵教诲,精进修行,方不辜负释尊运两足之尊,为人天导师,不辞辛劳,躬行教化四十年之苦心。
(原载《法音》2008年第5期,总第285期)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序分释义》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