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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戒律仪论(下)▪P21

  ..续本文上一页宣说。

  内外诸法皆无自性,智者们说名为空性,复说此空性并非实有存在,而是由空自性而空,如是所依空性上之空性,即说名为空空,说空性是由实有而空,是为遣除实法之执、妄执空性为实有存在。故尔般若经中宣说空性空之甚深法义,经云:“云何空空,空谓一切法空,此空复由空空,是名空空。”

  寅贰(大空等四)分四:卯壹、大空;卯贰、胜义空;卯叁、有为空;卯肆、无为空。

  卯壹、大空:

  由能遍一切,情器世间故,

  无量喻无边,故方名为大,

  由是十方处,由十方性空,

  是名为大空,为除大执说。

  由能周遍一切情器世间、宇宙万有,并修四无量心时缘十方所遍一切有情而修,由所缘门立为无量,十方即是无量之喻,由无边际,故“方”名为大,十方即由十方自性空,是名为大空,为除对方的实执心而宣说所谓之方亦自性本空,经云:“云何大空,谓东方由东方空。”

  卯贰、胜义空:

  由是胜所为,涅槃名胜义,

  彼由彼性空,是名胜义空,

  为除执法者,执涅槃实有,

  故知胜义者,宣说胜义空。

  诸瑜伽行者所希求的殊胜圣果为胜所为,故涅槃即名胜义,此法身本净之究竟涅槃本来无生,由彼自性而空,是名胜义空。佛陀愍念众生,为除执法者计涅槃为实有自性之执著,而如实宣说了胜义亦自性本空、离一切戏论,如经云:“云何胜义空,胜义谓涅槃,当知此中涅槃由涅槃空。”

  卯叁、有为空:

  三界从缘生,故说名有为,

  彼由彼性空,说名有为空。

  三界中的一切法均从因缘所生,故说名有为法,彼诸法亦由彼诸法自性空,说名有为空。经云:“云何有为空,有为谓三界,当知此中欲界由欲界空。”

  卯肆、无为空:

  若无生住灭,是法名无为,

  彼由彼性空,说名无为空。

  若无有生、住、灭、异等差别体相,是法名为无为,彼无为法亦由彼无为法自性空,说名无为空,经云:“云何无为空,无为谓无生、无灭、无住、无异,当知此中无为由无为空。”

  寅叁(离边空等四)分四:卯壹、毕竟空;卯贰、无初后际空;卯叁、无散空;卯肆、本性空。

  卯壹、毕竟空:

  若法无究竟,说名为毕竟,

  彼由彼性空,是为毕竟空。

  若诸法从四边及常断等任何一边来观察时,毫无究竟自体,本体毕竟不生,说名为毕竟,彼毕竟亦由彼毕竟自性空,是为毕竟空,经云:“云何毕竟空,究竟谓常究竟断究竟,若法究竟不可得,是名毕竟,当知此中毕竟由毕竟空。”

  卯贰、无初后际空:

  由无初后际,故说此生死,

  名无初后际,三有无去来。

  如梦自性离,故大论说彼,

  名为无初际,及无后际空。

  所谓的轮回,在真实义中无初际,故亦无观待之后际,亦必定无有中际,三有的本性无来亦无去,诚如梦境般自性本离之空性,故般若大论中说彼本性名为无初际及无有后际之无生大空性。经云:“云何无际空,若法初后不可得,则无中间。若法初后中间俱不可得,即无法来。当知此中初后中间,由初后中间空,非常非坏。”

  卯叁、无散空:

  散谓有可放,及有可弃舍,

  无散谓无放,都无可弃舍,

  即彼无散法,由无散性空,

  由本性尔故,说名无散空。

  散谓可弃可放,即弃舍之义,无散谓无可放弃之义,大乘法以彼自体任于何时都无可弃舍,因大乘五道十地中所摄三十七菩提分法,为大乘行者必须受持、修证之法,然则即彼无散法由彼无散法自性空,由诸法本性亦尔,故说名为无散空。经云:“云何无散空,散谓可放可弃可舍,当知此中无散由无散空。”

  卯肆、本性空:

  有为等法性,都非诸声闻,

  独觉与菩萨,如来之所作。

  故有为等性,说名为本性,

  彼由彼性空,是为本性空。

  有为、无为等诸法的一味体性,都非诸声闻、独觉、菩萨、如来之所作性,是故一切有为法的平等性空,说名为本性,彼本性由彼本性空,是名为本性空。经云:“云何本性空,谓诸法本性无作、无为,非声闻作。”

  寅肆(诸法空等四)分四:卯壹、诸法空;卯贰、自相空;卯叁、不可得空;卯肆、无性空。

  卯壹、诸法空:

  十八界六触,彼所生六受,

  若有色无色,有为无为法,

  如是一切法,由彼性离空。

  十八界和六触为缘所产生的六种觉受,无论有色物质性的法,还是无色精神性的法,有为法或无为法,如是一切诸法,无不是空,以由彼自性是本离之空故。

  卯贰(自相空)分三:辰壹、略说;辰贰、广说;辰叁、结尾。

  辰壹、略说:

  变碍等无性,是为自相空。

  变异、质碍之色法乃至一切种智的一切染净之法皆毫无自性,是名为自相空。

  辰贰(广说)分三:巳壹、基法自相;巳贰、道法自相;巳叁、果法自相。

  巳壹、基法自相:

  色相谓变碍,受是领纳性,

  想谓能取像,行即能造作,

  各别了知境,是为识自相。

  蕴自相谓苦,界性如毒蛇,

  佛说十二处,是众苦生门。

  所有缘起法,以和合为相。

  色蕴的法相为变碍性,受蕴的法相是领纳性,想蕴即能取诸法之各异色像,行蕴即能造作为相,各别了知色声等境是识蕴自相。蕴的自相谓苦性,界性的定义如同毒蛇一样是巨苦之因,故佛陀宣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是生众苦之门,由是当知,世俗名言当中的所有缘起法皆以和合为相。

  巳贰、道法自相:

  施度谓能舍,戒相无热恼,

  忍相谓不恚,精进性无罪,

  静虑相能摄,般若相无著,

  六波罗蜜多,经说相如是。

  内心毫无吝啬,具能舍的清净意乐为布施度的法相;持戒度的法相即是心中无炽热烦恼;心中非但无有嗔恚恶念,且以大慈悲心愍念众生,泰然自若容忍一切难忍之事为忍辱度的法相;精进度即是希求善法的强烈欢喜心,为一切善法之本,其性必定无有罪苦;静虑度之相为能摄取一切善业功德、于善所缘心一境性;般若度之相即是通达胜义本性,破除一切分别实执。六度波罗蜜多,在经论中阐明此等法相时,处处皆如是说。

  四静虑无量,及余无色定,

  正觉说彼等,自相为无嗔。

  色界的四静虑禅与四无量心,及其余的四无色定,正觉佛陀说彼等自相为无嗔恚。

  三十七觉分,自相能出离。

  大乘三十七菩提分法是得成佛果之根本因,其自相即是能出离生死轮回与暂时涅槃,获得正等正觉之大菩提果。

  空由无所得,远离为自相,

  无相为寂灭,第三相谓苦,

  无痴八解脱,相谓能解脱。

  因大空性中无能得与所得之法,故空解脱门以远离为其自相;无相解脱门以寂灭为其自相;无愿解脱门以苦及无痴为相;八解脱门以能解脱禅定等障为相。

  巳叁、果法自相:

  经说善抉择,是十力法相。

  佛经中说善能抉择诸法,是十力之法相。

  大师四无畏,本性为坚定。

  人天导师佛陀具有四无畏功德,其本性为坚定。

  四无碍解相,谓辩等无竭。

  复具四无碍解的共同功德,其自相谓辩才等妙音永无枯竭。

  与众生利益,是名为大慈,

  救护诸苦恼,则是大悲心。

  喜相谓极喜,舍相名无杂。

  佛陀安住法界本性,恒时任运成办利益众生之事业,名为大慈;后得时恒时救护众生出离苦恼为大悲的体相;非以自得而乐,知众生为累生父母,而任运度化之使趋究竟彼岸,故无为极喜为大喜之相;彻底舍弃怨亲取舍之杂染之相,已达究竟平等为大舍之相。

  许佛不共法,共有十八种,

  由彼不可夺,不夺为自相。

  佛不共于任何圣道之法,共有十八种,由彼不可被夺,故不能被夺为其自相。

  一切种智智,现见为自相,

  余智唯少分,不许名现见。

  一切智智以无余无碍真实现见一切所知为自相,其余诸智,唯于有限境内随少分所知法转,故不许名为真实现见一切法。

  辰叁、结尾:

  若有为自相,及无为自相,

  彼由彼性空,是为自相空。

  一切有为法以及无为法的自相,皆由彼等自性空,是名为自相空。

  卯叁、不可得空:

  现在此不住,去来皆非有,

  彼中都无得,说名不可得,

  即彼不可得,由彼自性离,

  非常亦非断, 是不可得空。

  现在正有此等色法,刹那不住,即趋入灭,过去之法早已毁灭,未来之法尚未产生,从三时中观察,诸法自相都无所得,因此说名不可得,即彼不可得亦由彼不可得自性空。于真实胜义谛中非常法亦非断法,是为不可得空性。

  卯肆、无性空:

  诸法从缘生,无有和合性,

  和合由彼空,是为无性空。

  诸法从因缘和合而生,无有彼和合生之自性,彼和合由彼和合自性空,由是知诸法本性不可得,是为无性空的真实义。

  丑贰(归摄四空性之分类)分二:寅壹、真实分类;寅贰、旁述二十空性而结尾。寅壹(真实分类)分四:卯壹、有事空;卯贰、无事空;卯叁、自性空;卯肆、他性空。

  卯壹、有事空:

  应知有性言,是总说五蕴,

  彼由彼性空,说名有性空。

  应知有性空之有性言,是总说五蕴,非分别说,即五蕴由彼自性空,说名有性空。

  卯贰、无事空:

  总言无性者,是说无为法,

  彼由无性空,名为无性空。

  若不加分别而总说无性,是指虚空与涅槃等诸无为法,彼无为法由彼无为法自性空,故名为无性空。

  卯叁、自性空:

  自性无有性,说名自性空,

  此性非所作,故说名自性。

  所谓自性,实无有性,乃为诸法真实本性,说名为自性空,此诸法本性非所作,如如本然,既非所作性,亦非改造性,故说名真实自性。

  卯肆、他性空:

  若诸佛出世,若佛不出世,

  一切法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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