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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经》之研究▪P2

  ..续本文上一页上的略出,也就是说这两个本子,不仅在分卷上存在差异,而且在内容上也有详略之分。

  ④从“十卷本”为“第二译”或“第三译”的记载来看,可推知“四卷本”当为“第一译”。所以,“四卷本”与“十卷本”虽然是略出的关系,但“四卷本”要早于“十卷本”译出。也就是说,这不是在汉译本基础上的略出,而是在由梵转汉的翻译过程中,对梵文原本在取舍上的详略差异。

  四、撰者译者

  1、撰者

  《百喻经》的撰者,为“尊者僧伽斯那”[2],这在《百喻经》最后一句“尊者僧伽斯那造作《痴花鬘》竟”中,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正因为该撰集者的名字,被融入了《百喻经》的正文,所以在很多版本中的经题下面,就不署其名,只署译者名号了。仅《赵城金藏》署“僧伽斯那撰”、《高丽藏》署“尊者僧伽斯那撰”[3]。

  僧伽斯那除《百喻经》外,现存的还有其撰集的《菩萨本缘经》三卷。关于僧伽斯那的生平资料很少,仅见于其弟子,也是《百喻经》的译者“求那毗地”的传记中。

  根据《高僧传》卷三、《出三藏记集》卷一四、《开元释教录》卷六、《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八〈求那毗地传〉中的记载可知,僧伽斯那为“天竺大乘法师”,并“于天竺国,抄集修多罗藏十二部经中,要切譬喻,撰为一部,凡有百事,以教授新学”。

  2、译者

  《百喻经》的译者,诸版本经题下署名均为“萧齐天竺三藏求那毗地译”,即撰集者“僧伽斯那”的弟子。其生平资料主要见于《高僧传》、《出三藏记集》、《开元释教录》、《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古今译经图纪》等五书之〈求那毗地传〉,所记大同小异,今皆列出如下:

  《高僧传》卷三:“求那毗地,此言安进,本中天竺人。弱年从道,师事天竺大乘法师僧伽斯。聪慧强记,勤于讽诵,谙究大小乘将二十万言。兼学外典,明解阴阳,占时验事,征兆非一。齐建元初来至京师,止毗耶离寺,执锡从徒,威仪端肃,王公贵胜迭相供请。初僧伽斯于天竺国,抄修多罗藏中,要切譬喻,撰为一部,凡有百事,教授新学。毗地悉皆通,兼明义旨,以永明十年秋,译为齐文,凡有十卷,谓《百喻经》。复出《十二因缘》及《须达长者经》各一卷。自大明已后,译经殆绝,及其宣流,世咸称美。毗地为人弘厚,故万里归集,南海商人咸宗事之。供献皆受,悉为营法。于建邺淮侧,造正观寺居之,重阁层门,殿堂整饰。以中兴二年冬,终于所住。”

  《出三藏记集》卷一四:“求那毗地,中天竺人也。弱龄从道,师事天竺大乘法师僧伽斯。聪慧强记,勤于讽习,所诵大小乘经十余万言。兼学外典,明解阴阳。其候时逢占,多有征验,故道术之称,有闻西域。建元初来至京师,止毗耶离寺,执锡从徒,威仪端肃,王公贵胜迭相供请焉。初僧伽斯于天竺国,抄集修多罗藏十二部经中,要切譬喻,撰为一部,凡有百事,以教授新学。毗地悉皆通诵,兼明义旨,以永明十年秋,译出为齐文,凡十卷,即《百句譬喻经》也。复出《须达长者》、《十二因缘经》各一卷。自大明以后,译经殆绝,及其宣流法宝,世咸美之。毗地为人弘厚,有识度,善于接诱,勤躬行道,夙夜匪懈。是以外国僧众万里归集,南海商人悉共宗事,供赠往来,岁时不绝。性颇蓄积,富于财宝,然营建法事,已无私焉。于建业淮侧,造正观寺,重阁层门,殿房整饰,养徒施化,德业甚着。以中兴二年冬卒。”

  《开元释教录》卷六、《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八:“沙门求那毗地,齐言德进,中印度人。弱龄从道,师事天竺大乘法师僧伽斯。聪慧强记,勤于讽习,所诵大小乘经十余万言。兼学世典,明解阴阳。其候时逢占,多有征验,故道术之称,有闻西域。建元初来至江淮,止毗耶离寺,执锡从徒,威仪端肃,王公已下,竞相请谒。初僧伽斯于天竺国,抄集修多罗藏十二部经中,要切譬喻,撰为一部,凡有百事,以教授新学。毗地悉皆通诵,兼明义旨,以武帝永明十年壬申秋九月,译为齐文,即《百喻经》也。复出《须达》及《十二因缘》。自宋大明已后,译经殆绝,及其宣流法宝,世咸美之。毗地为人弘厚,有识度,善于接诱,勤躬行道,夙夜匪懈。是以外国僧众万里归集,南海商人悉共宗事,供赠往来,岁时不绝。性颇畜积,富于财宝,然营建法事,已无私焉。于建业淮侧,造正观寺,重阁层门,殿房整饰,养徒施化,德业甚着。以中兴二年冬卒。”

  《古今译经图纪》卷四:“沙门求那毗地,此云德进,中印度人。弱年从道,强记洽文,诵大、小乘,凡二十万言。阴阳图谶,莫不穷究。执锡戒涂,威仪端肃。以齐武帝永明十年九月十日,于扬州毗耶离寺起译,《百句譬喻集》十卷、《十二因缘经》一卷、《须达长者经》一卷,总三部合一十二卷。”

  3、辨疑

  《百喻经》之撰者、译者,本无异议。然在《百句譬喻经记》中的记述,却极易使人产生歧义。

  《出三藏记集》卷九〈百句譬喻经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中天竺法师求那毗地。出修多罗藏十二部经中,抄出譬喻,聚为一部,凡一百事。天竺僧伽斯法师,集行大乘,为新学者撰说此经。”

  凡涉及《百喻经》的书及文章,无有不以此“经记”为依据者。在引用时,皆将“中天竺法师求那毗地”与“出修多罗藏十二部经中”这两句间,句读为“逗号”;要么不句读,连为一句[4]。照此读来,《百喻经》就成了“求那毗地从修多罗藏十二部经中,抄出譬喻,聚为一部,凡一百事”,而非“僧伽斯那”了。

  故吾于本文中,将“经记”中“中天竺法师求那毗地”一句后,句读为“句号”。其句义可补一“译”字来理解,即“永明十年九月十日,中天竺法师求那毗地(译)”。

  五、译出时间

  关于《百喻经》之译出时间,由略至详,有五种记述。

  1、永明年

  《大唐内典录》卷九:“《百喻集》四卷,四十四纸,僧伽斯那撰,南齐永明年,求那毗地于杨都译。”

  《大周刊定众经目录》卷一○:“《百句喻集》一部十卷,第三译,或五卷,右南齐永明年,沙门求那毗地,杨州毗耶寺译,出《长房录》。”“《百喻集》一部二卷,右南齐永明年,沙门求那毗地译,出《玄法寺录》。”

  2、永明十年

  隋法经《众经目录》卷六、隋沙门及学士《众经目录》卷二、唐静泰撰《众经目录》卷二:“《百喻集》四卷,僧伽斯那撰,南齐永明十年,求那毗地译。”

  《大周刊定众经目录》卷一○:“《百喻集》一部四卷,僧伽私那撰,四十四纸,右南齐永明十年,沙门求那毗地译,出《内典录》。”

  3、永明十年秋

  《高僧传》卷三〈求那毗地传〉:“以永明十年秋,译为齐文,凡有十卷,谓《百喻经》。”

  《出三藏记集》卷一四〈求那毗地传〉:“以永明十年秋,译出为齐文,凡十卷,即《百句譬喻经》也。”

  4、永明十年九月

  《开元释教录》卷六、《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八〈求那毗地传〉:“以武帝永明十年壬申秋九月,译为齐文,即《百喻经》也。”

  《大唐内典录》卷四:“《百句譬喻集经》十卷,外国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出。此即第二译,或五卷,见《僧佑录》。

  5、永明十年九月十日

  《出三藏记集》卷二:“《百句譬喻经》十卷,齐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译出。”

  《历代三宝纪》卷一一:“《百句譬喻集经》十卷,外国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出。此即第三译,或五卷。见《僧佑录》。”

  《开元释教录》卷六:“《百喻经》四卷,亦云《百句譬喻经》,或五卷。天竺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译。见《僧佑录》。”

  《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八:“《百喻经》四卷,亦云《百句譬喻经》,或五卷。天竺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译。见僧佑等并云“译成十卷”,此之四卷,百事足矣。”

  《古今译经图纪》卷四〈求那毗地传〉:“以齐武帝永明十年九月十日,于杨州毗耶离寺起译,《百句譬喻集》十卷。”

  “永明”为南朝齐武帝萧赜的年号。永明十年,即公元492年。

  通过对比上面记述,不难看出,最详细之译经时间,皆出自梁僧佑之《出三藏记集》。除《出三藏记集》为确指译经时间外,其余均为泛指。若为泛指,即本经是于永明十年年内,或是秋季内,或是九月内译出的。

  若为确指,就有一个问题需要指出,即“九月十日”到底是一个什么日子呢?据《出三藏记集》的记载,“九月十日”为“译出”时间;而据《古今译经图纪》的记载,“九月十日”为“起译”时间。二说均可,莫衷一是。

  六、佚失二喻

  1、当有百喻

  《百喻经》,顾名思议,当有一百个譬喻故事。然现存之《百喻经》,仅有譬喻九十八个。对此,历来有两种解说:

  (1)取整而言

  此说认为,原经就是九十八个譬喻,取整而言“百”。

  (2)合并而言

  此说认为,原经九十八个譬喻,再加上经前“序品”和经末“跋偈”,合并而言“百”。

  以上二说,皆认为《百喻经》原本就有“九十八喻”,而非“百”喻。然《高僧传》卷三、《出三藏记集》卷一四、《开元释教录》卷六、《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八〈求那毗地传〉中皆云“凡有百事”,《百句譬喻经记》云“凡一百事”,《开元释教录》卷六、《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八皆云“百事具足”,可见原经当为“百喻”,并非只有“九十八喻”。

  另外,经前“序品”所述“佛为五百梵志,广说众喻”内容,与经末“跋偈”僧伽斯那“造作《痴花鬘》”之初衷不符,显然为后人附会所加。且《高丽藏》本根本没有“序品”,故也就无法“合并而言百”了。

  2、所佚二喻

  既然《百喻经》原本当为一百喻,而现存只有九十八喻,显然结论只有一个,即佚失了二喻。那么,这佚失二喻的内容又是什么呢?解决了这一问题,就可以还《百喻经》之“百喻”原貌了。

  (1)求蜜堕井喻

  《遗教经论记》卷二:“《百喻经》云:昔有贪夫,于野求蜜。既得一树,举足前进,欲取蜂蜜,不觉草覆深井,因跌足而亡。”

  (2)五根喻

  《辩正论》卷一〈三教治道篇〉上:“《百句譬喻经》云:五根之祸,剧于毒龙,过于醉象。五根纳受,如海吞流,如火得薪,未尝厌足。五根如箭,意想如弓,思念如矢。以五戒仗,守护六根,如视逸马。”

  根据《百喻经》“前喻后理”的行文结构,可知《遗教经论记》所引为“譬喻”部分,而《辩正论》所引为“说理”部分。虽然二书没能全引二喻,但从仅存的内容来看,亦可窥知一斑了。

  以上就是吾十年来,对《百喻经》研读的一点心得体会,仅供参考。

  【注释】

  [1]按《赵城金藏》本《百喻经》,仅存第二卷和第三卷。见《中华大藏经》(汉文部分)第51册,第424页中和第431页中,中华书局,1992年7月第1版。

  [2]按《高僧传》、《出三藏记集》作“僧伽斯”。

  [3]按《频伽藏》、《弘教藏》、《大正藏》、《卍正藏》所用皆为《高丽藏》本,故文中不列。

  [4]见周绍良译注之《百喻经今译》,第187页,中华书局,1993年9月第1版。

  (原载《法音》2007年第10期,总第2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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