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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律儀論(下)▪P21

  ..續本文上一頁宣說。

  內外諸法皆無自性,智者們說名爲空性,複說此空性並非實有存在,而是由空自性而空,如是所依空性上之空性,即說名爲空空,說空性是由實有而空,是爲遣除實法之執、妄執空性爲實有存在。故爾般若經中宣說空性空之甚深法義,經雲:“雲何空空,空謂一切法空,此空複由空空,是名空空。”

  寅貳(大空等四)分四:卯壹、大空;卯貳、勝義空;卯叁、有爲空;卯肆、無爲空。

  卯壹、大空:

  由能遍一切,情器世間故,

  無量喻無邊,故方名爲大,

  由是十方處,由十方性空,

  是名爲大空,爲除大執說。

  由能周遍一切情器世間、宇宙萬有,並修四無量心時緣十方所遍一切有情而修,由所緣門立爲無量,十方即是無量之喻,由無邊際,故“方”名爲大,十方即由十方自性空,是名爲大空,爲除對方的實執心而宣說所謂之方亦自性本空,經雲:“雲何大空,謂東方由東方空。”

  卯貳、勝義空:

  由是勝所爲,涅槃名勝義,

  彼由彼性空,是名勝義空,

  爲除執法者,執涅槃實有,

  故知勝義者,宣說勝義空。

  諸瑜伽行者所希求的殊勝聖果爲勝所爲,故涅槃即名勝義,此法身本淨之究竟涅槃本來無生,由彼自性而空,是名勝義空。佛陀愍念衆生,爲除執法者計涅槃爲實有自性之執著,而如實宣說了勝義亦自性本空、離一切戲論,如經雲:“雲何勝義空,勝義謂涅槃,當知此中涅槃由涅槃空。”

  卯叁、有爲空:

  叁界從緣生,故說名有爲,

  彼由彼性空,說名有爲空。

  叁界中的一切法均從因緣所生,故說名有爲法,彼諸法亦由彼諸法自性空,說名有爲空。經雲:“雲何有爲空,有爲謂叁界,當知此中欲界由欲界空。”

  卯肆、無爲空:

  若無生住滅,是法名無爲,

  彼由彼性空,說名無爲空。

  若無有生、住、滅、異等差別體相,是法名爲無爲,彼無爲法亦由彼無爲法自性空,說名無爲空,經雲:“雲何無爲空,無爲謂無生、無滅、無住、無異,當知此中無爲由無爲空。”

  寅叁(離邊空等四)分四:卯壹、畢竟空;卯貳、無初後際空;卯叁、無散空;卯肆、本性空。

  卯壹、畢竟空:

  若法無究竟,說名爲畢竟,

  彼由彼性空,是爲畢竟空。

  若諸法從四邊及常斷等任何一邊來觀察時,毫無究竟自體,本體畢竟不生,說名爲畢竟,彼畢竟亦由彼畢竟自性空,是爲畢竟空,經雲:“雲何畢竟空,究竟謂常究竟斷究竟,若法究竟不可得,是名畢竟,當知此中畢竟由畢竟空。”

  卯貳、無初後際空:

  由無初後際,故說此生死,

  名無初後際,叁有無去來。

  如夢自性離,故大論說彼,

  名爲無初際,及無後際空。

  所謂的輪回,在真實義中無初際,故亦無觀待之後際,亦必定無有中際,叁有的本性無來亦無去,誠如夢境般自性本離之空性,故般若大論中說彼本性名爲無初際及無有後際之無生大空性。經雲:“雲何無際空,若法初後不可得,則無中間。若法初後中間俱不可得,即無法來。當知此中初後中間,由初後中間空,非常非壞。”

  卯叁、無散空:

  散謂有可放,及有可棄舍,

  無散謂無放,都無可棄舍,

  即彼無散法,由無散性空,

  由本性爾故,說名無散空。

  散謂可棄可放,即棄舍之義,無散謂無可放棄之義,大乘法以彼自體任于何時都無可棄舍,因大乘五道十地中所攝叁十七菩提分法,爲大乘行者必須受持、修證之法,然則即彼無散法由彼無散法自性空,由諸法本性亦爾,故說名爲無散空。經雲:“雲何無散空,散謂可放可棄可舍,當知此中無散由無散空。”

  卯肆、本性空:

  有爲等法性,都非諸聲聞,

  獨覺與菩薩,如來之所作。

  故有爲等性,說名爲本性,

  彼由彼性空,是爲本性空。

  有爲、無爲等諸法的一味體性,都非諸聲聞、獨覺、菩薩、如來之所作性,是故一切有爲法的平等性空,說名爲本性,彼本性由彼本性空,是名爲本性空。經雲:“雲何本性空,謂諸法本性無作、無爲,非聲聞作。”

  寅肆(諸法空等四)分四:卯壹、諸法空;卯貳、自相空;卯叁、不可得空;卯肆、無性空。

  卯壹、諸法空:

  十八界六觸,彼所生六受,

  若有色無色,有爲無爲法,

  如是一切法,由彼性離空。

  十八界和六觸爲緣所産生的六種覺受,無論有色物質性的法,還是無色精神性的法,有爲法或無爲法,如是一切諸法,無不是空,以由彼自性是本離之空故。

  卯貳(自相空)分叁:辰壹、略說;辰貳、廣說;辰叁、結尾。

  辰壹、略說:

  變礙等無性,是爲自相空。

  變異、質礙之色法乃至一切種智的一切染淨之法皆毫無自性,是名爲自相空。

  辰貳(廣說)分叁:巳壹、基法自相;巳貳、道法自相;巳叁、果法自相。

  巳壹、基法自相:

  色相謂變礙,受是領納性,

  想謂能取像,行即能造作,

  各別了知境,是爲識自相。

  蘊自相謂苦,界性如毒蛇,

  佛說十二處,是衆苦生門。

  所有緣起法,以和合爲相。

  色蘊的法相爲變礙性,受蘊的法相是領納性,想蘊即能取諸法之各異色像,行蘊即能造作爲相,各別了知色聲等境是識蘊自相。蘊的自相謂苦性,界性的定義如同毒蛇一樣是巨苦之因,故佛陀宣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是生衆苦之門,由是當知,世俗名言當中的所有緣起法皆以和合爲相。

  巳貳、道法自相:

  施度謂能舍,戒相無熱惱,

  忍相謂不恚,精進性無罪,

  靜慮相能攝,般若相無著,

  六波羅蜜多,經說相如是。

  內心毫無吝啬,具能舍的清淨意樂爲布施度的法相;持戒度的法相即是心中無熾熱煩惱;心中非但無有嗔恚惡念,且以大慈悲心愍念衆生,泰然自若容忍一切難忍之事爲忍辱度的法相;精進度即是希求善法的強烈歡喜心,爲一切善法之本,其性必定無有罪苦;靜慮度之相爲能攝取一切善業功德、于善所緣心一境性;般若度之相即是通達勝義本性,破除一切分別實執。六度波羅蜜多,在經論中闡明此等法相時,處處皆如是說。

  四靜慮無量,及余無色定,

  正覺說彼等,自相爲無嗔。

  色界的四靜慮禅與四無量心,及其余的四無色定,正覺佛陀說彼等自相爲無嗔恚。

  叁十七覺分,自相能出離。

  大乘叁十七菩提分法是得成佛果之根本因,其自相即是能出離生死輪回與暫時涅槃,獲得正等正覺之大菩提果。

  空由無所得,遠離爲自相,

  無相爲寂滅,第叁相謂苦,

  無癡八解脫,相謂能解脫。

  因大空性中無能得與所得之法,故空解脫門以遠離爲其自相;無相解脫門以寂滅爲其自相;無願解脫門以苦及無癡爲相;八解脫門以能解脫禅定等障爲相。

  巳叁、果法自相:

  經說善抉擇,是十力法相。

  佛經中說善能抉擇諸法,是十力之法相。

  大師四無畏,本性爲堅定。

  人天導師佛陀具有四無畏功德,其本性爲堅定。

  四無礙解相,謂辯等無竭。

  複具四無礙解的共同功德,其自相謂辯才等妙音永無枯竭。

  與衆生利益,是名爲大慈,

  救護諸苦惱,則是大悲心。

  喜相謂極喜,舍相名無雜。

  佛陀安住法界本性,恒時任運成辦利益衆生之事業,名爲大慈;後得時恒時救護衆生出離苦惱爲大悲的體相;非以自得而樂,知衆生爲累生父母,而任運度化之使趨究竟彼岸,故無爲極喜爲大喜之相;徹底舍棄怨親取舍之雜染之相,已達究竟平等爲大舍之相。

  許佛不共法,共有十八種,

  由彼不可奪,不奪爲自相。

  佛不共于任何聖道之法,共有十八種,由彼不可被奪,故不能被奪爲其自相。

  一切種智智,現見爲自相,

  余智唯少分,不許名現見。

  一切智智以無余無礙真實現見一切所知爲自相,其余諸智,唯于有限境內隨少分所知法轉,故不許名爲真實現見一切法。

  辰叁、結尾:

  若有爲自相,及無爲自相,

  彼由彼性空,是爲自相空。

  一切有爲法以及無爲法的自相,皆由彼等自性空,是名爲自相空。

  卯叁、不可得空:

  現在此不住,去來皆非有,

  彼中都無得,說名不可得,

  即彼不可得,由彼自性離,

  非常亦非斷, 是不可得空。

  現在正有此等色法,刹那不住,即趨入滅,過去之法早已毀滅,未來之法尚未産生,從叁時中觀察,諸法自相都無所得,因此說名不可得,即彼不可得亦由彼不可得自性空。于真實勝義谛中非常法亦非斷法,是爲不可得空性。

  卯肆、無性空:

  諸法從緣生,無有和合性,

  和合由彼空,是爲無性空。

  諸法從因緣和合而生,無有彼和合生之自性,彼和合由彼和合自性空,由是知諸法本性不可得,是爲無性空的真實義。

  醜貳(歸攝四空性之分類)分二:寅壹、真實分類;寅貳、旁述二十空性而結尾。寅壹(真實分類)分四:卯壹、有事空;卯貳、無事空;卯叁、自性空;卯肆、他性空。

  卯壹、有事空:

  應知有性言,是總說五蘊,

  彼由彼性空,說名有性空。

  應知有性空之有性言,是總說五蘊,非分別說,即五蘊由彼自性空,說名有性空。

  卯貳、無事空:

  總言無性者,是說無爲法,

  彼由無性空,名爲無性空。

  若不加分別而總說無性,是指虛空與涅槃等諸無爲法,彼無爲法由彼無爲法自性空,故名爲無性空。

  卯叁、自性空:

  自性無有性,說名自性空,

  此性非所作,故說名自性。

  所謂自性,實無有性,乃爲諸法真實本性,說名爲自性空,此諸法本性非所作,如如本然,既非所作性,亦非改造性,故說名真實自性。

  卯肆、他性空:

  若諸佛出世,若佛不出世,

  一切法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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