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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P21

  ..续本文上一页部之誓言。

  己二、五部特殊誓言:

  特殊杀生金刚部,十大应诛风分别,

  珍宝部誓不予取,财女大乘甚深法,

  念成自他利益说,莲花部业法誓言,

  大手印说依女人,事业部誓说妄语,

  不缘自他示无实,如来部依酒五肉,

  诸境次第不失行,内外密乘无上宗。

  行持无上瑜伽不共五部瑜伽获得稳固并得到能力的人,如果为了自他的利益而依照词句直接行持不了义生起次第的戒律,也要明确词句转变具有密意所说的了义而不是依直接的词句而行,相应上灌顶圆满次第的戒律。这些誓言的了义、不了义两方面都是无上密宗的不共学处,故而称为特殊誓言。特殊誓言也有五种,在此次第宣说:

  一、杀生即是嗔心清净为金刚部不动佛之誓, 言:, 从不了义方面而来讲,为了使只有以诛法才能调伏的十大应诛的众生中断恶业而以诛业降伏,如此而做自己非但无有罪过,反而意义重大。《密藏续》中云:“不缘有无与中间,如幻眼花之方式,无命命亦无所断,命与士夫乃邪念。”《定言续》中云:“损害佛陀教,精勤谤上师,恒时勤害众,智者当诛杀。”从了义的角度而言,命是指精、血脉之风,依靠断绝风的方便使风入于中脉,在顶髻得以稳固。此外命也指分别心,断彼即指令分别念的心相续清净于无生法界中。

  二、我慢清净为珍宝部之誓言宣说不予取:从不了义方面而言,为使他人资粮圆满,遣除布施对境的贫穷等而依靠密咒的威力获取他财作上供下施等,无有罪过。《密藏续》中云:“二谛二者无有别,幻化方式非异体,无有他与不予故,无取一切均法界。”从了义的角度来讲,为了修持密宗智慧而以勾招他者之女人的方便抢夺,依风力而取受她的菩提心,或者是指胜义明妃大乘密意空性,依靠修持它的精华甚深法无二智慧而获取,密意是针对成办自他二利自在者而宣说的。经中云:“为何于大乘,何者亦未予,悟者不予取。”

  三、贪心清净为莲花部之誓言说邪淫:具有修行证悟境界的补特伽罗具足无二见解,将佛父佛母作天尊想、二密处作金刚莲花想、大乐智慧作法想即具此三想而观修,以三方便行为摄持,依止真实业手印明妃。《密藏续》中云:“无贪即是贪,贪性无有贪,彼为胜梵行,亦是极大贪。”同样依止意幻明妃法手印、绝地火誓言手印,即依靠此三手印(业、法、誓言手印)而修融乐智慧,因此有了义、不了义两个不同的角度。从了义的角度而言,修持具殊胜之空性与不变大乐双运中的空乐大手印义智慧,这些是借用女人的名称而说为依止的。

  四、嫉妒清净事业部誓言而说妄语:从不了义方面来讲,如果对他众有利,则当说妄语。《金刚续》中云:“行利诸有情,为恒护誓言,师财有情命,妄言亦当说。”从了义的角度来讲,于不缘救度者与被救度者之众生的境界中救度一切有情脱离无实轮回,《密藏续》中云:“一切万法如幻术,名词虚妄而假立,虚妄性中虚妄行,虚妄假立亦非有。”或者也可以如此解释:风融入心轮从而显现无毁之诸声说为了义;除此之外他现众生前同时演说各种法门说为不了义。《金刚藏续释》中云:“何者食命风,同时以众语,随机而宣说,相应法妄语。”

  五、痴心清净如来部毗卢遮那佛之誓言:从不了义方面来说,饮用无有迷醉过患的酒,以及为了摧毁贡高我慢、净秽执著,就像在中土对于不是为了享用而杀的五肉有开许一样,将那些以自己业力而死的一切肉作为誓言物。此外,五甘露以及色等诸境随意享受。就了义而言,享用五肉是指受持五根精华,饮酒意味着无漏受持上降俱生融乐,享用五甘露则指受持五大精华,依此清净细微明点。境是指大小香精华逆反到脐间。或者说,依靠这些能使一切分别念于平等法界中融为一体。

  这所有的誓言与戒律的次第,之所以最先宣说二十五禁行戒,是由于它所属的五类中第一类对众生损害颇大,第五类五根贪执对境也是生起烦恼之因,为此因相乘与外三续都一致要求断除。接着宣说共同五部誓言,原因是它的所有直接意义与瑜伽续誓言相同。再后宣说五部特殊誓言,是因为它的了义不了义两方面都是无上密乘的特法。所以应当清楚,按照所化众生的根机次第以不失毁的方式加以引导,并让他们如法奉行,这是无上宗派的作法。

  戊三、宣说十四条根本戒:

  宣说十四根本戒:存心诋毁三恩师,

  轻侮扰乱其内心,一切罪中最严重,

  是故此条首先说;于示取舍如来教,

  上师教言自明知,轻视违行违教二;

  于总远近密道友,嗔怀恨嫉侮等三;

  心想众生离诸乐,诚心舍慈第四条;

  以贪非时故出精,舍菩提心第五条;

  诋毁寻道入外道,声缘大道乘宗六;

  非器未作仪轨者,未圆满与失毁者,

  畏惧深法五者前,泄露秘密第七条;

  于五蕴即五佛陀,轻侮诋毁摧残八;

  于基道果清净性,疑为引导第九条;

  本具能力不降慈,十大应诛第十条;

  离名等执实无实,寻思衡量十一条。

  不利具三信心众,不护心欺第十二;

  合适资具誓言物,应时不依十三条。

  观待总别智慧母,明暗满足谤十四。

  如果能像保护树根般守护誓言,则是产生一切道果功德的根本;若未加以护持,则成为恶趣之因与痛苦的根源,以业力牵引而下堕,密宗誓言也可分为十四戒条,以下对此理进行说明:

  一、诋毁上师:如《明誓言续》中云:“一般引导誓言灌顶师,酬忏师与令解心续师,以及窍诀传承六上师。”这里宣说了六种上师。虽然从对境方面而言,不需要只是与密宗相联,但此处所指的是三殊胜上师,《集乐寂静根本续》中云:“解脱相续灌顶示窍诀。”也就是说,对于赐予灌顶、续部与窍诀的三恩德上师或具二恩德或具一恩德上师任何一者,以嗔恨或嫉妒心心想诋毁,进而通过言词反对、讥讽的方式加以诋毁,轻侮不敬等,扰乱其心,令不欢喜,这是所有罪业中最为严重的,因为金刚上师是诸佛之本体,不仅对境严厉,而且自己的一切道果功德都完全取决于上师欢喜摄受,为此首先宣说这条誓言。如果破此誓言后未立即忏悔还净,那么无论再怎么精勤修持密宗道,不用说殊胜悉地,就连共同成就也不会获得。因此,对于上师的任何行为都应视为功德,尽心尽力成办上师欢喜之事。

  二、违如来教:对于为所化众生开示取舍道理的三藏六续所摄的一切如来教法、诠解其密意的所有论典以及遵循彼等取舍学处的殊胜上师对自己的言教,自己明明懂得其义,却以轻视的心态违越,不依教奉行,或者背道而驰,或者与彼相关的事情讲与他人,无论如何这些都是违背如来教。第一条根本过后要数此罪最为严重,因而立为第二条誓言。

  三、嗔恨道友:总道友即一切众生,远道友是所有佛教徒,近道友指入密乘者,尤其是密道友即一位上师摄受的一父之道友,间接说明一坛城所摄一母之道友,以上这些道友后后较前前更为亲近,特别是密道友中于一父母前获得灌顶时间如果有先后,则如长幼兄弟,同时受灌顶如孪生兄弟。圆满获得四灌顶的所有道友是最为亲密的。对于这所有的道友心里嗔恨,怀恨在心,以嫉妒的心理身语侮辱,口中言说过失等令其心生厌烦,则犯第三条根本戒。密道友之间进行诤论等是金刚内战,罪过极为严重,难以清净,故当小心谨慎。

  四、舍弃慈心:心里想:任何众生远离一切快乐或某一安乐遭受痛苦那该多好,以嗔恨的心态存心舍弃慈心,则犯第四条根本戒。

  五、舍菩提心:尤其是因为秘密灌顶道而发呕,从而舍弃方便智慧之精血,因为智慧灌顶而在非为开许七时的时间以贪心和轻毁学处之心对不变大乐生起邪见,认为不变融乐无有必要,故意出精。关于开许七时,如颂云:“秘密灌顶第三灌,一味平等供天尊,繁衍种族作丸子,以及观察死相时。”一般来说,以生起次第舍弃对众生的愿菩提心或者通过行持菩萨戒根本堕罪而舍弃行菩提心,即犯第五条根本戒。

  六、诋毁宗派:对于为寻求出离恶趣获得善趣而宣说外道宗教的白法,趋入出离之道的声闻缘觉以及趋入脱离二边的大道的大乘宗派,不认为这些乘道是趋入究竟一乘、引向上乘等的梯阶,而是真正执为它们有胜劣之别,以嗔心加以诋毁,则犯第六条根本戒。

  七、泄露秘密:因不诚信因果而未成熟的非器邪见者、因未作仪轨而未成熟连宝瓶灌顶也未得受者、因未圆满仪轨而未成熟未获得三殊胜灌顶者、因失毁而未成熟犯根本戒未忏悔还净者、声闻缘觉等根机未成熟畏惧甚深法义者,在观待调化的时间与对所讲之法不能堪为法器的这五种人面前,泄露密宗不共的誓言物、行为以及深义的秘密,当对方明白并生起邪见时,即犯第七条根本戒。

  八、诋毁五蕴:如续云:“金刚蕴支分,共称五正觉。”对于诸如在灌顶时直指五蕴自性为五部佛,以欲妙欢喜供养从而增上所依大乐、现前能依智慧这一点不了知,而认为身体是集谛的根本,口中侮辱诽谤并以砍断身肢等苦行摧残身体,则犯第八条根本戒。

  九、于法生疑:基道果之诸法自性清净故说于无二双运光明菩提心如来藏本来实相中安住,认为此种说法只是为了引导众生入道令生欢喜而已,实际上并非如此,产生怀疑,进而生起邪见,则犯第九条根本戒。

  十、不降十敌:如《明誓言续》中云:“三宝上师怨敌二,破誓退密反抗者,入聚会列害众生,成具誓敌唯造罪,以及三恶趣众十,诸瑜伽士当诛之。”正在造痛苦之因的九应诛、真实感受痛苦的三恶趣众生算为一应诛,对于这十大应诛任何一位有情,尤其是对损害上师与弘法利生的野蛮众生,在自己明明有降伏能力的情况下,本应当以大悲心予以降伏,却放弃不降伏,反而以颠倒的贪爱与其结为亲友,平庸仁慈,身语也与之同流合污,即犯第十条根本戒;对于这些应诛众生,如果舍弃慈心,则犯第四条根本戒。

  十一、揣度正法:对于远离一切名称、表示或相状等的胜义以及了达胜义的方便无分别之道,不是以各别自证,而是以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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