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中論講記 上▪P32

  ..續本文上一頁有自體,然而真實的情況是二者必須觀待才能成立,如果不相觀待則二者連自體都無法成立。既然如此,離開法哪裏有人?離開人哪裏有法?

  在宗喀巴大師及佛護論師的注釋中都宣說了以上的推理方式。《佛護論》又特別指出:前兩句首先明確了人和法的觀待性,後兩句則以反問的方式遮破對方。意思是說,在陳述了領受者與所受法之間存在觀待性這一基本道理之後,中觀宗以反問方式指出:所謂前後存在、各具自性的人法根本無法建立。

  雖然斷除我執並不容易,但以理了知無我並不困難。我們知道,人我是依靠五蘊而假立的法,就像黃昏時見到繩索而誤認爲毒蛇一樣,繩索相當于五蘊,毒蛇相當于人我。何時我們不再執繩索爲毒蛇,由執毒蛇而引發的恐懼就會消失;同樣,何時我們以理通達無我不再執五蘊爲我時,由執我而引發的痛苦就會消失。

  癸二、(破領受者于分別領受法前成立)分二:一、說對方之宗;二、破除彼宗。

  子一、(說對方之宗):

  一切見等前,實無有本住,

  見等中他法,異時而分別。

  在一切見法等之前確實無有本住,但在見等個別所受法前卻存在人我,因爲見等法可以異時分別成立。

  本頌是犢子部的觀點。犢子部認爲:在一切見等所受法前確實不能成立本住人我,因爲這有無因的過失,但在個別所受法之前卻存在本住人我。比如,眼根見色法時觀待眼根的人我本住肯定存在,而聞、嗅、嘗、觸等法尚未成立,也就沒有觀待它們的人我,因爲見與聞嗅嘗觸等可以異時分別存在,所以我們承許人我在見等個別所受法前成立,這樣也避免了無因的過失。

  子二、(破除彼宗)分二:一、以前理而破;二、以觀察而破。

  醜一、(以前理而破):

  一切見等前,若無有本住。

  一一見等前,雲何能知塵?

  如果在一切見法等前無有本住,那麼,在一一見等所受法前,又如何有本住來了知外塵呢?

  犢子部認爲:雖然在一切見等所受法前無有本住,但在個別所受法前卻存在本住。對此,中觀宗反問道:既然一切所受法前沒有人我,那在部分所受法前爲何會有人我呢?比如,所有的人都不在,還說有一個人在則不合理;一百個人全是盲人,卻說其中有一人能見則不合理。既然你們已承許一切所受法前沒有人我,那就不應再承許在個別所受法前存在人我。因爲這些說法違背了總相和別相的邏輯,都有自相矛盾、毫無實義的過失。

  醜二、(以觀察而破)分二:一、非同時有多我不合理;二、同時有多我具過失。

  寅一、(非同時有多我不合理):

  見者即聞者,聞者即受者,

  如是等諸根,則應有本住。

  如果見者即是聞者,聞者即是受者,那麼就可以說在個別所受法前存在本住。

  犢子部堅持認爲:在個別的所受法前存在人我非常合理,因爲人我可以首先以見柱子而成爲見者;然後以聽聲音而成爲聞者;之後再以感受苦樂而成爲受者……

  中觀宗破曰:由于存在見者、聽者、受者等諸多類別,本住人我也應該有如是之多;但這顯然與對方最初的觀點相違,因爲對方所承許的人我是實有、唯一的體性,並非多體。要避免這樣的過失,就必須成立一個前提:見者即聽者,同時也是受者,只有這樣人我才能統一而成爲對方所認可的本住人我。然而,見者可否成爲聽者、受者呢?顯然不可能。見者以見色法而成爲見者,聽者以聽聲音而成爲聽者,受者以感受苦樂而成爲受者……由于各自的體相不同,所以見者不能聽,聽者不能受……如果見者即是聽者,那麼眼根就能既見色又聽聲;如果聽者即是受者,那麼耳根則能既聽聲又感受苦樂……這樣則一片混亂。因此,對方的觀點不合理。

  寅二、(同時有多我具過失):

  若見聞各異,受者亦各異,

  見時亦應聞,如是則神多。

  如果見者、聞者、受者等各自爲異體,那麼見色時也應聽到聲音等,如是則有衆多人我的過失。

  此處的“神”是指本住人我。有人認爲:非同時建立人我不成立,但在同一時間中一個人我可以領受多法。比如一個人可以一邊看書、一邊聽音樂,同時還可以感受內心的安樂。可見,人我還是可以在個別所受法前成立,但見者、聽者等並非一體,而是異體。

  中觀宗破曰:如果見者不是聽者、聽者也不是受者,那在一個相續中就應該同時存在見者、聽者、受者等,這樣的話,見時可以聽,聽時也應能見,如是則有衆多人我的過失。爲避免衆多人我的過失,對方不得不放棄見者、聞者、受者等各異的觀點。

  我以前讀過海外觀音上師著的《抉擇未來》這部書,書中說:所謂的我肯定是虛妄的,如果不是虛妄則應該有實質性,但實質性並不成立。比如,我叫丹增嘉措,我要吃東西,我要睡覺,我要做事……如果在這個身體上真的可以成立這麼多實質性的我,乃至認爲我們安立的每一樣東西都真實存在,那就會有很多過失。在座的諸位一定不會這樣承認。因爲你們只見到一個虛假的身體和一個虛假的心結合在一起,除此之外哪裏有一個真實的我?

  癸叁、(破領受者存在之理):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

  所從生諸大,彼大亦無神。

  眼耳等五根以及苦樂等諸法都是從四大所生,四大中也沒有人我。

  對方認爲:雖然人我在見、聞、受等所受法前存在,但並非無因,人我依地水火風四大而成立,成立以後便可領受見聞受等所受法。

  中觀宗破曰:以四大爲因同樣不合理,因爲在地水火風四大中也無有“神”。爲什麼四大中也沒有人我或不能成立人我呢?其遮破方式與前文一樣:先有人我還是先有四大?如果先有人我,即人我不觀待四大而有,那人我就成爲無因,這顯然不成立。如果四大先有,即四大不觀待人我而有,那麼四大也成了無因,就像不觀待富人的財産無法成立一樣。因此,無論四大在後在前都無法成立人我,雖然它可以成立其他所受法,但卻不能作爲人我的施設處。

  本頌遮破人我之因的推理與前文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人我的因有區別:前面以見聞受等所受法來成立人我,此處則以見聞受等之因——四大種來成立人我。

  我們再對受者與所受法進行一下歸納:受者是指人我本住,所受法就是法我(這是引申的意義)。所受法從能取上講就是眼等諸根,從所取上講就是色等諸塵,這些都包括在五蘊中,五蘊即是一切有爲法。可見,雖然本品主要抉擇人無我,實際上也抉擇了法無我。

  辛二、(以此理破受):

  若眼耳等根,苦樂等諸法,

  無有本住者,見等亦應無。

  如果眼耳等根、苦樂等法皆無有人我本住,那麼見等所受法也無法成立。

  通過前面的觀察可以了知,在眼耳等根以及苦樂等法上根本不存在人我。沒有人我,則見等所受法也無法成立。因爲,色聲等外境、眼耳等根以及苦樂受等法都依人我而有,有了人我才能成立我的感受、我的眼根,也才能成立見到柱子瓶子、山河大地等等;沒有人我則一切所受法就沒有依處從而無法成立。就如一棵樹沒有根,它的莖、枝、葉、花、果也無法生長一樣,遮破了人我,人我所領受的法也就遮破了。

  本品主要抉擇人無我。衆生爲無明習氣所覆蓋,再加上未遇善知識開導,因而始終執著有我,未悟無我則只能在茫茫輪回中流轉,從而深陷苦海。對于此理,只要我們回顧自身經曆,應當會有深深體會。若能以智慧寶劍從根本上斬斷人我執,那對形形色色諸法的執著也就自然消失。作爲修行人斷除我執非常重要,我們聞思的目的就是要斷除相續中的我執,如果未斷我執則始終不能出離輪回。《入中論》亦雲:“最初說我而執我,次言我所則著法,如水車轉無自在,緣生興悲我敬禮。”要斷我執首先應以智慧抉擇人無我,再依上師竅訣勵力修持,久而久之即可斷除無始以來的嚴重我執從而出離輪回。所以,不論智者還是愚者,最初抉擇人無我都相當重要。

  那如何抉擇人無我呢?首先應再叁觀察所謂的我到底在哪裏?在見聞受等所受法之前不可能,之後也不可能。那它是否依四大而生或像唯物論所說的那樣:在大腦、細胞等的積聚中存在人我?也不存在。這樣觀察下來,在任何施設處中都未發現人我,從而即可打破我執。當然,這主要是本品的抉擇方式。其他抉擇方法還有:本論《觀燃燃者品》、《觀我法品》中的二相推理、五相推理;《入中論》中的七相推理;《入行論·智慧品》觀察指甲、頭發、牙齒、血肉等都不是我;《中觀寶鬘論》依地水火風空識六界抉擇人無我;全知麥彭仁波切所作的一個修法引導也講述了如何以實修斷除人我執。不論我們依何種方式,只要能將人我執消于法界,那我所執也不複存在。

  當然,即使我們以理通達了無我也不可能當下斷除我執,這需要一段過程。可能有些道友會覺得:上師傳講無我道理時自己的確有一些領悟,但過了一段時間後,我執又和從前一模一樣,好像並未減退。其實,我執我所執並不能輕易斷除,它只能以修道力漸次斷除,並非有了無我見我執馬上就消失了。在《澄清寶珠論》中也有幻師雖了知幻女無實,但由于習氣仍生貪心的教言。盡管如此,這並不能否定聞思中觀的利益,而生起無我見的利益更是不可思議。有的道友暫時也許沒什麼體會,但只要長期堅持下去就會有一定收獲,看一下在學院長期聞思的道友就會知道,他們跟剛來的道友有明顯差別,從接人待物、言行舉止中可以看出他們的我執非常輕微。所以,只要我們不斷聞思,我執一定會有所減輕。

  說這些話就是爲了讓大家認清兩點:第一、一定要清楚聞思的目的;第二、一定要認識聞思的重要性。不清楚聞思的目的,整天聞思也沒有多大意義。不知道聞思的重要性,認爲以此不能斷煩惱,就會去盲修瞎煉從而誤入歧途。這實在可怕!

  辛叁、(彼二攝義):

  見等無本住,今後亦複無,

  以叁世無故,無有無分別。

  在見等一切所受法前無有本住,與其同時、之後也都無有本住,以叁世皆無本住的緣故,也就不存在它是有是無的分別。

  見等所受法前無有本住,如果有本住則有無因的過失,這在前文已…

《中論講記 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中論講記 下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