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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问答▪P2

  ..续本文上一页分别圣道品

  第七品:分别智品  第八品:分别定品

  论主亲自作的《俱舍论》长行文中又加了一品,即破我品。

  

  第一品分别界品问答题

  20、 有为法是何义?如何分五类?

  答:有为法:指由诸多因缘聚合而成的一切法。有为法包括有漏法(即苦集二谛)以及道谛。有为法分成五类,即是五蕴:色、受、想、行、识。

  将有为法如此分成五类而进行认识的原因是:

  识:大多数凡夫将心识执为“我”;

  色:“我”执著内外色法与我关联;

  受:“我”执受为我所感;

  想 :即是能安立名言而执著;

  行:行即执著有所造作,如行善等。

  由上可知,凡夫皆执此五蕴为我及我所。然而此五蕴唯是因缘聚合而成,是有为法。

  21、 有为法有哪几种别名?如何解释?

  答:时间:以前的有为法已经过去,现在的正在流逝,将来的亦将流逝,由此显示了有为法的无常性及迁流性,故称为时间;

  言依:语言的基础是名称,由于依靠具有意义的名称来宣说,因而语言的直接内容是名称,所耽著的内容是一切有为法;

  出离:要脱离的是痛苦之处,痛苦是有为法,超离忧苦就达到了有为法的边际,由此称出离。得无余涅槃时舍弃道谛,故道谛亦是出离。

  有基:有为法具有因的缘故而称有基,基即是因。

  22、 有漏法的别名是什么?

  答:近取蕴:有漏法近取之因是烦恼,由近取因中产生蕴,故称近取蕴,就像由草所生的火称为草火一样。

  有诤:诤即烦恼,以烦恼损害自他故说是诤,诤于有漏法中以所缘或相应的方式增长,故名有诤。

  痛苦:有漏法与三苦中的任何一种皆相关联故名痛苦。

  集:是痛苦之因,故名集。

  世间:有漏法刹那坏灭并能被违品毁灭,故名世间。

  见处:即见的住处,因有漏法依靠见解通过所缘的方式随顺增长烦恼。

  三有:即三界所有,因为由生死接连不断流转于三界中,故名三有。

  23、 色蕴有哪几种?

  答:色蕴有十一种:五根、五境、无表色。

  24、 五根是什么?

  答:五根即眼耳鼻舌身五根,是指毫不混杂地认知色等一切对境形象的诸识之所依或处所,是一种清净色法。如眼根:是执著自之对境色处的眼识之增上缘,是一种清净色法。余四根可依此类推。

  25、 色法(境)有多少种?

  答:色法共二种,或二十种:

  根本显色:蓝、黄、白、红

  支分显色:影、光、明、暗、云、烟、尘、雾

  形色八:长、短、高、低、方、圆、正、歪

  26、 声有多少种?

  答:  悦耳声:如说法声

  刺耳声:如粗语声

  悦耳声:小钹发出之声

  刺耳声:拳头打击声

  悦耳声:幻人传法声

  刺耳声:幻人粗语声

  悦耳声:铜鼓声

  刺耳声:岩塌之声

  有执受大种声:由有情的不离五根的色香味触四境所发出的声音,即此声音由有情发出。

  无执受大种声:非有情发出之声。

  有记别声:此声音能够表达一种意义。

  无记别声:此声音不能表达意义。

  27、 味有几种?

  答:味有六种:甜、酸、辣、咸、涩、苦。

  28、 香有几种?

  答:香有四种:妙香、恶香、平等香、不平等香。

  29、 所触有几种?

  答:所触共十一种:

  因所触:地、水、火、风

  果所触:柔软、粗糙、轻、重、冷、饥、渴

  30、 无表色的五种特点是什么?

  答:无表色是自己的发心不能以形相表示令他人了知的法。

  无表色具有五种特点:

  一、散乱:心在散乱时也有无表色,与有表色不同;

  二、无心:在无想定、灭尽定等无心状态中无表色也存在;

  三、善不善:无表色是善与不善法,不会是无记法(无记法心弱,不起无表色);

  四、随流:乃至没有毁坏之因期间,因一直持续存在;

  五、大种为因:无表色依四种而生,并且四大种作为其所依、处所、增长之因。

  31、 四大种的作用与特征是什么?

  答:一、四大种的作用:

  地大:不舍而持受果色

  水大:令所造色法不散,聚合的作用

  火大:能成熟

  风大:能增上

  二、四大种的特征:

  地大:坚硬

  水大:湿润

  火大:暖热

  风大:轻、动

  32、 世人所认识的四大与佛法中的四大有何不同?

  答:世人认识地水火风皆是显色、形色、是眼根对境,如说地,绿地、方地;说水,碧蓝的河水,长长的小溪等。

  佛法中说地水火风是所触,是身根的对境。

  33、 受想行三蕴法相、事相分别为何?

  答:受蕴 法相:心依自力而体验自己对境的差别。

  事相:苦、乐、舍。

  想蕴 法相:心毫不混杂地执著蓝黄等相。

  事相:以六根识相应而言,分六想聚。

  行蕴 法相:色受想识四蕴以外的一切有为法。

  事相:除受想以外的一切心所相应行法与得绳四相等不相应行法。

  受想行三蕴包括于法处(界)中。

  34、 心、心所是一体还是异体?为什么?

  答:心、心所是异体:

  心以自力见到事物的本体。

  心所见到事物的差别。

  35、 识蕴是什么?识蕴在处、界中分别如何安立

  答:识蕴 法相:依自力分别认知对境的本体。

  事相:六识聚。

  识蕴在十二处中安立为意处。在十八界中为七心界。

  36、 七心界有哪些?意界是什么意思?

  答:七心界即六识界与意界。

  意界 :六识刚刚灭尽无间阶段之识为意界,它并不是六识之外的异体法。

  37、 有说若意界包括六识界则应为十二界,若六识界包括意界,则应为十七界,对此种观点应如何破斥?

  答:前六识升起分别依五个色根,第六识升起没有一个色根可依,故以六识灭尽安立意根,作为意识升起的所依根,就是为了建立第六识的所依根,安立意根界。由此承许界有十八种。意界,六识界体虽是一,但作用各别。六识于现在位六识界摄,六识灭尽则是意界,所以不能安立为十二或十七界,唯应十八界。

  38、 一蕴、一处、一界如何摄一切法?

  答:一色蕴:包含色蕴、十有色界、十有色处以及法界的一部分无表色;

  一意处:包含识蕴、意处、七心界;

  一法界:包含法界的一部分无表色、受想行三蕴、法处、法界。

  色蕴、意处、法界三种能摄是以自本体的方式来含摄一切法的(即所摄中的法虽然在蕴、界、处中有不同的安立,实际上是同一个体,故称以自本体方式含摄),并不摄他体法。

  39、 “眼耳鼻各有两个,所以界应安立为二十一界。”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答:这种说法不对。眼耳鼻虽各有两个,但是:

  (1)两只眼睛上面作为眼识所依的清净色法是同类的;

  (2)两只眼睛所享受的对境色法是相同的;

  (3)两只眼睛只产生一个眼识的果。

  所以眼睛数量虽有二,但同为有色根,故称为一个眼界。耳鼻也可依此类推,所以界只应当安立十八,而非二十一。

  40、 眼耳鼻为什么各生二数?

  答:为了显得端严好看所以才生二数。因为众生(尤其是南赡部洲的众生)无始以来有一种习气,认为两个眼睛好看,一个头好看,心相续中有此贪爱习气,以此贪爱习气而积下如是之业,是故形成现在眼耳鼻各二数这样的结果,并非无缘无故而产生。另外,欲贤论师认为,生两个眼睛,一是为了看得明显;二是为了庄严。

  41、 蕴处界各自的含义是什么?

  答:蕴:许多实法聚集、积聚,故称蕴;

  处:作为产生心与心所之门,故称处;(六根处作增上缘、六境作为所缘缘而生心心所法,故皆是处。)

  界:种类义而称界,如有多种宝物之山称宝界山;一相续中有十八种类的法,而称十八界。此外,各自同类作后面同类之因,而称种类。

  42、 为什么宣说蕴处界?

  答:(1)为了遣除众生的三种愚痴心而说蕴处界:

  为了遣除众生执著心、心所为整体(或为我)的愚痴而宣说了三蕴;为了分析受想行三蕴,为了遣除执著色为整体的愚痴而宣说十二处;为了遣除执著色与识为整体的愚痴而宣说了十八界,分析十色界、七心界。

  (2)依利、中、钝三种根基而分别说三者。

  (3)依喜欢简明、喜欢不广不略、喜欢详细三种意乐而分别说三者。

  43、 为什么“蕴中不摄无为法”?

  答:五蕴中未说无为法,是因为无为法不具备诸蕴的含义(即无为法之义与色蕴乃至识蕴之义皆不相合);无为法亦不能单立为第六蕴,因为它不具足蕴的法相(即没有积聚之义);并且无为法也不是时间所摄,因而无为法在蕴中未说。

  44、 为什么受、想单独立蕴?

  答:受与想二者成为在家与出家僧俗二者争论的根源,所有在家人均贪图体验乐受,于是为了财产、田地、牲畜与女人而争论不休;出家人由于对自他宗派有好坏的想法进而破立,展开辩论。而且,贪执乐受就会积累恶业,这也是由净乐等颠倒想所生,因而它们是轮回的主因,为此,除了其他一切心所以外,佛陀将受、想单独安立为蕴。

  45、 五蕴次第如是安立的理由是哪些?

  答:五蕴的次第是按照粗细的方式而宣说的,大多数色都是有阻碍并且粗大,因此最先宣说。从非色来说,所谓我的手感觉、脚感觉说明受是粗大的,因而其次说受,之后执相而有粗想,再后愿我安乐,不要痛苦即是粗行,识只是觉知事物的本体,所以是细微的。或者,依照产生烦恼的次第来说,无始以来众生由于喜色而首先看色,由色的美与丑而产生乐受与苦受,从苦乐的感受中产生颠倒想,由想中产生贪嗔行,从中生起烦恼识。或者,以盛所享用之饮食的器皿以及食品、厨师、烹调、食者诸喻依次说明意义,色如器皿,受如食品,想如厨师,行如烹饪,识如食者。或者按照界的顺序来说,欲界以色为主,禅天(色界)以受为主,前三无色界以想为主,有顶以行为主,识蕴则在三界中都存在。

  46、 六根次第安立之理?

  答:六根中:

  先前五根:唯取现在对境之有境

  后意根:取三时之有境且缘无为法而难以通达

  前五根中:

  先前四根:取四大所生的对境

  后身根:取四大及四大所生的两种对境

  前四根中:

  先眼耳根:取较远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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