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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常识百问▪P14

  ..续本文上一页之为宇宙。《淮南子》曰:“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曰宙”。宇为空间,即东、西、南、北、上、下;宙为时间,即古往今来的变化过程。就其基本定义而言,与佛教关于世界的概念基本一致。

  世界包罗万象,若是从佛法的角度来认识,也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方式。

   从内容上,可归纳为两个部分:一是有情世界,所谓有情,即一切有知觉、有情感的生命,包括人类以及地球上形形色色的动物;二是器世界,指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地球及山河大地等物质世界。从结构上,可划分为三个部分: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从生命的存在形式上,则又分为地狱、饿鬼、畜生、天、人、阿修罗、声闻、缘觉、菩萨、佛这十种世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十法界”。

  相对于我们看到的现实世界,佛法对世界认识显然更为深远。世界不是单一的存在,而是有着重重不同的层次。

   人类生活的本身就是取得认识的过程,而对世界的认识,正是一切认识最终抵达的目标所在。自古以来,人类对其所依存的世界的探索,始终没有停止,如果说理解世界万物的愿望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动力,那么理解创世主的愿望就是所有宗教的动力。因而,无论哲学、宗教还是自然科学,都是建立在对世界的不同观察方法和由此而来的认识之上。

   从佛法角度来看,宿命论的观点因偏执一端而难以自圆其说。比如说疾病的产生,固然有业力的影响,但也会因为四大不调而造成。若是我们平日疏于饮食的调养,不是暴饮暴食就是三餐无着,久而久之,健康自然受损,那由此带来的疾病也是命中注定的吗?又比如我们的寿限,虽有命定的因素,但若是因为看不到人生意义而去自寻短见,这轻生的结果也是无法避免的吗?按照宿命论的观点,一切行为都是命中注定的,在强大的命运面前,我们只是受操纵的傀儡而已。如果认同这样的解释,犯罪行为是否会因命运的安排而不必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说,宿命论的观点不仅是消极的,也是难以让人信服的。

   佛教所讲的因果,虽然也承认命运的存在,承认生命发展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然而,命运不是绝对的。一方面,命运建立在因果的基础上;另一方面,由因感果的过程又取决于因缘的推动。佛法所说的因果是众多条件的和合,因而佛法的因果观绝不等同于宿命论者的论调。我们今生的生命状态固然和命运有关,和我们前生所带来的生命信息有关,但因还需要缘来成就。在由因感果的过程中,任何一个因素的改变,都会影响到最终的结局,也就是说,我们今生的行为及环境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前一生种下的因能否成熟。

   我们的命运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带着无始以来所形成的业力,但如果我们能够正确认识到因与缘的内在联系,就可以通过对外缘的改善,来 达到改造命运的效果。若是我们因为前生不修布施,导致了今生的贫穷下贱,但只要我们懂得通过行善、布施和供养来增长我们的福德资粮,就能在因地上逐渐改变 我们的命运;若是我们因为前生嗔心炽盛而树敌众多,但只要我们懂得忍耐和谦让,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对方也就无法与你继续争斗,从而在客观上改变这段恶缘 的成熟;若是我们因为前生杀生过多,导致了今生的多病与短命,但只要我们懂得慈悲、放生和护生,福田中就能不断增长延寿的缘,从而抵消短命的业报……然 而,外缘的影响是相对的,它既能使命运朝好的方向迈进,也能促使其朝相反的一面发展。若是我们因为前生行善积德带来了福报,但却不懂得好好珍惜,不懂得好 好利用,反而仗势欺人、多行不义,那么,今生造下的恶缘一旦成熟,就会转福为祸。

  世间没有一成不变的命运,因此佛法又将命运称为"运命", 也就是说,命运是由我们自己来运载的,它的改变就掌握在我们手中。基于此,佛教也不承认主宰神的存在。佛法认为,命运是由业力决定的,而业力就是阿赖耶识 中储藏的无始以来的生命信息,它又是由我们的行为所决定。由我们过去的行为,导致了今生的生命状态,再由现在的行为,决定人生未来的去向。

  人类对于世界的探讨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世界的本原;二是世界发展的规律,这也是古今哲学家和宗教学家关注的热点。哲学上的本体论和宗教家的神创说,都是为解决这两个问题提出的。

   (三十八)佛法对世界的形成是如何看待的呢?

  1、缘生缘灭

  佛法认为世界的生成与毁灭都来自因缘的聚散,所谓“因缘成世界、因缘灭世界”。因此,佛教对世界形成的解释,简单说就是“因缘因果”。在佛教的经论中,关于因缘的解释很多。在《阿含经》中有这样的偈子:“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我佛大沙门,常作如是说。”这是佛经中比较著名的偈子,关于此偈,在佛陀时代还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天,佛弟子马胜比丘在城中乞食,他行走时举止安详,威仪具足。舍利弗尊者当时还未出家,并且是个外道,但见到这位比丘的仪表后,立刻被他表现出的风度所吸引,生起恭敬之心:凭此人的气质,一定不是等闲之辈。不由自主地上前打听:“我见您气质非凡,跟旁人完全不同,能告诉我您的师父是谁吗?他一定是位解脱的圣者,他的主要思想是什么?”马胜比丘回答说:“我的师父佛陀是一位了不起的智者,如果您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去请教他,他一定能回答您的所有疑难,我出家时间还短,许多道理还不清楚,不过在我们的僧团中经常念诵这样一个偈子: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舍利弗听后,觉得大有深意,于是皈依在佛陀座下,后成为佛陀十大弟子中的智慧第一尊者。

  “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中的“诸”,是众多及一切的意思;“法”是指宇宙间的一切现象。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可归于法的范畴,这些法从哪里来呢?从因缘中来。《杂阿含经》进一步解释道:“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其中,"集"是生起、产生的意思;"因"是诸法生起的主要条件、殊胜条件、亲近条件;"缘"是诸法生起的次要条件、一般条件、疏远条件。佛法认为,宇宙人生的生成灭亡都由条件决定,条件聚合时法就开始生起,条件解体时法则开始败坏,重又归于虚无,一切诸法都无非如此。

   比如从种子生长为大树,这一成长过程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种子是其中最重要、最亲近的条件,而生长所需的阳光、水土,则是次要的、较疏远的条件,但无论 这些条件是亲是疏都缺一不可。如果我们认为种子就是一切,而忽略了阳光、土壤等外缘的帮助,纵使再好的种子也无法发芽,更不必说成长为一棵大树;反过来, 若有充足的阳光雨露而没有种子,就更是无稽之谈。因此,无论是亲的条件或疏的条件都同样重要,只有众多因缘和合才能成就法的生起。再如我们的这次讲座,也 是因缘的和合体。有法师来讲课,也有在坐的诸位听众,还有南普陀弘法部举办这次活动,以及讲堂的存在,只有这众多条件的共同参与才能成就这次讲座。

  关于缘起的定义,在前面我们说过了,就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缘起就是"此故彼"的关系,"此有故彼有",是说因为具足这些条件,然后才有某种现象的生起:一张桌子是因为有了木料、木工、铁钉、油漆、工具等等条件才形成,因为此处有这些条件出现,所以彼处才有物质出现。"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是说一旦聚成桌子的条件败坏了,桌子也就逐渐消失。不仅桌子如此,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由条件来决定它的生存和消亡。由此可见,每一种法的形成,也都离不开因缘的基本规律。

  2、缘起法的三大特征 

  佛教所说的缘起法,有以下三大特征:

  第一、果从因生

   果,就是结果和现象。结果从哪里来呢?哲学家和神学家也都是从结果去寻求事物产生的原因,但由于他们的智慧不够,从而导致了对事物起因的错误认识。比如 我们前面说到的神创万物,把神作为事物产生的原因;宿命论者也是这种看法;而偶然论者认为事物无因无缘,都是片面的看法。佛陀以他的大智慧亲证了宇宙人生 的真理之后,为我们揭示了世间万物的真正起因,也就是说,任何一种结果和现象都是由因缘和合而生。

  第二、事待理成

   事就是事物存在的具体事相,如桌子、房子、麦克风、座谈会等等,都叫做事相。理则是事相存在的规律,例如人这种事相的存在法则就是十二因缘。在十二因缘里,我们最容易认识到的两个环节是生缘老死。生,是生命的诞生和存在,这种存在的结果是老死,这是人生所要经历的必然规律。任何一个人出生后,都要经过老 和死的自然规律,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今人还是古人,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无法摆脱生和老死的过程,这就是"事待理成"。

  第三、有依空立

  有,是指存在,空,是指不存在,任何一种存在的现象都是建立在不存在的基础上。以茶杯为例,正因为没有这个茶杯,所以它才能经过工人的制造而产生,我们不能离开具体条件谈存在。在座各位可以想一想,离开具体的条件,会有我手里的茶杯吗?这就是佛法所讲的空。"有依空立"是缘起法的第三个特征。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要具备上述三个特征。我们还是以桌子为例,桌子是果,它通过木工、铁钉、木料加工而成,然后再由油漆工漆成现在这个样子,这叫"果由因生"。 实际上,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制造桌子,而是掌握了专门技术的木工才能制造桌子,这叫事待理成;作为这个桌子,它在木工制造之前是不存在的,是由木工加工而 成,这叫有依空立。如果我们用这三个特征去检验事物的存在,就会发现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具备这三个基本特征,都离不开缘生缘灭的法则。

  3、从缘起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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