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这是指存在哪五个方面的情况呢
其一是他能全面把握存在现象的质体,这就是说,对于生命构造中的五类成分聚集体,认知活动中的主观方面及客观方面等等,菩萨对这一切认识对象的自身特质都已获得全面的详尽的知识。
其二是他能全面把握存在现象的各种属性,我们知道,每一个认识对象有着各种属性的差别,例如:事物促成流转变动的属性,事物与真理相应的属性,有助于生命进化的属性,有害于生命进化的属性,事物由诸种条件推动的属性,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三际时间间隔的属性,每一事物产生、持续及变化的阶段性,生命病变的永远可能性,逼迫苦恼的世俗生命品性,生命堕落的自身必然性,存在的本性,存在本性的终极性,一切现象与存在本性的不离性等等,以上是有关存在现象和生命活动的:至于我的真理性教法,在具体施设及安排上也有各种特性的不同,例如,广说与略说的差别,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普遍适用的教法,只对某些时间地点适用、另外一些时间地点则不适用的教法,只提出问题而不正面回答问题的教法,一概置而不答的教法,真实意蕴深藏不露的教法,一切意蕴显露无遗的教法等等。以上关于事物各个方面属性、特性的认识,也就是关于差别性的认识,它们能使有关质体的知识,进一步准确、丰富和深化起来。
其三是他能全面把握认识质体和属性的认识方法,这实际上指的是旨在改变精神结构的各种修行方法,包括培养注意力的方法、培养去恶行善的意志力的方法等等。
由于这些修行方法是生命转化、进化的基本原因,所以,我们说菩萨把握了认识质体及其属性的认识方法,也就等于说菩萨把握了生命净化的原因和条件。
其四是菩萨全面把握了生命净化的表现和结果,菩萨从以下诸方面观察生命净化的结果:舍弃掉了邪恶情绪的现实活动或把这些邪恶情绪置于有效的精神控制下,完全控制邪恶情绪一切现实活动后的身心安宁状态,要求放弃生命活动的修行人与佛陀共具的美德、智慧和力量,佛陀独具而其它修行圣人不具备的美德、智慧和力量等等。菩萨对上述修行活动的诸种表现和结果已经获得全面而详尽的知识。
其五是菩萨把握了教化其它生命的智能和方法,这是说,菩萨不仅能通过切实修行使净化生命的理想在自身中实现出来,而且能把自己体会的真理以适当的方式向其它生命阐述出来,以便于他人的进行。善男子!以上五义,普摄一切诸义。
其次,善男子!那些菩萨由于能透彻把握存在四个方面的意义,我就说他们对于佛教教法中的道理已经完全理解了。这里说的是存在哪四个方面的意义呢
第一,他把握了「执受」的意义,所谓执受,这是指深层心识把感觉器官、身体以及外界事物领会为是属于自己的、是自己所有的;第二,他把握了「领纳」的意义,所谓领纳,是指当外界事物刺激身心时,会在心理上产生三种感受功能,包括痛苦之感受、快乐之感受、既不痛苦又不快乐之感受;第三,他把握了「了别」的意义,所谓了别,就是分析、区别的意思,指意识对于认识对象的认知功能,意识在对象身上出作出一定的判断,区分它们「是此」或「是彼」等,这就是意识的「了别」功能;第四,他把握了「染污」和「净化」的意义,所谓染污,这是指心识被潜能、欲念等各种生命活动中的邪恶成分所玷污,由于这些邪恶成分的存在,生命的真实本性就被障蔽、束缚、染污了:所谓净化,则克指通过改变精神结构突破染污成分而使生命向上发达向上净化。善男子!以上四义,普摄一切诸义。
再次,善男子!那些菩萨由于能把握存在三个方面的意义,我就说他们对于佛陀教法中包涵的道理已经完全理解了。这是指存在哪三个方面的意义呢
其一是语言文字的自身意义,其二是事物本性方面的道理,其三是有关存在类别的知识。
善男子!所谓语言文字的意义,这可包括名称、命题及单词等三个方面。关于事物本性方面的道理,可以从十个方面来概括:一是存在的真实本性,二是生命痛苦烦恼的日常状态,三是需要彻底予以清除的、造成生命痛苦烦恼的基本原因,四是亲身实现的圆满生命状态,五是通向这一状态的道路、方法,六是对以上诸方面进行更细密的分类、力图揭示出存在各方面的本质属性,七是研究语言与存在相互联系的亲密关系,八是研究痛苦烦恼及其造成的原因等这类事物,它们障碍着真理的揭示、生命自由的实现,九是研究对于真理的实现有着有益影响的事物,十是研究各种修行行为的过失和功德。
关于存在类别的知识总的看来,应该是这样的,我们把存在分成五个类型:其一是纯粹的自然界,在所有存在现象中,自然界自成一类:其二是生命现象,在所有存在现象中,生命以其独有的德性品性而自成一类:其三是指与真理相应的各种教法,教法作为真理的诠释形式,具有独特的品性和功能,因而应当自成一类;其四是指生命圆满实现自由的最高安乐状态,这一状态代表生命重重进化、重重净化后的真实形式,因而自成一类:最后是通向生命自由的方法与道路,这些方法和道路对于修行生活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而在研究上也可自成一类。善男子!以上五义,普摄一切诸义。
弥勒菩萨再度禀告佛陀说:世尊!修行人运用听闻佛法所得的智慧能对教法中的道理有所认识:运用思考教法所得的智慧能对教法中的道理有所认识;如果修行人一心培养心念相续的思维能力和观照思维能力,运用修行所得的智慧也能认识教法中的道理。现在,我想知道,以上三种认识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佛陀告诉弥勒菩萨说:善男子!听闻所得的智能是根据教法语言而来的,它只是把教法语言所表达的理念加以比较、猜测、推理和引申,却没有对语言背后的蕴味给予深切的体会:它不是自己亲身体会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知识:它有助于生命从痛苦烦恼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但它还没有让修行人现实地体会到生命解脱的真实效果。运用思考所得的智能也是根据教法语言而来的,但它不仅仅把教法语言所表达的理念加以比较、推理和引申,并且能对语言背后的意蕴加以深切的领会:它也还不是修行人亲身体会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知识,它对生命的解脱有着更大的促进作用,但它也还没有让修行人现实地体会到生命解脱的真实效果。至于说菩萨通过改变日常思维结构,通过培养心念相续的思维和观照思维所开发的智能,它既根据语言文字而来,又不仅仅依据语言文字,既可根据语言文字的理念比较、推理而出,又不仅仅局限于比较、推理的理性认识之范围:它能对语言背后的意蕴加以透切的体会,已能把一切的认识对象都正确地领会为是修行精神活动之产物,从而得以彻底消除外在实体的错误观念:它能对生命自由的实现起着最大的促进作用,它已能让修行人亲身体会到生命自由的真实效果。善男子,以上即解析三种认识间的主要区别。
弥勒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着力培养心念相续思维能力和观照思维能力的那些菩萨们能认识存在的现象和本质,那么什么叫做智慧呢
什么叫做见地呢
佛陀告诉弥勒菩萨说:善男子!我曾经在很多场合谈及智慧与见地这二者之间的差别,现在,我把它们之间的主要差别简略提示出来。如果修行人把总体教法作为思考对象,通过研究总体教法来培养两种修行精神结构,这样开发出来的奇妙认识能力就叫做一智慧」:如果修行人不是把教法总体作为思考对象,而是把某一个教法作为思考对象,据此研究来培养修行精神结构,这样开发出来的奇妙认识能力,就叫做「见地」。
弥勒菩萨再次禀告佛陀说:世尊!那些致力于改变精神结构的菩萨们究竟根据什么来决定其思考方向
他们希望有什么样的思考方向
他们怎样避免把认知对象看成外在的独立实体
佛陀告诉弥勒菩萨说:善男子!我们前此一切讨论的前提是,所谓真理,就是存在本性与精神结构的同一,所以修行人是根据存在的本性来决定其思考方向的,他们希望在精神锻链过程中避免把认知对象及教法理念当成外在化的实体概念。如果不执着于对象的名称概念,不执着于名称概念所诠表的事物自身,也不执着于认知对象只是认识活动之产物这样一个事实,不因此又反转身来执着于精神活动的存在,这就能够把一切实体概念彻底地从认知活动中驱逐出去。对于名称概念是这样,对于命题、语词、一切关于存在的道理,也应该这样避免实体化的错误。广而言之,乃至于对各种存在类别的分析,也都应当在上述意义下予以理解:不能执着于存在种类的概念,不能执着于概念所诠表的存在种类自身,也不执着于存在种类只是认知活动之显现这样一个事实,不因此又执着于认知活动的存在,这样也就能把实体化的存在种类之概念彻底地消除掉了。
弥勒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人们谈到对存在本性的认识,那么,这个被称作「存在本性」的事物也需要通过修行精神活动予以进一步的排除吗
佛陀回答说:你这个问题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因为照你的问法,就好像那被认识的「存在本性」真的是某种事物、某件东西似的,好像它显现在修行人的精神结构前面,就像一般事物呈现在世俗认识面前那样。你们要知道,那被认识的存在本性根本就不是一件东西、一个事物,修行人也绝没有涌生这样一个念头,说:我得到对存在本性的认识了:这样一来,究竟还留下什么需要排除呢
我每当谈到对存在本性的认识时,我指的就是这样一种认识,它足以驱除有关一切存在之现象及存在之本质的任何实体化观念,而绝对不是说,这对事物本性的认识活动又需要更高的认识阶段来修正它的错误。
弥勒菩萨又问:世尊!您在其它经典中曾提到几个譬喻,像浑浊的盛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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