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有自体,然而真实的情况是二者必须观待才能成立,如果不相观待则二者连自体都无法成立。既然如此,离开法哪里有人?离开人哪里有法?
在宗喀巴大师及佛护论师的注释中都宣说了以上的推理方式。《佛护论》又特别指出:前两句首先明确了人和法的观待性,后两句则以反问的方式遮破对方。意思是说,在陈述了领受者与所受法之间存在观待性这一基本道理之后,中观宗以反问方式指出:所谓前后存在、各具自性的人法根本无法建立。
虽然断除我执并不容易,但以理了知无我并不困难。我们知道,人我是依靠五蕴而假立的法,就像黄昏时见到绳索而误认为毒蛇一样,绳索相当于五蕴,毒蛇相当于人我。何时我们不再执绳索为毒蛇,由执毒蛇而引发的恐惧就会消失;同样,何时我们以理通达无我不再执五蕴为我时,由执我而引发的痛苦就会消失。
癸二、(破领受者于分别领受法前成立)分二:一、说对方之宗;二、破除彼宗。
子一、(说对方之宗):
一切见等前,实无有本住,
见等中他法,异时而分别。
在一切见法等之前确实无有本住,但在见等个别所受法前却存在人我,因为见等法可以异时分别成立。
本颂是犊子部的观点。犊子部认为:在一切见等所受法前确实不能成立本住人我,因为这有无因的过失,但在个别所受法之前却存在本住人我。比如,眼根见色法时观待眼根的人我本住肯定存在,而闻、嗅、尝、触等法尚未成立,也就没有观待它们的人我,因为见与闻嗅尝触等可以异时分别存在,所以我们承许人我在见等个别所受法前成立,这样也避免了无因的过失。
子二、(破除彼宗)分二:一、以前理而破;二、以观察而破。
丑一、(以前理而破):
一切见等前,若无有本住。
一一见等前,云何能知尘?
如果在一切见法等前无有本住,那么,在一一见等所受法前,又如何有本住来了知外尘呢?
犊子部认为:虽然在一切见等所受法前无有本住,但在个别所受法前却存在本住。对此,中观宗反问道:既然一切所受法前没有人我,那在部分所受法前为何会有人我呢?比如,所有的人都不在,还说有一个人在则不合理;一百个人全是盲人,却说其中有一人能见则不合理。既然你们已承许一切所受法前没有人我,那就不应再承许在个别所受法前存在人我。因为这些说法违背了总相和别相的逻辑,都有自相矛盾、毫无实义的过失。
丑二、(以观察而破)分二:一、非同时有多我不合理;二、同时有多我具过失。
寅一、(非同时有多我不合理):
见者即闻者,闻者即受者,
如是等诸根,则应有本住。
如果见者即是闻者,闻者即是受者,那么就可以说在个别所受法前存在本住。
犊子部坚持认为:在个别的所受法前存在人我非常合理,因为人我可以首先以见柱子而成为见者;然后以听声音而成为闻者;之后再以感受苦乐而成为受者……
中观宗破曰:由于存在见者、听者、受者等诸多类别,本住人我也应该有如是之多;但这显然与对方最初的观点相违,因为对方所承许的人我是实有、唯一的体性,并非多体。要避免这样的过失,就必须成立一个前提:见者即听者,同时也是受者,只有这样人我才能统一而成为对方所认可的本住人我。然而,见者可否成为听者、受者呢?显然不可能。见者以见色法而成为见者,听者以听声音而成为听者,受者以感受苦乐而成为受者……由于各自的体相不同,所以见者不能听,听者不能受……如果见者即是听者,那么眼根就能既见色又听声;如果听者即是受者,那么耳根则能既听声又感受苦乐……这样则一片混乱。因此,对方的观点不合理。
寅二、(同时有多我具过失):
若见闻各异,受者亦各异,
见时亦应闻,如是则神多。
如果见者、闻者、受者等各自为异体,那么见色时也应听到声音等,如是则有众多人我的过失。
此处的“神”是指本住人我。有人认为:非同时建立人我不成立,但在同一时间中一个人我可以领受多法。比如一个人可以一边看书、一边听音乐,同时还可以感受内心的安乐。可见,人我还是可以在个别所受法前成立,但见者、听者等并非一体,而是异体。
中观宗破曰:如果见者不是听者、听者也不是受者,那在一个相续中就应该同时存在见者、听者、受者等,这样的话,见时可以听,听时也应能见,如是则有众多人我的过失。为避免众多人我的过失,对方不得不放弃见者、闻者、受者等各异的观点。
我以前读过海外观音上师著的《抉择未来》这部书,书中说:所谓的我肯定是虚妄的,如果不是虚妄则应该有实质性,但实质性并不成立。比如,我叫丹增嘉措,我要吃东西,我要睡觉,我要做事……如果在这个身体上真的可以成立这么多实质性的我,乃至认为我们安立的每一样东西都真实存在,那就会有很多过失。在座的诸位一定不会这样承认。因为你们只见到一个虚假的身体和一个虚假的心结合在一起,除此之外哪里有一个真实的我?
癸三、(破领受者存在之理):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
所从生诸大,彼大亦无神。
眼耳等五根以及苦乐等诸法都是从四大所生,四大中也没有人我。
对方认为:虽然人我在见、闻、受等所受法前存在,但并非无因,人我依地水火风四大而成立,成立以后便可领受见闻受等所受法。
中观宗破曰:以四大为因同样不合理,因为在地水火风四大中也无有“神”。为什么四大中也没有人我或不能成立人我呢?其遮破方式与前文一样:先有人我还是先有四大?如果先有人我,即人我不观待四大而有,那人我就成为无因,这显然不成立。如果四大先有,即四大不观待人我而有,那么四大也成了无因,就像不观待富人的财产无法成立一样。因此,无论四大在后在前都无法成立人我,虽然它可以成立其他所受法,但却不能作为人我的施设处。
本颂遮破人我之因的推理与前文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人我的因有区别:前面以见闻受等所受法来成立人我,此处则以见闻受等之因——四大种来成立人我。
我们再对受者与所受法进行一下归纳:受者是指人我本住,所受法就是法我(这是引申的意义)。所受法从能取上讲就是眼等诸根,从所取上讲就是色等诸尘,这些都包括在五蕴中,五蕴即是一切有为法。可见,虽然本品主要抉择人无我,实际上也抉择了法无我。
辛二、(以此理破受):
若眼耳等根,苦乐等诸法,
无有本住者,见等亦应无。
如果眼耳等根、苦乐等法皆无有人我本住,那么见等所受法也无法成立。
通过前面的观察可以了知,在眼耳等根以及苦乐等法上根本不存在人我。没有人我,则见等所受法也无法成立。因为,色声等外境、眼耳等根以及苦乐受等法都依人我而有,有了人我才能成立我的感受、我的眼根,也才能成立见到柱子瓶子、山河大地等等;没有人我则一切所受法就没有依处从而无法成立。就如一棵树没有根,它的茎、枝、叶、花、果也无法生长一样,遮破了人我,人我所领受的法也就遮破了。
本品主要抉择人无我。众生为无明习气所覆盖,再加上未遇善知识开导,因而始终执著有我,未悟无我则只能在茫茫轮回中流转,从而深陷苦海。对于此理,只要我们回顾自身经历,应当会有深深体会。若能以智慧宝剑从根本上斩断人我执,那对形形色色诸法的执著也就自然消失。作为修行人断除我执非常重要,我们闻思的目的就是要断除相续中的我执,如果未断我执则始终不能出离轮回。《入中论》亦云:“最初说我而执我,次言我所则著法,如水车转无自在,缘生兴悲我敬礼。”要断我执首先应以智慧抉择人无我,再依上师窍诀励力修持,久而久之即可断除无始以来的严重我执从而出离轮回。所以,不论智者还是愚者,最初抉择人无我都相当重要。
那如何抉择人无我呢?首先应再三观察所谓的我到底在哪里?在见闻受等所受法之前不可能,之后也不可能。那它是否依四大而生或像唯物论所说的那样:在大脑、细胞等的积聚中存在人我?也不存在。这样观察下来,在任何施设处中都未发现人我,从而即可打破我执。当然,这主要是本品的抉择方式。其他抉择方法还有:本论《观燃燃者品》、《观我法品》中的二相推理、五相推理;《入中论》中的七相推理;《入行论·智慧品》观察指甲、头发、牙齿、血肉等都不是我;《中观宝鬘论》依地水火风空识六界抉择人无我;全知麦彭仁波切所作的一个修法引导也讲述了如何以实修断除人我执。不论我们依何种方式,只要能将人我执消于法界,那我所执也不复存在。
当然,即使我们以理通达了无我也不可能当下断除我执,这需要一段过程。可能有些道友会觉得:上师传讲无我道理时自己的确有一些领悟,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我执又和从前一模一样,好像并未减退。其实,我执我所执并不能轻易断除,它只能以修道力渐次断除,并非有了无我见我执马上就消失了。在《澄清宝珠论》中也有幻师虽了知幻女无实,但由于习气仍生贪心的教言。尽管如此,这并不能否定闻思中观的利益,而生起无我见的利益更是不可思议。有的道友暂时也许没什么体会,但只要长期坚持下去就会有一定收获,看一下在学院长期闻思的道友就会知道,他们跟刚来的道友有明显差别,从接人待物、言行举止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我执非常轻微。所以,只要我们不断闻思,我执一定会有所减轻。
说这些话就是为了让大家认清两点:第一、一定要清楚闻思的目的;第二、一定要认识闻思的重要性。不清楚闻思的目的,整天闻思也没有多大意义。不知道闻思的重要性,认为以此不能断烦恼,就会去盲修瞎炼从而误入歧途。这实在可怕!
辛三、(彼二摄义):
见等无本住,今后亦复无,
以三世无故,无有无分别。
在见等一切所受法前无有本住,与其同时、之后也都无有本住,以三世皆无本住的缘故,也就不存在它是有是无的分别。
见等所受法前无有本住,如果有本住则有无因的过失,这在前文已…
《中论讲记 上》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