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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之道▪P20

  ..续本文上一页的。意业,是属于心的。与思心所相应的心心所法,是意业。有人说:业的体性,是思心所。内心的活动,是意业。由内心的发动而表现于身语,这种动身、发语的思,就名为身业语业。这样的解说,是倾向于唯心论的说明。然而,佛说善与恶的身业,语业,是天眼所见的色法。所以,说(无表)业是物质引起的特种动能,应该更妥当些。二、「善恶与不动」三业。善业与恶业以外,什么是不动业呢?这是与禅定相应的业。与色或无色定相应的业,当然是善的。但禅定的特征是不动乱,所以业也叫不动业。这种不动业,能招感色界及无色界的生死。因此,善业与恶业,是专指能感欲界生死的业力而说。

  无论是身语的动作,或者由此而引起的动能──表业与无表业,依佛法说,这都是生灭无常的,剎那就过去了的。「业」已剎那「灭」而过去了,那怎么还能招感后果呢?对于这,经中或比喻为「如种」子:如草木的开花结子, [P157] 虽然雕谢枯萎了,但种子还会生芽,抽枝而发叶的。或者比喻为如熏「习」:像藏过名香的匣子,香虽已经取出了,但匣里还留有香气一样。因此后代的学者,就成立种子说,或习气说,来说明业力感果的可能,但这到底是通俗的譬喻而已。依佛法的深义来说,过去了,或者说剎那灭了,这并非说等于没有,而只是从现实存在而转化为另一姿态。可以说:灭了,过去了,不是没有,而还是存在的。当然,这与存在于现在的不同。如物质的从质而转化为能,决非没有,但不能以体积,质碍等物质概念来局限他。所以业力的剎那过去,一样的存在(当然不是现在),只要遇到因缘的会合,就会招感果报,如能的化而为质一样。假使因缘不和合,业是永久存在的,无论是「百」劫,「千劫」,万劫,无量数劫,业力「不」会「失」去,还是会感果的。

  众生,「随」着不同的「业」,招「感生死」果报,一生又一生的延续下去,常在五趣中流转。由于这是烦恼所引发的,烦恼所滋润的,所以无论业是怎样的善,高尚到什么地步,终究「不出于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 [P158] 三界,是众生活动的三大区域。在这三界以内,永久是生死不了。所以出世的三乘圣法,就是要从根本上消除生死的原因,而不致再受三界生死的系缚,这才能实现佛法大解脱的目标。

  

  壬二

  癸一: 烦恼贪瞋痴,不善之根本,痴如醉如迷,瞋重贪过深。

  再说到集谛中的「烦恼」。这是内心的不良因素,坏分子。无论是知识的,感情的,意志的,凡是不正确,不恰当的,使我们因此而烦动恼乱,引生不安定,不和谐,不自在;由此烦恼,造作种种业,更引起未来的苦迫:这都叫做烦恼。烦恼是非常复杂的,在烦恼中,「贪,瞋,痴」,是一切「不善」法的「根本」,所以叫做三不善根。根本,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一切烦恼,可以分为三大类:一、贪类;二、瞋类;三、痴类。一切烦恼,无非这三烦恼的支派流类。如爱、染、求、着、悭、谄、憍、掉举等,是贪类。忿、恨、恼、嫉等,是瞋类。见、疑、不信、惛沉、忘念、不正知等,是痴类。众生都是有烦恼的,但各有偏重。一向惯习于多起某类烦恼,就会造成不同的个性,如 [P159] 贪行人,瞋行人,痴行人。如三类没有偏重的,就称为等分行人。更详细的,有『人情凡十九辈』(10)的分类。

  烦恼太多,这里不能广说,就举三不善来说吧!一、「痴」是愚痴,也叫无明,从对于真实事理的无所知而得名。但不是说什么都不知,反而这是知的一类,不过是错误颠倒,似是而非。「如醉」酒,也「如」着了「迷」的。是的看成不是的,不是的却看作是的;有的以为没有,没有的以为是有。不应该说的而说,不应该笑的而笑,不应该哭的而哭,不应该作的而作。迷迷糊糊,颠颠倒倒,疑疑惑惑,这就是愚痴的相貌;最难根治的烦恼。从他的不知来说,是不知善恶,不知因果,不知业报,不知凡圣,不知事理。从他的所知所见来说,便是:『无常计常,无乐计乐,不净计净,非我计我』。不是对于真实事理的疑惑,就是对于真实事理的倒见。二、「瞋」:这是不满于境界而引起的恶意。如发作出来,就是忿,是诤,是害,是恼怒。如藏在心里,就是怨,是恨,是嫉妒。这种过失,是非常严「重」的。不但因此而作坏事,有些好事 [P160] ,也因为不能容忍,一念的瞋恨心起而破坏了。我们与众生间,从过去到现在,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应有慈悲心(无瞋害心),才能有利于自己,无损于别人;才能做到自他和乐,自他两利。可是瞋烦恼,是恰好的反对,成为穷凶极恶的罪恶来源。经上说:『一念瞋心起,八万障门开』。又说:瞋如火一样:会『焚烧诸善根』。三、「贪」:这是染着自我,及有关自己的一切。顾恋过去的,耽着现在的,希求未来的。虽不是瞋火一样的严重,却是水一样的渗入,彻骨彻髓,「过」失极其「深」切。贪爱,主要是自我的爱恋,从现在到未来。如对人,那就是爱我的父母,我的儿女,我的兄弟姊妹,我的朋友等。对事物,那就是爱我的财富,我的事业,我的学问,我的名誉等。有了贪心,虽是可以做成很多的好事,但由于以自我的爱染为本,所以是不彻底的,有时会一转而起瞋他心,瞋是爱的相反面。爱到极点,有时会瞋恨到极点。神教说:『上帝爱世人』,我想在他们想象中的上帝,这话是对的。因为爱极了,所以会恨到极点,如洪水为灾,几乎使人类与动物绝了种(见《创世纪》)。 [P161] 这是『上帝爱世人』的最好事例,因为有爱就有瞋,爱与瞋是难得分离的。所以从佛法来说,这是凡夫的真面目。庸俗的神教徒,还能想象出超庸俗的真正道德吗?而且,有了爱染,染着了一切,一切的变动,就会牵动自心而引起苦痛。所以佛说:『爱生则苦生』。

  

  癸二: 佛摄诸烦恼,见爱慢无明。我我所摄故,死生永相续。

  烦恼的三大分类,可说是专约欲界,尤其是约人类而说。如在色界与无色界,瞋恚就不会生起了。所以,「佛」在统「摄」一切众生所有的「诸烦恼」中,又另有「见、爱、慢、无明」──四烦恼的分类。这是可从种种意义,作不同解说的。现在略说三义。一、古德称此为『四无记根』(11)。并非严重的恶性,而却是烦恼的,名为有覆无记。研讨到微细的烦恼,这四者被发见出来。特别在大乘的唯识学中,这四烦恼,是被看作与第七识相应的烦恼。在没有证真理,断烦恼的圣者,这四烦恼是一直没有离开过的,成为众生烦恼的内在特性。在这一解说中,称为我痴,我见,我慢,我爱。本来没有我(常住不变自 [P162] 在)的,看作有我,名我痴。由于自我的错觉,因而执为确有的,名我见。由于执有自我,而对自我有妄自尊大感,名我慢。不但妄自尊大,而且爱恋此自我,名我爱。一切众生自我中心的活动,就在这种内在的烦恼特性下开展起来。二、在《阿含经》中,常见到这一系列的分类。拿人类来说:从烦恼而来的错谬,可以分为二类:一、认识上的错误,名为见;这只要有正确而坚定的悟解,就可以改正过来的。二、行动上的错误,称为爱;这要把握正确的见地,在生活行为中,时时照顾,不断磨练,才能改正过来。所以有的说:『知之匪艰,行之维艰』。在从凡入圣时,断了部分烦恼,但还没有究竟,称为『余慢未尽』。慢是微细的自我感,及因此而引起的自我中心活动。如彻底断尽了,就得到解脱。不过,罗汉们的习气还没有净,习气就是最微细的无明──不染污无知。如能这也断尽,那就真正究竟清净了。三、痴──无明,为一切烦恼的总相。如由此而分别起来,属于知的谬误,是见;属于情的谬误,是爱;属于意志的谬误,是慢。一切烦恼,总不外乎这些。 [P163]

  每一烦恼,都有发业与润生的功能,也就都有集起生死的力量。但最根本的烦恼,是什么呢?在四谛的说明中,以爱为主,因为爱是染着而起苦的根本。其它经论,总是说:无明为本;我我所见为本。这可以举一比喻:如人陷身在棘藤遍布的深草丛中,眼目又被布蒙蔽了,怎么也不得出来。眼目被蒙蔽了,如无明。棘藤草丛的障碍,如爱。所以经中,也说无明及爱,为生死的父母(因)。但陷身在棘藤丛草中,想要从中出来,那末眼目蒙蔽的解脱,是首要的。所以理解到:无明为生死的根本,而解脱生死,主要是智慧的力量。无明,不是说什么都不知,反而是充满迷谬的知。其中最主要的,是不知无我我所,而执有自我,执着我所的一切。所以,无明就是『愚于无我』;从执见来说,就是我我所见了。我,是『主宰』的意思:主是自己作得主的;宰是由我支配他的。所以我我所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使一切从属于我:我所有的;我所知的;我所支配的;一切想以自己的意欲来决定。众生在有意无意中,确是这样的营为一切的活动。这是以自我为中心而统摄一切的(当然,就是大独裁 [P164] 者,连西方的上帝在内,都不会完全成功),也是如胶如漆而染着一切的;这是一种凝聚的强大向心力。这样的活动所成的力量(业),就是招感生死,而造成一个个众生自体的力量。众生自体,本没有不变而独存的自体,如外道所说的『神我』,『灵性』,而只是身心(五蕴,六处,六界)的总和活动。由于「我我所」见的执取,才生起自我(常恒自在的)的错觉。由于我我所见「摄」取的缘「故」,就会造成向心力,而凝聚成一个个的自体。但这是从业力招感的,而业力是有局限性的,所以经过多少时间(一期的寿命)就业尽而死亡了。(也有因为福尽及横死的)。但我我所见为本的烦恼,还在发挥他的统摄凝聚力,这才又引发另一业系,展开一新的生命。众生就是这样的「死生」,生死,「永」远的「相续」下去,成为流转生死,茫无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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