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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心语录▪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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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时与善知识为友,而修持正法。正法者,即其人当机之法也。但依密部修,尤当注重第一条,以非此不能明心耳。

  四、得以下列戊部所言各种缘助,则往生庶有一二分把握矣。又凡人所不自知者有七,(一)何时人梦。(二)何时醉。(三)何时迷忘。(四)何时误人歧途。(五)何时劲心。(六)何时死。(七)何时入胎。其原因总由不觉。以不觉故,入生死而不自知。人果欲了生死老,其先求觉哉。

  戊、死之状况

  -、死有六类:(一)寿终死。千万人中,未必得一。以通身无病,如花之萎而无伤者,方名寿终。(二)福尽死。即报满也,类事平时享受过奢,贫苦而殁者。(三)枉死。非时死及不平等死之类。(四)善心死。死时有善念生者,挂碍少者,及临终得正念者。(五)不善心死。起嗔恨心,颠倒发狂,或痛苦属之。(六)无记心死。如突然虚脱,初不自知其病而死也。

  二、不定枉死有九种,谓系自造,非定业也。(一)过量食。(二)误食。(三)不习风俗水土。(四)病后复病。(五)强制大小便。(六)不持戒。(七)近恶友。(八)可避不避,如遇奔马疯犬醉人等。(九)非时行,如夜行等遇险道。更有九种:(一)得病无医或无药。(二)国法诛灭。(三)精灵夺气。(四)火焚。(五)水拨。(六)恶兽害。(七)堕山崖。(八)毒蛊咒诅。(九)饥渴所困。

  三、死时过程,先由地坏,次入水败,再次火灭,再次风散,略述如后。此非臆造,乃廿载前修藏密时得师傅者,谨公诸同参焉。

  (一)凡有条持人,必预有感觉,或梦失其首,或梦倒骑驴马,或诸恶梦,自有所感。或有病时,心忽散荡失寄,或忽见佛菩萨示像,或梦他世界招致,又或病时自觉不支,乃以两手掩两耳,一开一合,耳无翁隆声者,亦不久离世之兆也。但多疑之人,闻余所说,时存幻想,因而成梦,则非死兆。因此自误,非余之咎也。慎之慎之。

  (二)垂死时四大分离,有内相外相之表现。子、地灭人水时。(外相)四肢笨重如山,舌卷口钝,千言万语不能说。(内相)如波随风动,飘忽无定,又如草受风之状。丑、水灭入火时。(外相)舌尖乾燥。喉口生烟,两颧发赤。(内相)如火中之烟。寅、火灭入风时。(外相)四肢渐冷,身感无力。(内相)如灯光一一旦,飘来飘去。卯、风灭入心时。(外相)呼吸有出无人。(内相)如一灯稍有微光,定而不动。辰、修心人至此时,则见此灯,变成月轮,无始业种,皆悉现前,是名为见,见即是业力,如平时有修持已见性人,即能以慧照力,随照随空,自转月轮成日轮,红光洞明(又即回光反照之时)。更再慧照其空,则刹那之间,此光明变成黑暗,是名曰灭。灭之既久(此时即离此接彼之时)。渐渐曙光发生,如天甫明,惭如日出,渐如中天正午,光明大开矣。此指刹那即生天或其他佛土老。其有不修行者,每居命络时,由风人心之微光,无有变月轮之主宰,遂随业力以漂流,生死遂无了期也。巳、按明心见性者,临终于风灭入心时,即如神游世界,了无挂碍,不必再有此过程。总之一切是幻,切勿再求前述各境,万一不能,反增疑惑,则受害矣。一切境现前,无论善恶,都知是幻,即佛来接引,亦极平淡,视为当然,一方贪得,即起魔见,以贪得即顿生热恼,非清凉地也。

  四、真灵出离时,约为六处:

  (一)暖气顶出者,无中阴生,成圣者也。但必有他瑞相为辅,如异香,或坐化,或谈笑而逝,能说法而逝者,必定成圣也,否则不敢必定。

  (二)由眼出者,其光倍增,或死后第二日瞳人勿散,此无中阴生,升天者也。但必有异香,否则亦只生人道之高者耳。

  (三)由心出者入人道,爱欲未断也,有中阴但时甚短,至多七七日,或百日,得助力即可超生。

  (四)由腹出者入鬼趣,有中阴,若神气凶暴而昂然者,入魔道。

  (五)由膝盖出者入旁生,此必死时不安定而翻动,或先现花报如为兽呜,此平时杀报重者如之。

  (六)由脚心及下部出者入地狱,但必形状怖恶,或口鼻流血而有秽气,此无中阴顿然全身冷硬者是。

  五、死时颜色可别。(一)鲜花色者天相。(二)和善色者人相。(三)黄色带苦者鬼相。(四)月色而形歪者畜生相。(五)青色而凶恶相者魔相。(六)黑色而秽臭流血者地狱相。总之死时主张,全在平时有力,一曰心交,二曰无怖,三曰欢喜,如官之升任,要欢喜,勿悲哀。今以老朽之躯,易一新而壮者,岂不甚妙。况去来无碍,本无痛苦。所苦者,一时之情见耳。此对治法也。人到临死时,第一正念,但求解脱,勿生贪恋。惟四大散时,气不免要乱,当用全力,聚气于丹田,将我心气集成一点如光,白色,此即定力。然后用力吸引而上,上至于心,全力即在心,心再提上,过喉,直升于顶门,全力在顶只许直上,不许退下。自下上到顶时,一路吸若有声,则顶门自开,我之元神,廓然遍满法界,无复有身,无复有心,一切罪障业障,当然消灭。此时更无能死所死,能生所生,并无佛,并无接引,尽虚空助长我,我即长佛,如太虚点云,自在无碍,到一切身苦断,不觉离娑婆而极乐矣。此是最简最密之法,非修心中心法,不能有此摄引力也。行者当知,此乃定力未足之人,临死时之方便法,其定力充足者,不必费此事也。以此尚是笨法,一时借用,不是究竟。至于平时,万万不可戏弄,小则大病,大则即死。倘轻试之,反感痛苦而生疑镑,则成为罪人矣,非余之咎也。惟修行人可知其法。备于临时,已决定知自己之死时,方可用耳。又自己之死,功深者,早半年自知,否则半月,可提早打主意,准备新官到任去可也。再此节亦勿轻为人道,恐外道转以误人也,自己受地狱之报,至嘱至嘱。

  己、临死救度

  一、临死时,以助其正念为主,但切勿使之生厌,如大声念佛,自朝至夕,反使生厌,亦少益也。必借用各法为辅。

  二、察其平日之功行与事业,及各种习性,随机说法开导之。

  三、察其根器何者为利,凡病肾者,目先失明,耳先失聪,由鼻根助之,使闻特种香味,引其皈佛之念。

  四、察其平日最恋者何人何事,一一说法解除之,以断其爱念。

  五、令左右切勿悲泣。

  六、说法时第一带笑容,若无事故,而说法宜简要切实。

  七、提起其生前种种功德,许其必生善道,引起其欢喜心。

  八、于紧急时,特要注意各点如下,切勿先自着慌。(一)令本人注意眉目间,指示日:由此处上升,必生极乐。必再三告之。此法同善社平日时时用之,放成病,不知只可用于一时,此时正要用也,如修行人可急告以前法。(二)告曰:尔闻我佛声咒声时,佛光即至,当可见佛,可随光而去。咒用大悲心咒,或大悲咒、光明咒、吹耳往生咒,及本人平日信仰菩萨之咒,及弥陀圣号。又再念咒时,施法人心念决其必定速去,则彼解脱亦速,以仗咒力也。(三)告曰:尔夙世一切罪业,皆全消矣。非尔之力也,神咒之力也。此用以坚其信心。(四)有舍利老,供人其口,但必断饮食后,切勿早供。(五)焚微妙之香,能勿使本人见更妙,又香不可太浓厚。(六)室内宜寂静,如本人恶见之人,此时初勿令见。(七)察其有坐起意,则徐徐扶起,切勿早著送终认,以伤其神。(八)同声徐持佛号,切勿大声,以和缓为贵,哭声念者尤忌,不如勿念也。如能轻轻击磬,煌然之音,可以使之皈佛,而善心起也。又声不可太宏大。

  九、死后切勿翻动。如坐化者不能持久,则必二十分钟后,徐徐再放下(此指在家居土言)。惟颈后必垫高,使极舒适。

  十、令家人必七小时后,方出哭泣声。

  十一、宜早殓,宜俭素,先用陀罗经覆其面,以光明咒为上。

  十二、死后如有玉柱下垂时,不必擦去,可用热手巾盖之,使之缩上,其形如涕而白,两鼻齐出,此生前修道功者有之。然亦有夙世修者,吾九儿小龙,四岁而殁,玉柱双垂,香满于室,此生天之证,未足奇也。临死总以神志清、挂碍断为第一。盖如此解脱,纵不生西,亦决不入恶道,再遇因缘,定可上升天道也。略说生死义竟。

  ★观微杂说(一)观人

  观相不如观气,气清而厚者为上,清主贵,厚主寿。观气何如观心,心浑厚者虽愚必有后福,心伶俐者虽慧未必有寿。然有愚而诈,外薄而心地厚者,当察其行。

  平时观其所好,贪虚荣者必是贱相,以贵者不必求贵,惟其贱是以求贵。贪富财者必是贫相,义亦如是。如功利者必喜侵轧而忌才,贪者必量小,量小者必福薄。凡自奉厚者必薄待于人,不足交也。豪富之家,且先观其穷苦戚族,能厚相结者,其家必昌,交友其次之。中座之家,且先观其子弟有礼貌能读书者,其家必昌。贫苦之家,且先察其勤惰,能勤者其家必昌。

  富贵之家人无骄气,中等之象人无暮气,贫寒之家人无陋气,不得分贫富,皆是昌大之象,为国家之宝。

  入其室,先看其他下,往往打扫不净者,其人必懒,不久即堕落矣。

  贫寒之家,其子女衣服破旧无碍,若不洁净者,其家必懒。

  家庭不论贫富,最忌者有七事:一不早起,二无礼貌,三眠食无定时,四蓄赌具,五闲,六收支无预算,七借债而不还。但诸病皆从闲字起。

  -、不早起者,一切好恶隐蔽等事自然而发生。

  二、无礼貌者,永不得向上与有道人相交接,自然堕落。

  三、眠食无定时者,有无形浪费,抑且多病。

  四、蓄赌具者,必招恶友,且伤感情,男女混杂,伤财、伤德、伤时、伤精神,为无形之盗贼。

  五、闲则精神颓惰,养成懒习性,做无聊事,是最丧志者。

  六、收支无预算,则于收入每存希望心,于支出漫无限止,自然贫苦,而前恶皆从贫而丧志起。

  七、借钱并非坏事,人有通财之义,本无所谓,惟不还成习是最危险,顶好不借,借则必时时警惕。

  (二)百喻卧病

  古老人道,每由譬喻而得解,然无一事无一处不可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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