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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觀(二)

  如是我觀(二)

  明真法師

  有讀《如是我觀(一)》者問我:你筆述的佛學,依我看基本上是你自己的佛學,並不是日見日聞的佛教。你自己覺得怎麼樣?

  我說:你批評的很中肯。我自己亦有如此感覺,現在還是“試筆”。估計寫下去,有些地方,很可能會越寫越野,越不類于日見日聞的佛學。爲什麼會形成這樣的情況?原因也很簡單,我不是完全從他學本本上抄襲下來的。不是人雲亦雲,這就必然會形成不是日見日聞的佛學。又因我是把佛學結合日常生活實際,觀察研究後才下筆的。見什麼,寫什麼。天地陰陽,百無禁忌。于是乎也就形成似若是我自己的佛學了。我自己究竟有不有佛學呢?老實說,還沒有。爲什麼?世人一般對于“我自己”,非常熟悉,是不成問題的。我或許是受了佛學的一點影響吧!對“我自己”的認識,還處于遊離狀態,未能谛當,更何有于“我自己的佛學”,但偶爾發現個別青年,是懷有對佛教感情而出家的,不料學了一點佛學,便放言高論,認爲佛學不過爾爾,因而又放棄其信仰的。又碰上幾個在家青年,抱怨佛學深奧,不得其門而入。于是我就忘乎所以,提筆來寫《如是我觀(二)》了。我有一點偏執,佛學是反映人生的。離開了日常生活無佛學。生活是最實在的,結合生活學習佛學就不會有深奧神秘感了;生活是最豐富的,結合生活佛學,就不會有“佛學家不過爾爾”之歎了。自知思想貧乏,從佛學言,信仰猶未合具,拙作何望能體現佛學之真,人生之真,只是夢想能替上述兩類青年提供一些探索人生之真的線索,使知佛並非“不過爾爾”。如能有見于佛學之真、人生之真,而後我之筆述爲不真者,亦當實事求是。虛心辨析,是者我是之、非者我非之、願能與人共同求索于人生之真。

  現在,應該依次筆述“想”的具體要求內容。

  何爲想?《成唯識論》之叁說:“想,謂于境取系爲性,旋設種種名言爲業。”性,想的實質;業,想的作用;境,外境,即客觀事物。佛學認爲人是不能直接認識客觀事物的。當人接觸客觀事物時,想即能以客觀事物爲本質,攝取影像,作爲人的認識對象。這是與人類的“生活常識”背道而馳的、尖銳對立的。人雖多譏笑佛教爲妄誕,卻不知道自己堅持的生活常識,是完全錯誤的。

  或曰:願言共詳。

  我說:“常識認爲人是能直接認識客觀事物的,從來不想到還要攝取影像。雄辯的事實告訴我們,每個人的內心世界,皆有不同程度的人的影像、物的影像、事的影像。這些影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不是的,內心所固有的嗎?不是的。完完全全是從客觀事物攝取而來的。

  或曰:人的內心世界,皆有人的影像、物的影像、事的影像,這是事實。但憑什麼證明這些影像,完完全全是從客觀事物攝取而來的呢?

  我說:你必須接觸了天安門,內心始有天安門的影像;你必須接觸了長城,內心始有長城的影像。不接觸呢?內心就絕對不會有這兩個地方的影像。如果你只接觸了天安門、長城的照片,內心又必然只有照片中的影像,如果你只接觸了有關天安門、長城的文字說明,內心又必然只有文字說明中的影像。接觸則有,不接觸則無。必須接觸了萬別個差的客觀事物,內心始有萬別個差的事物影像。授鼓相應,天下莫不皆然。能說內心人的影像、物的影像、事的影像,不是完全皆從客觀事物攝取而來的嗎?

  或曰:我認爲內心影像的構成,有兩種可能性,一是客觀事物在主觀上反映,二是主觀對客觀事物的攝取。你是肯定後者而否定前者的。我是問你:主觀爲什麼要從客觀事物攝取影像?憑什麼力量能從客觀事物攝取影像?

  我說:你這兩個問題,提得很好,好尖銳。我對佛學與人生的體驗,皆相淺薄,只能一試之。

  或曰:能試一下也很好嘛。只要敢試、敢探索,堅持不斷的探索,有些問題,究竟爲是?爲非?爲有?爲無?總是能夠解決的嘛。

  我說:如果人的內心世界,沒有人物事的影像,能認識客觀世界嗎?

  或曰:當然不可能。

  我問:爲什麼不可能。

  或搖首。

  我說:人在接觸客觀事物時,如不能攝取影像,則認識就將沒有具體的內容,就不能在內心世界形成記憶,積累經驗。請你想想:這還能夠生活嗎?

  或曰:人生真不簡單呀?

  我說:還有更不簡單的。

  或曰:你快說說。

  我說:人在接觸客觀人物事時,如果不攝取影像,密藏內心,則人的感情即將無所依附不能凝聚,人與人之間,即將無法建立感情。你想:這生活還有什麼意味呐?

  或默思少頃,撫然曰:人生真太玄了。

  我問:你發現了什麼?

  或曰:真的。如母親內心沒有兒子的影像,能痛愛自己的兒子嗎?如兒子內心沒有母親的影像能痛愛自己的母親嗎?至親密友之所以成爲至親密友,主要也是因雙方皆能攝取對方影像,密藏內心,向對方影像傾注自己的感情,才能建立雙方感情。生活常識,大抵皆是一種習慣勢力,說不出什麼道理來的。佛學不但講出道理,且能符合生活事實,這就更了不起了。

  我說:佛學只是百家中的一家,有其局限性,亦有其獨特性。有些思想理論,確不是在其他學術思想流派中所能找得到的。但生活也絕不是佛家一家所能解決的。爲你剛才所說的豐富而複雜。雙方不能攝取對方影像,密背內心,傾注自己的感情,則不能建立雙方的感情。這基本上是的,卻還缺少一個重要的細節。

  或問:缺少一個什麼重要的細節?

  我說:在雙方都向對方影像傾注自己的感情時,設使雙方沒有“機能”,感受對方傾注的感情,能建立雙方感情嗎?

  或少思,曰:不能。

  我說:雙方的每一方,皆必須有傾注感情機能,又有感受感情的機能,方能建立雙方的感情。這是決定的,毫無疑義的。你竟覺得怎麼樣?

  或曰:感情能在人與人之間互相交流嘛。如敬人者人恒敬之、愛人者人恒愛之,損人者人恒損人、慢人者人恒慢之。這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事實嘛。既有感情,雙方即應有傾注感情的機能和感受感情的機能。不然,是無法在人與人之間形成互相感情的。

  我說:我們談的都還只是理論,不能用事實證明的理論。我們還必須老老實實地向生活的事實進行探索。例如,我們誰也不否認人是有感情的動物,但感情的實質是什麼?在哪兒?傾注感情的機能是什麼?在那兒?感受感情的機能是什麼?在哪兒?特別是我們認爲每一人的內心,皆藏有人物事的影像,內心是什麼?在哪兒?人類誰能識破自己中的奧秘!?人類要真正認識自己,恐怕還有做不完的工作。

  或曰:你是佛學專家,應該多少給我們透露一點人生奧秘的消息。

  我哈哈大笑說:我不是佛學專家,最多最多只能算是佛學中一個初中生。我上面就說過,人生是豐富而複雜的,決不是佛學一家所能解決的。

  或曰:如此說來,我們對生活還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說:可能如此。

  或曰:我們還在過糊塗生活?

  我說:生活是複雜的,多方面的,我們要完全徹底明白生活,一點也不糊塗,即使是上帝,恐怕也做不到。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對家庭、社會、國家和世界的關系,必須有明徹的認識,正確的態度一點也含糊不得。含糊了,會給自己造成損失與痛苦,也會給家庭、社會、國家造成不良的影響。

  或曰:我們對生活這些方面能有明徹的認識嗎?

  我說:人類對這些生活關系方面,已長期積累了大量的豐富經驗,應該是能有明徹認識、正確態度的。

  或曰:我們不要扯得太遠了,還是集中精力討論原來的問題吧。

  我說:討論原來問題中的什麼?怎樣討論?你說吧。

  或笑著問我:你今天用生活的事實,說明人的精神能從客觀事物來攝取影像,使我獲益不淺。老實說,我還有些口服而心不服。

  我說:心還有哪些不服呐?請具體說出來。

  或曰:例如有五人同桌用餐——桌面、盤、盤內的菜肴,皆是客觀事物。如果五個人把盤內菜肴吃光了,吃得幹幹淨淨了,你卻還說這五個人不能直接認識盤內的菜肴。這不是笑話嗎?能符合生活中的事實嗎?

  我說:真理愈辯而愈明。只要我們能尊重事實,講透道理,最後總是能得出正確結論的。

  或笑曰:那就請你尊重事實,講透道理啰。

  我說:一般菜肴,皆具有色、香、味的屬性。你尊重這個事實麼?

  或笑而不答。

  我說:五人目視盤內菜肴之色,鼻嗅盤內菜肴之香,口嘗盤內菜肴之味,能取得一致的感受麼?在品評菜肴之色香時,又能取得一致的意見麼?

  或默視我而笑。

  我說:笑什麼?你應該尊重事實,如實回答嘛。

  或曰:哪能取得一致的意見?

  我說:爲什麼?

  或默思少許,曰:五個人視覺、嗅覺、味覺不屬相同,平時的嗜好,當前的心情又不盡相同,在感受上,在品評上,當然在大同中必有少異,是絕對不能形成一致的。

  我說:對呀,盤內的菜肴,是客觀事實,作爲客觀實物的菜肴,共色香味,是不是皆是大同中有小異的呢?

  或曰:當然,只是。

  我說:因五個人的具體條件不同,在接觸菜肴時,必然有不同的感受,這時候的菜肴,已不是純客觀的事實,而轉化爲客觀的混合物了。哪裏還有純客觀的菜肴,能作爲直接認識的對象呀?主客觀的世界,皆在不斷地運動變化,並不是靜止不變的。事物互相接觸,很可能就是運動變化的推動力。世人認爲菜肴有色香味,這是主觀的、後面的。爲什麼?因爲菜肴的色香味,是因人而異的。五人食,有五人不同的感受;十人食,有十人不同的感受。感受,是主觀時客觀菜肴的反應,而已非純客觀的菜肴了。

  或曰:如此說來,人類永遠不能直接認識客觀事物了?

  我說:人類會不會永遠都不能直接認識客觀事物?我還沒有膽量講。不過,我想:如果人類能直接認識客觀事物,則人類的字典中,那將永遠沒有“錯誤”兩個字了。也不會有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了。爲什麼?人類皆能直接認識客觀事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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