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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量论·成量品释▪P3

  ..续本文上一页应具德。于我具贪故。

  有情非他引,欲得乐离苦,

  受生于劣处。痛苦颠倒心,

  生爱而束缚,生因若彼无,

  其即不投生。若未见去来。

  根不明不见,如目不明者,

  不见轻微烟。纵有体微故,

  有于有无碍,如水如金汞,

  非未见故无。手等动皆动,

  相违之二事,一中不容故,

  应成余异体。一覆一切覆,

  抑或未覆时,覆者亦应见。

  一由染料变,皆变或不变,

  知故一聚无。谓多则如前,

  无有差异故,极微故非知。

  不成无差异,有别是根境,

  是故非微尘。依此亦遮破,

  无有能障等。汞与金混合,

  热石等何见?根等各无力,

  如何能证知?谓由具法生,

  此过亦等同。若谓金与汞,

  由具方得见。依无见何知?

  味具色等违。若近命名许。

  识成各相异。譬如谓长串,

  具彼自体说,与其异体者,

  具数及业等,体不现识前。

  名识随异事,分别假立义,

  犹如功德等,已灭及未生。

  若许此假立,何故而承许?

  彼于一切事,何不依彼许?

  若非皆假立,异别故谓主。

  何外他体无,互异即无义。

  非具余义因,白等具数等,

  名称非异名。若彼亦他义,

  德实成无别。虽非他事物,

  以反体分异,如外非实体。

  说事之诸名,具足数目等,

  相异而宣说,他法作特指。

  欲知唯彼者,不引诸其余,

  有谓指之具,能诠似异法,

  诠一义一切,引故谓指具,

  即诠有法名。除色等力别,

  彼等相同果,非因予遣除,

  即用瓶之名,故瓶非谓色,

  一体之名称,是诠类聚别。

  彼总或分支,谓瓶之色等,

  能表彼力异。此说余亦尔。

  一切若是因,离一支亦非。

  纵各具能力,同时生多体。

  相同多体故,呼吸非决定。

  纵一然多明,彼因恒存故。

  若非多之因,渐非无别故。

  一息取多境,故彼生不定。

  若一识知多,彼成同时性,

  无违故次第,缘取亦不成,

  无有差别故。若执非自类,

  时息多刹那,即是心之因,

  则无次第因。彼岂具次第?

  前自类是因,则初应不生,

  彼之因非有,出息异有境。

  有亦定多性,故心同时生。

  气息行弱等,缺一则不生,

  如何有即因。识亦应有别。

  何非依何别,而别非其果。

  识功能定故,一是一之因,

  以识著他境,无力不取余。

  若身顿生识,后定同类生。

  身体之能力,何故而消失?

  谓身灭非依,故心独自住。

  为彼因得转,心续安住因,

  不成其分支。此生之五处,

  生余身之因。破彼分支事,

  是因不可得,非定已详说。

  根等亦有余。可见前前根,

  自类之能力。见变故生他,

  亦皆得成立。若彼由身生,

  如前过亦同。谓由心中生,

  余身成此生,由离因之故,

  末心有结生。许能立有余。

  谓修纵超胜,如跳及水温。

  并非越自性。已修若反复,

  亦将侍勤作。所依不稳固,

  超胜不能增。自性非同彼。

  益彼诸功用,于后之超胜,

  成办力无故。非恒所依住。

  别增非性故。何时已造作,

  复不观待勤,他勤将胜进。

  心修悲等生,自然得进展,

  如火等燃柴,水银及金等。

  是故彼等生,体性生功德。

  勤作令后后,愈来愈超胜。

  若由前同类,种子得增长,

  悲心等串习,其量住何处?

  跳跃非如是,其因力勤习,

  功能确定故,跳跃决定性。

  初非如后跳,身有违品故。

  力渐除违品,自力现前住。

  悲由自种生。设自种子果,

  违品妨害无,心即成彼性。

  如是修前前,心法之慈悲,

  离贪智慧等,即余明之本。

  依修成悲性,如离贪贪厌。

  具悲为灭苦,勤修诸方便。

  方便生彼因,不现讲彼难。

  依教理观察,痛苦之特性,

  了知痛苦因,无常等自性。

  何故成如此?因住果不灭。

  为除彼之因,观察其违品。

  了悟因体故,彼对治亦定。

  我执我所执,有为行境者,

  贪执即是因,能害见无我,

  彼二是相违。众相多方便,

  长时修习中,彼过及功德,

  亦成极明性。心亦明显故,

  因习已断除。佛陀行他利,

  胜麟角喻等。为彼故修法,

  承许是导师。证成初生故,

  此二说为因。断因具三德,

  即是善逝性。非苦所依故,

  即善彼由见,无我或修行。

  生过即兴起,称为复退转,

  已断我见种,是不退转性。

  彼谛异体性。身语意之染,

  无恼及无病,说道不明余,

  修故无余断。有谓言说等,

  故非尽过患。此逆疑故谬。

  有因故因治,修习灭尽故,

  由知因自性,彼智亦成立。

  常性或无法,或法不知故,

  何故妄断言,诸过不能灭?

  有因故依修,因治灭尽故,

  由因自性知,知彼亦成立。

  救者见道说,无果非妄说,

  具悲故诸为,行持他利故。

  为此是正量。或救说四谛。

  苦即流转蕴。串习贪等明,

  见故非自然,无因生违故。

  错非风等法。谓性合无过。

  为何亦不见,彼法外他法?

  一切贪成同,故非一切法。

  谓如色无过,设彼差别者,

  诸业增上无,彼辩亦等同。

  若亦许贪等,自性是诸法,

  无不具力性,果别由何致?

  诸过纵有别,无有差异故。

  非不成立性,一切变变故,

  亦非一切生。若因已增长,

  则果不应减,如热贪等变,

  是由苦乐生。若由不等生,

  痛苦不生贪。请说由何生?

  由调和精增,从中生贪欲。

  见不调亦贪,余调亦非尔,

  精尽漏血尔,不定一女精,

  非于一尤贪。色等亦分支,

  非尔皆不定。不定皆会生。

  不执德亦尔。设执德是支,

  一切成执德,因无差异故。

  何时具贪欲,如是不成嗔,

  彼二体异故,不见此固定。

  自许贪心等,依赖于同类,

  习气差别转,是故无彼过。

  此破大种法,所依亦遮故。

  非白等依土。所依名因义。

  或与自所依,无别存是依,

  否则非合理。设谓醉等力,

  如是有差异。力非事外境,

  彼亦将毁灭。所依齐全住,

  能依非毁灭,设谓与彼同。

  非尔知现异,大种心异故。

  乃至身变前,意体成相同。

  分别随境转,此是何原由?

  何时不待身,有识成有者,

  习气苏醒因,故有生有者。

  非识非识因,是故亦成立。

  设许一切事,具生识力故。

  草等尖百象。先前未曾见,

  说有除数论,有惭谁力言?

  百次分析因,何体成显现,

  其体先不现,彼果如何存?

  前无而生中,贪等成不定。

  若不离大性,故皆具贪等。

  一切贪成同。若大种别致。

  诸大无生异,然此异所依,

  有增有减性,有彼成无彼。

  若贪等虽异,因同性不失。

  本性同因故,一切成贪同。

  同性生牛识,或于此地等,

  众生等差异,有者次第无。

  热次第有别,然无无热火,

  如是此亦尔。非尔以热外,

  火已遮破故。何法余有德,

  具差别次第,彼等彼差别,

  有断如白等。如色等不定,

  彼与大无别。设谓与之同,

  非尔贪心等,应成俱生故。

  执相有境故,境亦非依据。

  同类因离故,贪等不一定,

  或因接近故,诸识常时生。

  彼者偶尔得,故是无常性。

  过患所依故,因主故亦苦。

  非我非加持。非因非加持。

  常岂是能生?故一非异时,

  产生多体法。他因纵聚合,

  却未生果故,比量推他因,

  彼非常法有。乃暂时性故,

  证实苦具因,无因不待他,

  故成恒有无。有者极声称,

  犹如荆棘等,锐等无有因,

  此等成无因。此有彼亦生,

  此变彼亦变,称此是彼因,

  此于彼亦有。触是色因故,

  是见之理由。诸常法已破,

  非由自在等,无有能力故。

  故欲有是因,众人境差异,

  持受得彼意。彼者即有欲,

  众生欲离苦,得乐而流转。

  彼许欲坏爱。贪我因中生,

  非乐作乐想,流转一切处,

  故爱是有依。离贪生未见,

  乃诸论师说。无身贪未见,

  故贪由身生。许因故承许,

  近取已遮破。若随此理许,

  自己害自许。设谓见贪生,

  故与生俱起。同类生前成。

  无明是有因,未说唯说爱,

  能引相续故,等无间缘故,

  业亦非业有,不定有彼故。

  彼非永恒性,障因等有故。

  轮回故无解。非尔许不成。

  执我未灭除,彼将受折磨,

  尔时苦增益,不住自性中。

  为摧解脱者,纵无增益勤。

  许离贪者住,悲或由业感,

  引中不退转。超越有爱业,

  非能引其余,俱有缘尽故。

  知苦无相违,前行趋入者,

  实法悲悯生,非与有情系。

  非彼本性法,增益自他贪。

  仅知苦相续,即将生悲心。

  痴乃过之本,彼亦执有情,

  彼无则非由,过因中起嗔,

  故许悲无过。并非无解脱,

  昔行灭尽已,不结生余故。

  行力若未尽,彼住无过患。

  悲心微弱故,亦无住大勤。

  彼者大悲心,于他前安住。

  离坏聚见故,初道无有有。

  俱生未断故,若断岂有有?

  若欲愿安乐,欲求不受苦,

  凡是思我心,俱生有情见,

  不见所谓我,毫亦不执我。

  于我无爱恋,不以求乐转。

  生苦因即缚,常法何有彼?

  不生苦因解,常法何有彼?

  不可说无常,彼非任何因,

  于不可说者,缚解皆非有。

  自性无坏灭,智者谓常性,

  故舍此惭见,说彼为常有。

  修已说道转。设谓虽转依,

  如道过复起。非尔无力故。

  识取境之法,如何有取彼,

  有之本性者,亦是此能生。

  自性此此中,依他缘误解,

  消除观待缘,不稳如蛇识。

  心性为光明,诸垢客尘性,

  故前无能力。转依彼本性,

  尔后无能力。纵有力有害,

  能生核心事,非具长存力,

  犹如湿地火。无害真实义,

  于自性颠倒,勤作亦不退,

  识持彼法故。我执同一因,

  因与果事故,贪嗔彼此间,

  他体亦非害。慈等痴无违,

  故非尽除过。诸过之根本。

  彼即坏聚见。明知违品故,

  心所缘取故。倒缘说无明,

  故余不合理。相违于此说。

  空见相违故,与彼性诸过,

  相违极成立。众生法性故,

  非尽如色等。非尔不成故。

  若与对治系,消除亦见故。

  过灭如固体。非有复次生,

  彼本性无系,如灰不定故。

  现见有我者,于彼常执我。

  由执爱安乐,由爱障诸过。

  视德而爱恋,我所取成彼,

  是故于我贪,尔时彼流转。

  有我则知他,自他中执嗔,

  此等尽相系,而生诸过失。

  决定贪我者,不离贪我所,

  无过亦非有,离贪我之因。

  设若贪有过,彼中成如何?

  对境未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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