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藏區天葬的人文地理
新巴.達娃紮西
提要:本文通過比較、分析、引證等方法,對藏區天葬的起源、儀式過程、禁忌製度、文化內涵等方面進行了較詳細的探討,以促進人們對藏區喪葬文化的進一步了解。
生、老、病、死乃是人生的四部曲,而死則是人在所難免的最終歸宿。有生必有死,有死必有葬。最初的人類並沒有葬禮,葬禮出現與人類社會的發展及自身的認識有關。人類學家認爲,葬禮是隨著靈魂觀念的産生而出現的。原始人通過對自身生理機製的理解,相信有一種肉體之外的精神在主宰人,死後定有一種理想的歸宿。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人類對自身的認識思維也不斷得到了發展,並逐漸形成了一種觀念-----靈魂觀。靈魂觀念的形成最終導致出葬禮的實施。“葬禮最初的意義就是安慰亡靈……在當代,通過葬禮來表示對死者的哀悼與懷念,也是一種處理遺體的方式。當然,葬禮的原始意義並沒有徹底消除。”①
古往今來,人類對遺體的處理方法,各不相同,可謂千奇百怪:據美國NOVA頻道報道:亞馬遜地區的HANMANI族人,把死者的遺體燒成骨灰後製作一大鍋香蕉湯,讓死者的家族喝下,以表對死者的懷念;在中國東北的鄂倫春族把遺體放在樹上吹成“幹屍”,與 藏族的“樹葬”有所相似,這些奇特的葬俗與他們各自的信仰和習俗文化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藏族的喪葬製度也不例外,藏民族認爲“生死都是一種新的開始”。死亡也僅僅是此生的結束,而生命的輪回是永無止境的。他們把喪葬作爲一種布施行爲,即把自己的肉體獻給那些有形無形的生靈,作爲此生所積的最後一件功德。 雖然藏區各地的喪葬形式多樣,但一般可歸納爲七種,分別是土葬、火葬、水葬、塔葬、樹葬、岩葬、天葬。在這七種葬禮方式中最爲獨特的當屬天葬。
天葬即“施鳥”。藏語中叫做“夏朵”,藏語爲(bya-gtor)。漢文著作中又稱作鳥葬、風葬等。天葬常被其它民族所誤解,視爲不文明、野蠻的行爲。清朝的駐西藏官員斥責天葬爲“不倫不類,殘忍爲甚”,“此等行事,下同畜類”(《衛藏通志》)皆痛恨至極。還一度想禁止天葬,改革這種葬俗。但由于受到藏族人們的強烈反對,最後迫使放棄“改革”。至今仍有不少人對天葬的認識不夠深,總用片面的心態去看待天葬。這對研究藏區喪葬文化造成了很大的障礙。
事實上,天葬是藏區喪葬文化中最爲絢麗的一朵绮花。我們應該持“學術需理性,信仰要寬容”的研究立場和心態去認識天葬以及其它喪葬文化。這樣我們在認識和研究喪葬文化的過程中才能避免許多錯誤,以便樹立正確、客觀、科學的研究方法和體系。喪葬文化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研究和認識喪葬文化是對人類文化的一種重要的探討,價值極高,意義之大。筆者想采用對比、分析、引證等方法,試圖對“天葬”的起源、儀式過程及其文化內涵等方面作一些較全面的探討。並希望本文能抛磚引玉,給研究和探討天葬的學者們提供一些素材。
1.藏區天葬的起源
探求一個事物的發展首先必須了解其事物的來源,也就是說,認識其事物産生的根據。今天我們討論藏區天葬的起源,乃是探求藏區天葬存在的根據與性質,這一探求具有重要意義。有關藏區天葬的起源問題衆說紛纭,但一般可歸納爲兩種:
1.1本土說——起源于藏區
有學者認爲,吐蕃“七赤王”(gnam-gyi-khri-bdun)時 期,藏區就有實行天葬的習俗。但事實上,並非如此。《荀子·大略篇》中雲“氐羌之虜也,不憂其壘也,而憂其不焚也。”《呂氏春秋》中也有類似的記載。氐、羌是中國古代居住在西部的所有民族的總稱。其中羌與藏是否有親緣關系,很多學者持有不同的觀點。但在《新唐書》記載吐蕃傳時雲:“吐蕃本西羌屬”,《藏史明鏡》②中亦雲:“漢代時,漢族稱藏族爲西羌(以其地理方位而言)”。
雖然我們不能以此爲憑,證明羌與藏有親緣關系,但我們以上述文獻爲憑,可得出兩種結論:第一,中國古代,漢族曾經把居住在西部的民族分別稱作氐、羌,並把藏族稱作西羌;二,春秋戰國或更早時期,氐、羌都盛行火葬。《藏史明鏡》中記載七赤王傳時亦雲:“傳說“七赤王”圓寂後,消逝在天空中,沒有陵墓。但事實上是火化遺體,讓煙霧升入空中(指火葬)的習俗已盛行”。由此我們可以推論,在吐蕃“七赤王”時期,享有西羌之稱的藏區,當時盛行的喪葬是火葬的可能性很高。因爲,從不同的文獻記載看,在藏區實行天葬的時代比火葬還晚一些。
古代藏區民間有棄屍于原野的喪葬習俗即“棄屍葬法”,雖然,表面上與“天葬”有些類似,但事實上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因此,讀者懷疑那些稱“七赤王”時期有實行天葬的學者們,是否把原始的“棄屍葬法”與現式的“天葬”視爲一體的。有關“棄屍葬”與“天葬”的區別,我們將會另用一個小節來討論,這裏暫時不予敘述。
1.2外來說——起源于印度
公元七世紀印度已經盛行天葬了。當時唐朝偉大的佛學家玄奘到印度取經時所著的《大唐西域記注釋》③中記載印度葬俗時雲:“送終殡葬,其儀有叁,一曰土葬┈┈二曰火葬┈┈叁曰野葬(指天葬)”。這時有“世界屋脊”之美譽的雪域高原是屬“五松”之一的法王松贊幹布時期,以古籍材料爲依據,藏區當時主要實行的葬俗是土葬。直到公元十一世紀末,藏區仍盛行土葬製度。《米拉日巴傳記》中記載米拉日巴的父親臨終時,給親屬朋友們留的遺囑中有這樣一句話:“死後我會在墓穴裏看著你們的”。我們可以從上文遺囑中“墓穴”兩字看出,當時在吐蕃非常盛行土葬的。此外《新唐書》④(成書時間爲公元1060年)中記載吐蕃習俗時亦雲:“居父母喪,斷發、黛面、黑衣、既葬(主要指土葬)而吉”。就此而論,我們可以證明,公元十世紀末到公元十一世紀初,藏區主要盛行土葬。但至今還沒有發現記載有關當時實行天葬的文獻。
公元十一世紀末,藏區葬俗發生了重大的變革,除土、火、水葬以外,天葬製度也從印度傳到了藏區。公元七世紀以前,佛教已經從印度傳到藏區,並得到推廣,但賦有佛教教義的天葬製度,並沒有傳到藏區。直到公元十一世紀末,印度僧人帕當巴桑吉(pha-dam-pa-sangs-rgyas)把天葬製度從印度帶到了藏區。《靈塔與金身》⑸中雲:“他(指帕當巴桑吉)在西藏建立了希解(zhi-byed)和覺宇(jo-nang)兩 個教派,同時也把天葬製度傳入了西藏。”“他大力提倡這種方法,並且親自到天葬臺爲死者超度,他認爲把遺體獻給禿鹫,這是一種高尚的奉獻行爲,能贖回生前所有的罪孽,並得到解脫”(《漫遊西藏》)。《巴蜀民族風情》等以及其它書籍中,亦有類似的記載。因此筆者認爲,在他的教派被藏民所接受的同時,從印度傳來的天葬也被藏民所接納了,並且傳播到藏區各地,得到藏民的愛戴。
2.藏區天葬的儀式過程
天葬製度與藏區其它喪葬製度一樣,有嚴格的儀式。一般可分爲四種,分別是“頗瓦”法儀式(”pho-ba)、“若恰”儀式(ro-chag)、“出殡”儀式、“積德”儀式(dge-ba-sgrub-ba)。下面我們對這四種儀式作一些分析。
2.1“頗瓦”法儀式
“頗瓦”藏語爲”pho-ba即“超度”或“引路”。“頗瓦”法儀式是在病人病危的時候就開始了。喪家會請活佛和喇嘛前來爲死者作“頗瓦”法事。
《西藏度亡經》(bar-do-thos-grol) 中指出,凡人死後都要經過中陰階段,也就是人從死亡到“轉生”的階段,一般分爲叁個時期。即生命系由一系列連續不斷的意識界構成,最初一個境界叫“生有意識”或“出生意識”,最後一個境界叫“死亡之際意識”或“死亡意識”。那麼這兩種境界之間,由有“新”的一個境界叫“中陰境界”。佛教認爲,這時對于一個 沒有自我超度能力的凡人而言相當危險,稍有不慎,就會誤入歧途,墜入“六道輪回”的循環中。因此必須要請高僧大德及活佛誦讀“頗瓦”經,超度死者的亡靈,勸導死者的亡靈,設法避開隨自己的心相而顯現的六道中的某一道或某一界;勸導死者的亡靈接受聖佛的慈悲加持而力求解脫。
2.2“若恰”儀式
“若恰”藏語爲ro-chag即“捆 屍”。“若恰”儀式是“頗瓦”法事後頗爲重要的一種儀式。人斷氣後,不能隨意移動遺體,等到“頗瓦”法事完後,才開始“若恰”儀式。先把往生者的衣服剝光,禁忌死者的遺體靠近皮製的衣服,因爲藏民認爲這樣死者會投胎成動物。四肢捆成一團,用哈達系住頸項,用酥油和金銀珠寶拌上糌粑,捏成一團裝入往生者的 嘴、耳、鼻等穴中。
金銀珠寶在藏族人的眼中不僅是財富,而且還可以用來避邪;供獻給神靈,祈求贖去往者在生前所犯的一切罪孽。並引往生者的亡靈帶入“天國”,免受輪回之苦。經過長期的調查和了解,筆者認爲其用意及作用可以分類爲兩種:一有一定的醫學知識。爲使預防往生者體內的汙氣——傳染性的細菌,傳染給活人;二有一定的宗教思想。佛教以爲,雖然人已經死了,但往生者的靈魂不會隨人體的死亡而消逝——靈魂永遠會存在。人死後靈魂自然會離開屍體,此時若不做相應的儀式,惡鬼、凶神等“不淨”的魂會進入往生者的屍體裏。這樣不僅往生者的靈魂得不到安甯,而且還會給活人帶來厄運。
“若恰”儀式完畢後,就請大喇嘛占蔔有關送葬日子、葬法、法事等方面的蔔。遺體停放時期,每天都有許多活佛和喇嘛前來做法事,超度往生者的亡靈。喪家在停放遺體期間,不得梳頭、洗臉、說笑、唱歌和跳舞。有關禁忌方面的內容,將會在下文中詳細討論,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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