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有三种的比量中能推出后世的生及老死也有五种,并且也能推断出前世的无明与行同样有三种,爱是无明、至受之间为老死之故。同样,通过所说的前后略因果也能推出中间的略果与略因,因而为了通达缘起因果分摄而如是宣说的,实际上无有差别。
庚三、定数之理由:
烦恼中生烦恼业,从彼业中产生事,
事中生事与烦恼,此乃有支之规律。
如果有人说:若无明有因,老死有果,那十二缘起的数目就不确定了;如果无明无因,老死无果,那无明就成了无因、老死就成了无作用了,这样一来,轮回也成了有始有终。
不会成为这种局面的,原因是烦恼中生烦恼即指爱中产生取。烦恼中生业则指从取产生有、由无明产生行。从业中生事是指行中生识、有中生生。事中生事则指从识中产生名色乃至从触产生受支,从生支产生老死。从彼等事中产生烦恼是指受中生爱、至受之间为老死,爱是无明,故由老死中产生无明。这就是十二有支的规律,因而摆脱了上面所说的两种过失,理由是无明之因其实就是老死,老死之果也是无明。所以说,无有前后际的十二缘起是轮回。《起生经》中云:“三者(烦恼包括无明、爱、取)中生二(业中包括行、有),二(业惑)中产生七(七事),七中亦生三(三种烦恼),有轮复旋转。”
庚四、起生之差别:
此许缘起即是因,缘生承许为果法。
若问:经中所说的“缘起、缘生”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正如论中已经讲述了二者是有为法的别名故是因果,这是笼统而言的。按照经中所说,此处的缘起是指产生后世之因的支分,由此产生一切果支分之故。缘生是指以前所生之果的支分,由因支分中所生之故。虽然这一切支都成了因与果二者,但观待何法是因,则观待彼不是果,观待何者是果,则观待彼不是因,就像观待儿子的父亲不是彼儿子的儿子一样。经中所说的“若有无明,则有行;若有行,则生识等”与前际若有则生现今、现今已生则生后际的说法是一致的。对此,经部宗认为,无明等不是五蕴,原因是无明为无知心所,行则是思。无明等也并非是主要的缘故,否则只讲识就可以了。因此,无明与行应当依照本义来解释。
己二(缘起之本体)分三:一、宣说无明;二、宣说名与触;三、细述受。
庚一、宣说无明:
智慧违品之他法,无明如妄非亲等。
言说彼为结等故,恶慧则非是见故,
与彼正见相应故,宣说染污智慧故。
若问:无明的本体是什么呢?成为如实了达的智慧之违品,不明真谛、因果、三宝等道理的一种心所他法即是无明,而并不只是无有觉知或非遮许。否则无实法与无情法也成了无明。譬如,一说非亲就应当明白唯一是指亲友的违品敌人,妄即不真实,也就是指真实违品的一种他法。“等”字还包括非法、非事、非义等。这些也要理解是各自违品的一种他法。若问:假设无明不是单单的无有觉知,那从何了知的呢?经中称为无明之结以及“等”字所包括的无明之缚、无明之随眠、无明之瀑流、无明之行。由此可见,无有觉知立为无明显然是不应理的。
若有人说:劣慧坏聚见就是无明。
坏聚见不是无明,因彼是见之故,见与无明相应,见也是智慧,两个智慧的实体相应是不可能的,而且经中也说无明能染污智慧,智慧自己染污自己自相矛盾之故。
庚二、宣说名与触:
名即非为色法蕴。触六聚合而产生,
前五乃为有碍触,第六仅能谓名称。
触分明与无明他,无垢烦恼其余者,
害心随贪相应触,感受安乐等三种。
所谓的名即是受等非为色法的四蕴,因为随同名称而趋入意义之故,譬如依靠世间共称的色之名而明白色法。
触有六种,即眼触至意触之间,它们是由色等境、眼等根、眼识等三者聚合不能断定美境等而产生的。其中眼等前五触是有碍触,原因是依赖有碍根而生。第六意触只能称得上是名称而已,是缘名称之触故。第六种触也有三类,即明之触、无明之触、二者以外之触。此三类依次是与无垢无漏智慧相应之触、与染污智慧相应之触、与剩余的有漏善法及无覆无记法相应之触。无明之触也有与害心相应及与随贪相应两种。所有的触若归纳,则有感受乐以及“等”字所包括的感受苦以及感受等舍的三种。
庚三、细述受:
从中所生之六受,前五身受余心受。
近心之因中而生,总共则有十八种。
从六触中产生的受也有六种,即眼触为缘的受到意触为缘的受之间。其中前五者是身受,依赖于根色法之故,原因是身即称为色法。心受依靠眼等以外的意,因为仅以增上缘的心而产生,根据心受根取对境意近因的差别,总共有十八种,也就是接近于悦意之境、不悦之境、等舍之境各有六种。
欲界缘自具十八,缘色界境有十二,
无色三种初二禅,十二种受缘欲界,
缘自八受无色界,则有二受余二禅,
六受则是缘欲界,缘自地则有四种,
缘无色界唯一种,无色未至定四受,
缘色上界仅一种,正行一受自对境,
十八种受均有漏。其余已说当说故。
那么,这些受在哪些界中存在呢?欲界中十八受均有,即缘自地的六对境,可有十八种;如果欲界的心受缘色界,则由于色界无有香味二者,因而意近因(受)只有十二种;如若以欲界的心缘欲界色界之上的无色界,则因在那里无有五境,是故只有缘法的三受了。
一禅二禅中有十二受,在一禅二禅无有意苦受之故,这十二受也是缘欲界的,而不是缘自地与上地的受,原因是自地与上地无有香味之故;这两个色界如果缘自界,则有八受,即缘色、声、触、法的意乐受与舍受;倘若色界缘无色界,那么只有二受,即缘唯一法的意乐受与舍受。三禅四禅有六种舍受,因无有意乐受,并且心乐也不会成为受之故,这六种受的所缘也是欲界,原因是欲界有六境;如果缘色界的自地,则有四舍受,自地无有香味的缘故;此二色界若缘上面的无色界,那只具有唯一的舍受了,因为所缘境仅有法。
无色界空无边处的未至定有四舍受,原因是入此定者视空无边处为寂灭、四禅为粗大,所以指的是缘色界的四禅有四舍受,彼有四对境之故。如果缘上面的无所有等处的未至定无色界,则只有一个舍受,唯有一法之故。无色界的四正行中也只有一个舍受,因为是缘自地的唯一法的有境故。这十八种受均是有漏法,原因是能增上爱。
为什么宣说缘起时只广说无明、名、触、受而不说其它的缘起呢?因为色、识、六处在分别界品中已讲过,行、有、爱、取在第四品与第五品将宣说。因而其它的缘起在此未加细述。
己三、以比喻说明三支:
于许烦恼如种子,如龙树根与糠秕,
业如具皮果药花,事如成熟之饮食。
如何以比喻来说明十二缘起所摄的三部分呢?十二缘起包括在烦恼、业与事三法中,应当了知烦恼如种子,种子中生出茎、叶、果,同样,烦恼中产生烦恼、业与事。烦恼又如龙,因为有龙存在,大海就不会干涸,同样,烦恼的龙存在,三有的大海就不会干涸。烦恼如树根,如果树根未断,就会长出树叶等,同样,若未断除烦恼之根,就会产生轮回。烦恼也如树木,树中能复生叶等,烦恼中也能再度产生业与事。此外,烦恼又如糠秕,犹如具糠秕的果实中能生出苗芽一样,由烦恼的得绳之业中生果。
业如具糠秕之果,理由如前。业也如药,药只能发挥一次性作用,同样,业也只产生一次异熟果。业又如花,花是果之近因,同样,业也是事之近因。
七事如烹调好的饮食一样,煮好的饮食是所享受的,同样七事也只是所享用的,而不会产生其它异熟果(这是从七事为果的角度而言的)。
戊三、摄义:
四有之中生有惑,自地根本诸烦恼,
其余三有具三种,无色界则无中有。
若问:既然说四有,那它们的本体是什么呢?四有中的生有是烦恼性。那么是以什么烦恼结生到生有的呢?以自地的一切根本烦恼结生的,而不是以他地的烦恼。除了生有外其它的中有、本有、死有具有善、不善、无记法三种。它们在何界中存在呢?欲界与色界中具有四者,无色界中有三种,无中有之故。
丁二(依何存在之食缘起)分三::一、食之自性;二、旁述中有之异名;三、彼等之必要。
己一、食之自性:
有情依食而存住,段食欲界三处性。
彼并非为色之处,不利自根解脱故,
触食思食与识食,均为有漏三界有。
众生依靠什么在三界中存留呢?众生是依靠食而住存的,经中云:“本师成佛不久,则恩赐一法,即众生以食而存。”
既然说有情依食而存住,那么食有多少种呢?有四种,即段食、触食、思食、识食。它们都存在于哪些界中呢?段食在欲界中有,而上两界中是没有的,原因是远离对段食的贪欲才能转生到上两界中。大地狱中怎么有段食呢?有,那里的段食就是铁球与铜汁,近边地狱与孤独地狱有像人的食物一样。
段食的本体是什么呢?香味触三处的本性。为什么叫段食呢?因为它们是依靠鼻、舌、身一口一口吞下(指分段享用之义)的食物,故而得名。米饭等色处也是一口一口吞下的,为什么不叫段食呢?因为食对根与产生所依起到帮助作用,而色处不利于自己的眼根,并且对产生所依也无利。那么,饥饿所逼者不是仅见到食物就有利吗?仅仅依靠看见食品而悦意只能成为快乐感受的触食,而不是色,假设仅是看到色法而如此,那么远离欲界贪欲的不来果与阿罗汉仅见到食就应满足,实际上仅仅见到色处尚且对从烦恼中解脱也无济于事,更何况说是具贪者了。
若问:触食等本体是什么呢?触、思、识均是有漏食,而不是无漏食。食的含义是指能令在世间生存之法,无漏法则能灭尽世间之故。那么它们在三界中哪界存在呢?三界均有。
己二、旁述中有异名:
意成求生及寻香,中有以及现成名。
如果说食对求生者有利,那么求生者是指什么呢?所谓的求生是中有的别名。为什么叫求生者等呢?由于由意化生而不依赖父母的不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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