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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問答▪P2

  ..續本文上一頁分別聖道品

  第七品:分別智品  第八品:分別定品

  論主親自作的《俱舍論》長行文中又加了一品,即破我品。

  

  第一品分別界品問答題

  20、 有爲法是何義?如何分五類?

  答:有爲法:指由諸多因緣聚合而成的一切法。有爲法包括有漏法(即苦集二谛)以及道谛。有爲法分成五類,即是五蘊:色、受、想、行、識。

  將有爲法如此分成五類而進行認識的原因是:

  識:大多數凡夫將心識執爲“我”;

  色:“我”執著內外色法與我關聯;

  受:“我”執受爲我所感;

  想 :即是能安立名言而執著;

  行:行即執著有所造作,如行善等。

  由上可知,凡夫皆執此五蘊爲我及我所。然而此五蘊唯是因緣聚合而成,是有爲法。

  21、 有爲法有哪幾種別名?如何解釋?

  答:時間:以前的有爲法已經過去,現在的正在流逝,將來的亦將流逝,由此顯示了有爲法的無常性及遷流性,故稱爲時間;

  言依:語言的基礎是名稱,由于依靠具有意義的名稱來宣說,因而語言的直接內容是名稱,所耽著的內容是一切有爲法;

  出離:要脫離的是痛苦之處,痛苦是有爲法,超離憂苦就達到了有爲法的邊際,由此稱出離。得無余涅槃時舍棄道谛,故道谛亦是出離。

  有基:有爲法具有因的緣故而稱有基,基即是因。

  22、 有漏法的別名是什麼?

  答:近取蘊:有漏法近取之因是煩惱,由近取因中産生蘊,故稱近取蘊,就像由草所生的火稱爲草火一樣。

  有诤:诤即煩惱,以煩惱損害自他故說是诤,诤于有漏法中以所緣或相應的方式增長,故名有诤。

  痛苦:有漏法與叁苦中的任何一種皆相關聯故名痛苦。

  集:是痛苦之因,故名集。

  世間:有漏法刹那壞滅並能被違品毀滅,故名世間。

  見處:即見的住處,因有漏法依靠見解通過所緣的方式隨順增長煩惱。

  叁有:即叁界所有,因爲由生死接連不斷流轉于叁界中,故名叁有。

  23、 色蘊有哪幾種?

  答:色蘊有十一種:五根、五境、無表色。

  24、 五根是什麼?

  答:五根即眼耳鼻舌身五根,是指毫不混雜地認知色等一切對境形象的諸識之所依或處所,是一種清淨色法。如眼根:是執著自之對境色處的眼識之增上緣,是一種清淨色法。余四根可依此類推。

  25、 色法(境)有多少種?

  答:色法共二種,或二十種:

  根本顯色:藍、黃、白、紅

  支分顯色:影、光、明、暗、雲、煙、塵、霧

  形色八:長、短、高、低、方、圓、正、歪

  26、 聲有多少種?

  答:  悅耳聲:如說法聲

  刺耳聲:如粗語聲

  悅耳聲:小钹發出之聲

  刺耳聲:拳頭打擊聲

  悅耳聲:幻人傳法聲

  刺耳聲:幻人粗語聲

  悅耳聲:銅鼓聲

  刺耳聲:岩塌之聲

  有執受大種聲:由有情的不離五根的色香味觸四境所發出的聲音,即此聲音由有情發出。

  無執受大種聲:非有情發出之聲。

  有記別聲:此聲音能夠表達一種意義。

  無記別聲:此聲音不能表達意義。

  27、 味有幾種?

  答:味有六種:甜、酸、辣、鹹、澀、苦。

  28、 香有幾種?

  答:香有四種:妙香、惡香、平等香、不平等香。

  29、 所觸有幾種?

  答:所觸共十一種:

  因所觸:地、水、火、風

  果所觸:柔軟、粗糙、輕、重、冷、饑、渴

  30、 無表色的五種特點是什麼?

  答:無表色是自己的發心不能以形相表示令他人了知的法。

  無表色具有五種特點:

  一、散亂:心在散亂時也有無表色,與有表色不同;

  二、無心:在無想定、滅盡定等無心狀態中無表色也存在;

  叁、善不善:無表色是善與不善法,不會是無記法(無記法心弱,不起無表色);

  四、隨流:乃至沒有毀壞之因期間,因一直持續存在;

  五、大種爲因:無表色依四種而生,並且四大種作爲其所依、處所、增長之因。

  31、 四大種的作用與特征是什麼?

  答:一、四大種的作用:

  地大:不舍而持受果色

  水大:令所造色法不散,聚合的作用

  火大:能成熟

  風大:能增上

  二、四大種的特征:

  地大:堅硬

  水大:濕潤

  火大:暖熱

  風大:輕、動

  32、 世人所認識的四大與佛法中的四大有何不同?

  答:世人認識地水火風皆是顯色、形色、是眼根對境,如說地,綠地、方地;說水,碧藍的河水,長長的小溪等。

  佛法中說地水火風是所觸,是身根的對境。

  33、 受想行叁蘊法相、事相分別爲何?

  答:受蘊 法相:心依自力而體驗自己對境的差別。

  事相:苦、樂、舍。

  想蘊 法相:心毫不混雜地執著藍黃等相。

  事相:以六根識相應而言,分六想聚。

  行蘊 法相:色受想識四蘊以外的一切有爲法。

  事相:除受想以外的一切心所相應行法與得繩四相等不相應行法。

  受想行叁蘊包括于法處(界)中。

  34、 心、心所是一體還是異體?爲什麼?

  答:心、心所是異體:

  心以自力見到事物的本體。

  心所見到事物的差別。

  35、 識蘊是什麼?識蘊在處、界中分別如何安立

  答:識蘊 法相:依自力分別認知對境的本體。

  事相:六識聚。

  識蘊在十二處中安立爲意處。在十八界中爲七心界。

  36、 七心界有哪些?意界是什麼意思?

  答:七心界即六識界與意界。

  意界 :六識剛剛滅盡無間階段之識爲意界,它並不是六識之外的異體法。

  37、 有說若意界包括六識界則應爲十二界,若六識界包括意界,則應爲十七界,對此種觀點應如何破斥?

  答:前六識升起分別依五個色根,第六識升起沒有一個色根可依,故以六識滅盡安立意根,作爲意識升起的所依根,就是爲了建立第六識的所依根,安立意根界。由此承許界有十八種。意界,六識界體雖是一,但作用各別。六識于現在位六識界攝,六識滅盡則是意界,所以不能安立爲十二或十七界,唯應十八界。

  38、 一蘊、一處、一界如何攝一切法?

  答:一色蘊:包含色蘊、十有色界、十有色處以及法界的一部分無表色;

  一意處:包含識蘊、意處、七心界;

  一法界:包含法界的一部分無表色、受想行叁蘊、法處、法界。

  色蘊、意處、法界叁種能攝是以自本體的方式來含攝一切法的(即所攝中的法雖然在蘊、界、處中有不同的安立,實際上是同一個體,故稱以自本體方式含攝),並不攝他體法。

  39、 “眼耳鼻各有兩個,所以界應安立爲二十一界。”這種說法對嗎?爲什麼?

  答:這種說法不對。眼耳鼻雖各有兩個,但是:

  (1)兩只眼睛上面作爲眼識所依的清淨色法是同類的;

  (2)兩只眼睛所享受的對境色法是相同的;

  (3)兩只眼睛只産生一個眼識的果。

  所以眼睛數量雖有二,但同爲有色根,故稱爲一個眼界。耳鼻也可依此類推,所以界只應當安立十八,而非二十一。

  40、 眼耳鼻爲什麼各生二數?

  答:爲了顯得端嚴好看所以才生二數。因爲衆生(尤其是南贍部洲的衆生)無始以來有一種習氣,認爲兩個眼睛好看,一個頭好看,心相續中有此貪愛習氣,以此貪愛習氣而積下如是之業,是故形成現在眼耳鼻各二數這樣的結果,並非無緣無故而産生。另外,欲賢論師認爲,生兩個眼睛,一是爲了看得明顯;二是爲了莊嚴。

  41、 蘊處界各自的含義是什麼?

  答:蘊:許多實法聚集、積聚,故稱蘊;

  處:作爲産生心與心所之門,故稱處;(六根處作增上緣、六境作爲所緣緣而生心心所法,故皆是處。)

  界:種類義而稱界,如有多種寶物之山稱寶界山;一相續中有十八種類的法,而稱十八界。此外,各自同類作後面同類之因,而稱種類。

  42、 爲什麼宣說蘊處界?

  答:(1)爲了遣除衆生的叁種愚癡心而說蘊處界:

  爲了遣除衆生執著心、心所爲整體(或爲我)的愚癡而宣說了叁蘊;爲了分析受想行叁蘊,爲了遣除執著色爲整體的愚癡而宣說十二處;爲了遣除執著色與識爲整體的愚癡而宣說了十八界,分析十色界、七心界。

  (2)依利、中、鈍叁種根基而分別說叁者。

  (3)依喜歡簡明、喜歡不廣不略、喜歡詳細叁種意樂而分別說叁者。

  43、 爲什麼“蘊中不攝無爲法”?

  答:五蘊中未說無爲法,是因爲無爲法不具備諸蘊的含義(即無爲法之義與色蘊乃至識蘊之義皆不相合);無爲法亦不能單立爲第六蘊,因爲它不具足蘊的法相(即沒有積聚之義);並且無爲法也不是時間所攝,因而無爲法在蘊中未說。

  44、 爲什麼受、想單獨立蘊?

  答:受與想二者成爲在家與出家僧俗二者爭論的根源,所有在家人均貪圖體驗樂受,于是爲了財産、田地、牲畜與女人而爭論不休;出家人由于對自他宗派有好壞的想法進而破立,展開辯論。而且,貪執樂受就會積累惡業,這也是由淨樂等顛倒想所生,因而它們是輪回的主因,爲此,除了其他一切心所以外,佛陀將受、想單獨安立爲蘊。

  45、 五蘊次第如是安立的理由是哪些?

  答:五蘊的次第是按照粗細的方式而宣說的,大多數色都是有阻礙並且粗大,因此最先宣說。從非色來說,所謂我的手感覺、腳感覺說明受是粗大的,因而其次說受,之後執相而有粗想,再後願我安樂,不要痛苦即是粗行,識只是覺知事物的本體,所以是細微的。或者,依照産生煩惱的次第來說,無始以來衆生由于喜色而首先看色,由色的美與醜而産生樂受與苦受,從苦樂的感受中産生顛倒想,由想中産生貪嗔行,從中生起煩惱識。或者,以盛所享用之飲食的器皿以及食品、廚師、烹調、食者諸喻依次說明意義,色如器皿,受如食品,想如廚師,行如烹饪,識如食者。或者按照界的順序來說,欲界以色爲主,禅天(色界)以受爲主,前叁無色界以想爲主,有頂以行爲主,識蘊則在叁界中都存在。

  46、 六根次第安立之理?

  答:六根中:

  先前五根:唯取現在對境之有境

  後意根:取叁時之有境且緣無爲法而難以通達

  前五根中:

  先前四根:取四大所生的對境

  後身根:取四大及四大所生的兩種對境

  前四根中:

  先眼耳根:取較遠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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