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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戒律仪论(下)▪P13

  ..续本文上一页低落与昂起为同时发生,名言中为现量所见之他体法,但种芽的异体之生灭却并非同时存在,故喻义不合。正生指现在趣向于生,芽果的自体尚属未来,故现在非有;而种体正灭即现在趣向于灭,故现在仍有。此有、非有二者怎么能与秤的低昂二事相同呢?若认为种芽二法虽非同时,但其生灭是同时存在,此亦非理,因为不可能离法之外有其余的事业(生灭)出现。

  酉贰、因果同时而破他生:

  眼识可有同时因,眼等想等而是他,

  已有重生有何用,若谓无彼过已说。

  如果认为因果同时:有眼根、作意、受性、所缘境等同时因生起眼识,并且此眼等想等是他法(生眼识之因)。那么再生起眼识之果应成无义,或者集聚因缘亦成无义,眼识已生,因而已有,重生又有何用呢?至于认为因位时无有彼果,因果非为同时的过失前已述讫。

  申叁、观果四边破他生, :

  生他所生能生因,为生有无二俱非,

  有何用生无何益,二俱俱非均无用。

  若许能生所生之因果是他生者,则自相果为生已有、生无有、生二俱或生非二俱呢?如果已有果,那么何用能生之因呢?若生已有者,则“生已复生”的过失再所难免,若生未有者,则永不能生,以本无之法即便集聚众多因缘亦无任何益处,至于二俱、非二俱之生亦均无用。

  未贰(世间妨难)分二:申壹、妨难;申贰、彼答。

  申壹、妨难:

  世住自见许为量,此中何用说道理,

  他从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一切世人皆住自见,并许自己之一切见闻觉知皆为正量,因为在现量的见闻觉知中根本不需要其它道理来观察,而从有自性他体之因,产生有自性的他体之果,为世人现量所见,所以于世俗中不必对他生用道理进行观察抉择。

  申贰(彼答)分二:酉壹、若世间许他生而世间无害;酉贰、世间名言亦无自性他生故世间无害。酉壹(若世间许他生而世间无害)分三:戌壹、以区分能境所境之正邪而略说二谛;戌贰、彼者广说;戌叁、故说何境于世间有无妨害之差别而结尾。

  戌壹、以区分能境所境之正邪而略说二谛:

  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二种体,

  说见真境即真谛,所见虚妄名谛俗。

  由于诸法皆有真实胜义空性之本体与虚妄世俗显现之本性,故得出了诸法的二种体性,诸佛世尊无倒证知二谛本性,宣说了以出世无漏智慧所见的真境——离一切戏论之大空性,故名为真实谛。以观现世量和净见量所现见的无有堪忍自体的虚妄诸法名为世俗谛。

  戌贰(彼者广说)分二:亥壹、以能境量而世间无害;亥贰、以所境二谛而世间无害。亥壹(以能境量而世间无害)分二:甲一、宣说能观察名言量;甲二、以彼无害观察胜义量。甲一(宣说能观察名言量)分二:乙一、能境正量与非量之分类;乙二、以彼量所境相。

  乙一、能境正量与非量之分类:

  妄见亦许有二种,谓明利根有患根,

  有患根诸所生识,待善根识许为倒。

  非但一切所知法分真妄二谛,且于妄见诸法之识亦分有两种,一谓没有被现前错乱因缘损坏的明利诸根所生之识,一谓已被现前错乱因缘损坏的诸根所生之识,观待未被损坏之善妙根识,有患诸根所生的乱识许为倒世俗。

  乙二(以彼量所境相)分二:丙一、总说所境正倒之差别;丙二、别说颠倒著境于名言量前亦不成真实。

  丙一、总说所境正倒之差别:

  无患六根所取义,即是世间之所知,

  唯由世间立为实,余即世间立为倒。

  不但能知的识分真假,且于所知境亦有真、假之别。未被错乱因缘所损坏的无患六种根识所取之义,即是世间所通达,观待世间立名为真实(非观待圣者)。其余有患的根识所见之境,即由世间安立为虚妄无实的倒世俗。

  丙二、别说颠倒著境于名言量前亦不成真实:

  无知睡扰诸外道,如彼所计自性等,

  及计幻事阳焰等,此于世间亦非有。

  被无明、睡眠等扰乱意识的外道,相续中充满遍计无明,还自以为悟入真实,他们所分别妄计的喜、忧、暗三德自性等,以及世间人所妄计的幻事、阳焰、影相等法,于名言世俗谛中亦决非真实。

  甲二、以彼无害观察胜义量:

  如有翳眼所缘事,不能害于无翳识,

  如是诸离净智识,非能害于无垢慧。

  就象患有眩翳的眼识所缘的毛发等事,不能害于无眩翳之明利根识所缘之事。如是离无漏净智被无明所障的异生识,于未被无明障蔽的无漏净慧亦无违害。

  亥贰(以所境二谛而世间无害)分二:甲一、倒境世俗谛以释词而说;甲二、无倒胜义谛以比喻而说。

  甲一、倒境世俗谛以释词而说:

  痴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现为谛,

  能仁说名世俗谛,所有假法唯世俗。

  众生因无明痴障而颠倒妄执,于本无实体之诸法增益为自相实有,故名为世俗谛。此等缘起和合的假立诸法,皆由众生的无明习气增上妄执之力而现为谛实,因而能仁(佛陀)于众生前说名为世俗谛。如《楞伽经》云:“诸法世俗生,胜义无自性,无性而迷乱,许为真世俗。”

  甲二、无倒胜义谛以比喻而说:

  如眩翳力所遍计,见毛发等颠倒性,

  净眼所见彼体性,乃是实体此亦尔。

  就象患眼病者,由眩翳力增上而起颠倒的遍计执著,见器皿中有毛发等相,实际上皆为颠倒幻性,因为无病之净眼根识不见此等幻相,唯见清净的器皿之体性。至于凡夫执著二取,而妄计诸法实有,圣者以无漏智慧远离二障、现见万法的清净实体与上述的比喻相类似。

  戌叁(故说何境于世间有无妨害之差别而结尾)分二:亥壹、观察真实义时世间无害;亥贰、世间自义于世间有害。亥壹(观察真实义时世间无害)分二:甲一、世间不应正量;甲二、此故非量不害正量。

  甲一、世间不应正量:

  若许世间是正量,世见真实圣何为,

  所修圣道复何用,愚人为量亦非理。

  如果承认世间一切皆为真实正量,则一切世间凡夫皆已断无明、现见真实义,那么诸大圣者何必宣说胜义谛,他们勤苦修习圣道又有什么用处呢?所以说承认世间凡夫所见为正量属于非理。

  甲二、此故非量不害正量:

  世间一切非正量,故真实时无世难。

  由此而承许世间一切皆非正量,故于观察真实义时,无有任何世间妨难。

  亥贰、世间自义于世间有害:

  若以世许除世义,即说彼为世妨难。

  在暂时安立世俗谛时若以世间人共许之理来破除世间的共许之义,则定有世间相违的妨难。所以安住名言谛,宣说世俗法时必定有世间正量。

  酉贰、世间名言亦无自性他生故世间无害:

  世间仅殖少种子,便谓此儿是我生,

  亦觉此树是我栽,故世亦无从他生。

  比如世间生子,仅殖父精母血的少许不净种子,待十月胎满出生,便认为此儿由我所生,又象种下树种,待长成后亦觉此树由我所栽,所以世间亦不承认自相实有的他生。

  未叁、如是破之功德:

  由芽非离种为他,故于芽时种无坏,

  由其非有一性故,芽时不可云有种。

  因为芽并非是离开种子另有自性,否则种芽之间不成因果关系,所以产生芽时,种子无坏灭之相;因为它们并非一性,当芽产生时,不能说还有种子的存在。如《广大游戏经》云:“有种芽亦尔,非种即成芽,非异亦非一,法性非断常。”

  午贰(世俗中亦无自性生)分二:未壹、真实;未贰、如是破之功德。未壹(真实)分二:申壹、真实;申贰、破释妨难。申壹(真实)分三:酉壹、圣者根本智应成破诸法之因;酉贰、以胜义理论观察名言谛应成堪忍;酉叁、胜义理论应成无力破生。

  酉壹、圣者根本智应成破诸法之因:

  若谓自相依缘生,谤彼即坏诸法故,

  空性应是坏法因,然此非理故无性。

  这是应成派对自续派所发第一太过。如果认为色受诸法各有自相,于名言谛中依因缘他生,那么修行者现证诸法自性空时,则应成毁谤诸法自性生而证空性,空性就成了毁坏诸法之因,因圣者根本智不见色受诸法。所以诸法都无自性,许自性生为非理。

  酉贰、以胜义理论观察名言谛应成堪忍:

  设若观察此诸法,离真实性不可得,

  是故不应妄观察,世间所有名言谛。

  这是应成派对自续派所发第二太过。若以胜义理论观察色受诸法,其结果是离一切戏论的真实性,除此不生不灭之外,不可得余法之生处,所以不应妄加观察世间名言谛诸法是自生还是他生,应在不观察的基础上随顺世俗而假立缘起生。

  酉叁、应成胜义理论无力破生:

  于真性时以何理,观自他生皆非理,

  彼观名言亦非理,汝所计生由何成。

  这是应成派对自续派所发第三太过。在抉择真实胜义本性时,无论用何种胜义理论来观察诸法是自生或他生皆不应理。若以此理观察名言诸法亦成非理。那么,汝宗所许的自性他生由何量而成呢?

  申贰、破释妨难:

  如影像等法本空,观待缘合非不有,

  于彼本空影像等,亦起见彼行相识。

  如是一切法虽空,从空性中亦得生。

  诸法本体空性犹如镜中影像、空谷回声等,现而无有自性;但于观待缘起和合时并非无有,仍是显现不灭。比如世人对于本空的虚妄影像亦同样生起见到其行相的眼识。故一切诸法虽皆自性本空,但从空性之因中亦得生起自相本空之果。如《父子相会经》云:“如于明镜中,现无性影相,大树汝当知,诸法亦如是。”

  未贰(如是破之功德)分二:申壹、断除极微常断见之功德;申贰、业果关系极应理之功德。

  申壹、断除极微常断见之功德:

  二谛俱无自性故,彼等非断亦非常。

  诸法于世俗胜义中俱无自性,故诸法并非绝无之断灭亦非自性之恒常。

  申贰(业果关系极应理之功德)分二:酉壹、虽无阿赖耶等已灭业生果之相;酉贰、破释妨难。酉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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