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坏法分别有四种,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有漏的不失坏法以及超越三界的无漏的不失坏法 。
午二、(如何断除不失坏法)分二:一、不失坏法属于修断;二、否则有重大过失。
未一、(不失坏法属于修断):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不失坏法不是见道所断,仅是修道所断,因为只有依这个不失坏法圣者才能感受宿业之果。
小乘宗认为不失坏法不是见断,因为在小乘经典中记载,获得见道乃至阿罗汉果的圣者仍要感受往昔所造恶业的苦果,如果不失坏法在见道时已断,那么圣者就不必感受这些业报,而“一返”、“七返”也无法安立。所以小乘宗认为不失坏法是“思维所断”(修所断)。
按《俱舍论》的观点,修断共分九地,每一地又各有九品,这些所断从见道至阿罗汉果之间次第断除。即从预流、一来、不来到阿罗汉果之间,当获得后后果位时,前面诸品的所断即可断除。
未二、(否则有重大过失):
因见断故断,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如果因断除了见道所断就能将不失坏法断除,那业灭了它也灭了,如是则有破坏业果等过失。
本颂说明不失坏法是见断有很大过失。因为业造了以后本体就会灭尽,而不失坏法在见道时也被断除,这样一来,诸位圣者就无法感受果报了,这就破坏了业果。
小乘宗认为,不仅凡夫,即使圣者也同样不离业果的束缚。如目犍连尊者因为宿业而被外道打死;革究阿罗汉因为前世饿死了母亲,而感受种种痛苦并最终饥饿而死。所以,只有成立不失坏法是修断,才能成立一切凡圣的业果。如果它是见断,则破坏了业果通于凡圣的道理,这就会有圣者不必感受宿世恶业的苦报,以及其他没有造该业的补特伽罗却需要承受该业果等过失。
大小乘对业果的承许不太相同。小乘认为因果不虚通于一切凡圣,如目犍连等阿罗汉还要受前世的报应,佛陀也要受金枪马麦之报。而按照大乘的观点,阿罗汉虽然断尽了烦恼障,但所知障依然存在;登地菩萨虽然断尽了遍计的障碍,但俱生的障碍依然存在,由于他们相续中还有一些细微的障碍,所以会感受果报。但佛陀已将最细微的业障习气彻底断尽,故不可能感受任何业果,佛陀显现受报只是为了显示因果不虚。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取舍因果!如果自认为超越了因果,所作所为不受因果的限制,恐怕只是一种妄想。为什么呢?得了很高果位的圣者还要受报,更何况我们这些凡夫。
有些人看了一点“不来不去”的道理,就认为自己已经证悟空性了,不会再感受业果了,或者因为有一点相似的中观或大圆满见解,就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对一般人讲的,像我这样了不起的高僧大德,怎么会受因果报应呢?于是他们就喝酒抽烟……行为很不如法;而在行持善法方面,却认为一切无来无去、无善无恶,于是便舍弃善法。这些人空话说得很大,但苦乐感受跟平凡人一模一样,遇到一点点小事也心烦意乱,受到一点点痛苦也无法转为道用,相续中没有任何真实境界,这样说只是自欺欺人而已!学过《入中论》的都知道,声闻境界、菩萨境界是何等超胜,有那样的功德还要受因果报应,那你凭什么不受果报呢?
千万不要自己欺骗自己!如果别人欺骗了你还情有可原,但自己骗自己,那这个世界上就再没有人能救护你了。还是好好观察自己的相续,如果没有那么高的境界,就不要造任何恶业,要尽心尽力行持善法!
午三、(如何生起不失坏法)分二:一、投生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二、现世受报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未一、(投生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法独生。
一切诸业有相似与不相似两种,根据这些业就会生起相应的不失坏法,当有情于某一界最初受生时,所有的不失坏法就会合成一个,它的得绳单独生起,并引生不失坏法。
按《显句论》的观点,业有相似与不相似两种。从本体上分,善业和善业相似,善业和恶业不相似;从界上分,转生欲界的业不论善恶都是相似的业,而转生欲界的业和转生色界的业是不相似的业。每一个人都会造作很多相似或不相似的业。比如我讲经说法是善业,它在我的相续中依靠不失坏法而存在;我生起嗔心是恶业,它也依靠不失坏法存在。从本体上看这两个业是不相似的业;但它们都要在天界成熟果报,所以又是相似的业。当我死后转生天界时,这两个业的不失坏法变成一个,它的得绳先单独生起,并引生不失坏法。此处的得绳,有部宗认为是指有情相续与所得法之间的一种实有的法。
不失坏法是业的所依,何时因缘具足,其果报就会无欺成熟。它相当于唯识宗的阿赖耶,善业恶业的种子都熏在阿赖耶上,因缘和合时各自的果就会成熟。虽然即生所造业的不失坏法各自存在,但死后所有的业就变成了一个不失坏法。在这一不失坏法上,每一个业都有记录,就像借条上每一笔债务都记得清清楚楚一样。并且,就像这边银行的存款在那边的银行凭一张卡就可以全部取到一样,人间所造的业在转生天界时以一个不失坏法,就可以令所有的果报不失。
此处宣讲的道理相当重要,虽然这只是小乘的观点,但足以打破无有因果的断见。现在很多人受唯物论、无神论教育的影响,连因果正见也没有。对这些不信业因果、不信前世后世的人,以经部或有部的观点就可以驳斥。所以我想,在还不能理解中观安立业果不虚的道理之前,最起码要通达有部宗和经部宗的说法。
未二、(现世受报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法犹故在。
如是二种业在现世感受果报或者说感受果报以后,不失坏法依然存在。
本科判的“生起”和前一科判的“生起”意思不同。这里是说受报以后不失坏法依然存在;而前一科判的意思是说,前世死的时候不失坏法灭尽,后世受生时生起一个新的不失坏法。
“二种业”指有漏业与无漏业或善业与恶业。现世感受的果报,有的来自宿世的业,有的来自现世的业 。造了这些业以后在相续中会生起不失坏法,在感受果报以后不失坏法依然存在,这就是“现世受报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为什么受报以后还有不失坏法呢?因为不失坏法的毁灭只有两种情况:得圣果或者死亡。《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云:“因为不存在使不失坏法灭失的因,所以在果报现前之后,不失坏法仍然不会毁灭。”那么这些继续留存的不失坏法,是否还能感果呢?不能感果。《般若灯论释》云:“何故不失坏法与果已犹在而不更数数与果耶?谓已与果故,如已了之券,已还财讫纵有券在更不复得。不失法亦如是,已与果故更不数数得果。”就像偿付了债务的债券,虽然债券还在,但已不能用了。不失坏法也是这样,感果以后虽然还在,但已不能再感果了。
午四、(如何灭尽不失坏法):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
不失坏法或者在度果之后灭尽,或者在死亡之后灭尽。
不失坏法在两种情况下会灭尽 ,一是度果,一是死亡。所谓“度果已灭”,即度越下下果获得上上果的时候,不失坏法会灭尽。比如超越预流果获得一来果时,预流圣者的不失坏法就会灭尽;超越一来果获得无来果时,一来圣者的不失坏法就会灭尽;超越无来果获得阿罗汉果时,无来圣者的不失坏法就会灭尽。所谓“死已而灭”,是指生前众多的不失坏法在死亡以后即灭尽,而前世众多的不失坏法灭尽之后,于受生之地又会产生一个新的不失坏法。前三果圣者的不失坏法是“度果已灭”,凡夫与阿罗汉的不失坏法是“死已而灭”。《般若灯论释》云:“如须陀洹等度果已灭;阿罗汉及凡夫人死已而灭。”
有情虽然死亡,但之前的业仍然需要不失坏法来感果,所以,当舍弃了前面的不失坏法之后,必定会在后一世初受生时产生一个新的不失坏法。这一点可以通过发传真来说明,在这边发传真,在那边就会收到一份相同的文件,新文件上的文字并不是这边原稿的文字;这就像新的不失坏法生起时舍弃了原来的不失坏法一样。这边的文件原稿虽然没有传过去,但文件的内容却在新的纸张上一字不漏地全部显现;这就像原来的不失坏法虽然灭了,但它上面的种种业却在新的不失坏法上原原本本地存在。
如果有人问:“既然不失坏法已经灭了,为什么还会出现新的不失坏法来延续业果呢?”那我们可以反问:“既然这边的文件并没有到那边,为什么那边可以显现同样的文字?”如果有人又问:“天界的不失坏法和人的不失坏法并无接触,为什么可以现前天界的不失坏法?”那我们可以反问:“色达也没有接触到成都,为什么我在色达发传真,成都能接收到?”
午五、(归纳分类):
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如果对不失坏法再进行归纳分类,则可以分为有漏与无漏两种。
前面已观待欲界、色界、无色界、无漏界的差别将不失坏法分成四类。这里再进行归纳就成了两种:有漏的不失坏法和无漏的不失坏法。不失坏法的本性是无记,说它有漏无漏,是依据它所执持的业而说的。凡夫人的相续中只有有漏的不失坏法,而圣者的相续中也有无漏的不失坏法。
辰三、(摄义):
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
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业虽然刹那灭尽、本体为空性,但依不失坏法而能感果,所以不断;业的异熟相续及生死轮回虽然依不失坏法而存在,但业本身刹那即灭,所以不常。业果报依靠不失坏法而建立,这就是佛陀所宣说的真理。
本颂前两句藏文译为“空性与不断,存在及不常”,意思是:业是空性的、是不断的,是存在的、是不常的。汉、藏版本的译法虽然稍有差别,但都是在总结有部宗的观点。此处有部宗宣说了业的四种特点或者业依靠不失坏法而远离常断的道理。
首先,业是刹那生灭的缘故,本体是空性的,并不是外道所遍计的实有的法。《般若灯论释》云:“空者谁空?谓诸行空。”其次,依靠不失坏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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