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應具德。于我具貪故。
有情非他引,欲得樂離苦,
受生于劣處。痛苦顛倒心,
生愛而束縛,生因若彼無,
其即不投生。若未見去來。
根不明不見,如目不明者,
不見輕微煙。縱有體微故,
有于有無礙,如水如金汞,
非未見故無。手等動皆動,
相違之二事,一中不容故,
應成余異體。一覆一切覆,
抑或未覆時,覆者亦應見。
一由染料變,皆變或不變,
知故一聚無。謂多則如前,
無有差異故,極微故非知。
不成無差異,有別是根境,
是故非微塵。依此亦遮破,
無有能障等。汞與金混合,
熱石等何見?根等各無力,
如何能證知?謂由具法生,
此過亦等同。若謂金與汞,
由具方得見。依無見何知?
味具色等違。若近命名許。
識成各相異。譬如謂長串,
具彼自體說,與其異體者,
具數及業等,體不現識前。
名識隨異事,分別假立義,
猶如功德等,已滅及未生。
若許此假立,何故而承許?
彼于一切事,何不依彼許?
若非皆假立,異別故謂主。
何外他體無,互異即無義。
非具余義因,白等具數等,
名稱非異名。若彼亦他義,
德實成無別。雖非他事物,
以反體分異,如外非實體。
說事之諸名,具足數目等,
相異而宣說,他法作特指。
欲知唯彼者,不引諸其余,
有謂指之具,能诠似異法,
诠一義一切,引故謂指具,
即诠有法名。除色等力別,
彼等相同果,非因予遣除,
即用瓶之名,故瓶非謂色,
一體之名稱,是诠類聚別。
彼總或分支,謂瓶之色等,
能表彼力異。此說余亦爾。
一切若是因,離一支亦非。
縱各具能力,同時生多體。
相同多體故,呼吸非決定。
縱一然多明,彼因恒存故。
若非多之因,漸非無別故。
一息取多境,故彼生不定。
若一識知多,彼成同時性,
無違故次第,緣取亦不成,
無有差別故。若執非自類,
時息多刹那,即是心之因,
則無次第因。彼豈具次第?
前自類是因,則初應不生,
彼之因非有,出息異有境。
有亦定多性,故心同時生。
氣息行弱等,缺一則不生,
如何有即因。識亦應有別。
何非依何別,而別非其果。
識功能定故,一是一之因,
以識著他境,無力不取余。
若身頓生識,後定同類生。
身體之能力,何故而消失?
謂身滅非依,故心獨自住。
爲彼因得轉,心續安住因,
不成其分支。此生之五處,
生余身之因。破彼分支事,
是因不可得,非定已詳說。
根等亦有余。可見前前根,
自類之能力。見變故生他,
亦皆得成立。若彼由身生,
如前過亦同。謂由心中生,
余身成此生,由離因之故,
末心有結生。許能立有余。
謂修縱超勝,如跳及水溫。
並非越自性。已修若反複,
亦將侍勤作。所依不穩固,
超勝不能增。自性非同彼。
益彼諸功用,于後之超勝,
成辦力無故。非恒所依住。
別增非性故。何時已造作,
複不觀待勤,他勤將勝進。
心修悲等生,自然得進展,
如火等燃柴,水銀及金等。
是故彼等生,體性生功德。
勤作令後後,愈來愈超勝。
若由前同類,種子得增長,
悲心等串習,其量住何處?
跳躍非如是,其因力勤習,
功能確定故,跳躍決定性。
初非如後跳,身有違品故。
力漸除違品,自力現前住。
悲由自種生。設自種子果,
違品妨害無,心即成彼性。
如是修前前,心法之慈悲,
離貪智慧等,即余明之本。
依修成悲性,如離貪貪厭。
具悲爲滅苦,勤修諸方便。
方便生彼因,不現講彼難。
依教理觀察,痛苦之特性,
了知痛苦因,無常等自性。
何故成如此?因住果不滅。
爲除彼之因,觀察其違品。
了悟因體故,彼對治亦定。
我執我所執,有爲行境者,
貪執即是因,能害見無我,
彼二是相違。衆相多方便,
長時修習中,彼過及功德,
亦成極明性。心亦明顯故,
因習已斷除。佛陀行他利,
勝麟角喻等。爲彼故修法,
承許是導師。證成初生故,
此二說爲因。斷因具叁德,
即是善逝性。非苦所依故,
即善彼由見,無我或修行。
生過即興起,稱爲複退轉,
已斷我見種,是不退轉性。
彼谛異體性。身語意之染,
無惱及無病,說道不明余,
修故無余斷。有謂言說等,
故非盡過患。此逆疑故謬。
有因故因治,修習滅盡故,
由知因自性,彼智亦成立。
常性或無法,或法不知故,
何故妄斷言,諸過不能滅?
有因故依修,因治滅盡故,
由因自性知,知彼亦成立。
救者見道說,無果非妄說,
具悲故諸爲,行持他利故。
爲此是正量。或救說四谛。
苦即流轉蘊。串習貪等明,
見故非自然,無因生違故。
錯非風等法。謂性合無過。
爲何亦不見,彼法外他法?
一切貪成同,故非一切法。
謂如色無過,設彼差別者,
諸業增上無,彼辯亦等同。
若亦許貪等,自性是諸法,
無不具力性,果別由何致?
諸過縱有別,無有差異故。
非不成立性,一切變變故,
亦非一切生。若因已增長,
則果不應減,如熱貪等變,
是由苦樂生。若由不等生,
痛苦不生貪。請說由何生?
由調和精增,從中生貪欲。
見不調亦貪,余調亦非爾,
精盡漏血爾,不定一女精,
非于一尤貪。色等亦分支,
非爾皆不定。不定皆會生。
不執德亦爾。設執德是支,
一切成執德,因無差異故。
何時具貪欲,如是不成嗔,
彼二體異故,不見此固定。
自許貪心等,依賴于同類,
習氣差別轉,是故無彼過。
此破大種法,所依亦遮故。
非白等依土。所依名因義。
或與自所依,無別存是依,
否則非合理。設謂醉等力,
如是有差異。力非事外境,
彼亦將毀滅。所依齊全住,
能依非毀滅,設謂與彼同。
非爾知現異,大種心異故。
乃至身變前,意體成相同。
分別隨境轉,此是何原由?
何時不待身,有識成有者,
習氣蘇醒因,故有生有者。
非識非識因,是故亦成立。
設許一切事,具生識力故。
草等尖百象。先前未曾見,
說有除數論,有慚誰力言?
百次分析因,何體成顯現,
其體先不現,彼果如何存?
前無而生中,貪等成不定。
若不離大性,故皆具貪等。
一切貪成同。若大種別致。
諸大無生異,然此異所依,
有增有減性,有彼成無彼。
若貪等雖異,因同性不失。
本性同因故,一切成貪同。
同性生牛識,或于此地等,
衆生等差異,有者次第無。
熱次第有別,然無無熱火,
如是此亦爾。非爾以熱外,
火已遮破故。何法余有德,
具差別次第,彼等彼差別,
有斷如白等。如色等不定,
彼與大無別。設謂與之同,
非爾貪心等,應成俱生故。
執相有境故,境亦非依據。
同類因離故,貪等不一定,
或因接近故,諸識常時生。
彼者偶爾得,故是無常性。
過患所依故,因主故亦苦。
非我非加持。非因非加持。
常豈是能生?故一非異時,
産生多體法。他因縱聚合,
卻未生果故,比量推他因,
彼非常法有。乃暫時性故,
證實苦具因,無因不待他,
故成恒有無。有者極聲稱,
猶如荊棘等,銳等無有因,
此等成無因。此有彼亦生,
此變彼亦變,稱此是彼因,
此于彼亦有。觸是色因故,
是見之理由。諸常法已破,
非由自在等,無有能力故。
故欲有是因,衆人境差異,
持受得彼意。彼者即有欲,
衆生欲離苦,得樂而流轉。
彼許欲壞愛。貪我因中生,
非樂作樂想,流轉一切處,
故愛是有依。離貪生未見,
乃諸論師說。無身貪未見,
故貪由身生。許因故承許,
近取已遮破。若隨此理許,
自己害自許。設謂見貪生,
故與生俱起。同類生前成。
無明是有因,未說唯說愛,
能引相續故,等無間緣故,
業亦非業有,不定有彼故。
彼非永恒性,障因等有故。
輪回故無解。非爾許不成。
執我未滅除,彼將受折磨,
爾時苦增益,不住自性中。
爲摧解脫者,縱無增益勤。
許離貪者住,悲或由業感,
引中不退轉。超越有愛業,
非能引其余,俱有緣盡故。
知苦無相違,前行趨入者,
實法悲憫生,非與有情系。
非彼本性法,增益自他貪。
僅知苦相續,即將生悲心。
癡乃過之本,彼亦執有情,
彼無則非由,過因中起嗔,
故許悲無過。並非無解脫,
昔行滅盡已,不結生余故。
行力若未盡,彼住無過患。
悲心微弱故,亦無住大勤。
彼者大悲心,于他前安住。
離壞聚見故,初道無有有。
俱生未斷故,若斷豈有有?
若欲願安樂,欲求不受苦,
凡是思我心,俱生有情見,
不見所謂我,毫亦不執我。
于我無愛戀,不以求樂轉。
生苦因即縛,常法何有彼?
不生苦因解,常法何有彼?
不可說無常,彼非任何因,
于不可說者,縛解皆非有。
自性無壞滅,智者謂常性,
故舍此慚見,說彼爲常有。
修已說道轉。設謂雖轉依,
如道過複起。非爾無力故。
識取境之法,如何有取彼,
有之本性者,亦是此能生。
自性此此中,依他緣誤解,
消除觀待緣,不穩如蛇識。
心性爲光明,諸垢客塵性,
故前無能力。轉依彼本性,
爾後無能力。縱有力有害,
能生核心事,非具長存力,
猶如濕地火。無害真實義,
于自性顛倒,勤作亦不退,
識持彼法故。我執同一因,
因與果事故,貪嗔彼此間,
他體亦非害。慈等癡無違,
故非盡除過。諸過之根本。
彼即壞聚見。明知違品故,
心所緣取故。倒緣說無明,
故余不合理。相違于此說。
空見相違故,與彼性諸過,
相違極成立。衆生法性故,
非盡如色等。非爾不成故。
若與對治系,消除亦見故。
過滅如固體。非有複次生,
彼本性無系,如灰不定故。
現見有我者,于彼常執我。
由執愛安樂,由愛障諸過。
視德而愛戀,我所取成彼,
是故于我貪,爾時彼流轉。
有我則知他,自他中執嗔,
此等盡相系,而生諸過失。
決定貪我者,不離貪我所,
無過亦非有,離貪我之因。
設若貪有過,彼中成如何?
對境未擯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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