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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观(二)

  如是我观(二)

  明真法师

  有读《如是我观(一)》者问我:你笔述的佛学,依我看基本上是你自己的佛学,并不是日见日闻的佛教。你自己觉得怎么样?

  我说:你批评的很中肯。我自己亦有如此感觉,现在还是“试笔”。估计写下去,有些地方,很可能会越写越野,越不类于日见日闻的佛学。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情况?原因也很简单,我不是完全从他学本本上抄袭下来的。不是人云亦云,这就必然会形成不是日见日闻的佛学。又因我是把佛学结合日常生活实际,观察研究后才下笔的。见什么,写什么。天地阴阳,百无禁忌。于是乎也就形成似若是我自己的佛学了。我自己究竟有不有佛学呢?老实说,还没有。为什么?世人一般对于“我自己”,非常熟悉,是不成问题的。我或许是受了佛学的一点影响吧!对“我自己”的认识,还处于游离状态,未能谛当,更何有于“我自己的佛学”,但偶尔发现个别青年,是怀有对佛教感情而出家的,不料学了一点佛学,便放言高论,认为佛学不过尔尔,因而又放弃其信仰的。又碰上几个在家青年,抱怨佛学深奥,不得其门而入。于是我就忘乎所以,提笔来写《如是我观(二)》了。我有一点偏执,佛学是反映人生的。离开了日常生活无佛学。生活是最实在的,结合生活学习佛学就不会有深奥神秘感了;生活是最丰富的,结合生活佛学,就不会有“佛学家不过尔尔”之叹了。自知思想贫乏,从佛学言,信仰犹未合具,拙作何望能体现佛学之真,人生之真,只是梦想能替上述两类青年提供一些探索人生之真的线索,使知佛并非“不过尔尔”。如能有见于佛学之真、人生之真,而后我之笔述为不真者,亦当实事求是。虚心辨析,是者我是之、非者我非之、愿能与人共同求索于人生之真。

  现在,应该依次笔述“想”的具体要求内容。

  何为想?《成唯识论》之三说:“想,谓于境取系为性,旋设种种名言为业。”性,想的实质;业,想的作用;境,外境,即客观事物。佛学认为人是不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的。当人接触客观事物时,想即能以客观事物为本质,摄取影像,作为人的认识对象。这是与人类的“生活常识”背道而驰的、尖锐对立的。人虽多讥笑佛教为妄诞,却不知道自己坚持的生活常识,是完全错误的。

  或曰:愿言共详。

  我说:“常识认为人是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的,从来不想到还要摄取影像。雄辩的事实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世界,皆有不同程度的人的影像、物的影像、事的影像。这些影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的,内心所固有的吗?不是的。完完全全是从客观事物摄取而来的。

  或曰:人的内心世界,皆有人的影像、物的影像、事的影像,这是事实。但凭什么证明这些影像,完完全全是从客观事物摄取而来的呢?

  我说:你必须接触了天安门,内心始有天安门的影像;你必须接触了长城,内心始有长城的影像。不接触呢?内心就绝对不会有这两个地方的影像。如果你只接触了天安门、长城的照片,内心又必然只有照片中的影像,如果你只接触了有关天安门、长城的文字说明,内心又必然只有文字说明中的影像。接触则有,不接触则无。必须接触了万别个差的客观事物,内心始有万别个差的事物影像。授鼓相应,天下莫不皆然。能说内心人的影像、物的影像、事的影像,不是完全皆从客观事物摄取而来的吗?

  或曰:我认为内心影像的构成,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客观事物在主观上反映,二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摄取。你是肯定后者而否定前者的。我是问你:主观为什么要从客观事物摄取影像?凭什么力量能从客观事物摄取影像?

  我说:你这两个问题,提得很好,好尖锐。我对佛学与人生的体验,皆相浅薄,只能一试之。

  或曰:能试一下也很好嘛。只要敢试、敢探索,坚持不断的探索,有些问题,究竟为是?为非?为有?为无?总是能够解决的嘛。

  我说:如果人的内心世界,没有人物事的影像,能认识客观世界吗?

  或曰:当然不可能。

  我问:为什么不可能。

  或摇首。

  我说:人在接触客观事物时,如不能摄取影像,则认识就将没有具体的内容,就不能在内心世界形成记忆,积累经验。请你想想:这还能够生活吗?

  或曰:人生真不简单呀?

  我说:还有更不简单的。

  或曰:你快说说。

  我说:人在接触客观人物事时,如果不摄取影像,密藏内心,则人的感情即将无所依附不能凝聚,人与人之间,即将无法建立感情。你想:这生活还有什么意味呐?

  或默思少顷,抚然曰:人生真太玄了。

  我问:你发现了什么?

  或曰:真的。如母亲内心没有儿子的影像,能痛爱自己的儿子吗?如儿子内心没有母亲的影像能痛爱自己的母亲吗?至亲密友之所以成为至亲密友,主要也是因双方皆能摄取对方影像,密藏内心,向对方影像倾注自己的感情,才能建立双方感情。生活常识,大抵皆是一种习惯势力,说不出什么道理来的。佛学不但讲出道理,且能符合生活事实,这就更了不起了。

  我说:佛学只是百家中的一家,有其局限性,亦有其独特性。有些思想理论,确不是在其他学术思想流派中所能找得到的。但生活也绝不是佛家一家所能解决的。为你刚才所说的丰富而复杂。双方不能摄取对方影像,密背内心,倾注自己的感情,则不能建立双方的感情。这基本上是的,却还缺少一个重要的细节。

  或问:缺少一个什么重要的细节?

  我说:在双方都向对方影像倾注自己的感情时,设使双方没有“机能”,感受对方倾注的感情,能建立双方感情吗?

  或少思,曰:不能。

  我说:双方的每一方,皆必须有倾注感情机能,又有感受感情的机能,方能建立双方的感情。这是决定的,毫无疑义的。你竟觉得怎么样?

  或曰:感情能在人与人之间互相交流嘛。如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损人者人恒损人、慢人者人恒慢之。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事实嘛。既有感情,双方即应有倾注感情的机能和感受感情的机能。不然,是无法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互相感情的。

  我说:我们谈的都还只是理论,不能用事实证明的理论。我们还必须老老实实地向生活的事实进行探索。例如,我们谁也不否认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但感情的实质是什么?在哪儿?倾注感情的机能是什么?在那儿?感受感情的机能是什么?在哪儿?特别是我们认为每一人的内心,皆藏有人物事的影像,内心是什么?在哪儿?人类谁能识破自己中的奥秘!?人类要真正认识自己,恐怕还有做不完的工作。

  或曰:你是佛学专家,应该多少给我们透露一点人生奥秘的消息。

  我哈哈大笑说:我不是佛学专家,最多最多只能算是佛学中一个初中生。我上面就说过,人生是丰富而复杂的,决不是佛学一家所能解决的。

  或曰:如此说来,我们对生活还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说:可能如此。

  或曰:我们还在过糊涂生活?

  我说:生活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我们要完全彻底明白生活,一点也不糊涂,即使是上帝,恐怕也做不到。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家庭、社会、国家和世界的关系,必须有明彻的认识,正确的态度一点也含糊不得。含糊了,会给自己造成损失与痛苦,也会给家庭、社会、国家造成不良的影响。

  或曰:我们对生活这些方面能有明彻的认识吗?

  我说:人类对这些生活关系方面,已长期积累了大量的丰富经验,应该是能有明彻认识、正确态度的。

  或曰:我们不要扯得太远了,还是集中精力讨论原来的问题吧。

  我说:讨论原来问题中的什么?怎样讨论?你说吧。

  或笑着问我:你今天用生活的事实,说明人的精神能从客观事物来摄取影像,使我获益不浅。老实说,我还有些口服而心不服。

  我说:心还有哪些不服呐?请具体说出来。

  或曰:例如有五人同桌用餐——桌面、盘、盘内的菜肴,皆是客观事物。如果五个人把盘内菜肴吃光了,吃得干干净净了,你却还说这五个人不能直接认识盘内的菜肴。这不是笑话吗?能符合生活中的事实吗?

  我说:真理愈辩而愈明。只要我们能尊重事实,讲透道理,最后总是能得出正确结论的。

  或笑曰:那就请你尊重事实,讲透道理啰。

  我说:一般菜肴,皆具有色、香、味的属性。你尊重这个事实么?

  或笑而不答。

  我说:五人目视盘内菜肴之色,鼻嗅盘内菜肴之香,口尝盘内菜肴之味,能取得一致的感受么?在品评菜肴之色香时,又能取得一致的意见么?

  或默视我而笑。

  我说:笑什么?你应该尊重事实,如实回答嘛。

  或曰:哪能取得一致的意见?

  我说:为什么?

  或默思少许,曰:五个人视觉、嗅觉、味觉不属相同,平时的嗜好,当前的心情又不尽相同,在感受上,在品评上,当然在大同中必有少异,是绝对不能形成一致的。

  我说:对呀,盘内的菜肴,是客观事实,作为客观实物的菜肴,共色香味,是不是皆是大同中有小异的呢?

  或曰:当然,只是。

  我说:因五个人的具体条件不同,在接触菜肴时,必然有不同的感受,这时候的菜肴,已不是纯客观的事实,而转化为客观的混合物了。哪里还有纯客观的菜肴,能作为直接认识的对象呀?主客观的世界,皆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并不是静止不变的。事物互相接触,很可能就是运动变化的推动力。世人认为菜肴有色香味,这是主观的、后面的。为什么?因为菜肴的色香味,是因人而异的。五人食,有五人不同的感受;十人食,有十人不同的感受。感受,是主观时客观菜肴的反应,而已非纯客观的菜肴了。

  或曰:如此说来,人类永远不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了?

  我说:人类会不会永远都不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我还没有胆量讲。不过,我想:如果人类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则人类的字典中,那将永远没有“错误”两个字了。也不会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了。为什么?人类皆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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