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可以觀察推知,如果有真實可以壓製痛苦的安樂,那麼這種安樂必然會有其穩定恒常的自相,必定不是叁界苦谛所攝的生滅無常法,因爲如果它本身是苦谛所攝之法,又談何壓製痛苦呢?而在凡夫位,不可能有超出叁界苦谛外的安樂法,因爲超出叁界苦谛唯是聖者的境界,異生與此相距甚遠。或者說要覆蔽遍及叁界的苦,唯有徹斷墮叁界的業和煩惱,超出本性即是苦的叁界,證得了如是大安樂才有可能,而異生凡夫又怎可能有這種境界呢?
譬如說,有一個人在曠野中爲狂象追趕,他拼命奔逃,途中落入一口枯井,下落時他僥幸抓住了懸挂在中間的一根藤蔓,但是有一只老鼠正在啃食著那根藤蔓的根部,井底也有阿咱毒蛇,而他身邊的井壁上,也有一條大蟒蛇在虎視眈眈;這時忽有蜂蜜流下,那人舔食著蜂蜜,覺得非常甜蜜安樂,渾然忘了自身的危險。同樣,諸異生身處叁界曠野中,生死逼迫如同狂象追趕,衰老變遷如墜枯井,依宿世善業得人身如同僥幸抓了藤蔓;然而異熟壽命正在不停地趨于斷滅,如同老鼠啃食藤根,煩惱在伺機劫奪,如同身邊的大蟒,而後世叁惡趣如同井下的阿咱毒蛇,異生處于這樣的輪回險情之中,暫時的欲樂享受如同那沿藤蔓流下的點點蜂蜜。因此身處如許危險苦難之中,那小小的樂受怎麼可能壓伏生死大痛苦呢?凡夫執著有障蔽痛苦的安樂,實際與譬喻中的愚人無有差別。月稱菩薩舉譬喻說,在大浪洶湧的大海中,漂浮著一頭大象的屍體,有一烏鴉見而生貪,想吃那頭屍體上的肉,便落在象屍上,一心撲在受用屍肉上,對那隨時都會將它卷入海底的大浪竟然視若無睹。同樣,衆生身處叁界苦海中,常常如同烏鴉一般,爲了那如同大象屍體般的欲樂,竟然無視痛苦煩惱惡浪會將自己卷入惡趣海底的危險。而實際上,那數口屍肉般的安樂享受,怎能壓製這洶湧的危險痛苦呢?
己二、(佛說身苦之理):
問曰:如果身的本性是苦,那如同太陽本來是熱一般,人皆共知,佛陀又有何必要說呢?
當與異生說,汝苦不離染,
如來決定說,癡爲最下者。
應當對異生說:你們的身體本性是苦,如果不離貪著染汙,如來決定會說這種愚癡是最下劣的無明煩惱。
身體本性雖然是苦,但衆生由愚癡所暗蔽,反而執苦爲樂,不知出離。因此佛陀與諸聖者要諄諄告誡諸異生,讓他們明白世俗的真實面,明白自身輪回的苦谛。如果不能了知,反而執著爲安樂,不舍離貪染,那就會永遠處于癡暗痛苦之中,永遠受著痛苦折磨。因此,大慈大悲的如來決定會宣說與斥責這種最爲下劣的無明愚癡,使不能自知自身實況的可憐衆生清醒過來,對輪回生起厭離之心。衆生的愚癡顛倒,稍加觀察,其實遍于世間凡夫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例如世俗萬法在衆生面前,時時刻刻都在顯示其無常變滅的本性,然而衆人視若無睹,仍執著常有,考慮問題或做事之間,處處都會執著常有的觀念。外境姑且不論,與自己最親近的身體相續,它刹那之間都未曾離開過痛苦,如果對此都不明白,這種愚癡無疑是最惡劣的無明。而事實上,凡夫衆生都陷在這樣的愚癡暗蔽中,因而佛陀及諸善知識,不但有必要說身體本性爲苦的教言,而且還會反複說、苦口婆心、深入細致地宣說,乃至衆生未醒悟之前,都會如此。
譬如說,以前有一人外出做工,剛得到工作幾天就不幹了,回家後他的母親告訴他說:兒子,你這種做法不對,以後無論遇到什麼事,抓住了就不要放棄!第二天他看見了一頭毛驢,便抓住了毛驢尾巴,毛驢反腳亂踢,旁人大喊:“太危險了,快放開。”那位傻兒子仍然依照其母親的告誡,緊執不舍。同樣,凡夫衆生都是無明母親的傻兒子,緊持無明母所教的愚癡顛倒實執,而執著痛苦世間爲樂。另有譬喻說,以前有一愚人,一天他父親告訴他:兒子,看見什麼就應抓住不放。結果愚人看見一枚燒得通紅的鐵球,伸手便抱在懷中,熾熱的鐵球將皮肉燒得滋滋直響,那位愚人仍然不舍,還說:不管你怎麼滋滋叫,父親沒有來叫我放下之前,我是絕不會松手的。同樣,世間衆生皆在隨順無明父親的唆使,緊緊執著身體鐵球不舍,雖然在受著劇烈痛苦,卻仍緊執愚癡顛倒實執。因此,爲了解救這些愚昧的衆生,佛陀宣說了此乃痛苦、當知痛苦,“于諸痛苦當生厭離心”的教授,這是極爲必要的寶貴教法,諸欲離苦者,首當依之如心寶也。
己叁、(修習行苦之理):
問曰:身體雖然無常,但無常不一定就是痛苦吧,所以說安樂是實有的,這有何不合理呢?
無常定有損,有損則非樂,
故說凡無常,一切皆是苦。
無常法一定有壞滅損害,有壞滅損害則非真正的安樂,所以說凡屬無常的一切法,皆是痛苦。
衆生無論處身于何等安逸環境中,皆不會遠離苦苦、變苦、行苦叁大痛苦。有些人認爲:雖然諸法皆無常,但是身體在刹那變滅中,也應許安樂的存在。這種觀點顯然無法成立,因爲現見的安樂感受皆具無常性,凡具無常性的法,皆不離痛苦本性,本身即是行苦。《入中論》雲:“衆生猶如動水月,見其搖動與性空。”月稱菩薩將衆生比喻爲“動水月”,刹那刹那都在無常變遷,受著種種痛苦。果仁巴大師在《入中論疏》中說:大乘宗許凡無常法皆爲行苦,此理空性中也有宣說。此處所言的修習行苦,即是了知無常與痛苦的此等關系,了知無常是苦的道理。因爲所謂無常法,一定會爲刹那壞滅所損害,身體既然是無常,那它不論現在如何覺得安樂,但是它必然會遭到壞滅損惱,現前痛苦。例如現在穿衣、吃飯等享受,無論如何安樂,實際上都是在種苦因,刹那都在無常變壞,向痛苦行進。由于有這種無常損害,人們現見的一切安樂受用,實際上都是令人厭離的損惱法,都不是真實安樂,而是行苦。
“凡無常”是指一切無常法,包括情器世間一切有爲法。情器世間皆是苦谛所攝的法,所以可以說一切皆, , 是苦;詳細而言,一切器界有爲法,皆爲無常法,因無常故可以包括在行苦之中,從另一角度而言,器世間皆是有情所造業的增上果或說依報,故也可說爲苦果。所以應理解,苦並非專對有情而言,于一切無常的有情無情法,皆可說爲苦。
總之,叁界中的一切皆是無常法,皆是不離痛苦本性的法,譬如說,墮入鹹水海中,不論怎麼掙紮,自己必定變成鹹味,同樣,墮在叁界苦海之中,不論如何,自己必定會是痛苦。因而有知者,當生出離,放棄一切顛倒執著,勤修菩提道。
第二品終
第叁品 明破淨執方便品
戊叁、(斷淨執)分五:一、破享用美境而生樂受;二、廣說不應執身爲淨之理;叁、破由香等嚴飾後執爲淨;四、破于應當離貪境而執爲淨;五、觀待名言于一事上容有四種不顛倒境。
己一分二、一、享受欲妙無滿足;二、越享用越生貪之喻。
庚一、(享受欲妙無滿足):
問曰:身體的本性雖然是苦,但依可意的受用境,享受滿足之時即有快樂生起。如果恒時享用這樣的美境而不間斷,即可恒時保持快樂,所以應當極力追求可意境享受安樂。
雖經久受用,境無窮盡際,
如惡醫治病,汝身勞無果。
雖然經過長久的受用,然而欲樂境永無窮盡之際,就象庸醫治病,藥不對症,你想依受用欲樂境來爲身體除苦予樂,那只會徒勞無果。
世間色聲香味觸五欲境,往往被異生凡夫貪執爲可以引生安樂的可意受用境。很多人認爲,自己在年輕時代應依世間的可意欲樂境,盡情地享受安樂,享受美好人生;到了中年,應致力于積累財産,將家務安排妥當;這樣將整個世間的美境享受完了,自己可以心滿意足,到了晚年便遠離這一切,依法修持。這種想法極不合理,因爲五欲美境不管人們如何受用,它亦不會有邊際;依五欲美境的享受,也永遠不會有滿足之時。想以可意境的受用,止息痛苦,獲得滿足快樂,這種做法如同庸醫治病,先未診定病根,所用的藥物方法不對症,因而不管服多少藥,也無濟于事,反而使病情加重。同樣,人們不管受用多少美境,最終也不會治愈貪欲痛苦,得到滿足安樂。因爲貪欲病不可能用享受美景這種藥方治好,它的根源在衆生內心的無明顛倒邪執,心病還得“心藥”醫。不對症下藥,不管人們追逐多少美境享受,最終也是徒勞無益,不會心滿意足地放下貪愛,自動出離五欲塵世。
譬如說,有一只公猴子身披豹皮,想藉此威懾其它的猴子,使它們成爲自己的眷屬,結果其它猴子不但不馴從它,反而恒時遠離了它,使它無法滿願而更加苦惱。同樣,衆生想以顛倒貪執之心的“豹皮”,得到得到滿足快樂的“猴群”,結果只有使自己遠離快樂,更加陷入困境。月稱菩薩以譬喻說:“水不可能用水來去掉,火不可能用火來燒盡,同樣,人們的欲望不可能以享受美境而斷除。”仁達瓦大師說:衆生從無始以來就在享受五欲境,但是現在仍然沒有滿足,反而增長了貪心煩惱,增長了自己的痛苦,這便是享受外境不能解決貪欲痛苦的最好說明。故有智者,當自警醒!
庚二、(越享用越生貪之喻):
問曰:雖然有貪欲便會引生痛苦,但是人們在享受美境滿足欲望之後,對美境不是可以沒有貪愛嗎?
如有依土蟲,愛土終不息,
如是愛欲人,欲望增亦爾。
如同有些依土生活的蟲子,對土壤的貪愛終究不會止息;同樣,貪愛欲樂的人,欲望會不斷地增長,也如同土蟲一樣。
有情愈享用欲樂,愈會增長貪欲,而不可能因享受滿足便離開貪愛。以現實中可以現見的喻例來說,最明顯的莫過于蚯蚓之類依土壤爲食的蟲子。這類蟲子住在土中,行臥也在土中,遍滿大地的土壤便是它們的食品、住房等受用,如此豐富的享用可以說是再無有能與倫比者,可是它們一直吃住受用,也從未見過它們能停止對土壤的愛執。古老傳說中,說蚯蚓特別愛吃土,可是它非常擔心大地會被全部吃完,于是每…
《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