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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藏区天葬的人文地理(新巴· 达娃扎西)

  浅析藏区天葬的人文地理

  新巴.达娃扎西

  提要:本文通过比较、分析、引证等方法,对藏区天葬的起源、仪式过程、禁忌制度、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了较详细的探讨,以促进人们对藏区丧葬文化的进一步了解。

  

  生、老、病、死乃是人生的四部曲,而死则是人在所难免的最终归宿。有生必有死,有死必有葬。最初的人类并没有葬礼,葬礼出现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及自身的认识有关。人类学家认为,葬礼是随着灵魂观念的产生而出现的。原始人通过对自身生理机制的理解,相信有一种肉体之外的精神在主宰人,死后定有一种理想的归宿。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思维也不断得到了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一种观念-----灵魂观。灵魂观念的形成最终导致出葬礼的实施。“葬礼最初的意义就是安慰亡灵……在当代,通过葬礼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与怀念,也是一种处理遗体的方式。当然,葬礼的原始意义并没有彻底消除。”①

  

  古往今来,人类对遗体的处理方法,各不相同,可谓千奇百怪:据美国NOVA频道报道:亚马逊地区的HANMANI族人,把死者的遗体烧成骨灰后制作一大锅香蕉汤,让死者的家族喝下,以表对死者的怀念;在中国东北的鄂伦春族把遗体放在树上吹成“干尸”,与 藏族的“树葬”有所相似,这些奇特的葬俗与他们各自的信仰和习俗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藏族的丧葬制度也不例外,藏民族认为“生死都是一种新的开始”。死亡也仅仅是此生的结束,而生命的轮回是永无止境的。他们把丧葬作为一种布施行为,即把自己的肉体献给那些有形无形的生灵,作为此生所积的最后一件功德。 虽然藏区各地的丧葬形式多样,但一般可归纳为七种,分别是土葬、火葬、水葬、塔葬、树葬、岩葬、天葬。在这七种葬礼方式中最为独特的当属天葬。

  

  天葬即“施鸟”。藏语中叫做“夏朵”,藏语为(bya-gtor)。汉文着作中又称作鸟葬、风葬等。天葬常被其它民族所误解,视为不文明、野蛮的行为。清朝的驻西藏官员斥责天葬为“不伦不类,残忍为甚”,“此等行事,下同畜类”(《卫藏通志》)皆痛恨至极。还一度想禁止天葬,改革这种葬俗。但由于受到藏族人们的强烈反对,最后迫使放弃“改革”。至今仍有不少人对天葬的认识不够深,总用片面的心态去看待天葬。这对研究藏区丧葬文化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事实上,天葬是藏区丧葬文化中最为绚丽的一朵绮花。我们应该持“学术需理性,信仰要宽容”的研究立场和心态去认识天葬以及其它丧葬文化。这样我们在认识和研究丧葬文化的过程中才能避免许多错误,以便树立正确、客观、科学的研究方法和体系。丧葬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和认识丧葬文化是对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的探讨,价值极高,意义之大。笔者想采用对比、分析、引证等方法,试图对“天葬”的起源、仪式过程及其文化内涵等方面作一些较全面的探讨。并希望本文能抛砖引玉,给研究和探讨天葬的学者们提供一些素材。

  

  1.藏区天葬的起源

  

  探求一个事物的发展首先必须了解其事物的来源,也就是说,认识其事物产生的根据。今天我们讨论藏区天葬的起源,乃是探求藏区天葬存在的根据与性质,这一探求具有重要意义。有关藏区天葬的起源问题众说纷纭,但一般可归纳为两种:

  

  1.1本土说——起源于藏区

  

  有学者认为,吐蕃“七赤王”(gnam-gyi-khri-bdun)时 期,藏区就有实行天葬的习俗。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荀子·大略篇》中云“氐羌之虏也,不忧其垒也,而忧其不焚也。”《吕氏春秋》中也有类似的记载。氐、羌是中国古代居住在西部的所有民族的总称。其中羌与藏是否有亲缘关系,很多学者持有不同的观点。但在《新唐书》记载吐蕃传时云:“吐蕃本西羌属”,《藏史明镜》②中亦云:“汉代时,汉族称藏族为西羌(以其地理方位而言)”。

  

  虽然我们不能以此为凭,证明羌与藏有亲缘关系,但我们以上述文献为凭,可得出两种结论:第一,中国古代,汉族曾经把居住在西部的民族分别称作氐、羌,并把藏族称作西羌;二,春秋战国或更早时期,氐、羌都盛行火葬。《藏史明镜》中记载七赤王传时亦云:“传说“七赤王”圆寂后,消逝在天空中,没有陵墓。但事实上是火化遗体,让烟雾升入空中(指火葬)的习俗已盛行”。由此我们可以推论,在吐蕃“七赤王”时期,享有西羌之称的藏区,当时盛行的丧葬是火葬的可能性很高。因为,从不同的文献记载看,在藏区实行天葬的时代比火葬还晚一些。

  

  古代藏区民间有弃尸于原野的丧葬习俗即“弃尸葬法”,虽然,表面上与“天葬”有些类似,但事实上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读者怀疑那些称“七赤王”时期有实行天葬的学者们,是否把原始的“弃尸葬法”与现式的“天葬”视为一体的。有关“弃尸葬”与“天葬”的区别,我们将会另用一个小节来讨论,这里暂时不予叙述。

  

  1.2外来说——起源于印度

  

  公元七世纪印度已经盛行天葬了。当时唐朝伟大的佛学家玄奘到印度取经时所着的《大唐西域记注释》③中记载印度葬俗时云:“送终殡葬,其仪有三,一曰土葬┈┈二曰火葬┈┈三曰野葬(指天葬)”。这时有“世界屋脊”之美誉的雪域高原是属“五松”之一的法王松赞干布时期,以古籍材料为依据,藏区当时主要实行的葬俗是土葬。直到公元十一世纪末,藏区仍盛行土葬制度。《米拉日巴传记》中记载米拉日巴的父亲临终时,给亲属朋友们留的遗嘱中有这样一句话:“死后我会在墓穴里看着你们的”。我们可以从上文遗嘱中“墓穴”两字看出,当时在吐蕃非常盛行土葬的。此外《新唐书》④(成书时间为公元1060年)中记载吐蕃习俗时亦云:“居父母丧,断发、黛面、黑衣、既葬(主要指土葬)而吉”。就此而论,我们可以证明,公元十世纪末到公元十一世纪初,藏区主要盛行土葬。但至今还没有发现记载有关当时实行天葬的文献。

  

  公元十一世纪末,藏区葬俗发生了重大的变革,除土、火、水葬以外,天葬制度也从印度传到了藏区。公元七世纪以前,佛教已经从印度传到藏区,并得到推广,但赋有佛教教义的天葬制度,并没有传到藏区。直到公元十一世纪末,印度僧人帕当巴桑吉(pha-dam-pa-sangs-rgyas)把天葬制度从印度带到了藏区。《灵塔与金身》⑸中云:“他(指帕当巴桑吉)在西藏建立了希解(zhi-byed)和觉宇(jo-nang)两 个教派,同时也把天葬制度传入了西藏。”“他大力提倡这种方法,并且亲自到天葬台为死者超度,他认为把遗体献给秃鹫,这是一种高尚的奉献行为,能赎回生前所有的罪孽,并得到解脱”(《漫游西藏》)。《巴蜀民族风情》等以及其它书籍中,亦有类似的记载。因此笔者认为,在他的教派被藏民所接受的同时,从印度传来的天葬也被藏民所接纳了,并且传播到藏区各地,得到藏民的爱戴。

  

  2.藏区天葬的仪式过程

  

  天葬制度与藏区其它丧葬制度一样,有严格的仪式。一般可分为四种,分别是“颇瓦”法仪式(”pho-ba)、“若恰”仪式(ro-chag)、“出殡”仪式、“积德”仪式(dge-ba-sgrub-ba)。下面我们对这四种仪式作一些分析。

  2.1“颇瓦”法仪式

  

  “颇瓦”藏语为”pho-ba即“超度”或“引路”。“颇瓦”法仪式是在病人病危的时候就开始了。丧家会请活佛和喇嘛前来为死者作“颇瓦”法事。

  

  《西藏度亡经》(bar-do-thos-grol) 中指出,凡人死后都要经过中阴阶段,也就是人从死亡到“转生”的阶段,一般分为三个时期。即生命系由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意识界构成,最初一个境界叫“生有意识”或“出生意识”,最后一个境界叫“死亡之际意识”或“死亡意识”。那么这两种境界之间,由有“新”的一个境界叫“中阴境界”。佛教认为,这时对于一个 没有自我超度能力的凡人而言相当危险,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坠入“六道轮回”的循环中。因此必须要请高僧大德及活佛诵读“颇瓦”经,超度死者的亡灵,劝导死者的亡灵,设法避开随自己的心相而显现的六道中的某一道或某一界;劝导死者的亡灵接受圣佛的慈悲加持而力求解脱。

  

  2.2“若恰”仪式

  

  “若恰”藏语为ro-chag即“捆 尸”。“若恰”仪式是“颇瓦”法事后颇为重要的一种仪式。人断气后,不能随意移动遗体,等到“颇瓦”法事完后,才开始“若恰”仪式。先把往生者的衣服剥光,禁忌死者的遗体靠近皮制的衣服,因为藏民认为这样死者会投胎成动物。四肢捆成一团,用哈达系住颈项,用酥油和金银珠宝拌上糌粑,捏成一团装入往生者的 嘴、耳、鼻等穴中。

  

  金银珠宝在藏族人的眼中不仅是财富,而且还可以用来避邪;供献给神灵,祈求赎去往者在生前所犯的一切罪孽。并引往生者的亡灵带入“天国”,免受轮回之苦。经过长期的调查和了解,笔者认为其用意及作用可以分类为两种:一有一定的医学知识。为使预防往生者体内的污气——传染性的细菌,传染给活人;二有一定的宗教思想。佛教以为,虽然人已经死了,但往生者的灵魂不会随人体的死亡而消逝——灵魂永远会存在。人死后灵魂自然会离开尸体,此时若不做相应的仪式,恶鬼、凶神等“不净”的魂会进入往生者的尸体里。这样不仅往生者的灵魂得不到安宁,而且还会给活人带来厄运。

  

  “若恰”仪式完毕后,就请大喇嘛占卜有关送葬日子、葬法、法事等方面的卜。遗体停放时期,每天都有许多活佛和喇嘛前来做法事,超度往生者的亡灵。丧家在停放遗体期间,不得梳头、洗脸、说笑、唱歌和跳舞。有关禁忌方面的内容,将会在下文中详细讨论,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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