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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方面:佛教入汉以前中国虽已有了邓析、惠施、墨子及荀子等类似论理学(名学)的提出,中国之有完整的论理学,却自佛教输入以后的因明学开始。中国从唐朝至明朝,皆是用的一行禅师所定的历法,那是根据印度的天文学而来。
在哲学宗教方面:佛教初入中国时,道教的排斥很大,但到了魏晋时代,讲佛学的引用了老庄,讲老庄的也引用了佛经,从此之后,道教典籍的日益完备,在许多方面都是取材于佛教,比如地狱及阎罗的观念,道教便欣然地接受了也运用了,在佛教未来之前,中国没有阎罗的印象,到了宋时的全真教,根本就是佛化的道教。由于禅宗的启发,宋元明的儒家──理学的出现,根本就是禅化的儒教,虽由于偏执他们的门户之见而反来评击佛教,他们却是“坐在禅床上骂禅”;禅宗仅是佛教的一支,宋明的理学家却连对于禅宗的法门也只浅尝半口而不敢深入,唯恐在深入之后,会迷失了他们自己的立场,朱熹看的佛典较多,朱熹就有这样的体验。近世以来的中国思想家中,比如康有为、谭嗣同、章炳麟、梁启超、胡适、梁敕溟等,虽然未必信仰佛教,他们却都受了佛教思想的启发。最近(西元一九六四年六月至八月)在夏威夷召开的第四届东西方哲学家会议中,中国的方东美,也强调大乘佛教的精神以及佛教所要建立的宗教世界。史家钱穆,对佛教有极高的敬意。哲学家唐君毅,自称受到圆觉经等的启发很多。可见佛教对于中国的贡献,过去有了那许多,现在仍然有,未来也将必定有了。其实,佛教不唯对中国是如此,对全人类也是如此啊!
在民间的风俗方面:中国原有的儒家信仰,是著重于现实人生的建设,无暇推究生前与死后的问题,所以孔子要说:“未知生焉知死”?对于生前死后以及形而上的宇宙本体,都是存而不论,所以要说:“祭神如神在”。纵然讲到善恶的补偿及惩罚问题,也只寄望于各人的后代子孙,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易经),就是说的这样的观念;其实,从现实的史实上看,寄望于子孙的果报是不可靠的。因此,自从佛教传入之后,“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因果观,为中国的民间,带来了新兴而有力的希望,佛教给我们指出了生死轮回的问题,以及善恶报应的问题,告诉了我们,一切行为,均由各自负责,善报属于自己,恶果也属于自己,现生不报,来生必报。这一点,鼓励了人们要积极地去恶;这一观念,对于千百年来的中国民心社会的安定与影响之大而且深,实在无法估计。
注十五:通事舍人刘勰雅为(昭明)太子所重,凡寺塔碑碣,皆其所述(石城石像碑见存),深大同四年求出家,武帝赐名慧地──佛祖统纪卷三十七(大正藏四十九册三五一页)
§佛教的真理是甚么?
“瑜伽真实义品”把真理叫做真实,分为四大类,称为四种真实:
一、世间极成真实──是指随类随俗的常识真实,这又分为两类:一是世间非人类所以为的真实,二是世间人类从自然及习惯中所幻觉的真实。
二、道理极成真实──是指学术家从研究推演中所得的学理真实,这又分为四类:一是科学家由实验所得的真实,二是哲学家由思辨所得的真实,三是神教者从神契信仰中所得的真实,四是心(定)教者从静坐修养等所得的真实。
三、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是指出世圣者以解脱智所证的真实,这又分为二类:一是小乘圣者声闻及缘觉所证的我空真实,二是大乘圣者所证一分我空的真实。
四、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是指大乘圣者正遍知觉所证的法空真实,这又分为二类:一是菩萨分证的法空真实,二是佛陀满证的法空真实。
佛教绝不武断,也绝不轻易地否定他人的真理,只是把各种真理,分成了类别与等级,各还各的本来地位,各存各的应有价值。有一种外道的神教,动辄就是抹煞异己者的一切价值,给予一个魔鬼的帽子戴上,佛教绝不会如此的独断。以上所举的四种真实,在佛教徒的心目中,可以承认它们都是真理,只是有著高下轻重的分别而已。
事实上,世间所谓的真理中,常识的真理是最最经不起考验的,古代常识的真理,到了后代,往往就成了笑话,甲地常识的真理,到了乙地,往往竟成了趣谈;至于学者发明的真理,无论从化验中得来也好,从推理中得来也好,从神契的神秘经验中得来也好,从修练身心调息静坐中得来也好,可能有部分是真理,但总是出于暂有的、幻有的、局部的、假设的,而不是永恒不变的。
佛教的真理,是我空及法空以后所得的结果,我空了,烦恼障断除,法空了,所知障断除。我空之后即解脱生死,法空之后即不住涅槃。“金刚经”所说:“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便是说明我空的境界;“烦恼即菩提(正觉),生死即涅槃(寂灭)”,便是说明法空的境界,非空非有,不落两边的中道妙理,也只有证了法空之后的人才能亲自实证。
佛教的最后真理──证得二空究竟的真理,不在世间法中,已无名言可说,所谓“离名言相,离心缘相”,便是究竟真理,勉强给它标出名目,叫做一真法界或真如理体。但是,佛教的究竟真理,虽然无可名状,它却并未离开世间万象,世间万象的某一象也都是究竟真理的一部分。因此,禅宗惠能大师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佛教的目的讲空,是空去我执的烦恼障及法执的所知障,并不是要否定世间的万象。佛教的真理是在一个觉字,唯有自觉才能了生死,唯有自觉觉他才能度众生,唯有觉行圆满才能成佛。
§和尚、尼姑、居士是甚么?
对于和尚、尼姑、居士,这三种名称的本意,能够清楚的人,恐怕不会太多,虽然这已是非常通俗的名词。
和尚一词,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正像出家人的身分一样:“上共君王并座,下与乞丐同行”。既是尊贵的,也是卑贱的。大丛林的一寺之主,称为方丈和尚,该是多么的尊严;乡愚唯恐生儿不育,也给取名叫做和尚,把和尚一词,看作阿毛阿狗同例,该是何等的下贱!
和尚是甚么意思呢?一般人的解释是“和中最上”,或者是“以和为尚”,因为佛教的出家人,要过“六和敬”的僧团生活,那就是: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这又称为“六和合”。所以他们的解释,似乎也有理由。
但是,当我们追根寻源,找出了“和尚”的出发点时,上面这一解释,就要不攻自破了。
和尚一词,纯由于西域语言的音转而来,在印度,通称世俗间的博士为“乌邪”,到了于阗国则称和社或和阇(Khosha),到了中国则译成了和尚(见寄归传及秘藏记本)。所以在印度的外道也有和尚及和尚尼的(杂阿含卷九.二五三及二五五等)。
可见和尚一词,并非佛教的专有名词,但在佛教,确有它的根据,佛教的律藏,称剃度师及传戒师为邬波驮耶(Upadhyaya),“和阇踮”一词,就是根据这个而来,“和尚”一词,更是汉文的讹误,最早见于汉文中的,可能是石勒崇信佛图澄而号佛图澄为“大和尚”。
但在律中往往不用和尚,而用“和上”以别于流俗的讹误,因为,依照邬波驮耶的原意,应当译为亲教师,也唯有受了比丘戒十年以上,并且熟知比丘及比丘尼的二部大律之后,才有资格为人剃度、为人授戒、而被称为邬波驮耶。这既不同于印度俗称博士的乌邪,更不同于中国误传的和尚──老僧是老和尚,小沙弥是小和尚,乃至阿毛阿狗恐怕长不大,也可取名叫和尚。
在佛教的律制中,初出家的,叫做沙弥(意思是勤加策励,息恶行慈),生年满二十岁,受了比丘戒,称为比丘(意思是乞士──上乞佛法,下乞饮食。中国人误传为“德比孔丘,故称比丘”,那也是笑话)。受了比丘戒的五年之内,不得做出家同道之师;五年之后,若已通晓戒律,始可以所学的特长作师,称为轨范师,梵语叫做阿阇梨耶,受人依止,教人习诵;到了十年之后,可作亲教师;到了二十年之后,称为上座;到了五十年以上,称为耆宿长老。
可见,中国对和尚一词的运用,实在是不伦不类不合佛制的。
“尼姑”一词,也是中国人的俗称,并不合乎佛制的要求,所谓尼姑,是指佛教的出家女性。
本来,印度以尼(ni)音,代表女性,有尊贵的意思,不限佛教的出家女性所专用。佛教的出家女性,小的叫沙弥尼,大的叫比丘尼,意思是女沙弥及女比丘。
到了中国,每以未嫁的处女称为姑,故将佛教的沙弥尼及比丘尼称为尼姑,并没有侮辱的意思,所以在传灯录中,佛门大德尝以师姑称尼姑;但到明朝陶宗仪的辍耕录中,以尼姑列为三姑六婆之一,那就有轻贱的意思了。因此,晚近以来,尼众姊妹们很不愿意人家当面称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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