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生最大之苦根始断。
要了生死,先得明什么是生,什么是死。生是个相续之相,何谓相续呢?是继续相生,不是凭空而有。譬如一树生子,子再生树,父以传子,子以传孙。一不自生,二不他生,三也不能说是共生,说是共生,究竟谁是个主呢?四无因不生。生长个虚诳幻化的法,因此死也是幻化的法。就是我这个幻的生相,正在时时败坏,败坏到不可收拾,不可维持时,假名曰死。所以不自死,不他死,不共死,不无因死。死是个败坏相,一生一死,如梦的幻起幻灭,暂时像真,毕竟是假。是以学佛的人,不承认有生死,只等于空华观而已。
生死两个字,平常人总当作肉身的一生一灭是生死,不知一个念头的一起一灭也是生死。一件事情的一来一去也是生死。本来人的来生,原因一念而起,死时也因缘尽而灭,到精气神不能维持时,一念放下,即脱然而去。所以一生一死,全凭这一念的主宰,幻心的一起一灭而已。
生死是轮转无极。经云:生生死死,如旋火轮,均属众生惑业所感。凡人生之初,因爱根所起,与父母之爱根缘会而成。经云:因淫欲而正性命,是以爱偏于父者为女,偏于母者为男。凡父母识神慈祥明达者,每生明慧之子。昏恶邪迷者,每生陋劣之儿。以会合者,气味有清浊,志趣有高下,无不与相应合,自然而致,未有种因恶而得果善者也。恶人常存恶念,是以子孙亦多恶劣,以种于劣也。然亦有时而种善因,得善果矣。善人亦有待而得恶于,则有三种原因,一由于神志一时之迷酌,生儿亦无良善;二因夙世孽债未偿;三因平时教育之不良,故亦无良好子女,社会蒙其实,此即是造业,业又有善恶之分也。
人死是报尽但化,梵谙名日毋陀,以寿命尽,暖气散,识神离。此三法齐集,遂成为死。寿命者,初生时之愿力也。以生时无不乘愿而来,愿力坚者,种因厚而秉气长,故多寿。然中途丧促,亦可短命。使地水风火四大之不调,暖气由灭而微,由聚而散,于是心失其主,识神不能会合,离肉体而去,遂成为死。
生死本有二,一曰分段生死,言生死来去,有肉体分段、相续败坏诸相。二日变易生死,即意念心境之变易,无形体之代谢,无寿期之短长,乃迷悟之迁移,无漏之业果,阿炮汉以上之生死也。佛菩萨有二身,一曰法身,证于理体者也。二曰生身,为济度众生。故人生死,托父母服生,以神通力一时化现之肉身,是曰生。身同于分段,而与凡夫异者,彼则业力情牵,此则神通游戏,彼则被动此则主动而已,故又名日应化生。
由生达死,不离乎生住异灭四相,生为缘成,住为暂住,异为坏变,灭为死亡,亦一切有为法之四相也。
生死之六道轮回,出三界、往生西方,虽有分段变易之分,但却同属幻心之流转。以生于娑婆者固幻,即往于西方者亦幻也。惟来生娑婆者,为糊涂浑人,不知其幻而幻化。往生佛土者,为自在愿生,明知其幻而修真,一在未明心以前,一在初见性而后,一在乱时,一在定后,一为被动无主,一为有主愿强,一为未断欲爱,一为已断欲爱。然慕西方亦爱也,惟法爱而非欲爱耳。欲爱不净,不离六道。法爱不净,不证菩提以法爱不净故,遂有九品边地之分。变易生死尚在,不可名了。以了生死者,大觉成佛也。故世间欲爱未净,断不能生西入成就门也。何也?以根本智未得,八识未转为大圆镜智也。
生与死如影随形,不出十二因缘法。无明是父,爱是母,成就这个惑业,苦到老死为止,再由老死转十二因缘,因缘无尽,生死无尽,苦亦无尽。但如何而知人生死,又如何而能了生死,日觉。又如何而成觉,曰开般若慧。又如何而开般若,曰修。又修至如何而为究竟,曰明心。以出入生死者,未明此幻心者耳。
乙、无生义
世间一切,本无自性。无自性者,无定义,无主体,无独立性也。臂如花木之生成,种子、土地、灌溉、人工、阳光,不与会合则不生,离一即不成。果谁为其独立自主,又何物而可单指为花木乎?物物同然,人生亦然。生不可名为有生,死亦不得名为有死,以皆缘会也。其生焉,有父无母,有母无父,有父母而无我,皆不可也。其死也,有身无病,有身病而不致死,皆不可也。以毕竟无生,故毕竟无死。以相续相固幻,败坏相亦幻也。是谓本不生灭,即名无生。
幻心之起焉,依于境、境亡则心空。境亡而幻心仍在者,乃幻心虚构,凭空攀缘过天幻境耳。然则幻心之生,不由他生,不由自生,生不知其生处、是名无生。
幻心之灭焉,因前境消亡而灭,因意念流转而灭。如正思兄时,幻心中有一兄在也。忽又念友。幻心中转而为友矣。于念友时,兄之幻心已灭。则又灭向何处去那?去必有方,往必有所,不可得也。然则幻心之灭,不由他灭,不由自灭,灭不见其灭处,是名不灭,以不生故不灭,忙名无生,又名无生法忍。
人之幻躯,随心而转,幻心为主,主人尚属是幻,附于幻者,则更幻矣。是以无形之幻心生死固不可得,即有形之幻躯生死亦不可得也。
幻心幻身,两不可得,但不废有,以不废有,故假立生死。然凡夫执幻为真,执空为有,以为定有生死,遂认幻生灭之幻心幻胞为实有,反认常恒不变之真性为虚无矣。此无他,执见闻为实,逐境流转,人生死而不觉,无智慧以转之也。世尊从三昧起,广度群品四十九年,正为此耳。故世人欲了无生义,非亲证不可,非文字片言所可解悟也。
丙、不死义
上既言无生,则不应再言有死矣。以幻躯有生灭相,假言为死。究其本胎性如来藏,则绝无生死也。所言变易者,亦方便说耳。今姑离如来臧而独言幻脑之生灭,发明幻躯之生相相,无不由幻心而建立,则不死之义出焉。
人之取有幻躯者,如电灯之有灯泡。灭者,灯泡灭也,非电灭也。易新灯泡而又明,非灯泡明也,电本存在而复明也。是以灯泡可以常坏,常易,电则终无坏灭。此亦姑以为喻耳、以电亦生灭也。而此如来藏性,则生生世世,永永存在。人死而认为断灭者,此最下劣之见,无因果,无是非,成为边见,断灭见,消极者可以自杀;并废人事。若可以不爱身者,即可以不爱人,将无所不为矣。下劣者,可以放胆为非,落得做小人,贻害社会,放纵颠倒,使善人无为善人之机,尚复成何世界。此即是最大迷信,人类所不齿也。
凡人初死,灵性常有动作,或使人怖,或使人怪。其实无足怖怪,以此为中阴生,即魂之飘荡未定者也。此魂随缘而往,遇缘而会,遂人轮回。此人轮回之物,即属不灭不死老。
不灭不死,即属灵台智性。则我死者为何物乎?我之幻躯正如衣之附体耳,衣可蔽旧也,以其变也。凡例由成而坏,由生而灭,必经过若干次之变坏。其始络不变者,即始终不灭者也。即如我之智性,三岁尝味,知为甘为酸,老至八九十岁,此味性仍无老变也。见色闻声亦然。又人如四肢有疾而割除,肢体可残,智性终不缺也。初生之儿,三四岁即能回忆往事,夙世所读之书不忘,此又不灭不死之明证也。人之幻躯,实不如一像片之寿,以我五十之年,求四十三十时之我,不可得也。甚至求如昨日之我,亦不可得也。而我少年时之像,依然仍在。则我之幻躯,又不如幻像之寿矣。我幻躯之不足恃焉如是,则人死不必悲,只我目前虚度之光阴,不及时求学,以明白心之究竟,碌碌一世,为可悲耳。
丁、了义分
了有二义,一日了解之了,属于理老。二日了说之了,属于事者。理事不二,一了则百了也。
了解云者,先了解生死是假名,根本不可得。明了上述诸义,则自然无贪恋执著心。而人生最难解决之间题,及最恐怖之死亡,从此彻了,岂不大快。然明理而不达事,仍属无益,故以了脱生死为上。
了脱云者,由修行而实证,证知生死不可得,方是真了生死。兹分别说明如下:
了生死者,非无生死也。二乘以不入六道轮转生死为究竟,而不知非究竟也。生死如人之幻来幻去,凡夫为情见所牵,流浪生死海中,不能自拔,故必脱离。二乘远离此海,死于有余涅 ,自喜清净,不起作为,不度众生,焦芽败种,沦于断灭,是又一生死海,同一不了也。
菩萨不慕极乐,不厌娑婆,大悲心切,故入生死,心不为情见所拘,虽入而不染,状似不了而实了也,此真了生死者。
我人首当决定者,在了知生死乃属幻心之流转,以觉此幻心者为解脱,不觉者为生死。不觉求觉,是以要修,修到觉,即成菩萨,再进一步,觉亦是幻心流转,故觉亦是生死,必也。觉亦不可得,是名大觉。修到大觉,即成佛。故了生死者,非离娑婆,往西方,即名了也。乃不受情见所缚,娑婆西方,来去无碍,斯是真了。西方是大学部,往生彼土,仍当学习,学习至明心见性,华开见佛,彻了上述诸义,然后了生死耳。
要了生死,还从生死中了,解股一切烦恼习气,还从习气上下手,躲避压制,终属无益,必焉初明心要,然后可与习气奋斗,越在苦难中求得,越靠得住。山林苦修百年,不如烦恼中一觉,如真实地修练,则在娑婆一世,胜在彼天上,或佛土过十世也。经云:此土菩萨,于诸众生,大悲坚固,一世饶益众生,多于彼国百千劫行。但此专指初发明道之士,可与习俗奋斗者言。若造业之众生根本未明,亦欲如是,则从井救人,还以自杀。口唱了生死,反使生死坚固。是以往西方,比较稳妥方便,乃众生复执于方便二字,引起贪得,以为生西容易,终无成就,至可痛已。
往生西方,原是了生死之初步。但如何而可往,亦必经坚强愿力,除去粗分爱见。其细分爱见,则以大悲愿力及佛力接引当之,两面借力,勉强成就,万无不费气力,临终助念,即可往生者也。
总之,智慧力量高一分,离生死远一分。但不先明此义,力量终无由出发。之所言者,乃助诸仁初步功夫耳。,
一、先明心地,如实知自心相貌,彻了生死之所以然。
二、力与情见奋斗,解除一切往生前之障碍。凡我之一言一动,与觉背者,皆不能往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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