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因果報應錄(唐湘清居士)▪P12

  ..續本文上一頁正的人間佛教。

  15.王麻子的二十六刀

  清代安徽商人程伯鱗,久居江蘇揚州,信奉觀音大士極虔誠。乙酉年的夏天,亂兵經過揚州城,程君祈禱大士垂救,夢見慈悲的觀音菩薩對他說:“你全家十七人,十六人都能免難,只有你一人,在數難逃。”程君一覺醒來,想起夢中觀音菩薩的話,深知難逃厄運,頗爲惶恐,乃又誠誠懇懇的向菩薩祈禱。第二天夜間又夢見觀音菩薩對他說:“你前生殺了王麻子二十六刀,今生必須償還。你應該吩咐家中其他十六人都避居東廂,自己獨自一人在中堂等候,以免連累家人。”程君對于夢中觀音菩薩的話,深信不疑。過了五天,果然有一亂兵到程家去,程君很客氣的迎接說:“你就是王麻子嗎?我前生欠你二十六刀,現須償還,請你把我殺了吧!”那亂兵聽了很驚奇的說:“你怎麼知道我的姓名呢?”程君把夢中的事一一詳告,亂兵聽了,歎道:“你前世殺我二十六刀,以致我今世報你。如果我現在殺你,那麼來世你又要報我,這樣怨怨相報,何時可了?倒不如就此罷休。”說畢,就把刀背砍了程君二十六下,就寬恕了案。

  程君說:你是王麻子嗎?我前世欠你二十六刀!

  以上一件事,是清代唐宜之居士親見其人而記載的。並說明記載此事的意義有叁點:一、宿業成熟,不易逃脫。二、菩薩大慈大悲,能挽回定業。叁、目前的遭遇,都是往因造成,應歡喜領受,不當怨尤。(取材自觀音靈感錄)

  【湘清按】所謂在數難逃的“數”,在佛學上說,就是“定業”的意義。可是在數既難逃,而菩薩又能挽回定業,是否矛盾呢?要說明此中並無矛盾之理,可從世法上的法律來譬喻,前世做了惡事而在數難逃,與世法上作惡難逃法律製裁的道理是一樣的。但一念向善而求佛忏悔,足以挽回定業,也與犯法者一念悔過自首,而獲“免刑”“減刑”的道理一樣。像本篇程君前生造了殺業,今生本難逃被殺的惡報,但因誠心悔過而皈敬觀音菩薩,因而僅被刀背砍了二十六下而輕輕了事,這不僅證明觀音菩薩的靈感,尤足以說明因果的昭彰。

  16.余蜀華小姐婚事受阻的前因

  余蜀華小姐,是現代四川省富順縣自流井人。自幼父母俱喪,小學畢業後,入王家園女子師範學校求學,很用功讀書。

  乙卯年冬天,余小姐忽異常態,如見鬼狀,或喃喃自語,或夜半遠走。校中教員黃粹君女士,是黃書雲老居士的侄女,看到余小姐如困鬼魅的病狀,代爲請求黃老居士以佛法施救。黃老居士說:“除念佛外,別無生機,當速照辦。”余小姐信受,因而實行念佛,從此神識漸漸清醒,病情日漸減輕。第鬼說:“怨恨太深了,一定要破壞你的婚姻。”

  二年正月,余小姐親至黃老居士家中致謝,並詳訴其病狀經過說,在昏迷中,看到一男子,自稱張洪興,對她說:“前生我們都是布商,我經商獲利頗豐,你在僻道中,謀財殺我命,我入冥界,因其他罪業墮在鬼道中受苦,而你轉生人道已十七八年,可是你前生殺我的仇,我怎能饒恕你呀!”余小姐說到這裏,還覺心有余悸。她接著說:“我念佛後,由于佛力的加被,那鬼雖不能繼續害我的身體,但怨氣不散,還時時刻刻跟著我,不肯離開。”黃老居士就開示她說:“你雖念佛,但僅持佛名自衛,並沒有發心爲鬼超度,使鬼脫苦,所以不能解脫,你應該爲鬼誦佛號十萬聲,往生咒若幹遍,發心爲彼超度才對。”余小姐遵命,繼續念佛誦咒,過了數月,她向黃老居士函告近狀,據雲鬼對她說:“你前生殺我之仇,怨恨太深,不願速解,一定要破壞你的婚姻,以泄我的憤恨。”後來余小姐的婚姻,果然屢次受到阻礙。黃老居士憫之,乃代爲作一告鬼文焚化,並于中元節親爲誦經超度,自後鬼遂絕迹,余小姐的婚姻亦告成功。(取材自佛法靈徵)

  【湘清按】余小姐前生造了殺人的惡業,雖有其他善業而今世轉生人道,仍難免冤鬼索命之報,幸而皈依佛法,由于佛力之加被,得以重報輕受,僅婚姻受阻。芸芸衆生,前生都不免有惡業,惟有皈依佛法,念佛忏悔,方能重報轉輕,消災免難也。

  17.含輝和尚的前世冤孽

  浙江臨海觀音寺中,從前有一法號含輝的和尚,年四十多歲,平日很守戒律。有一天,到街上散步,經過一家賣熟狗肉的鋪子,叫賣狗肉,這位平日戒律精嚴的和尚,竟也經不起陣陣狗肉香味的誘惑,頗覺垂涎欲滴,有一吃爲快之感。他歸寺以後,全身發熱,身上生起十八個毒疽,每一個疽都像人頭一樣,痛不可忍。倘若他人看到他的疽,痛可稍止,如果遮蔽不給人看,更覺痛入骨髓,好像要他把疽警戒世人似的。遍請名醫,均告束手,無法治療。含輝和尚到這地步,自知是前世冤孽作崇,即忍痛跪在佛前,虔誦金剛經,以求忏悔。一天午睡醒來,恍惚中看到十八個沒有頭的軍人,從頸颔腔內發聲問:“你認識我們嗎?”和尚答:“不認識。”那群無頭顱的軍人又說:“你前生曾做金朝帶兵的統領,我們都是你部下的兵,你命令我們守山頭的隘口,其中有二人不守軍律,下山遇少婦一人獨行,予以強暴輪奸,少婦歸告其夫,其夫向你告狀,你沒有詳細調查是誰做這犯法的事,竟把我們共同守山的二十個軍人,全部以軍法處以斬刑,他們二人強奸犯法,固然應該處死,可是只他二人的事,與我們十八人全無關系,但我們十八人也給你枉殺,這樣的奇冤怎能不報!我們尋你已二百年,到今世才相遇,但你爲僧守戒,有護法神衛護你,所以我們一直不敢對你侵犯,現在你看到狗肉就動念想吃,已經破戒,再也沒有護法神保護你,我們就不怕你了。你現在誦經要求解冤,姑且饒你叁年,以後再來向你索命。”從此含輝和尚的毒疽,果然停止發作,直到叁年以後,毒疽又複發潰爛而死。(取材自報應記實)

  一陣陣狗肉香,是道行的試金石!

  【湘清按】這一故事,與水忏緣起中所載“悟達國師患人面瘡”,頗相類,茲附錄如下:“唐朝懿宗皇帝時,有一位高僧悟達國師,在他尚未顯達之日,在京師邂逅一位病僧,那病僧身患惡疾,一般人都很厭惡他,獨悟達國師對他禮遇有加,毫無厭色,因此病僧極爲感激,分別的時候,對悟達國師說:“你以後如有厄難,可到四川彭州茶隴山找我,那山上有二棵松樹爲標志。”後來悟達在長安,德望一天一天的高起來,懿宗皇帝禮爲國師,賜沈香座,在這樣的環境中,悟達國師不免爲名利所迷,忽然膝上生了一個人面瘡,瘡形與人面無異,眉目口齒畢備,且瘡口與人口一樣的需要飲食,國師患了這樣的惡病痛若萬狀,群醫束手。正在厄難中,想到以前病僧的話,就到四川茶隴山去,到山時,已是傍晚時分,遠望煙雲間,有二棵松樹,就向著這目標前進,果然看到以前那位病僧坐在松樹旁,國師告以自己患瘡的痛苦,病僧說:“這瘡沒有關系,在山岩下有泉水,明天早晨用泉水洗滌,就可痊愈。”第二天早晨,一個童子引領國師到泉旁,正要掬水時,忽然瘡口大呼說:“慢洗慢洗,我還有宿因要對你說,師博極古今,曾讀過西漢書所載袁盎殺晁錯的史實嗎?”國師答:“曾讀。”瘡口說:“國師的前世是袁盎,我的前世是晁錯,我被腰斬東市的奇冤,累世求報,但公十世爲高僧,戒律精嚴,因此我無法報仇,現在師受到皇帝的寵遇,名利心起,于德有虧,所以我能乘機來報。然而既蒙迦諾尊者洗我以叁昧水,從此怨恨可解了。”悟達國師聽到瘡口這樣說,頗覺心驚,就掬泉水洗滌,洗時痛徹骨髓,死而複蘇,瘡口才平複而愈。現在流傳的水忏叁卷,就是國師愈後所述的忏法。”

  18.見死不救轉世爲豬

  浙江省杭州市有一富翁,家中房屋很廣大。

  富翁見死不救,鄰居七人慘遭葬身火窟。

  一九二六年的春天,富翁的鄰居失火,前門已爲火焰阻斷出路,後屋靠著翁家的牆。鄰居全家呼救,聲極悲慘,當時富翁的子女,都想開啓側門,拯救鄰居全家的性命,可是富翁力加阻止說:“現在我家的牆阻擋了火,不會延燒到我家中來,倘若開門,那麼火焰將乘隙射入,我家也要遭到火焚。”因此大家就坐視不救。過了一會兒,再也聽不到呼救聲,這時鄰居全家七人,都已葬身火窟。就在這年夏天,富翁失足跌斃,他的子女都夢見父親,很悲慘的說:“我因爲見死不救,冥司罰我投豬,臨安某村趙阿保家中的母豬,産了七只小豬,其中確有一只跛足的,就是我。”他的兒子按址尋到趙家,主人趙阿保說:“昨天母豬産了七只小豬,其中一只跛足的。”趙家就把那只跛足的小豬,送給富翁的兒子,帶回養育。這事是富翁的朋友說出來的,爲了保持富翁的名譽,隱其姓名。(取材自因果錄)

  他八歲的兒子拿了錢,喜極而跳,失足墜樓而死。

  19.殘殺棄嬰愛兒跌斃

  據葉伯臯先生說,在以前軍閥連年的內戰中,各地富室,避居青島的很多。有一天清晨,青島市的近郊,有人把私生子棄于路旁,嬰孩的身上,系著鈔票七百元,上面寫著:“求仁人君子,善撫此孩,洋七百元,以爲酬報。”某甲路過那地,看到嬰孩身上系的鈔票,非但不發救護的善心,反而萌起毒念,把嬰該踏斃,取得鈔票回家。抵家後,以五元給他八歲的兒子,他兒子喜極而跳,失足墜樓,腦漿迸裂而死。某甲悔恨交加,將路旁踏殺嬰孩的事告訴妻子,他妻子痛恨他的作惡,以致使自己兒子立時遭受跌斃的惡報,要與他拼命,哭鬧不休,給警察聽到,拘捕某甲,以殺人等罪,送法院訊辦。(取材自因果錄)

  20.卅年前的冤鬼現形記

  我平素敬惜字紙,因爲字紙是傳播文化的,敬惜字紙就是尊重文化,所以平日對于地上的字紙,常常撿拾。一九四九年服務于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時,在廁所中撿得一團字紙,展開一看,題目是“冤鬼現形記”,內容極具因果報應意義。當時我已早就立志搜編因果報應故事,就把那張舊字紙剪貼起來,茲將原文照錄如下:

  新婚夫婦的背後,赫然照出大小五個鬼來!

  “一九二四年,陝西漢中有一個駐軍營長,風流好色…

《因果報應錄(唐湘清居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