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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藏區天葬的人文地理(新巴· 達娃紮西)▪P2

  ..續本文上一頁時不予敘述。

  

  2.3出殡儀式

  

  出殡的那天,一般很早,幾乎都是在天剛朦朦亮時開始,親友都要到往生者的家中作遺體告別儀式。當死者被他的後代背起時,後面由一個與往生者同齡的人(藏區有些地方不要求是同齡)一 手拿掃帚,一手拿方簍,把墊屍的土坯等掃掉,連同墊屍的土坯、墊子等放在方簍裏,緊跟背屍人的後面。送行隊伍,每人手裏拿香與死者同齡的人一同出門,並祈禱往生者早日能解脫。然後往生者的後代把屍體背到門外,交給運屍隊。死者同齡人用糌粑在門口畫一條線,把方簍裏的東西扔到外面。運屍隊均不得回頭,因爲這 樣死者的靈魂會返回到家,給喪家帶來厄運。

  

  運屍隊到了天葬場以後,先把屍體放在天葬臺上,然後在天葬臺附近燒松柏,上面撒上糌粑,俗稱“煨桑”。當濃煙升到空中時,天葬師(藏語爲bshan-pa。安多有不少地區疊部、同德、車巴溝等均沒有職業的天葬師,大都是臨時的。這一點與康巴和衛藏大不相同。康巴與衛藏地區的天葬師都是專門從事天葬行業的天葬師,他們一般不會從事其它工作。還有一點是,康巴與衛藏地區的天葬師,並非誰想當就能當的,都必須由大活佛和大喇嘛認定後才能從事這一行業。沒有安多地區那麼隨意。)開始誦經爲死者超度,並招禿鹫。藏民把禿鹫視爲比丘的化身。認爲禿鹫可使往生者的亡靈,實現超脫升天的願望。藏族有句諺語說:“對夏格不能扔石頭,對父母不能惡語”。“夏格”即禿鹫。藏語爲bya-rgod,音爲“夏格”。由此可見,在藏族人民心目中,禿鹫的地位與長者等同,並且受到嚴格的保護,不許任何人捕殺。

  

  神鷹飛來後,天葬師就按《持者自解》一書所定的方法行葬,若往生者系“靜死”(老死和病死者)類則須在屍體上劃十叁道正十字架;若爲“亡死”(被殺類)則須在屍體上劃十二道交叉刀痕;“逆死”者(精神病類不正常死亡類)在屍體上劃十二道橫豎線,叁種刀法後兩種可以互用。若往生者爲僧侶,在下刀時,還要在背上劃上有宗教意義的花紋。接著剖腹,取出內髒割掉頭顱,把肉都切成小塊,把骨頭打碎,拌上糌粑捏成一團。然後,把骨團、肉團依次投向天葬臺上,讓等候在一旁的禿鹫們吃,片刻之間就會吃得幹幹淨淨。藏民認爲屍體吃得幹淨,不僅對往生者亡靈的超度有利,而且對喪家的安康也有利。但也有往生者的肉切完後禿鹫不吃的.據說皆因死者生前作惡多端、無惡不作,所以禿鹫不會吃。在藏區這樣的死者視爲“罪人”,認爲永遠不會得到解脫。

  

  天葬完畢後,代表喪家的便會拿出早已備好的酒肉來犒勞天葬師,以表謝意。

  

  2.4 “積德”儀式

  

  天葬製度的最後一個儀式,七七四十九天爲死者誦經外,喪家還要爲死者豎塑“達覺”和“擦擦”。經幡在藏語中稱爲“達覺”,即dar-lcog。藏民認爲“沒有比經幡更功德無量、法力無邊的法”(《六字真言功德》ma-ni”i-phn-yon)。家裏有人出門遠行,若把印有祝福的經幡插到山巅,神靈必定會保佑行人平安歸來;家裏有人去世,若把印有超度亡靈的經幡豎在墳墓旁或山川邊,死者的亡靈會得到解脫。

  

  泥塔,在藏語中稱爲“擦擦”,即“tsha-tsha”。丹增嘉措活佛(sprul-sku-bstan-”dhin-rgya-mtsho”j-rtsom-”dus)的文集中對擦擦的解釋是:“擦擦即指通過誦修密宗特殊的儀軌,淨化骨灰,與泥土拌在一起。用模型造成小塔,開光加持。最後,供放于神山或其它清淨之地”。藏傳佛教認爲,若把死者的骨灰及碎骨用來製作“擦擦”,既可爲死者積德,也可使製作者幸福安康,功德無量。“擦擦”的內容方面,基本上宗教繪畫藝術所能包攬的內容均可表現,既有佛、菩薩、本尊神、護法神、高僧活佛,又有佛塔、壇城、總持咒(陀羅尼)等複雜的內容,但塑造佛塔形狀的較爲普遍。

  

  從以上論述中可知,爲死者豎“達覺”和製作“擦擦”,是天葬儀式(藏區其它喪葬也一樣)中極爲重要的儀式。因此喪家會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爲死者豎經幡和製作小泥塔的。

  

  2.藏區喪葬禁忌製度的文化內涵

  

  喪葬的禁忌製度具有悠久的曆史和地域性特色。《新唐書》(thang-yig-gsar-pa)中記載吐蕃傳時雲:“居父母喪,斷發、黛面、黑衣”。雖傳到今天有所改變,但這種嚴格的禁忌製度仍然在藏區盛行。

  

  在藏區不管誰家辦喪事,全村都會出力、出錢、出糧,並且常聚在一起爲死者誦經。爲了讓死者的靈魂得到安靜,全村會停止所有娛樂活動。若有活動已定,又無法改動日期的話,譬如結婚,“喜家”的長老 必須要攜帶酒、哈達到“喪家”去“請罪”,希望得到“喪家”的同意。一般來說,喪家會同意“喜家”的請求。若得到“喪家”的同意,方可按原定日期進行,但一般“喜家”會一切從簡。這一點剛好也印證了藏族的一句諺語:若鄰居有牲口去世,應悼念叁天叁夜(khyim-mtshes-la-ba-shi-na-mya-ngan-zhag-gsum)別說鄰居有人去世了,就算是牲口死了都要悼念。可想而知,藏族人們的品德有多高尚、心有多善良。

  

  以上的敘述中充分反映了,藏族人們同甘共苦、相互關愛、團結融洽的生活情境。並且從不同的角度折射出藏族人民高尚的品德和奉獻精神。下面我們對此作進一步的分析,並歸納爲兩點來談。

  

  3.1藏族人民具有很強的團體精神

  

  藏區人口少、環境相對惡劣、經濟條件落後,因此遇到自然災害或人爲災難(強盜、敵人等)的頻率很高。當遇到困難時就得團結左鄰右舍來抵抗。可想而知,少數人或幾戶家庭是完全無法應付的。爲了克服各種困難,爲了適應生存環境和不斷繁衍後代,會許是爲了處于人類“自我保護意識”或社會發展的需求,因此藏族人民在曆史過程中慢慢形成了強烈的團體精神。並且用這種堅忍不拔的團體精神、高尚的品德造就了享譽世界的雪域文化。

  

  3.2藏族人民深受佛教“向善”思想的影響

  

  蓮花生雲:“大悲心爲正法之根本,若無大悲心非吾正法也”。(chos-kyi-rtsa-ba-sning-rje-yin,sning-rje-med-na-rtsa-ba-rul)佛教大力提倡正法自始至終向善,並且勸導信徒們激勵向善。受佛教“向善”思想影響的藏族人們,在平常生活中非常重視行善,把幫助有難的人和處理好相互間的關系,作爲一種行善或美德來看待。不僅大人自己要行善,而且還教育孩子們行善。他們認爲,行善不僅可以積德,而且還能幫助自己獲得佛果。

  

  藏區的喪葬禁忌製度,它不僅曆史悠久,而且還賦有濃厚的文化內涵和獨特的地域性特色。也正因爲如此,藏區的喪葬製度才顯得別具一格。

  

  4.藏區天葬反映出濃厚的佛教思想

  

  天葬,藏語稱爲(by-gtor) ,意爲“施鳥”,即指把遺體施給禿鹫。我們可以從“施鳥”兩字中可以看出,天葬是被藏族人民視爲一種“施舍”的葬法。

  

  “施舍”是佛教最爲倡導的行爲准則。在佛教中,“施舍”是信徒的標志之一。它關系到信徒未來能否得道成佛,而“舍身”是布施的最高境界。佛經中有動人的“屍毗王以身救鴿”和“摩诃薩舍身飼虎”的故事。敦煌吐蕃文獻P.T.960號《于田教法史》中亦雲:印度國王邁布達爾的管家西日登,爲了救五百胡商,將身體供祭夜叉,最後成了世間佛⑥。敦煌發現的《要行舍身經》中,也有勸人死後分割血肉,布施屍陀林的宣傳。這類佛經故事在民間已廣爲流傳,影響深遠。

  

  雖然這類故事純屬神話傳說,但卻對天葬作了恰如其分的解釋。並充分反映了佛教徒對佛教“施舍”思想的一種現行實踐以及佛教徒對天葬極度崇尚的精神。

  

  5.藏區天葬製度具有獨特的地域性特色

  

  天葬製度與藏傳佛教的複興及印度文化的大量輸入有關,但天葬製度傳入藏區後,更形成了其獨特的地域性特色。天葬製度除了儀式上具有獨特的地域性特色外,在其含義及用意方面,也比其它喪葬製度(水葬、火葬、土葬等)更具有獨特的個性。

  

  5.1藏區天葬不同于原始的“棄屍葬”法

  

  人類社會的早期時期,人們對屍體的處理是比較隨意的。棄之于原野或置之于山洞,任其腐爛,任禽獸食之。《周易》中雲:“古之葬者原野之薪,葬之中野,不劫不樹,喪期無數”。沒有嚴格的喪葬儀式和製度。故我們管它叫“棄屍葬”法。據古籍記載,藏區北部的牧區有“棄屍葬”法的習俗。並且有不少學者認爲,那屬于藏 區早期的天葬,也就是說天葬是藏區土生土長的一種喪葬習俗。但筆者認爲,我們不能以此爲憑,說此爲天葬的起因。因爲“棄屍葬”與“天葬”有著本質的區別。

  

  正如我們在上文中談到的,天葬是屬于布施性的葬俗。藏民認爲,把屍體施給那些本以其它動物爲食的動物和其它生靈後,它們就不會再去傷害其它動物。這樣可以用自己本屬無用之身來保護許許多多寶貴的生命,無疑是一件功德無量的善事。同時天葬也含有其特殊的場景,對解脫極爲有利。但棄屍葬卻與天葬截然不同。棄屍葬沒有融入任何宗教意義。最主要的是它僅僅只是作爲一種處理屍體的方式,而不是天葬那樣作爲高尚的布施行爲來實行的。此外,天葬臺的選定方面也有著本質的區別。天葬選定天葬臺,是佛教密宗大師根據自身的慧觀能力、風水原理而選定的,十分嚴格。絕不像早期的“棄屍葬”法那樣隨意選擇。

  

  由此可見,天葬與早期的“棄屍葬”法有著本質的區別。因此我們不能混爲一談。

  

  5.2藏區天葬不同于波斯拜火教的天葬

  

  波斯人把拜火教稱爲巴爾西,最早的聖火點燃于拉格斯。巴爾西人是來自古代助勞斯特爾的代表者。拜火教視太陽和火是上帝萬能的微象。他們認爲火是光明的、溫暖的、純淨的,所以世上除了火之外,沒有更神聖的東西。

  

  波斯的拜火教有實行天葬的習俗,但與藏族的天葬截然不同。拜火教視屍體爲不淨,極端厭惡,因此死者就得葬在墳塔裏,用很高的院牆同周圍的地方擱開。拜火教的信教徒認爲,屍首運到墳塔的途中會把路弄汙的,但是如果人們在棺材後面,帶著一雙眼邊有黑點的白狗或黃狗,則可潔淨道路——因爲狗把魔鬼趕走了。盡管藏區有些地方認爲眼邊有黑點的狗能驅趕魔鬼,但並沒有拜火教那樣棺材後面帶著狗驅趕魔鬼的習俗。從著名的瑞典探險家斯文

  赫定的《亞洲腹地遊行記》⑦中可知,拜火教教徒實行天葬並不象藏族那樣,將屍體處理幹淨。而是把屍體扔進塔中,任其腐爛,或讓鳥獸食之,並不被視爲一種高尚的布施行爲。就此而論,藏傳佛教式的天葬與拜火教式的天葬,從認識屍體到處理屍體的觀念和儀式等方面截然不同。

  

  6.藏區天葬反映藏民族的環保意識

  

  當今的人類早已訪問了“月宮”,跨越了太陽系,創造“上帝”未曾創造過的新型物質。人類社會的經濟、文化、政治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但邁向二十一世紀的人類同時也面臨著種種危險:森林濫耗、水土流失、草原沙化、物種消滅、糧食不足等,可謂是千絲萬縷、無其不有。人類所面臨的各種危機,根源于人類自身的 “貪欲”。倘若人類稍微愛惜自己身邊的動物和植物,完全可以避免當今所面臨的種種危機。但人類總是爲了實現自己眼前的利于而不擇手段。因此大大加快了人類走向自我毀滅的腳步。

  

  崇信佛教的藏族自古就有放生和保護自然環境的習俗與觀念。藏文古籍中有記載:吐蕃“五松”時期,松贊幹布把“不殺生”定爲國法的頭條,並嚴格執行。“把不殺生列爲國法的頭條,除藏族以外世上從來沒有其它國家這樣做過”⑧。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放生和保護自然環境逐漸從“國法”轉變成爲藏族人民的“約定習俗”。藏族人把禿鹫視爲神鳥,更有些地方民間認爲,禿鹫是比丘的化身,受到嚴格的保護,不許任何人捕殺。藏民認爲,把屍體施給那些本以其它小生命爲食的動物後,它們就不會再去傷害那些小動物。這樣可以保護許許多多動物的生命,視爲一件功德無量的善事。正因爲有藏族人民這樣的呵護,世界上幾乎要滅種的許多動物和植物,仍然在藏區生長、繁衍。當今雪域高原已成爲遠離城市喧嘩、適應野生動物生活的最後一方淨土。這與佛教不殺生的教義和思想有著密切的聯系。

  

  天葬提倡把屍體施舍給禿鹫、不留遺體、不修墳墓。因此節約了大量原本用于修墳墓的土地,很好的解決了人口多、土地相對短缺的問題。雖然天葬中有許多佛教思想,但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講,天葬不僅是一種布施性的葬禮法,亦是一種具有“環保”意識的葬法。對藏區、中國、乃至對整個世界的環境保護都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7.結束語

  

  天葬是藏族喪葬文化中的最絢麗的一朵绮花,它不僅曆史悠久,而且還盡有獨特的地域性特色。迄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曆史,它最終以藏區獨特的風格,以藏傳佛教文化特有的屬性,屹立在喪葬文化的聖地之上,成爲藏區、中國,乃至世界喪葬文化中最奇特的葬禮。從古至今,世界上的各民族都進行了而且正在進行著各自不同的喪 葬活動,但無疑都不能與藏區天葬相媲美。它完美地展現了一個崇尚宗教的民族,對死亡的認識和對宗教最高境界的追求;充分體現出雪域喪葬文化的奇特璀璨。研究和探討天葬是對藏族喪葬的文化的探求,研究價值極高。因此,筆者認爲,天葬是一種值得人類社會去重視和提倡的葬法。

  

  注解之參考文獻:

  

  ①《藏傳佛教民俗與信仰》才讓著民族出版社 1998.9 P216

  

  ②《藏史明鏡》彭措次仁著西藏人民出版社1992.11第二版P9、P17

  

  ③《大唐西域記注釋》唐朝佛學家玄奘著中央民族學院科研處1984.3

  

  ④《新唐書》第19冊歐陽修著中華書局出版社1975.2P6071

  

  ⑤《靈塔與金身》馮智著海南出版社1997.3第一版P2

  

  ⑥《于田教法史》敦煌吐蕃文獻P.T.960號

  

  ⑦《亞洲腹地旅行記》斯文赫定著上海書店印行

  

  ⑧《佛教常識手冊》庫修著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年4月P211

  

《淺析藏區天葬的人文地理(新巴· 達娃紮西)》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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