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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三浅释▪P5

  ..续本文上一页味。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因此当知味尘和舌根尝性,都无一定的处所。能尝之根和所尝之味,亦无自己本体,都属虚妄不真。如果究其源,不从根生,便不是因缘所生法。不从空生,则非自然性。而是从如来藏妙真如性所表现的。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

  

  

以下说身与触尘。在佛教里,出家弟子,一日三摩其头,默诵偈曰:“守口摄意身无犯,莫恼一切诸有情,无益之苦当远离,如是行者得度世。”守口即没有四恶:不妄言、不绮语、不恶口、不两舌。摄意即没有贪嗔痴。身无犯即不杀、不盗、不淫。不但不能做恶业,连想都不能想。不要令一切众生生烦恼,大家在一起修行,更要和睦相处。如对方有误会生烦恼,亦要向其解释。无益的苦行应当远离。无益苦行,如印度外道所修之睡钉床和涂灰身等,不但对身心无益而且迷因,不得实果。当时因有很多外道跟佛出家,佛要令其舍邪归正,故嘱弟子要三摩其头,时时警惕要守出家戒行,不要忘记已出家的本份。

  

  

佛是行中道,非独利己,还要利人,不但自觉还要觉他。所以佛要其弟子要做对人世有益之事,还要弟子们戒杀持素。如不得已或因地方、身体关系,则只能食三净肉,即是不见杀、不闻杀、不为我杀。当时佛的堂弟是提婆达多,欲破僧团,别制五法。敕其弟子:(一)尽形寿乞食;(二)尽形寿穿粪扫衣;(三)尽形寿露地坐;(四)尽形寿不食酥盐;(五)尽形寿不食鱼肉。提婆达多所别制五法,专与佛作对,和佛争第一,认为比佛高一层。又挑拨阿阇世王子,杀其父王,自立为王,他便可为新佛,结果带肉身而堕地狱。

  

  

世界现在充满战火,杀机骚动,有一首偈颂说:

  

  

“千百年来碗里羹,冤深似海恨难平,

  

欲知世上刀兵劫,试听屠门夜半声。”

  

  

以前无枪炮、火箭、原子弹,只用刀戟白刃相接。现在则残杀更厉害!为何人要战争?试想想每日杀这样多生灵,以饱口腹,将来他们转生人道时,岂不要冤冤相报?因此变成国与国战,人与人争,残杀凶暴,世无宁日。所以说:世上刀兵劫,多由杀生来。故佛教第一条戒,就要戒杀,要放生持素,如一人持素不杀生,则少一分暴戾。十人持素不杀生则添十分祥气。每个人和天地间都是相通的。人和其他动物关系亦一样,具爱惜心不存杀念,则畜生对你亦有好感,天地万物,亦能和睦相处,世界始能太平。

  

  

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现在说身根与触觉。阿难!你常于每日早晨,用手摩头,摩头时就有触觉,这触觉在什么地方呢?谁为能触?谁为所触?在头还是在手?好像我现在触桌子,则我手为能触,而桌子是所触。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

  

  

若说能触在于手,手是有知,头属无知。但现在头亦有知,就不成为触。若能触在于头,头是有知,手则应无知触之用。但现在手亦有知,怎可叫作触?

  

  

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

  

  

若说头和手,都各有所知,则你阿难应该有二个身体,才能达到手知头亦知啊!因触必有知及无知,能所相合,才成触觉。

  

  

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

  

  

若说头和手,一触的时候,二处都有知。那么头和手,应当是一体。若是一体,就不能成为能触与所触。

  

  

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成触。

  

  

若说头与手都有知,而成二体,那么这二体皆属有知,皆为能触。那个所触,又属于谁呢?若在能摩之手,好非在所摩之头。若在所摩之头,即非在能摩之手。现在头和手都有知,都是能触,而没有所触,但不应该虚空成为你之所触啊!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故此应明白,所觉之触与能觉之身,都无真实处所。身根与触尘,亦无自己本体,皆是虚妄名相。本非因缘,非自然性,而是从如来藏妙真如性所表现的。

  

  

既知身体虚妄不实,就不应该执著,每日为它奔波劳碌,要赶快返本还原,回到自己如来藏妙真如性上。这才是本有家珍,本地风光。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

  

  

现在说意根法尘。阿难!你常在意识中有所缘,这个缘字便是攀缘的缘。修道最要紧不可有攀缘心,有攀缘心,便生障碍,与第六意识一同作怪,则很不容易修道。用攀缘心来做善事,都是假的,用攀缘心来度众生,亦是无用。

  

  

你的意识缘善境时,就现善性。缘恶境时就现恶性。缘非善非恶时,就现无记性。无可记别就叫作无记性。这三种性,乃生于法尘的定则。法尘和前五尘是不同的,它没有实性境。

  

  

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这意缘法,是你意根之心所生?还是离你意根之心,而另外有法尘的方向所在?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阿难!若说从心里所生,则能生之心有知,所生之法,亦应当有知。法尘既是有知,就不叫作尘,亦不是心所缘之境。是心所缘的才可叫作处,既不是心所缘,怎可以成为处呢?

  

  

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

  

  

若说法尘是离开意根之心,另有方向处所,那法尘应该有自性,试问法尘的自性,是有知呢?还是无知呢?

  

  

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

  

  

若离开你之意缘心的法尘,是有知者,则应该叫作心,不应该叫作尘。

  

  

异汝非尘:离开你意缘之心,而又有知,就应该不是尘,而是另有一个心。即同他人之心,方能离你而有知。若说离心有知之法尘即是你,亦即是你之心,不是他人的。既然是你心,应不离开你,为什么你心不与你合而为一体,而要和你分开成二个呢?

  

  

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

  

  

若说这法尘是离心无知,和前五尘一样,亦是离心无知,但法尘是无形无相。既无色、声、香、味,又无冷、暖触觉,亦无虚空相,那么,法尘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色即五尘色法,空即由色所显虚空,现在既然在五尘和虚空都无所表示,那么,你之法尘,终不应该说:人世之间,更有另一个空外之处,为法尘所在的地方啊!

  

  

色有外,空是无外的。法尘既离心无知,自不是能缘之心,能不离根而居空外,故亦不是所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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