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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论颂讲记▪P29

  ..续本文上一页[P239] 是有性的存在?总之,你是想象有不空的存在而后说空的。但经说一切法空,是从胜义观中,现觉无分别的本性空寂。要我们理解一切法的本性,无有实性,所以在世俗名言中说一切法空。这不但不是观待不空法而说空,自性也就本来无体。所以说诸法空,如说这里没有花瓶,这不过纠正别人的幻想与错觉,使他了解无瓶;既不是除了实有的瓶而说无瓶,也不是说了无瓶,就有无瓶的实在体。所以,你以为有实在的不空法纔有空法;而且想到有实在的空法,这完全颠倒了。我「若」承认「有不空法」,那也就「应」该「有空法」。「实」在说来,没有丝毫的「不空法」,那里又显出「有空法」的真实性可得呢?清辨破唯识家的『诸法空真实是有』,说众生执有我,佛就说无我;众生执实有,佛就说性空;你听说空,就以为有真实的普遍空性,这不堕在「空见」中吗?一般人以为性空者堕于空见,那知相反的,见有空性真实者,纔是堕空见呢?这一颂,从否定不空法的存在,破除真实有的空性。 [P240]

  

  庚二 显教意破 大圣说空法 为离诸见故 若复见有空 诸佛所不化

  本颂从两个意义而来:一、空性实有论者想:纵然破除了相待有的空性,反而显出离有离无的绝对空性。胜义胜义的空性,那里可以说没有?二、有所得的大乘学者想:经中处处说一切皆空,法性空,号称性空论者,怎么说『何得有空法』?这是需要解说佛经的意趣,纔能拯救他们的空见。要知道,「大圣」佛陀的所以「说」诸法性「空」,不是说宇宙万有的真实性是空,是「为」了要我们「离」却种种错误的执「见」的。像有、无,生、灭,常、断,一、异,来、去的这些执见的生起,就因为见有诸法的自性。从根本的自性见中,执着实有的我法。佛知道执自性实有,是流转生死的根本,所以依缘起假名说一切法空。自性是出于倒见,本无所有的,所以说本性空寂。这用意所在,无非要我们远离诸见。假定不能理解佛说空的用意,又「见有」实在的普遍的「空」性,那就没有办法了,「诸佛」也「不」能教 [P241] 「化」了!众生本来执有,佛所以说空教化;空,就是离一切戏论而不着。你却要执空,这还能教化吗?再为说有吗,执有是众生的老毛病!可以对治,到底不能使众生解脱,所以也不能再为说有。这如火起用水救,如水中也有火,这还有什么办法呢?佛弟子容易执空,但性空者是不执空的。胜义观中,当然空也不可说,不可着。离却了诸见的错误,世俗谛中,洞见诸法的因缘幻有,所以说一切法如幻、如化。在无自性的缘起有中,涅槃亦如幻如化。生死涅槃寂然都无自性,离一切戏论而正见法相。 [P242]

  

  观合品第十四

  行品以后说合品,这是阿毗达磨的次第。舍利弗阿毗昙,与世友集论,都以此为次第。行品是总论缘起有为的一切行,合品是说缘起中六处缘触的历程,就是六根取境,和合生识,三者的和合而生触。本来,染染者品也曾谈到过合,不过他祗在我与法的关系上说;本品所说的,主要在触合,更进一步的说一切自性的和合不可能。小乘学者,说和合是佛陀所说过了的。根境识三法和合而生触,因触而起感情、想象、意志等。由此和合,可以证明三法是有的;没有,怎么可说和合?所以成立有三法的和合,那一切行也不能不成立为实有。并且,六处缘触,在缘起中,为生死集灭的转折点。根身对境而认识,假定是错误的,就起烦恼、造业、流转生死了。假定认识正确,烦恼不起,不作不如理行,这就可以得解脱了!六处缘触合,在诸行中有这样的重要,所以在观行品后,有接着一论的必要。佛法中,有人法的相合 [P243] ,有二和合识,三和合触的合;在印度的胜论师,有六句中的和合句。胜论又说:我、意、根、尘合则知生。即主张在根尘和合时,因神我的御用意根,才有知识的产生。像这些实有论者所说的合,或以为实有自性者可合,或以为有实在的和合性。在正确的缘起观察下,根本就不成其为合。所以要一一的击破他,才了解因缘和合的真意。

  

  戊二 观和合

  己一 别破

  庚一 夺一以破合 见可见见者 是三各异方 如是三法异 终无有合时 染与于可染 染者亦复然 余入余烦恼 皆亦复如是

  三法,本不可以说别异;现在姑且承认三法的自性各异,就用这不一的别异,否认他的和合。「见」是眼根;「可见」是色法;「见者」,有我论者说是我,无我论者说是识。从三法别异说,境是在外的,根是生理的机构 [P244] ,识是内心的活动。这「三」者「各」各别「异」,各有各的「方」所位置。色境既不能透进眼根;眼根也不能到达外境;根境是色法,也不能与无色的心识相接触,这样的彼此不相关涉,「是三法」别「异」的,无论怎样,「终」究都不能「有」可以和「合」的「时」候。总之,说他有实在的自体,别别的存在,彼此间就不能说有贯通的作用;和合的可能性,当然也就没有了!

  这三者既不能合,那么,因眼见觉得色的可爱,因而生起贪着,这就是贪染;那时,可见也就名为可染;见者也就叫做染者了。见、可见、见者既不能和合,这「染与」「可染」、「染者」,当然也是不能有合了。再说到其「余」的耳、鼻、舌、身、意五「入」,五尘,五者;及其「余」的瞋、可瞋、瞋者,痴、可痴、痴者等「烦恼」,也像眼入与染一样的不能成立和合了。

  

  庚二 无异以破合 [P245]

  

  辛一 明无合 异法当有合 见等无有异 异相不成故 见等云何合 非但可见等 异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无异相

  外人想:一体的不能说合,差别的「异法」,是应「当有合」的,论主怎能说异法不合呢?不知论主的真意,并不承认见等是各各别异的;他既执着别异以成立他的和合,所以就否认那样的别异性。「见」所见「等」一切法,是缘起法,有相依不离的关系,所以「无有」自性的别「异」相。异相的不可得,下面要详加检讨。这样,「异相」既然都「不」得「成」,那「见等」诸法,怎么能想象他的和「合」呢?进一步说,「非但」见、「可见」、见者「等」的三事,「异相不可得」,其余「所有」的「一切法」,也都是「无」有「异相」可得的。

  

  辛二 成无异

  壬一 因离中无异 [P246] 异因异有异 异离异无异 若法所因出 是法不异因 若离从异异 应余异有异 离从异无异 是故无有异

  外人想:世间是无限的差别,怎么说无异?其中,胜论师是特别立有同性、异性的实体。胜论派在有名的六句义中,有大有性及同异性两句。大有是大同,有是存在,一切法都是存在的;一切法的所以存在,必有他存在的理性,这就是大有。同异性,是除了大有的普遍存在以外,其它事事物物的大同小同,大异小异。这一切法的所以有同有异,必有同异的原理,这就叫同异性。如人与人是共同的;而人与人间又有不同,这就是异。又人与牛马是异;人与牛马都是有情,这又是同。一切法有这样的大同小同,大异小异,证明他有所以同所以别异的原理。本文所破的异相,主要是破这同异性中的异性。不但别异的原理不成,就是事物的别异自性,也不能在缘起论中立足。所以破他说:「异」是差别,但怎么知道他是差别呢?不是「因」此与彼「异」而知道「有异」的吗?此法因别异的彼法,此法才成为别异的。此 [P247] 法的差别性,既因彼差别而成立,那么差别的「异」性,不是「离」了彼法的别「异」性,此法就「无」有差别的「异」性可说吗?这样,此法的差别性,不是有他固定的自体,是因观待而有的。从相依不离的缘起义说,凡是从因缘而有的,他与能生的因缘,决不能说为自性别异。如房屋与粱木,那能说他别异的存在?所以说:「若法」从「所因」而「出」的,「是法」就「不」能「异因」。这样,外人所说的别异,显然在缘起不离的见解下瓦解了。

  外人听了,还是不能完全同意。他以为:异有两种:一是不相关的异,一是不相离的异。如木与房子的异,是离不开的异;如牛与马的异,是可以分离的异。不相离的异,固可以用离异没有异的论法来破斥;至于相离的异,焉能同样的用因生不离的见解来批评呢?外人的解说,还是不行!因为,「离」第二者所「从」因的别「异」性,如可以有别「异」性,那就「应」该离其「余」的「异」而「有」此法的别「异」了。但事实上,「离」了所 [P248] 「从」的别「异」性,根本就「无」有此法的别「异」性。如牛与羊,因比较而现有差别;如没有牛羊的比较,怎么知道他是差别的?所以还是「无有异」性。性空者是近于经验论的,决不离开相待的假名别异性,说什么差别与不差别的本然性。第二颂,清辨的般若灯论是没有的。这实在不过是引申上颂的意义而已。

  

  壬二 同异中无异 异中无异相 不异中亦无 无有异相故 则无此彼异

  上二颂,是从因果门中去观察;这一颂,从理事门,也可说从体相门中去观察。到底异相的差别性,是在不同的异法中,还是在不异的同法中?假定法是别异的,他既是别异的,那就无须差别性与法相合,使他成为别异的。所以「异」相的当「中」,是「无」有「异相」的。假定这法本是不异的,在不异的同法中,差别性又怎么能使他成为差别呢?所以「不异中」也「无」有差别性。异不异法中,差别都不可得,这可见是根本「无有异相」。 [P249] 外人以为有异相,所以事物有别异;那么,现在既没有异相,那还能说这个与那个的自性差别吗?所以说:「则无此彼异」。宇宙的一切,不过是关系的存在,没有一法是孤立的,孤立才可说有彼此的自性差别;不孤立的缘起存在,怎么可以说实异呢?

  

  己二 结破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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