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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广释——句义明镜论▪P13

  ..续本文上一页可以观察推知,如果有真实可以压制痛苦的安乐,那么这种安乐必然会有其稳定恒常的自相,必定不是三界苦谛所摄的生灭无常法,因为如果它本身是苦谛所摄之法,又谈何压制痛苦呢?而在凡夫位,不可能有超出三界苦谛外的安乐法,因为超出三界苦谛唯是圣者的境界,异生与此相距甚远。或者说要覆蔽遍及三界的苦,唯有彻断堕三界的业和烦恼,超出本性即是苦的三界,证得了如是大安乐才有可能,而异生凡夫又怎可能有这种境界呢?

  譬如说,有一个人在旷野中为狂象追赶,他拼命奔逃,途中落入一口枯井,下落时他侥幸抓住了悬挂在中间的一根藤蔓,但是有一只老鼠正在啃食着那根藤蔓的根部,井底也有阿咱毒蛇,而他身边的井壁上,也有一条大蟒蛇在虎视眈眈;这时忽有蜂蜜流下,那人舔食着蜂蜜,觉得非常甜蜜安乐,浑然忘了自身的危险。同样,诸异生身处三界旷野中,生死逼迫如同狂象追赶,衰老变迁如坠枯井,依宿世善业得人身如同侥幸抓了藤蔓;然而异熟寿命正在不停地趋于断灭,如同老鼠啃食藤根,烦恼在伺机劫夺,如同身边的大蟒,而后世三恶趣如同井下的阿咱毒蛇,异生处于这样的轮回险情之中,暂时的欲乐享受如同那沿藤蔓流下的点点蜂蜜。因此身处如许危险苦难之中,那小小的乐受怎么可能压伏生死大痛苦呢?凡夫执着有障蔽痛苦的安乐,实际与譬喻中的愚人无有差别。月称菩萨举譬喻说,在大浪汹涌的大海中,漂浮着一头大象的尸体,有一乌鸦见而生贪,想吃那头尸体上的肉,便落在象尸上,一心扑在受用尸肉上,对那随时都会将它卷入海底的大浪竟然视若无睹。同样,众生身处三界苦海中,常常如同乌鸦一般,为了那如同大象尸体般的欲乐,竟然无视痛苦烦恼恶浪会将自己卷入恶趣海底的危险。而实际上,那数口尸肉般的安乐享受,怎能压制这汹涌的危险痛苦呢?

  己二、(佛说身苦之理):

  问曰:如果身的本性是苦,那如同太阳本来是热一般,人皆共知,佛陀又有何必要说呢?

  当与异生说,汝苦不离染,

  如来决定说,痴为最下者。

  应当对异生说:你们的身体本性是苦,如果不离贪着染污,如来决定会说这种愚痴是最下劣的无明烦恼。

  身体本性虽然是苦,但众生由愚痴所暗蔽,反而执苦为乐,不知出离。因此佛陀与诸圣者要谆谆告诫诸异生,让他们明白世俗的真实面,明白自身轮回的苦谛。如果不能了知,反而执着为安乐,不舍离贪染,那就会永远处于痴暗痛苦之中,永远受着痛苦折磨。因此,大慈大悲的如来决定会宣说与斥责这种最为下劣的无明愚痴,使不能自知自身实况的可怜众生清醒过来,对轮回生起厌离之心。众生的愚痴颠倒,稍加观察,其实遍于世间凡夫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例如世俗万法在众生面前,时时刻刻都在显示其无常变灭的本性,然而众人视若无睹,仍执着常有,考虑问题或做事之间,处处都会执着常有的观念。外境姑且不论,与自己最亲近的身体相续,它刹那之间都未曾离开过痛苦,如果对此都不明白,这种愚痴无疑是最恶劣的无明。而事实上,凡夫众生都陷在这样的愚痴暗蔽中,因而佛陀及诸善知识,不但有必要说身体本性为苦的教言,而且还会反复说、苦口婆心、深入细致地宣说,乃至众生未醒悟之前,都会如此。

  譬如说,以前有一人外出做工,刚得到工作几天就不干了,回家后他的母亲告诉他说:儿子,你这种做法不对,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抓住了就不要放弃!第二天他看见了一头毛驴,便抓住了毛驴尾巴,毛驴反脚乱踢,旁人大喊:“太危险了,快放开。”那位傻儿子仍然依照其母亲的告诫,紧执不舍。同样,凡夫众生都是无明母亲的傻儿子,紧持无明母所教的愚痴颠倒实执,而执着痛苦世间为乐。另有譬喻说,以前有一愚人,一天他父亲告诉他:儿子,看见什么就应抓住不放。结果愚人看见一枚烧得通红的铁球,伸手便抱在怀中,炽热的铁球将皮肉烧得滋滋直响,那位愚人仍然不舍,还说:不管你怎么滋滋叫,父亲没有来叫我放下之前,我是绝不会松手的。同样,世间众生皆在随顺无明父亲的唆使,紧紧执着身体铁球不舍,虽然在受着剧烈痛苦,却仍紧执愚痴颠倒实执。因此,为了解救这些愚昧的众生,佛陀宣说了此乃痛苦、当知痛苦,“于诸痛苦当生厌离心”的教授,这是极为必要的宝贵教法,诸欲离苦者,首当依之如心宝也。

  己三、(修习行苦之理):

  问曰:身体虽然无常,但无常不一定就是痛苦吧,所以说安乐是实有的,这有何不合理呢?

  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

  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

  无常法一定有坏灭损害,有坏灭损害则非真正的安乐,所以说凡属无常的一切法,皆是痛苦。

  众生无论处身于何等安逸环境中,皆不会远离苦苦、变苦、行苦三大痛苦。有些人认为:虽然诸法皆无常,但是身体在刹那变灭中,也应许安乐的存在。这种观点显然无法成立,因为现见的安乐感受皆具无常性,凡具无常性的法,皆不离痛苦本性,本身即是行苦。《入中论》云:“众生犹如动水月,见其摇动与性空。”月称菩萨将众生比喻为“动水月”,刹那刹那都在无常变迁,受着种种痛苦。果仁巴大师在《入中论疏》中说:大乘宗许凡无常法皆为行苦,此理空性中也有宣说。此处所言的修习行苦,即是了知无常与痛苦的此等关系,了知无常是苦的道理。因为所谓无常法,一定会为刹那坏灭所损害,身体既然是无常,那它不论现在如何觉得安乐,但是它必然会遭到坏灭损恼,现前痛苦。例如现在穿衣、吃饭等享受,无论如何安乐,实际上都是在种苦因,刹那都在无常变坏,向痛苦行进。由于有这种无常损害,人们现见的一切安乐受用,实际上都是令人厌离的损恼法,都不是真实安乐,而是行苦。

  “凡无常”是指一切无常法,包括情器世间一切有为法。情器世间皆是苦谛所摄的法,所以可以说一切皆, , 是苦;详细而言,一切器界有为法,皆为无常法,因无常故可以包括在行苦之中,从另一角度而言,器世间皆是有情所造业的增上果或说依报,故也可说为苦果。所以应理解,苦并非专对有情而言,于一切无常的有情无情法,皆可说为苦。

  总之,三界中的一切皆是无常法,皆是不离痛苦本性的法,譬如说,堕入咸水海中,不论怎么挣扎,自己必定变成咸味,同样,堕在三界苦海之中,不论如何,自己必定会是痛苦。因而有知者,当生出离,放弃一切颠倒执着,勤修菩提道。

  第二品终

  第三品 明破净执方便品

  戊三、(断净执)分五:一、破享用美境而生乐受;二、广说不应执身为净之理;三、破由香等严饰后执为净;四、破于应当离贪境而执为净;五、观待名言于一事上容有四种不颠倒境。

  己一分二、一、享受欲妙无满足;二、越享用越生贪之喻。

  庚一、(享受欲妙无满足):

  问曰:身体的本性虽然是苦,但依可意的受用境,享受满足之时即有快乐生起。如果恒时享用这样的美境而不间断,即可恒时保持快乐,所以应当极力追求可意境享受安乐。

  虽经久受用,境无穷尽际,

  如恶医治病,汝身劳无果。

  虽然经过长久的受用,然而欲乐境永无穷尽之际,就象庸医治病,药不对症,你想依受用欲乐境来为身体除苦予乐,那只会徒劳无果。

  世间色声香味触五欲境,往往被异生凡夫贪执为可以引生安乐的可意受用境。很多人认为,自己在年轻时代应依世间的可意欲乐境,尽情地享受安乐,享受美好人生;到了中年,应致力于积累财产,将家务安排妥当;这样将整个世间的美境享受完了,自己可以心满意足,到了晚年便远离这一切,依法修持。这种想法极不合理,因为五欲美境不管人们如何受用,它亦不会有边际;依五欲美境的享受,也永远不会有满足之时。想以可意境的受用,止息痛苦,获得满足快乐,这种做法如同庸医治病,先未诊定病根,所用的药物方法不对症,因而不管服多少药,也无济于事,反而使病情加重。同样,人们不管受用多少美境,最终也不会治愈贪欲痛苦,得到满足安乐。因为贪欲病不可能用享受美景这种药方治好,它的根源在众生内心的无明颠倒邪执,心病还得“心药”医。不对症下药,不管人们追逐多少美境享受,最终也是徒劳无益,不会心满意足地放下贪爱,自动出离五欲尘世。

  譬如说,有一只公猴子身披豹皮,想藉此威慑其它的猴子,使它们成为自己的眷属,结果其它猴子不但不驯从它,反而恒时远离了它,使它无法满愿而更加苦恼。同样,众生想以颠倒贪执之心的“豹皮”,得到得到满足快乐的“猴群”,结果只有使自己远离快乐,更加陷入困境。月称菩萨以譬喻说:“水不可能用水来去掉,火不可能用火来烧尽,同样,人们的欲望不可能以享受美境而断除。”仁达瓦大师说:众生从无始以来就在享受五欲境,但是现在仍然没有满足,反而增长了贪心烦恼,增长了自己的痛苦,这便是享受外境不能解决贪欲痛苦的最好说明。故有智者,当自警醒!

  庚二、(越享用越生贪之喻):

  问曰:虽然有贪欲便会引生痛苦,但是人们在享受美境满足欲望之后,对美境不是可以没有贪爱吗?

  如有依土虫,爱土终不息,

  如是爱欲人,欲望增亦尔。

  如同有些依土生活的虫子,对土壤的贪爱终究不会止息;同样,贪爱欲乐的人,欲望会不断地增长,也如同土虫一样。

  有情愈享用欲乐,愈会增长贪欲,而不可能因享受满足便离开贪爱。以现实中可以现见的喻例来说,最明显的莫过于蚯蚓之类依土壤为食的虫子。这类虫子住在土中,行卧也在土中,遍满大地的土壤便是它们的食品、住房等受用,如此丰富的享用可以说是再无有能与伦比者,可是它们一直吃住受用,也从未见过它们能停止对土壤的爱执。古老传说中,说蚯蚓特别爱吃土,可是它非常担心大地会被全部吃完,于是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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