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正的人间佛教。
15.王麻子的二十六刀
清代安徽商人程伯鳞,久居江苏扬州,信奉观音大士极虔诚。乙酉年的夏天,乱兵经过扬州城,程君祈祷大士垂救,梦见慈悲的观音菩萨对他说:“你全家十七人,十六人都能免难,只有你一人,在数难逃。”程君一觉醒来,想起梦中观音菩萨的话,深知难逃厄运,颇为惶恐,乃又诚诚恳恳的向菩萨祈祷。第二天夜间又梦见观音菩萨对他说:“你前生杀了王麻子二十六刀,今生必须偿还。你应该吩咐家中其他十六人都避居东厢,自己独自一人在中堂等候,以免连累家人。”程君对于梦中观音菩萨的话,深信不疑。过了五天,果然有一乱兵到程家去,程君很客气的迎接说:“你就是王麻子吗?我前生欠你二十六刀,现须偿还,请你把我杀了吧!”那乱兵听了很惊奇的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姓名呢?”程君把梦中的事一一详告,乱兵听了,叹道:“你前世杀我二十六刀,以致我今世报你。如果我现在杀你,那么来世你又要报我,这样怨怨相报,何时可了?倒不如就此罢休。”说毕,就把刀背砍了程君二十六下,就宽恕了案。
程君说:你是王麻子吗?我前世欠你二十六刀!
以上一件事,是清代唐宜之居士亲见其人而记载的。并说明记载此事的意义有三点:一、宿业成熟,不易逃脱。二、菩萨大慈大悲,能挽回定业。三、目前的遭遇,都是往因造成,应欢喜领受,不当怨尤。(取材自观音灵感录)
【湘清按】所谓在数难逃的“数”,在佛学上说,就是“定业”的意义。可是在数既难逃,而菩萨又能挽回定业,是否矛盾呢?要说明此中并无矛盾之理,可从世法上的法律来譬喻,前世做了恶事而在数难逃,与世法上作恶难逃法律制裁的道理是一样的。但一念向善而求佛忏悔,足以挽回定业,也与犯法者一念悔过自首,而获“免刑”“减刑”的道理一样。像本篇程君前生造了杀业,今生本难逃被杀的恶报,但因诚心悔过而皈敬观音菩萨,因而仅被刀背砍了二十六下而轻轻了事,这不仅证明观音菩萨的灵感,尤足以说明因果的昭彰。
16.余蜀华小姐婚事受阻的前因
余蜀华小姐,是现代四川省富顺县自流井人。自幼父母俱丧,小学毕业后,入王家园女子师范学校求学,很用功读书。
乙卯年冬天,余小姐忽异常态,如见鬼状,或喃喃自语,或夜半远走。校中教员黄粹君女士,是黄书云老居士的侄女,看到余小姐如困鬼魅的病状,代为请求黄老居士以佛法施救。黄老居士说:“除念佛外,别无生机,当速照办。”余小姐信受,因而实行念佛,从此神识渐渐清醒,病情日渐减轻。第鬼说:“怨恨太深了,一定要破坏你的婚姻。”
二年正月,余小姐亲至黄老居士家中致谢,并详诉其病状经过说,在昏迷中,看到一男子,自称张洪兴,对她说:“前生我们都是布商,我经商获利颇丰,你在僻道中,谋财杀我命,我入冥界,因其他罪业堕在鬼道中受苦,而你转生人道已十七八年,可是你前生杀我的仇,我怎能饶恕你呀!”余小姐说到这里,还觉心有余悸。她接着说:“我念佛后,由于佛力的加被,那鬼虽不能继续害我的身体,但怨气不散,还时时刻刻跟着我,不肯离开。”黄老居士就开示她说:“你虽念佛,但仅持佛名自卫,并没有发心为鬼超度,使鬼脱苦,所以不能解脱,你应该为鬼诵佛号十万声,往生咒若干遍,发心为彼超度才对。”余小姐遵命,继续念佛诵咒,过了数月,她向黄老居士函告近状,据云鬼对她说:“你前生杀我之仇,怨恨太深,不愿速解,一定要破坏你的婚姻,以泄我的愤恨。”后来余小姐的婚姻,果然屡次受到阻碍。黄老居士悯之,乃代为作一告鬼文焚化,并于中元节亲为诵经超度,自后鬼遂绝迹,余小姐的婚姻亦告成功。(取材自佛法灵徵)
【湘清按】余小姐前生造了杀人的恶业,虽有其他善业而今世转生人道,仍难免冤鬼索命之报,幸而皈依佛法,由于佛力之加被,得以重报轻受,仅婚姻受阻。芸芸众生,前生都不免有恶业,惟有皈依佛法,念佛忏悔,方能重报转轻,消灾免难也。
17.含辉和尚的前世冤孽
浙江临海观音寺中,从前有一法号含辉的和尚,年四十多岁,平日很守戒律。有一天,到街上散步,经过一家卖熟狗肉的铺子,叫卖狗肉,这位平日戒律精严的和尚,竟也经不起阵阵狗肉香味的诱惑,颇觉垂涎欲滴,有一吃为快之感。他归寺以后,全身发热,身上生起十八个毒疽,每一个疽都像人头一样,痛不可忍。倘若他人看到他的疽,痛可稍止,如果遮蔽不给人看,更觉痛入骨髓,好像要他把疽警戒世人似的。遍请名医,均告束手,无法治疗。含辉和尚到这地步,自知是前世冤孽作崇,即忍痛跪在佛前,虔诵金刚经,以求忏悔。一天午睡醒来,恍惚中看到十八个没有头的军人,从颈颔腔内发声问:“你认识我们吗?”和尚答:“不认识。”那群无头颅的军人又说:“你前生曾做金朝带兵的统领,我们都是你部下的兵,你命令我们守山头的隘口,其中有二人不守军律,下山遇少妇一人独行,予以强暴轮奸,少妇归告其夫,其夫向你告状,你没有详细调查是谁做这犯法的事,竟把我们共同守山的二十个军人,全部以军法处以斩刑,他们二人强奸犯法,固然应该处死,可是只他二人的事,与我们十八人全无关系,但我们十八人也给你枉杀,这样的奇冤怎能不报!我们寻你已二百年,到今世才相遇,但你为僧守戒,有护法神卫护你,所以我们一直不敢对你侵犯,现在你看到狗肉就动念想吃,已经破戒,再也没有护法神保护你,我们就不怕你了。你现在诵经要求解冤,姑且饶你三年,以后再来向你索命。”从此含辉和尚的毒疽,果然停止发作,直到三年以后,毒疽又复发溃烂而死。(取材自报应记实)
一阵阵狗肉香,是道行的试金石!
【湘清按】这一故事,与水忏缘起中所载“悟达国师患人面疮”,颇相类,兹附录如下:“唐朝懿宗皇帝时,有一位高僧悟达国师,在他尚未显达之日,在京师邂逅一位病僧,那病僧身患恶疾,一般人都很厌恶他,独悟达国师对他礼遇有加,毫无厌色,因此病僧极为感激,分别的时候,对悟达国师说:“你以后如有厄难,可到四川彭州茶陇山找我,那山上有二棵松树为标志。”后来悟达在长安,德望一天一天的高起来,懿宗皇帝礼为国师,赐沉香座,在这样的环境中,悟达国师不免为名利所迷,忽然膝上生了一个人面疮,疮形与人面无异,眉目口齿毕备,且疮口与人口一样的需要饮食,国师患了这样的恶病痛若万状,群医束手。正在厄难中,想到以前病僧的话,就到四川茶陇山去,到山时,已是傍晚时分,远望烟云间,有二棵松树,就向着这目标前进,果然看到以前那位病僧坐在松树旁,国师告以自己患疮的痛苦,病僧说:“这疮没有关系,在山岩下有泉水,明天早晨用泉水洗涤,就可痊愈。”第二天早晨,一个童子引领国师到泉旁,正要掬水时,忽然疮口大呼说:“慢洗慢洗,我还有宿因要对你说,师博极古今,曾读过西汉书所载袁盎杀晁错的史实吗?”国师答:“曾读。”疮口说:“国师的前世是袁盎,我的前世是晁错,我被腰斩东市的奇冤,累世求报,但公十世为高僧,戒律精严,因此我无法报仇,现在师受到皇帝的宠遇,名利心起,于德有亏,所以我能乘机来报。然而既蒙迦诺尊者洗我以三昧水,从此怨恨可解了。”悟达国师听到疮口这样说,颇觉心惊,就掬泉水洗涤,洗时痛彻骨髓,死而复苏,疮口才平复而愈。现在流传的水忏三卷,就是国师愈后所述的忏法。”
18.见死不救转世为猪
浙江省杭州市有一富翁,家中房屋很广大。
富翁见死不救,邻居七人惨遭葬身火窟。
一九二六年的春天,富翁的邻居失火,前门已为火焰阻断出路,后屋靠着翁家的墙。邻居全家呼救,声极悲惨,当时富翁的子女,都想开启侧门,拯救邻居全家的性命,可是富翁力加阻止说:“现在我家的墙阻挡了火,不会延烧到我家中来,倘若开门,那么火焰将乘隙射入,我家也要遭到火焚。”因此大家就坐视不救。过了一会儿,再也听不到呼救声,这时邻居全家七人,都已葬身火窟。就在这年夏天,富翁失足跌毙,他的子女都梦见父亲,很悲惨的说:“我因为见死不救,冥司罚我投猪,临安某村赵阿保家中的母猪,产了七只小猪,其中确有一只跛足的,就是我。”他的儿子按址寻到赵家,主人赵阿保说:“昨天母猪产了七只小猪,其中一只跛足的。”赵家就把那只跛足的小猪,送给富翁的儿子,带回养育。这事是富翁的朋友说出来的,为了保持富翁的名誉,隐其姓名。(取材自因果录)
他八岁的儿子拿了钱,喜极而跳,失足坠楼而死。
19.残杀弃婴爱儿跌毙
据叶伯皋先生说,在以前军阀连年的内战中,各地富室,避居青岛的很多。有一天清晨,青岛市的近郊,有人把私生子弃于路旁,婴孩的身上,系着钞票七百元,上面写着:“求仁人君子,善抚此孩,洋七百元,以为酬报。”某甲路过那地,看到婴孩身上系的钞票,非但不发救护的善心,反而萌起毒念,把婴该踏毙,取得钞票回家。抵家后,以五元给他八岁的儿子,他儿子喜极而跳,失足坠楼,脑浆迸裂而死。某甲悔恨交加,将路旁踏杀婴孩的事告诉妻子,他妻子痛恨他的作恶,以致使自己儿子立时遭受跌毙的恶报,要与他拼命,哭闹不休,给警察听到,拘捕某甲,以杀人等罪,送法院讯办。(取材自因果录)
20.卅年前的冤鬼现形记
我平素敬惜字纸,因为字纸是传播文化的,敬惜字纸就是尊重文化,所以平日对于地上的字纸,常常捡拾。一九四九年服务于新竹地方法院检察处时,在厕所中捡得一团字纸,展开一看,题目是“冤鬼现形记”,内容极具因果报应意义。当时我已早就立志搜编因果报应故事,就把那张旧字纸剪贴起来,兹将原文照录如下:
新婚夫妇的背后,赫然照出大小五个鬼来!
“一九二四年,陕西汉中有一个驻军营长,风流好色…
《因果报应录(唐湘清居士)》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