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其安住叁寶,然後再進食。
③如果有衆生施舍食物,應當生起慈悲心,通過自己的精進修行,令衆生善住布施,然後再進食。
④以乞食自活,是隨順佛陀的教行。
⑤以乞食自活,易于滿足,便于自養。
⑥以乞食自活,可以破除人的憍慢之心。
⑦以乞食自活,可以招感佛陀叁十二相中無見頂相之善根。
⑧如果有人看到我乞食,可以促使其他修行善法的人,也一同效仿我乞食。
⑨以乞食自活,不會與男女老少等各類衆生發生過多接觸,産生各種各樣的因緣關系。
⑩次第乞食,可以生起對衆生的平等之心。
(2)菩薩乞食
菩薩作爲大乘佛教興起後的主體代表,其在乞食上又有著自己的行持。
[1]十利
所謂“十利”,是指菩薩常行乞食,可獲十種利益。
①以乞食自活,可以摧伏我慢。
②以乞食自活,不必求于親屬友愛。
③乞食只爲自活,不爲名聞利養。
④以乞食自活,可使自己常住聖種,
⑤以乞食自活,不用說那些谄媚、欺诳的話,也不用故意顯現出那種引人注意的奇異之相,更不用使自己言情激切。
⑥以乞食自活,可使自己常懷謙卑,不産生我慢高舉之心,
⑦以乞食自活,不會損害他人利益。
⑧以乞食自活,可以斷除貪愛和瞋恚。
⑨如果進入別人家中乞食,可以不用爲了換取飲食,而向對方進行法布施。
⑩安住乞食等頭陀行法,進而對衆生有所說法,這樣更具威信力,使人易于信受。
[2]十爲
所謂“十爲”,是指菩薩爲了成就十種法,而常行乞食。
①爲攝有情
菩薩見到一切有情衆生,承受各種苦惱,雖然能夠成就一點微少的善根,但終究不能使之維持長久。菩薩了攝受、饒益有情衆生,而常行乞食。
②爲次第
菩薩進入城邑或聚落乞食,是六根清淨寂然,身心安住于正念之中,具足威儀,不論貧窮之家,還是富貴之家,皆都次第乞食,唯除諸外道處與惡種之家。
③爲不疲厭
菩薩在次第乞食時,不會因厭煩而離去,也不會感覺疲倦,對一切有情衆生不會産生愛憎分別。
④爲知足
菩薩常行乞食,無有疲厭,故其對各種物質生活皆能知足。
⑤爲分布
菩薩乞得食後,不計食物好壞,悉皆受取,返回住處。先于佛像或舍利塔前,供養贊歎;然後將乞得食物,分作四分,叁分施他,一分自食。
⑥爲不耽嗜
菩薩雖然每日飲食,但對進食本身無貪、無染、亦無愛著。
⑦爲知量
菩薩進食,只爲活命,維持身體基本生理需要。食量不能過少,否則容易導致羸弱生病,影響修持;反之,食量也不能過多,否則容易導致昏沈嗜睡,亦會影響修持。
⑧爲善品現前
菩薩如法乞食、進食,能夠使善品現前增長。
⑨爲善根圓滿
菩薩常行乞食及一切善法,精勤無懈,故可獲得圓滿的菩提資糧。
⑩爲離我執
菩薩常行乞食及一切善法,遂能成熟叁十七種菩提分法,遠離我執,進而可以割舍自身之肉,施與有情衆生。
(3)佛陀乞食
經中所雲“乞食”,乃指釋尊親自外出乞食。那麼,佛陀作爲佛教大、小二乘共同尊奉的導師教主,其在乞食上又有哪些獨特之處呢?
[1]叁意
所謂“叁意”,是指佛陀在乞食時,當有叁種作意。
①不貪珍味,美惡均等
指佛陀進入聚落乞食,對食物質量的好壞不作分別,不計較食物數量的多少,隨人所施,均等受之。
②爲破我慢,貴賤同遊
指佛陀乞食,爲破貢高我慢,對于富貴、貧賤之家,不作分別,無有取舍,平等行乞。
③慈悲平等,大作利益
指佛陀本來無有饑渴、匮乏之苦,但爲教化衆生,慈悲示現平等乞食,大作利益。
[2]十因緣
所謂“十因緣”,是指佛陀因十種因緣,而進入聚落乞食。
①爲了向世人彰顯佛陀之功德。
②爲了接引教化一部分世人,也令其以乞食自活。
③由于有很多的外道,也以乞食自活。佛陀爲了使外道舍邪歸正,也以同樣外出乞食的行爲,來教化攝受外道。
④爲了給未來世的衆生,樹立典範,使其能夠歸入正道,最終證悟解脫。
⑤爲了接引攝受那些,對教法已經具有一些比較粗淺、弊陋信解的外道。
⑥爲了教化那些因道聽途說而對佛法進行毀謗的人,佛陀親自示現殊妙色身,寂靜威儀,讓其見後大爲驚歎,對自己之前的惡行深爲忏悔,自然生起歸依佛陀之心。
⑦爲了讓居住在聚落中的衆生,通過向佛陀布施飲食這樣一個簡單的行爲,而獲得極大的福報。
⑧爲了教化那些,因畏佛法修行過于艱難,而心生懈怠、放逸的人,讓他們看到通過簡單地向佛陀布施飲食的行爲,就能獲得如此大的福報,更何況依佛陀教誨而精進修行呢?使其對自己之前的怯懦行爲,而生起深深的羞恥慚愧之心。
⑨爲了使那些身有殘疾、心智狂亂的衆生,以及遭受種種災害的衆生,能夠心情平靜,苦難止息。
⑩爲了讓無量無邊、廣大威德的天(梵deva)、龍(梵 nqga)、夜叉(梵yak2a)、阿修羅(梵asura)、乾闼婆(梵gandharva)、迦樓羅(梵garufa)、緊那羅(梵ki/nara)、摩睺羅伽(梵mahoraga)等八部鬼神,跟隨佛陀一同進入所乞之家,使八部鬼神能夠護持這些施食之家,不再對其進行惱害。
8、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
“乞已”,是乞食結束的意思。當然,這個結束不是以是否乞到飲食,或是乞得飲食多少爲標准的,而是指行乞已至七家,不能再繼續行乞了。
在前面“乞食”一節中,已經介紹過“乞食”爲十二頭陀行之一。但在十二頭陀行中,有兩種頭陀行是與“乞食”有關的,即“常行乞食”與“次第乞食”。所謂“常行乞食”,是指比丘一生遠離各種貪求,不接受他人之飲食邀請,常行乞食;對于行乞所得飲食的好壞,不會生起分別之念,也不會因此生起嫌恨之心。所謂“次第乞食”,是指比丘在乞食時,不會因家境之差異而有所選擇,應當不論貧富,次第行步乞食。那麼,經中此處之“次第”,雖然有“依次”行乞的意思,但其主要強調的還是“次第乞食”。
“還至本處”,即指回到“舍衛國只樹給孤獨園”之只園精舍。
到此,一個完整的乞食過程結束了。需要說明的是,經中雖然只言釋尊入城乞食,但並非入城乞食者僅釋尊一人。在前“證信序”之“衆成就”中,已經說明“千二百五十人”乃釋尊常隨弟子。既爲常隨弟子,必時刻不離釋尊左右,且釋尊尚要吃飯,更何況弟子?可見,釋尊于食時乃是親率衆弟子,一同著衣持缽入舍衛城次第乞食的。
9、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
“飯”,就是“食”的意思。“飯食”,即指吃飯。“訖”,是“完畢、終了”的意思,在此還有“窮盡”之義。那麼,“飯食訖”除了指吃完飯外,還強調釋尊將飯食吃淨。行乞所得飲食,乃世人通過辛勞所得,且出于對佛法之崇敬,而供養比丘資養色身,以助其修行證道,故應更加珍惜,不得浪費。
“收衣缽”,指收起“僧伽梨大衣”和“四際石缽”。
“洗足”,因釋尊外出乞食,赤腳行路,故于安坐休息前,要將足上所沾之泥土汙垢洗淨。
10、敷座而坐
“敷”,是“鋪、排布”的意思。“敷座”,就是指鋪排座位。
經中此處所雲之“座”,爲釋尊所坐之座。“座”,爲梵文qsana之意譯,音譯爲阿薩曩。釋尊于菩提樹下開悟成道時所坐之座,是用吉祥草敷排而成的,故後來釋尊所坐之座大多用草鋪成;即使有時不是用草,而是用其它材料鋪成,但亦稱之爲“草座”。
“坐”,爲梵語 ni2adyq之意譯。爲佛製規定比丘日常起居行止之“行、住、坐、臥”四種威儀之一。既然“坐”爲一種威儀,就不能隨便而坐。佛教律製對“坐”有很多規定,比如:比丘在集會時,沒有經過召喚允許,不能自行突然而坐;不能與他人同床而坐;在坐下的那一瞬間,腳不能離地等。
就具體“坐法”而言,大致有叁種姿勢:
(1)跏趺坐
跏,指腳向內拐。趺,指腳背。跏趺,就是指將兩腳向內交叉,腳背相疊,即“盤腿”。 經中釋尊即爲跏趺而坐。
跏趺坐,有“全跏趺”與“半跏趺”之分。所謂“全跏趺坐”,是指將兩腳分別交叉壓在兩腿上之坐法。將左腳壓在右腿上,再將右腳壓在左腿上之坐法,稱爲“吉祥坐”;反之,將右腳壓在左腿上,再將左腳壓在右腿上之坐法,稱爲“降魔坐”。所謂“半跏趺坐”,是指僅將一腳壓于另一腿之坐法。僅將左腳壓在右腿上之坐法,稱爲“吉祥坐”;反之,僅將右腳壓在左腿上之坐法,稱爲“降魔坐”。
(2)踞坐
踞,是“蹲”的意思。踞坐,即指蹲坐,表示對長者之尊敬。
依佛製規定,踞坐不能如世俗人之隨便蹲坐,在蹲的時候有五方面要求:
[1]不能兩腳相互交叉;
[2]不能使兩腳前伸,超過身體;
[3]不能將重心完全後移,令兩腳搖晃;
[4]不能用一腳支持,而將另一腳伸出;
[5]不能將兩腿相互疊翹。
(3)跪坐
跪,指兩膝著地。
按照印度禮法,跪有“長跪”與“互跪”之分。所謂“長跪”,是指兩膝著地,兩足腳趾拄地,兩胫翹空,兩股豎直,挺直上身。所謂“互跪”,是指單膝著地,印度俗禮多以左膝著地,佛製多以右膝著地。
叁、結語
綜上所釋,本經“序分”之大義爲:阿難于誦出本經時自謂:我下面所誦出之內容,乃是我親聽釋尊生前所說。一天,釋尊在舍衛國只樹給孤獨園之只園精舍中,與常隨弟子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在一起。臨近中午,快要吃飯的時候,釋尊身著僧伽梨大衣,手持四際石缽,進入舍衛大城次第乞食。在舍衛城中,次第行乞不過七家之後,回到只園精舍。進食完畢後,收起衣缽,將兩足洗淨,鋪好座位,端身而坐。
通觀本經“序分”原文,總共四十二字,但其中所包含之佛教史實與常識確是極爲豐富的。對其進行仔細研讀,不僅可以補充、修正在佛教知識上的缺陷,亦可對經義本身有一個更加全面而深入的認識。
在“發起序”中,可以看到釋尊這樣一位大覺悟者,親自著衣托缽,赤腳步行,挨家行乞;並自疊其衣,自淨其缽,自洗其足,自敷其座。這是何等之身教境界!後世弟子當殷勤發願,謹遵教誨,精進修行,方不辜負釋尊運兩足之尊,爲人天導師,不辭辛勞,躬行教化四十年之苦心。
(原載《法音》2008年第5期,總第285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序分釋義》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