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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是救世之光▪P17

  ..续本文上一页着以为是 [P151] 断灭实无。因为依着缘起法的因生果生,因灭果灭,一切法是活泼泼的可有可无,可生可灭。假若是实在性的,实有,就不该灭而无;实无,就不该生而有。所以在法法的可生可灭、可有可无中,深入事物的根本核心,体见到一切是关系的,没有实性的有、无、生、灭,一切是不实的假名,本性是毕竟空寂的。所以毕竟空寂,不是抹煞了一切生、灭、有、无的现象而破坏诸法;反之,空寂正是掘发了诸法生、灭、有、无的真实相。这是如来教授的真实意趣,否则单见到流转还灭、一正一反的两面,很容易误解而割截为二体的。这从流转、还灭二门的有无生灭关涉的现象中,直接体现到法法本性的空寂,可以叫他做中道的空寂律。这是第一义的中道教说,也为佛法特质──缘起性空的真义所在。大乘学者常说的「当体即空」,就是如此。

  我们勿以为这是老生常谈,要知道佛法超胜于一般世间法,就在此。因为世俗与外道,他们想象宇宙本体的「神」,人生实质的「我」,都是圆满常住快乐的,在这形而上本体论的决定下,必然是情意的信仰追求。佛陀却以现实为出发 [P152] ,如实的道出一切的一切,都是在变动不居的过程中,绝没有「生而不灭」一成不变的常住性。一切都是因缘关系的生起、存在,因缘关系的消灭、空无,绝没有离开其它而又能创造主宰(我)的独存性。世人情意想象中常住独存性的神我,在这里无情地被否定了。

  从缘起法观察到诸法空寂,佛陀就依之而建立三法印。所以经说:「诸行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杂含』卷十一)。因为一切法(诸行)是本性空寂的,所以「常恒不变易法」不能成立,常住、独存而自在的神我,也不能建立。因此,一切法息息迁变中,一切是相依相待而存在。依缘起法悟入无常性、无我性,即是通达法法的本性空寂,空寂就是涅槃寂静,即是离常我等戏论邪见而实现解脱了。所以经说:「无常想者,能建立无我想;圣弟子住无我想,心离我慢,顺得解脱涅槃」(『杂含』卷十)。以中道的立场,在缘起空寂法性中,建立「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三法印,正是佛法的根本思想。不过一般人偏于世俗的现象的知见,以为无常只是现象的变化而已,所以 [P153] 又想象到本体的常住。以为无我只是没有实法和合而现的一合相而已,所以又想象到法有我无。其实阿含的本义,无常无我,即空义,由法性本空而说的。因为法性空,常性不可得,所以法法是息息迁变的;假若本体(法性)实有自性而不空,现象又怎样变动不居呢?因为法性空,所以我性不可得;假使还有实法恒在,不论此实法是精神是物质,就可以为我性的安足处。「眼(等)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自性尔故」(『杂含』卷九)。阿含的本义,岂非明白的依本性空寂而安立无常无我吗?空寂是「法性自尔」的,而一般人不能明见,因此无明颠倒,执常执我而流转了!在缘起现象可有可无可生可灭中,破除了绝对的独存自主性,固定不变性,体验本性的空寂,即得解脱。依缘起见自性空,不是表面的,而是深入事相核心的,这是释尊对人生流转还灭而开示的实相。无论是建立自宗,或简别外道,这都是佛法的要义所在。

  除此,还有一种中道,是笃行的八正道中道。八正道,也是缘起法,它不在乎说明生死杂染可以解脱的,所以不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定律 [P154] 。它告诉实修解脱行者所应采取的不苦不乐的中道行。当时印度的外道们,有的在那里穷奢极欲,以纵情享乐为人生的意义。另一种人,专修无意义的苦行,自讨苦吃,对于解脱毫无益处。佛陀针对这苦乐二边不正的行为,开示八正道的中道,这也是阿含本教中数见不鲜的。人的语言、动作、感情、意志、生活的方式,一切的一切,都纳于正轨,使他得当合理化;一切都求其持中不偏,正当合理,所以叫做「中道」。法法是从缘起,法法自性空,八正道的行为,当然也不能例外。那么,这中道的行为,怎样与缘起空义相合呢?要知道这「修行」,也还是因缘和合而成的;『中阿含』卷二的『七车喻经』说得好:波斯匿王从舍卫城到娑鸡多去,很远的路程,竟在一天就到达了。原来他沿途设有驿站,各站预置车乘快马,到站不必休息,换了车马接着就走,所以迅速的就到达了。从此至彼,不是那一车那一马独具的功绩,是车车相因,众缘和合而成的。修行也是这样,从发心到得果,不单靠一法可以奏功的,而是法法互相资助,互为因缘的。修行方法是众缘所成,也就当然是本性空寂的了。所以佛在『筏喻经』上说:「法 [P155] 尚应舍,何况非法」。「法」是合理的道德行为,「非法」是不道德的行为。在中道行的过程中,最初应该用道德的行为(法),去改善纠正不道德的行为(非法)。但这道德善法,也还是因缘所生法,也还是自性空寂的;假使如一般人的妄执,取相执实,那末与性空不相应,始终不能悟证性空而获得解脱的。所以『百论』说:先依福舍罪,次一步必依舍舍福,才能得入无相。『杂阿含』卷七说;「我不见一法可取而无罪过者;我若取色(等),即有罪过。……作是知已,于诸世间则无所取」。罪过,是烦恼障碍的意思。只要对一法上执取实有,就是不能彻了空寂,就是障碍了解脱。可见善法功德法,也是执取不得;所以执取不得,即因为善法的本性空寂。龙树菩萨说:功德法如火烧红了的金钱,虽是值钱的东西,可是千万取不得。所以这八正道的中道行,本性还是空寂的,它与中道的理性,是相应的。理性与实践,在空寂中融然无二了。

  缘起空的中道,遣离了一切错谬的思想(二边邪见);八正道的中道行,离苦乐二边而不取相执着。这两大中道法,是相辅相成而圆满无缺的。因为假使只 [P156] 说缘起法性的如何如何,不能付之自己身心的修证体悟,即不能满足人类冲破束缚要求彻底自由的宗教情绪,即抹煞了佛教的宗教意义。假使只说修行方法,没有理性的指导,即透不过理智;不但要受世间学术的摧毁,自己也就要走上神教的歧途。八正道的中道行,以道德的实行,满足了人类的宗教要求,而把它放在缘起空的理性指导下,圆满正确,经得起一切思想的考验。这智信合一的中道,即是释尊本教的特质所在。 [P157]

  一四、佛学的两大特色

  ──讲于台大融融学社──

  这里说佛学的两大特色,不是说佛学只有两大特点,而是从两大特色,指出佛学不同于一般宗教、学说之所在。一般说:信佛、学佛,信仰佛菩萨的福德、智慧,崇高、伟大;理解佛法的义理精深。但主要的要使我们,如何理解佛法,正确通达人生真义;指示我们向上向善,生活纳入道德轨范,与佛菩萨同样的进趣于究竟,理想的境地。

  宗教之优劣,高低,是非,姑且不谈。它能引导我们迈向人生平坦大道,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肯定了这一根本原则,才能从宗教中获得真实的受用和利益,也才能表彰宗教之真义与价值。

  

  一 信仰与理智的统一

  [P158]

  由于人类的个性各各不同,其习性,烦恼,要求,爱好,就有千差万别。重感情的人,大抵是慈悲,信仰心切;重理性的人,则理解力强。这一偏颇的发展,不能使信仰与理智统一,往往发生流弊。例如情感重,偏于信仰,则有信无智,狂热的盲目信仰,趋向迷信。这种反理性,排斥智慧的态度,不是佛法所取的。相反的是着重理性,对任何一切,事事怀疑,毫无信仰,抹煞道德价值,否认真理、圣贤的存在,终于走上反宗教的路子。这一危险性的歧途,小则个人的道德行为无法建立,大则整个社会皆蒙受其害!佛法说:「有信无智长愚痴,有智无信增邪见」,即是此义。

  佛法主张信智合一,如何合一?能否合一?这就要对佛法中信仰与智慧,先有一番了解。信仰的特征,是对于所信仰的对象,生起一种钦敬仰慕之情操。任何宗教徒,均有如此信仰生活的经验。这种信仰,若缺乏理智思考和抉择,就不能称为理智的信仰。佛法中信仰,是透过考察与分别,了解到信仰的对象,具有真确(实)性,功(德)性和功用(能)性。例如佛弟子对释迦世尊的敬信,必 [P159] 先通达到释尊确实示现过这一世界,他具有崇高的智慧德相和那伟大救世利人的慈悲大用。佛法中的信仰以理智为基础;从理智出发而加强信心,从智慧体认而陶冶的信仰,理解愈深切则信心愈坚强。这种信心能引发我们向上向善,不但对信仰的对象上有「高山仰止」之情愫,而且进一步也想达到同一境地!

  常见一般对佛法颇有研究的知识分子,理解力虽强,但缺乏信仰,所以佛法不能在他们身心中生根,更不能获得佛法的真实受用。这样的研究佛学,是违反佛教精神的。因为佛教生活是包括了信仰要素,有了信心才能涤除内心烦恼── 贪、瞋、我慢。信心犹如明矾,放进浊水中,浊水不得不净。信仰心切,内心自然清净。人生现实社会苦恼重重,信仰能使我们空虚苦闷的心境,获得愉悦,安定和充实。这如一无知孩童,流浪街头,饥渴寒冷,仿徨无依,在焦急绝望中,忽然找到自己的母亲,安定快乐,因为深信能得到衣食的饱暖,以及母爱的慰抚。所以信仰的生活中扬溢着喜悦,轻安和充实!倘若未经过自由思考,理智陶冶,则其信仰永远跟在他人走,所谓「他信我也信」。这种宗教狂热,只是自我陶 [P160] 醉,属于盲目的,反理智的迷信。佛教的信仰经过智慧观察,在信仰中不废理性,故无一般宗教重信不重解的弊病。当然佛法信心的过程,有深浅不同的层次,而一般所见的佛教徒的信仰,不一定能代表佛法的真义。

  智慧的特性是自由思考,智慧的作用是了解认识。人类智慧的领域已扩大到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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