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意業,是屬于心的。與思心所相應的心心所法,是意業。有人說:業的體性,是思心所。內心的活動,是意業。由內心的發動而表現于身語,這種動身、發語的思,就名爲身業語業。這樣的解說,是傾向于唯心論的說明。然而,佛說善與惡的身業,語業,是天眼所見的色法。所以,說(無表)業是物質引起的特種動能,應該更妥當些。二、「善惡與不動」叁業。善業與惡業以外,什麼是不動業呢?這是與禅定相應的業。與色或無色定相應的業,當然是善的。但禅定的特征是不動亂,所以業也叫不動業。這種不動業,能招感色界及無色界的生死。因此,善業與惡業,是專指能感欲界生死的業力而說。
無論是身語的動作,或者由此而引起的動能──表業與無表業,依佛法說,這都是生滅無常的,剎那就過去了的。「業」已剎那「滅」而過去了,那怎麼還能招感後果呢?對于這,經中或比喻爲「如種」子:如草木的開花結子, [P157] 雖然雕謝枯萎了,但種子還會生芽,抽枝而發葉的。或者比喻爲如熏「習」:像藏過名香的匣子,香雖已經取出了,但匣裏還留有香氣一樣。因此後代的學者,就成立種子說,或習氣說,來說明業力感果的可能,但這到底是通俗的譬喻而已。依佛法的深義來說,過去了,或者說剎那滅了,這並非說等于沒有,而只是從現實存在而轉化爲另一姿態。可以說:滅了,過去了,不是沒有,而還是存在的。當然,這與存在于現在的不同。如物質的從質而轉化爲能,決非沒有,但不能以體積,質礙等物質概念來局限他。所以業力的剎那過去,一樣的存在(當然不是現在),只要遇到因緣的會合,就會招感果報,如能的化而爲質一樣。假使因緣不和合,業是永久存在的,無論是「百」劫,「千劫」,萬劫,無量數劫,業力「不」會「失」去,還是會感果的。
衆生,「隨」著不同的「業」,招「感生死」果報,一生又一生的延續下去,常在五趣中流轉。由于這是煩惱所引發的,煩惱所滋潤的,所以無論業是怎樣的善,高尚到什麼地步,終究「不出于叁界」──欲界,色界,無色界。 [P158] 叁界,是衆生活動的叁大區域。在這叁界以內,永久是生死不了。所以出世的叁乘聖法,就是要從根本上消除生死的原因,而不致再受叁界生死的系縛,這才能實現佛法大解脫的目標。
壬二
癸一: 煩惱貪瞋癡,不善之根本,癡如醉如迷,瞋重貪過深。
再說到集谛中的「煩惱」。這是內心的不良因素,壞分子。無論是知識的,感情的,意志的,凡是不正確,不恰當的,使我們因此而煩動惱亂,引生不安定,不和諧,不自在;由此煩惱,造作種種業,更引起未來的苦迫:這都叫做煩惱。煩惱是非常複雜的,在煩惱中,「貪,瞋,癡」,是一切「不善」法的「根本」,所以叫做叁不善根。根本,是什麼意思呢?這是說:一切煩惱,可以分爲叁大類:一、貪類;二、瞋類;叁、癡類。一切煩惱,無非這叁煩惱的支派流類。如愛、染、求、著、悭、谄、憍、掉舉等,是貪類。忿、恨、惱、嫉等,是瞋類。見、疑、不信、惛沈、忘念、不正知等,是癡類。衆生都是有煩惱的,但各有偏重。一向慣習于多起某類煩惱,就會造成不同的個性,如 [P159] 貪行人,瞋行人,癡行人。如叁類沒有偏重的,就稱爲等分行人。更詳細的,有『人情凡十九輩』(10)的分類。
煩惱太多,這裏不能廣說,就舉叁不善來說吧!一、「癡」是愚癡,也叫無明,從對于真實事理的無所知而得名。但不是說什麼都不知,反而這是知的一類,不過是錯誤顛倒,似是而非。「如醉」酒,也「如」著了「迷」的。是的看成不是的,不是的卻看作是的;有的以爲沒有,沒有的以爲是有。不應該說的而說,不應該笑的而笑,不應該哭的而哭,不應該作的而作。迷迷糊糊,顛顛倒倒,疑疑惑惑,這就是愚癡的相貌;最難根治的煩惱。從他的不知來說,是不知善惡,不知因果,不知業報,不知凡聖,不知事理。從他的所知所見來說,便是:『無常計常,無樂計樂,不淨計淨,非我計我』。不是對于真實事理的疑惑,就是對于真實事理的倒見。二、「瞋」:這是不滿于境界而引起的惡意。如發作出來,就是忿,是诤,是害,是惱怒。如藏在心裏,就是怨,是恨,是嫉妒。這種過失,是非常嚴「重」的。不但因此而作壞事,有些好事 [P160] ,也因爲不能容忍,一念的瞋恨心起而破壞了。我們與衆生間,從過去到現在,都有著密切的關系。所以應有慈悲心(無瞋害心),才能有利于自己,無損于別人;才能做到自他和樂,自他兩利。可是瞋煩惱,是恰好的反對,成爲窮凶極惡的罪惡來源。經上說:『一念瞋心起,八萬障門開』。又說:瞋如火一樣:會『焚燒諸善根』。叁、「貪」:這是染著自我,及有關自己的一切。顧戀過去的,耽著現在的,希求未來的。雖不是瞋火一樣的嚴重,卻是水一樣的滲入,徹骨徹髓,「過」失極其「深」切。貪愛,主要是自我的愛戀,從現在到未來。如對人,那就是愛我的父母,我的兒女,我的兄弟姊妹,我的朋友等。對事物,那就是愛我的財富,我的事業,我的學問,我的名譽等。有了貪心,雖是可以做成很多的好事,但由于以自我的愛染爲本,所以是不徹底的,有時會一轉而起瞋他心,瞋是愛的相反面。愛到極點,有時會瞋恨到極點。神教說:『上帝愛世人』,我想在他們想象中的上帝,這話是對的。因爲愛極了,所以會恨到極點,如洪水爲災,幾乎使人類與動物絕了種(見《創世紀》)。 [P161] 這是『上帝愛世人』的最好事例,因爲有愛就有瞋,愛與瞋是難得分離的。所以從佛法來說,這是凡夫的真面目。庸俗的神教徒,還能想象出超庸俗的真正道德嗎?而且,有了愛染,染著了一切,一切的變動,就會牽動自心而引起苦痛。所以佛說:『愛生則苦生』。
癸二: 佛攝諸煩惱,見愛慢無明。我我所攝故,死生永相續。
煩惱的叁大分類,可說是專約欲界,尤其是約人類而說。如在色界與無色界,瞋恚就不會生起了。所以,「佛」在統「攝」一切衆生所有的「諸煩惱」中,又另有「見、愛、慢、無明」──四煩惱的分類。這是可從種種意義,作不同解說的。現在略說叁義。一、古德稱此爲『四無記根』(11)。並非嚴重的惡性,而卻是煩惱的,名爲有覆無記。研討到微細的煩惱,這四者被發見出來。特別在大乘的唯識學中,這四煩惱,是被看作與第七識相應的煩惱。在沒有證真理,斷煩惱的聖者,這四煩惱是一直沒有離開過的,成爲衆生煩惱的內在特性。在這一解說中,稱爲我癡,我見,我慢,我愛。本來沒有我(常住不變自 [P162] 在)的,看作有我,名我癡。由于自我的錯覺,因而執爲確有的,名我見。由于執有自我,而對自我有妄自尊大感,名我慢。不但妄自尊大,而且愛戀此自我,名我愛。一切衆生自我中心的活動,就在這種內在的煩惱特性下開展起來。二、在《阿含經》中,常見到這一系列的分類。拿人類來說:從煩惱而來的錯謬,可以分爲二類:一、認識上的錯誤,名爲見;這只要有正確而堅定的悟解,就可以改正過來的。二、行動上的錯誤,稱爲愛;這要把握正確的見地,在生活行爲中,時時照顧,不斷磨練,才能改正過來。所以有的說:『知之匪艱,行之維艱』。在從凡入聖時,斷了部分煩惱,但還沒有究竟,稱爲『余慢未盡』。慢是微細的自我感,及因此而引起的自我中心活動。如徹底斷盡了,就得到解脫。不過,羅漢們的習氣還沒有淨,習氣就是最微細的無明──不染汙無知。如能這也斷盡,那就真正究竟清淨了。叁、癡──無明,爲一切煩惱的總相。如由此而分別起來,屬于知的謬誤,是見;屬于情的謬誤,是愛;屬于意志的謬誤,是慢。一切煩惱,總不外乎這些。 [P163]
每一煩惱,都有發業與潤生的功能,也就都有集起生死的力量。但最根本的煩惱,是什麼呢?在四谛的說明中,以愛爲主,因爲愛是染著而起苦的根本。其它經論,總是說:無明爲本;我我所見爲本。這可以舉一比喻:如人陷身在棘藤遍布的深草叢中,眼目又被布蒙蔽了,怎麼也不得出來。眼目被蒙蔽了,如無明。棘藤草叢的障礙,如愛。所以經中,也說無明及愛,爲生死的父母(因)。但陷身在棘藤叢草中,想要從中出來,那末眼目蒙蔽的解脫,是首要的。所以理解到:無明爲生死的根本,而解脫生死,主要是智慧的力量。無明,不是說什麼都不知,反而是充滿迷謬的知。其中最主要的,是不知無我我所,而執有自我,執著我所的一切。所以,無明就是『愚于無我』;從執見來說,就是我我所見了。我,是『主宰』的意思:主是自己作得主的;宰是由我支配他的。所以我我所見,是以自我爲中心,而使一切從屬于我:我所有的;我所知的;我所支配的;一切想以自己的意欲來決定。衆生在有意無意中,確是這樣的營爲一切的活動。這是以自我爲中心而統攝一切的(當然,就是大獨裁 [P164] 者,連西方的上帝在內,都不會完全成功),也是如膠如漆而染著一切的;這是一種凝聚的強大向心力。這樣的活動所成的力量(業),就是招感生死,而造成一個個衆生自體的力量。衆生自體,本沒有不變而獨存的自體,如外道所說的『神我』,『靈性』,而只是身心(五蘊,六處,六界)的總和活動。由于「我我所」見的執取,才生起自我(常恒自在的)的錯覺。由于我我所見「攝」取的緣「故」,就會造成向心力,而凝聚成一個個的自體。但這是從業力招感的,而業力是有局限性的,所以經過多少時間(一期的壽命)就業盡而死亡了。(也有因爲福盡及橫死的)。但我我所見爲本的煩惱,還在發揮他的統攝凝聚力,這才又引發另一業系,展開一新的生命。衆生就是這樣的「死生」,生死,「永」遠的「相續」下去,成爲流轉生死,茫無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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