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中一食,禁语,做顶礼、诵咒等善业,除午前一餐外,早晚都不进任何饮食,甚至不喝白开水。午前一餐需是素食,还要作上供下施,饭后必漱口,除去残留在齿缝间的食物,以确保对“不非时食”的持守清净。
在小乘《俱舍论》中,八关斋戒因为受戒的时间很短,所以不具体区分男女二众。大乘《瑜伽师地论》的“摄抉择分”中,也指出受八关斋戒时不具体区分男女二众,原因则与小乘有所不同,是因黄门(黄门是东汉宦官的宫禁职称,梵语般吒阿毗昙,意为阉人,共有五种:1、生黄门,2、形残黄门,3、妒黄门,4、变黄门,5、半月黄门)受八关斋戒也能获得戒体之故。
24、 2戒相简述
前五条戒,可参照前文,唯邪淫戒改为淫戒,即断绝一切男女欲事。第六条为断除一切放逸之物,如歌舞、音乐。
第三章 破戒后忏悔的方法
佛在《律本事》中强调了二种重要的法:一、受持净戒律,不造任何堕罪;二、如果造了堕罪,应如法忏悔清净。又米拉日巴尊者曾说过,虽然罪业不是功德,但是罪业可以忏悔清净,是它的一种功德。因此我们同时应该知道忏悔的方法。下面简明扼要地介绍忏悔的方法。
在讲忏悔方法之前,先讲经论中提到的失去戒体的因。
第一节、失去戒体的四共同因
因戒体的差别,各个别解脱戒失去戒体的因也有所不同,如八关斋戒、正学女戒都有各自失去戒体的因;而有四种因则是共同的,《三戒论》中指出的这四种共同因是:
1、舍戒。
2、命终。
3、生起二形,或性别反复变换了三次。
4、产生了谤无因果的邪见。
至于八关斋戒,一般是一日受持后即行舍掉。故不在四种共同因之内。
下面介绍这四种共同因。
二十一、 一、舍戒
智慧妙在《日光疏》中说,就象杀生、偷盗等是该遮止的一样,总的来讲,佛对舍戒是遮止的,所以不能轻易就舍戒,也不能去劝别人舍戒。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方可舍戒,如被外道、国王或盗贼逼迫与凡夫女作不净行,否则将被断除性命,若自己是凡夫,去作不净行会犯根本罪,这时应舍戒。又如自己业障深重,烦恼炽盛,他人又作障碍,无法继续持戒时,可以舍戒。智贤律师并讲了此时舍戒的三个必要:
1、如理如法舍戒后,条件具足可再次受戒而得戒体。
2、遇极大违缘时舍戒,可免造根本罪。
3、如理如法舍戒后,世俗人不会诽谤、讥嫌。如果不舍戒,这时由于不能对治烦恼和违缘而去作非法行,就会被世俗人诽谤和讥嫌。
戒体就象一个如意宝,人们在遇到天灾人祸等大灾难时,总是把如意宝送到一个安全地方保存妥当,待灾难过去后再重新取出使用,否则如意宝也就会被毁坏。同样,在遇到极大违缘时,也应好好把戒体存放起来。在舍戒后,作非法行虽然仍得自性罪,但可免除根本罪。
印度《戒律略论》等论中说,在家人或出家僧人,在遇到很严重的违缘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舍戒。若今日舍戒而明日受戒,再舍再受,这样随便舍戒,如同儿戏,将会造下舍弃证法的重罪,故佛不予开许。另外历代传承上师一再强调,若有人以为,舍去别解脱戒作个普通人,可以多享受些世间的快乐,作世间的事务也更方便,以这种对世间法的贪著而舍戒,也有舍弃证法的严重过失。佛法分为教法和证法,受戒后相续中所得的清净的戒体属于证法。所以,无论在家或出家,以难得的人身获得戒体后,除在特殊情况下,决不可轻易舍戒,更不能因贪著世间法而舍戒。若轻易舍去了戒体,已没有机会获得出世间解脱的功德,这是历代传承上师再三强调的。
很多印度的论师阐述了舍戒方面的学处。如《戒律根本论》的颂词中便单独有一“舍戒品”,《花论》中总结说:
无乱心舍戒,了知人现前,
我舍汝应知,此名真舍学。
对此智贤律师在《日光疏》中分基、发心、加行、究竟四个条件作了详尽的解说。
25、 1、舍戒的基
㈠对境。也就是在什么样的人前可以舍戒,此需具足三个条件:
1、明五聚:
⑴人:人即包括一切男、女、黄门。若对境是旁生、非人,舍戒不成。
⑵口能言:对方有说话的能力,若是哑巴、未学话的婴儿等,舍戒不成。
⑶知所说义:即对方明白所说舍戒句子的含义,若对不能领会意义的孩童等说,舍戒不成。
⑷神智正常:若所缘的是痴狂心乱的人,则舍戒不成。
⑸非黄门。
2、身为凡体:若所缘的是人所幻化成的旁生、非人,或身体隐而不现,这时对之舍戒不成。
3、是他(她)人:舍戒时所缘的人,必须是其他人,无论是在家人或出家僧人、男人或女人、老人或青年人、佛弟子或非佛弟子,只要对方能明白舍戒的话语就可以。
自己的道友、亲友、阿阇黎或者一般的世俗人,都可以作为对境,只要他们明白了自己所说的舍戒语句的含义,就可舍去戒体。或者上述所讲的这些所缘的人不在身旁,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寻找他们,在烦恼、违缘现前时无法对治而立即要去作非法行,可与作非法行的人(如一起作不净行的人)提出舍戒。
㈡舍戒人自己的条件:
1、神智正常:若不正常,纵说舍戒也不成。
2、身为凡体:若幻化为旁生、非人的形相,舍戒不成。
㈢所欲舍的戒体:在已受戒并得到戒体,未曾破戒与舍戒的前提下,可将戒舍去。并且所舍的戒体是其心中所想舍去的那个或几个戒体,其余的戒体不受到影响。如舍去八关斋戒后,五戒仍可继续受持。
26、 2、舍戒的发心
㈠想:于基确认无误。如有误想,如在空旷无人处说舍戒,则舍戒不成。
㈡发心:《俱舍论》等经论中指出,发心是指从内心生起真正舍戒的发心的那一刹那起,从加行直至究竟不断。《毗奈耶经》、《戒律根本论》中说,以开玩笑说舍戒,如开玩笑说“我给你供养一个居士戒”等,并非真正的舍戒。
27、 3、舍戒的加行
舍戒的加行分口说与身体表示两个方面。
口说:即口说舍戒的话。在《律本事》、《戒律根本论》、《三戒论释》、法友论师的《戒律根本论大疏》以及智慧妙的一些注疏中,详细列举了舍戒的语句,如直接说“我舍居士戒体”,或间接说“我舍根本三宝”、“我舍因三藏”(因为三宝和三藏是戒律的因);以及“我舍传戒的阿阇黎”,或说“我舍梵行的道友”、“把我摄为五无间罪的人"、“把我摄为黄门”等语句(非愿真做个五无间罪的人或黄门,因五无间罪的人或黄门无法得到戒体,故想以此方便舍去戒体),都会舍戒。
身体表示:德光在《戒律根本论》的注疏中,及印度法友论师在《戒律根本论大疏》中都说,给他人以手势、写信等,示意自己舍戒,并且他人也明白你的意思,舍戒可成。又智慧妙在《戒律根本论》注疏中,引述了《俱舍论》中的观点说,若他人不明白你所表示的意义,虽身体以手势、写信等示意舍戒,但舍戒不成功。
如果没有所缘的人,则舍戒不成,相续中的戒体仍存在,故仍要继续守持,否则每天都在毁犯戒律的学处。真正要舍戒,不应偷偷地作(如一人在佛像前悄悄地说)而不让他人知道,必须有所缘的他人在场,使他人听清自己舍戒的语句和意义。
28、 4、舍戒的究竟
舍戒的究竟是他人已知解自己所说之义。
二十二、 二、命终
因为别解脱戒受持的时间为尽形寿,故当人的寿命终结的时候,此人受持的别解脱戒也就随之失去,如墙壁倒塌后,原来绘在墙上的文字、图画也就不复存在。
二十三、 三、生起二形,或性别反复变换三次
一个守持净戒的男居士,身上长出了女根(或比丘尼身上长出男根),或女居士,身上长出男根成为身上同时具有男根女根的黄门时,先前所受持的别解脱戒会失去。或者其性别反复转变了三次,在第三次变化时戒体自然失去。
二十四、 四、谤无因果的邪见
由于相续中产生了谤无因果的严重邪见,断除了善根,戒体所依的基础已坏,这时所有别解脱的戒体与大乘的戒体都会被破掉。
以上讲的命终这一共同因,只会舍掉别解脱戒,大乘的菩萨戒的受持时间是乃至成就菩提果之间,故所受的菩萨戒也不会因为命终而舍弃。所以,在共同四因中,谤无因果的邪见最为严重,大小乘的《俱舍论》对此都作了强调。
第二节、失去戒体的不共同因
二十五、 一、失戒
八关斋戒有受持一日一夜的,也有受持一生的。对于一般一日一夜受持的八关斋戒,到第二天的明相现时,八关斋戒的戒体自然消失,有人误认为当天的晚上十二点戒体消失,这是不正确的,此时如有非法行则破了八关斋戒。乁
二十六、 二、破戒
小乘中,各派对破戒的因有不同的讲说,《俱舍论》第四品中云:
有说由犯重,余说由法灭,
迦湿弥罗说,犯二如负财,
这颂词归纳了小乘各派的观点,下面分别作介绍:
有说由犯重:这是小乘经部的观点,认为造了根本重罪后,如果有覆藏心,就已破根本戒,因为犯者心相续中有无惭无愧的恶心。
对于有覆藏心,造严重的根本罪这一情况,经部和有部有不同的抉择。我们应该随经部以覆藏心造根本罪,会破失戒体的观点,因为经部比有部更为了义。
因此我们万一造了重罪后,不能有覆藏心。因为造下的罪业都是刹那的有为法,不是常有不变,若如理忏悔,可以凭借不可思议的对治力,完全净除业障,但若有覆藏心,就很难清净。尤其佛陀在小乘经部中规定,造了最严重的根本罪后,如果有覆藏心,在今生不可能再有受别解脱戒的机会。
唯识宗弘扬戒律的论师们也认为,以覆藏心造根本罪,会破根本戒,破了根本戒后,破戒者的相续中还有一个死戒体,犹如一个活人命终后,还留下一…
《走向解脱 三乘根本戒概述上 在家篇》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