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修无常的心念,如同金镯子一般,能使人们认识对世俗诸法常有执着的有害本质,以此而能无难地舍弃常执,不为所害,趣入解脱正道。密勒日巴尊者说过:“吾初畏死赴山中,数数修行死无定,已获无死本来地,此时远离死畏惧!”博朵瓦格西也教诫过:“若唯修一法,无常最为要。”若有信者,应当数数思维如上所说之无常教义,乃至未生定解前,当以观修无常为唯一所修之正法。
第一品终。
第二品 明破乐执方便品
戊二、(断乐执)分三:一、于粗身修苦之理;二、佛说身苦之理;三、修习行苦之理。
己一分三:一、略说保护具苦之身;二、广说修苦之理;三、破除乐有自性。
庚一分二:一、明身虽为苦器亦应保护之理;二、断除过分贪身。
辛一、(明身虽为苦器亦应保护之理):
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
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
虽然见身犹如怨仇是众苦之源,然而也应对身加以保护,因为此身如果具足律仪长久存活,依靠它能作广大的福德资粮。
正念诸法无常的“金镯子”,能使人清楚了知诸有为法皆不离无常苦害的本质,特别是身体,它更是一个无常苦害的大堆聚。身体既然是苦聚,那是不是也应迅速舍弃远离它呢?很多人会有类似疑问。这种想法肯定是错误的,只有外道中才有自杀舍身以求生天的做法,而在内道中,教主大德们严禁修行人对身体作无义的损害。
有漏的身体内有风胆涎四百零四种疾病的逼恼,外有刀杖兵器的击打、寒暑的侵袭等等无量损恼,它实际上是众苦的源泉,如果不是它拖累,人们就不会有那么多苦恼。所以有智者见身,如同专门给自己带来损害的怨敌一般,它是苦源、是苦蕴、是苦器。但是,这种认识只是一方面,从另一方面而言,智者们对身体也会加以合理保护,不让它受损伤。因为对修行者而言,身体也是解脱道上必不可少的工具,依靠暇满人身,守持清净律仪,这样的身体若能长久存活,就可以广行善法,积聚起广大的福德资粮。如佛陀在《三昧王经》中说过:“经恒沙数劫,无量诸佛前,供养诸幢幡,灯鬘饮食等;若于正法坏,佛教将灭时,日夜持一戒,其福胜于彼。”在末法时代,持守一条戒律一昼夜,其功德也不可思议,如果有暇满人身,我们才有机会积累这不可思议的功德。因而智者们既了知身体有害的一面,也了知身体有益的一面,古德云:“此身行善即是解脱舟,此身行恶便是轮回锚,此身善恶之奴仆。”为了让身体能长久行持善法,理应断除各种非理损害,而善加保护。以上无常的教诫,是让人明白身体有害的一面,使人舍离对它的非理贪著;而此处的教言,是让修行人断除轻贱身体的心念,虽视身如仇,亦应善加驾御保护,使之成为修习善法的工具,这才是合理的态度。
譬如说,昔日有大商主,他的儿子跟着一些盗贼,干了许多非法恶业,于是商主将儿子与盗贼一起关在监狱里,使儿子生起畏惧而改悔。商主虽见儿子有做盗贼的劣迹,但是他并没有立即舍弃儿子,因为将来的家业还要靠儿子去完成,所以他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正道。同样,对身体的态度也应如商主对儿子一样,虽然身体在往昔造作了很多恶业,但不应粗暴舍弃,因为要靠它去度越生死大海,完成取证正觉如意宝的大业。所以,应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修习善法的正道。
辛二、(断除过分贪身):
问曰:如果应当保护身体,那是否应从衣食住行等各种受用上,极力爱护呢?
人苦从身生,安乐由他起,
身是众苦器,汝何重此身。
人的众多痛苦皆是从身体而生,而安乐是以其它外缘生起,所以身体是众苦之器,你为何要贪重此身呢?
了知善御此身则可持戒积集大福德后,有些初学者便以应保护身体为由,对身体不断除爱著,而贪执衣食等享受,这也是必须断除的偏执。因为,人们的各种痛苦,如生老病死四大痛苦瀑流,无一不是因有身体而起;从长远来看,有情正是因为身体,而不惜造作种种恶业,以满足身体受用的需要,由此而感召无边的痛苦。所以身体是人们众多痛苦的直接感受者与来源,是一个痛苦的器具。有些人想:身体虽然是苦器,但有时也会有一些安乐舒适。然而仔细分析,所谓身体上的安乐,其实是依外缘而起,如暖饱依衣食资具而起,并非由身体自己生起。从身体自身而言,它无疑是纯苦之聚合,无有丝毫值得贪爱之处。而且只要对它有一分贪爱,痛苦即会增加一分,有十分贪爱,痛苦也就有十分。因而若求断苦者,必须仅以微薄衣食维持它而舍弃对它的贪执,唯有彻断贪执,才能彻断众苦患之根源。
譬如说,有一男子驾车经过某险恶处,见一美艳罗刹女,那位男子不知它是罗刹将两个罗刹砍断,结果又化出四个罗刹,如是越砍越多,无法杀尽。此时那位男子在平时祈请的天尊,在天空中发声告诉他:“你这样永远也杀不尽,只要将车上的罗刹女杀了,其余的罗刹自然会消尽。”于是他回头杀死罗刹女,果然一切怖畏全部消失。同样,身体如同美艳的罗刹女,如果不能认清其苦害本质,而对它贪执不舍,那么痛苦便会由此而源源不绝地产生。而且若从外境着手灭苦,付出的努力越多,如同将罗刹女一分为二,由二分为四一样,痛苦也会越增多,只有遵循本师释迦牟尼佛与诸菩萨的教导,回头从自身下手,彻断身执,轮回诸痛苦则会顿时息灭。
庚二、(广说修苦之理)分七:一、思维此身多分为苦受;二、思维不需勤作而苦易生;三、思维身不超越苦之本性;四、思维胜劣皆为苦所损恼;五、思维痛苦具大力;六、思维乐受如身中客;七、思维身之本性为苦而生厌离心。
辛一分二:明身体所生乐不能大于苦;二、虽厌苦欣乐而唯有苦随逐。
壬一、(明身体所生乐不能大于苦):
问曰:苦虽然是从身体上生起,但是依靠衣食医药资具等众多受用方便,可以使身体生起大安乐,以此也就不应畏惧小苦。
若人所生乐,不能大于苦,
如是极大苦,宁犹思维小。
就象人们从任何受用所生的安乐感受,也不能比苦受大;如是极大的苦受,怎么还能认为它很小呢?
不管人们如何努力,以种种安乐受用方便对治痛苦,然而身体本身多部分即是苦受,任何安乐也无法超过或消除身体的苦受。不管人们享受的安乐如何强,刹那之间只要有些微的苦受,安乐便会烟消云散;而正在经受痛苦时,平时给人带来很大安乐的受用,也无法使他从痛苦中解脱出来,这是普遍现量可见的事实。比如说,有国王坐在皇宫中柔软的垫子上,享受着歌舞美食,沉浸在五欲满足的快乐中,在世间来说,这是很大的安乐。然而当一只小毒蜂飞进房中,它的细针刺中国王时,刹那之间所有的乐受都被盖住了,他只会觉得痛苦难忍,这时候,其歌舞美食软垫等安乐不论如何增加,也不可能压住小蜂咬刺的苦受。苦受的作用,比乐受的作用大,这是名言中无欺的规律,如稍加观察,人们都会明白这种事实。月称菩萨举比喻说,很多人认为丰衣足食是生活中最大的安乐,然而在有吃有穿时,如果儿子死了,那么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解脱痛苦,让人生起快乐。因此,应知身体相续中的苦受,任何安乐也无法消除,佛陀说过:三界轮回都是痛苦的,有少许安乐也会变成痛苦。
譬如说,有一札左罗刹为了得到罗刹女“司达”,与别的罗刹打了十年仗,后来虽然得到了“司达”,然而依之却无法消除十年战争带来的痛苦,反而更为恐怖痛苦,时刻害怕别的罗刹来劫夺。同样,不会管人们如何努力追逐世俗安乐,自身的苦受是无法消除,即使得到少分,也会转变为痛苦。
壬二、(虽厌苦欣乐而唯有苦随逐):
问曰:虽然苦受很多,但是快乐感受还是有的,因而努力追逐安乐,难道不应该吗?
世人皆求乐,乐者实难得,
故于此众生,众苦如随逐。
世人皆趋赴寻求安乐,然而安乐实际上非常难得,由此求乐之行翻成苦因,所以于逐乐众生,众多痛苦如同影子一样随逐不舍。
世间众生,无一例外想得到快乐,因而都在为安乐追逐不休,大成就者根登群培说:“没有眼睛的小蚂蚁为了安乐而忙碌,没有四肢的蚯蚓也为了安乐而忙碌......,总之,世间所有众生都是为了求得安乐而奔波。然而世间能如愿以偿暂时得到安乐者,却是非常罕见。因为三界如同火宅,其本质即是痛苦,烈火之中怎能得到安乐呢?弥勒菩萨说:“不净厕中无香气,五趣之中无安乐。”而善趣众生暂时的安乐,其实也不离行苦变苦的本质。再从安乐之因而看,众生要得安乐,必须行持善业,可是三界有情,绝大部分不懂因果业报的道理,虽然想得到安乐,却恒时为贪嗔痴所催,所行几乎全部都是不善业。尤其是我们南赡部洲的人类,如《地藏菩萨本愿经》所言、所行无非是罪。以此恶业所感,有情恒时感受着痛苦,即使偶尔得到少分安乐,也会被紧随的痛苦所湮没。也由于上述原因,众生恒时追逐安乐的行为,反而翻过来在不断地为众生带来求不得、不欲临等等各种痛苦,而且以恶业所感,痛苦如影随形刹那也不会远离。有智者也应知,无论凡夫如何努力,处身于三界火宅中,痛苦怎么会停息呢?
譬如说,狂象追逐某人,于是那人拼命逃跑,最后找到一口井,那人便躲进井中,心想现在可以不必害怕了。而实际上,他并未远离危险,因为大象鼻子很长,可以将他从井中捞上来。同样,陷于三界中的众生,也在为痛苦“狂象”所追逐,即使能暂时逃至善趣安乐“井”中躲避,然而实际上并未脱离痛苦的掌握。
辛二、(思维不需勤作而苦易生)分二:一、若喜少乐也应畏多苦;二、贪身如同爱仇敌。
壬一、(若喜少乐也应畏多苦):
问曰:虽然痛苦会如影随形般随时不离,但是只要努力,安乐也能获得,故应极力追求安乐。
如欲能…
《中观四百论广释——句义明镜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