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部与事业部五部的方式在自相续中如理修持,也就是五应修之誓言。
这五类誓言中的第四类与第五类即是应知见解之誓言与应修修持之誓言,应行、不舍与应取三种誓言如果按照后面所说,则主要是行为的誓言。
对于这所有的誓言,初学者、稍得觉受者等都必须根据见解密意的境界、寂静愦闹的环境以及与时间相结合的方式来行持。因此应当接受以直接、隐含方式所说的密意。
己三、旁述特殊誓言:
守持总誓言与别誓言的瑜伽行者在修行等时,要以秘密、意趣的方式对他们特别说明的所护二十特殊誓言。《寂静续》中云:“论义特殊之誓言,应当特别而护持。”一、所谓的“不毁野兽王之座”意思是不损害金刚上师的身体、不违背其教言;二、“毒不注于宝箧中”是指不享用上师的空行母;三、“不能砍断珍宝枝”义为不损耗信士的资粮;四、“不饮熔化之沸液”意思是说不享用三宝信财与智者的财产,不饮用醉人的酒;五、“不启莲花之花蕊”是指不享用金刚道友的明妃;六、“精华不注漏器中”意思是不依止劣相明妃;七、“不依不具义之物”是指不依靠不具法相的圣物。八、“水晶切莫染淤泥”是指不诽谤智者的功德;九、所谓的“不净器中非清净”意思是说对非法器不传密法;十、“切莫损坏如意宝”是指不能舍弃具相明妃与堪为法器的弟子;十一、“不离大鹏之羽翼”义为不离空乐之义及其因——佛父佛母;十二、“不击锋利天铁刃”是说对于金刚道友甚至连开玩笑也不能发生内战;十三、“不享野兽享剩物”是指不食用他人享用剩下的饮食等;十四、“金刚大岩勿毁坏”是指不要贪执上师的地位;十五、“莫离篱笆网界限”是指不要脱离自他的界限;十六、“灯火不为风所灭”义为等持不要跟随沉掉所转;十七、“不阻智慧河相续”意思是说念经诵咒仪轨不要被人的闲言碎语所中断;十八、“不离教法之手印”意思是说不离灌顶因之手印,不说表示法;十九、“金刚钻石莫抛空”义为不扰乱瑜伽士之坛城,不退士夫之咒力;二十、“不辱顶上之宝珠”是说不应当失去顶戴上师。“此等均是应守护、特别珍爱之誓言。”
丁二、概述:
彼等誓言多种理,无有不摄于此处,
根本支分誓言中,归纳如若知自身,
为身语意三金刚,则集万亿密誓言。
上述誓言为主以及“等”包括的誓言在内前面所说的大幻化网根本与支分誓言十五誓言,如果详细加以分类,则有三百六十条,广大言续的誓言有九十七条,《集密意续》中有四决定誓言、二十八共同誓言、四殊胜誓言、二十三禁行誓言、二十修持誓言、四平时威仪誓言、遣除五魔、摧毁四敌、见解誓言,共分九种。此外,续部各自所说的根本支分所摄的护持誓言、等持誓言、威仪誓言、饮食誓言、不离资具誓言等有许多种,这一切无不包括在此根本、支分誓言中,因为无论犯任何一条,均可摄于舍密乘戒与虽未舍戒但已失毁支分二种之中。若想:这样一来,新旧共同的十四条根本戒与前面所说的前译派的特殊誓言不是相违了吗?由于十四条根本戒可以包括在特殊的根本誓言中,因而不相违。所有的誓言倘若概括,即是自身本来风脉明点及智慧本来安住于与身语意三金刚无二无别的智慧本性中。如果以智慧断除增益通达这一道理,那么密宗中所说的百千万誓言,均可任运自成摄于其中并且远离一切过患。
丙三、生起密乘戒之所依:
生依每日杀梵志,造五无间等一切。
如是持明密乘戒从金刚乘灌顶中得到戒体的所依身体是就依靠重新那一道修持而获得殊胜成就而言的,《无垢光疏》中云:“所谓此生之说法即赐予人类正等觉果位乃续部之王。天等五趣众生并非如此。”虽说生起密宗戒的所依主要是具六界的人,但就像钝刃砍木柴耽搁时间久而用利刃刹那便可砍断一样,因乘需要在多生累世中积累资粮而成就的果位,如若趋入此密乘,则不仅不需要先积累二资,而且即便其他乘来说必须断除的白日杀婆罗门、造五无间等弥天大罪,但若是一位具有大心力的利根者则于即生中也可以成就佛果,原因是密乘具有甚深、众多的方便之故。
此外,具有宿业的具缘利根者,则不一定必须是人的身体。一切续部中均说,天与非天等众生摄于听闻续部之法器中,密主说密乘的所化五圣贤中的四尊是非人的身份,邬金地方的龙类依靠密宗道而解脱,无余阿罗汉也有需要入密乘等。这些都足以说明具缘的一切众生均可堪为密乘法器。
丙四(失而恢复之方法)分四:一、无堕罪之理;二、真实还净;三、未还净之过患;四、如理守护誓言之功德。
丁一(无堕罪之理)分三:一、对治犯戒之四门或六因;二、堕罪支分算法;三、宣说越时界限。
戊一、对治犯戒之四门或六因:
末说失而恢复法,不知罪界不敬师,
放逸而行惑多四,犯罪四门无著许。
彼之对治修学处,敬众恒依正知念,
精勤对治大烦恼,如是应当修学彼。
四种所断基础上,复加忘失念不明,
称为失誓之六因,吉祥戒续有明说。
为使所有誓言不失毁而必须要精勤守护,假设以犯戒之因而失毁,则恢复的方法在此宣说。
首先应当了知对治犯戒之因的道理,舍戒四因:一、不知罪界:虽想修学誓言但由于不知晓各自堕罪的取舍界限;二、不敬上师:尽管知道却对上师与彼所传的学处等不恭敬;三、放逸而行:虽然恭敬但不见过患或者不具正知正念,因而不小心谨慎,放逸无度,肆意而行,依此作为犯罪之因;四、烦恼粗重:虽生起些许戒备之心,烦恼却十分深重。这四种是无著所承许的犯罪四门。这四门的对治法分别是明确取舍道理而学修学处;对功德生起欢喜从而对上师与学处产生恭敬之心;如在怨家对头的地方需要小心一样因畏惧过患而紧护自心,恒时具足正知、正念、不放逸;精勤对治自相续中强烈的烦恼。在舍戒四因的基础上,再加上忘失学处界限与无有正知、正念不明两种,即称为失毁誓言之六因,对此《吉祥戒续》中有明确宣说。此续云:“不知与放逸,惑多不恭敬,忘失念不明,此六破戒因。”后二因的对治即具有不忘失开遮界限的正念、观察不违越誓言的正知。此外,如果破了誓言,那么就要依靠自方的知惭与依靠他方的有愧努力守护誓言。所谓的知惭即心里认为自己实在下劣依靠自己而警惕恶行;想到成为他人耻笑之处,诸佛子与大恩上师们以无漏神通无疑会照见,因而必须谨防恶行,这是依靠他者的有愧。《生戒续》中云:“欲成胜悉地,宁愿舍生命,亦宁愿死亡,当恒护誓言。”
戊二、堕罪支分算法:
诸境意乐加行竟,或等起惑知对境,
正行越时身语做,无误而行无悔心。
超越忏界称他胜,正行如若未具全,
称越时罪如僧残。次第而下粗单堕,
恶作罪像皆当知。病失自由为他事,
大利无生稳必要,获力开许与吩咐,
遇生命难则无罪,精华庄严续中说。
接下来应当了知堕罪与无堕的道理,一切堕罪都具足四支分或七支分。首先宣说四支:一、犯罪的对境;二、了知对境的意乐;三、采取行动的加行;四、三门成办之事圆满的究竟。关于七支:一、则深重烦恼的等起所引发;二、认识成为与誓言相违的对境。三、身语正行一次性圆满完成。四、心里想成办的事在昼夜六时内未依对治,时间已过;或者,无论是三门所生的任何堕罪,如果从仅仅一种堕罪需要具全七支的角度来解释,则与所谓的越时是一致的,诸如以杀生为例,具备上述的意乐与加持而成办正行,即中间刹生之事圆满而称为断命,或者解释说正行的堕罪尚未究竟前并没有以对治中断,我认为也可以。五、心无有疯狂等迷乱状态。六、对所作之事无有后悔之心。七、未经忏悔已超过时间。如果具足这七支而行,则已舍密乘戒,由于罪过极其严重,摧毁了违品的对治法,因而称为他胜。假设任何根本罪以对治与增上而产生,但正行成办的支分其一不具足,对此未作忏悔而超过了时限,则称为越时堕罪,如别解脱的僧残在他胜罪过后罪业最重,依次向下的罪业均可包括在他胜堕罪中,支分未全的染污性罪是粗罪,其他所有支分罪如同单堕,同分的一切细微罪与恶作相同。
假设以饶益心嗔怒近金刚道友,则是堕罪的影像,实际上并无有罪过。应当了知这些道理。或者,在自己患病、不由自主、为意义更大的其他事、为利他或为大利,为稳固无生之义,引导他众等必要的情况下,或者获得证悟修行能力、得到诸如本尊等殊胜对境的开许,或者自己的上师吩咐说这么做,遇到生命违缘,而出现此等堕罪,也称为无罪,这是《精华庄严续》中所说的。当然这也是就一般而言的。在特殊情况下,观察自己的意乐后以有利于弘法利生的清净心而杀生等虽然无有罪过,但并不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而杀生等无有罪过的意思,我们必须要认清这一点。
戊三、宣说越时界限:
如是昼夜六座中,勤观取舍誓言处。
超过六时称越时,越一日月一二年,
分称违失越毁誓,诚心诚意作忏悔,
则可恢复后渐重,若越三年不能复。
对超越了忏悔期限是否可以恢复作分析,如是昼夜六时的每一时间里对于在六时中是否违越了应取舍的所有誓言至少严谨慎重观察一次。如果于六时的范畴内未及时加以对治而越过了期限,则称为越时。(越时有四种,)犯罪后未忏悔根据过一夜、过一月、经一至二年之间的不同而分别称为违誓、失誓、越誓、毁誓。对于这些,如果能诚心诚意加以忏悔,当然也可恢复。按照次第,后面的罪业更为严重。假设已经逾越了三年,那就再也无法恢复。《誓言庄严续》中云:“倘若逾越三年者,永远无法再恢复,假设接受焚二者,必定堕入金刚狱,恒时唯有受痛苦。”也就是说,应当了知观待本体的破根本及支分誓言,观待时间的越时、违誓、失誓等所忏悔罪业的轻重。此外,《集密意续》中云:“何为失誓言,共有大失毁,失根本支分,伴失顺失五。”所谓的大失誓是指针…
《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