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瑜伽师地论》札记二▪P6

  ..续本文上一页此云能闻。“如是我闻”,亦云“戍缕多”。故《瑜伽》云:数数于此,声至能闻,故名为耳。翻为“耳”者,体用相当,依唐言译。

  

鼻者,能嗅义。梵云“揭逻拏”,此云能嗅。故《瑜伽》云:“数由此故,能嗅于香,故名为鼻”。翻为“鼻”者,体、义相当,依唐言译。

  

舌者,能尝、能吮、能除饥、渴义。梵云“时乞缚”,此云能尝,除饥、渴故。《瑜伽》云:“能除饥羸,数发言论。表彰呼召,故名为舌。”然由世俗发言论者,是舌依处。故《瑜伽》中,通以胜义、世俗二义俱名为舌。翻为“舌”者,义相当故,依唐言译。

  

身者,积聚义,依止义。虽诸根大造,并皆积集,身根为彼多法依止,积集其中,独得身称。梵云“迦耶”,此云积聚。故《瑜伽》云:“诸根所随,周遍积集,故名为身。”虽复“迦耶”是“积聚所依”义,翻为“身”者,体义相当,依唐言译。

  

此中眼体,即是其根,乃至身根,皆持业释。皆有出生,言增上义故。

  

那么,唯识师是许根见还是识见呢?

  

若依《八识规矩颂》,则似乎唯识师当许“识见”……。

  

然依《杂集论》,则可以看到,唯识师持“和合见”说,略同经部、譬喻师。

  

如《杂集论》卷二:

  

“问:为眼见色,为识等耶?

  

答:非眼见色,亦非识等,以一切法无作用故。由有和合,假立为见。”

  

若依不了义说,则唯识师倒是持“根见”而非“识见”的。如上所引之《杂集论》:

  

“又由六相,眼于见色中最胜,非识等,是故说眼能见诸色。

  

何等为六?一、由生因,眼能生彼故;二、由依处,见依眼故;三、由无动转,眼常一类故;四、由自在转,不待缘合,念念生故;五、由端严转,由此庄严所依身故;六、由圣教,如经中说:眼能见色故。

  

如是所说六种相貌,于识等中皆不可得。识动转者,当知多种差别生起。”

  

11、中观师

  

中观师的根本看法也有差异,如“名言中有无自性”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这“五根”,自续师认为名言中有自性,而应成师不然。

  

关于汉传的中观,我想拣取《远什大乘要义问答》来说,毕竟,罗什法师是“三论宗”之祖!

  

《大乘大义章》,又名《鸠摩罗什法师大义》、《慧远问大乘中深义十八科并罗什答》、《远什大乘要义问答》,记录了慧远、罗什之间的问答,也提到微尘、五根之义,应该算是中观者的意思,至少是代表了中观的一系吧。只可惜,此文似乎没太多人重视。下面依此文略述中观之“五根义”:

  

(四大)生眼等五根。五根虽非五识所知,亦不得谓之无也。所以者何?譬如发爪,虽是身分,无所分别,以离根故。又如癞病之人,身根坏败,虽有皮肉,而无所觉。是故当知,皮肉之内,别有觉用,又能生身识,以是故,名为身根。

  

假舍身肉但有身根者,以指触食,唯知冷热,不知香味。是故当知,别有鼻、舌根等。

  

若然者,四大之身,必生五根,分别五尘故。五根之色,其为微细,非五识所知,难了难明。是故佛名四大所生色。……

  

或言,身根遍於一体,其余四根,少分处生。如瞳子内鍼头之处,眼根见色,余处因此总名为眼。其余根皆亦如是。

  

这是说:由四大生起眼、耳、鼻、舌、身五根。五根不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五识所能认识的,但不能说没有。比如指甲和头发,虽然也属于身体的一部分,但是没有(生起)感知的能力。又如得了癞病的人,虽然皮肉还存在,却没有触觉。(但人的身体并不都同余爪甲和烂疽,)因此,皮肉之内,另有产生觉知的作用,能生身识,所以叫做身根。

  

另外,假使全身只有身根,那么,我们用眼睛看、耳朵听、鼻子闻、舌尝味时,就应该都像用指头摸触食物那样,只能知道食物的冷热,不会知道它的色、声、香、味了——可见,还有眼根、尔根、鼻根、舌根。

  

这样,四大所构成的身体,一定有五根,分别觉知色、声、香、味、触五尘。构成五根的色法,非常微细,不是五识所能认识,很难了解清楚。

  

有人说,身根遍於全身,其余四根,则只身体的一小部分。如眼睛的瞳内针头那点地方,才是眼根,可以看东西,眼的其余部分也由此总称属眼。其他三根也是如此。

  

罗什法师所特别提及的“或说”,很接近上面提到过的南传上座部的说法“由于眼净,随观诸色,既小而细,如虱之头。”针头、虱子头,也差不多大:)

  

原典

  

意,谓眼识无间过去识。

  

一切种子识,谓无始时来,乐著戏论,熏习为因,所生一切种子异熟识。

  

通释文义

  

眼识的等无间依——意:就是现在正灭(过去)的眼识。

  

眼识的种子依——一切种子识,也就是阿赖耶识,又叫异熟识。它是由于长期以来乐着戏论(言说、分别)、薰习为因而产生的。

  

札记

  

原典

  

彼所缘者,谓色,有见有对。此复多种,略说有三,谓显色、形色、表色。

  

通释文义

  

眼识的所缘,是有见有对的色。色,可以有多种分别,这里略分为三类:显色、形色、表色。

  

《《瑜伽师地论》札记二》全文阅读结束。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