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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上座部佛教经典的形成▪P2

  ..续本文上一页同,不可能一起举行结集,只能是分别结集。英国渥德尔著《印度佛教史》指出:“我们所能找到的一切材料一致说明十八部各有其不同修订本的本藏。”(王世安译本,第11页)。

  结集只能是结集经藏和律藏,不可能结集论藏,因为论晚出,第一次佛教结集时,论典还没有产生。《大唐西域记》卷九所说第一次佛教结集形成五藏,难以立足。《大唐西域记》的记载有明显的时间错误,玄奘认为大众部部结集处的窣堵波(Stupa,佛塔)是阿育王(Asoka,意译无忧王)所造。佛教第一次结集是在释迦牟尼涅槃那年(一说是释迦逝后三天,一说是释迦逝后两个月),而阿育王是释迦逝后二百年的人物。

  第二次佛教结集举行于释迦逝后一百年,参加结集的比丘有七百人,故称七百结集。结集的地点是吠舍离(在今印度比哈尔邦穆查发浦尔),所以这次结集又称为吠舍离结集。这次结集分裂出大众部和上座部,这是佛教的根本分裂,因为此后佛教还要继续分裂,以后的分裂称为枝末分裂,根本分裂的原因,北传佛教的《异部宗轮论》称:“如是传闻,佛薄伽梵般涅槃后百有余年,去圣时淹,如日之没,摩揭陀国俱苏摩城,王号无忧,统摄赡部,感一白蓋,化洽人神,是时佛法大众出破,谓因四众共议大天五事不同,分为两部:一、大众部,二、上座部。四众者何?一、龙象众,二、边鄙众,三、多闻众,四、大德众。其五事者,如彼颂言:“余所诱无知,犹豫他令人,道因声故起,是名真佛教。”

  《异部宗轮论述记》对这段话进行解释。“龙象众”是指如龙或象一般“性禀兇顽”的大天之流。“边鄙众”是指大天的门徒,“心行理外因之边,无德可称,名之为鄙。”“多闻众”是指凡夫学者,“随顺圣人,妙达幽微,广闻三藏,助善朋党,故日多闻。”大德众即圣众。这就是各有首、徒的二善众和二恶众。对于这四众还有另外的解释。

  《异部宗轮论述记》和《大毘婆沙论》卷九十九对“五事”进行了解释,大天认为小乘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阿罗汉还存在五种缺点:

  1、一般人具有两种漏:烦恼漏和不净漏。阿罗汉已断烦恼漏,未断不净漏,迂有魔女的引诱还会遗精等,这就是“余所诱”。

  2、无知有二种:染污无知和不染污无知。阿罗汉已断染污无知,未断不染污无知,所以不知道自己已经达到的果位,这就是“无知”。

  3、疑有二种:随眠之疑和处非处之疑。“处非处”即理非理,与理相应称为“处”,与理不相应称为“非处”。阿罗汉已断随眠之疑,未断处非处之疑,还没有透彻理解佛教理论,在判断是非时仍有犹豫,这就是“犹豫”。

  4、阿罗汉必须依靠他人的记别,才能知道自己是罗汉。如舍利弗智慧第一,目犍连神通第一,通过佛的授记,方知自己是已达解脱的罗汉,这就是“他令人”。

  5、因为佛教的基本原理有苦、空、无常、无我等,阿罗汉至诚唱念“苦哉”之声,有利于认识这些佛教真理,这就是“道因声故起”。

  大天等人认为上述五种观点是真正的佛教,这就是偈颂中所说的“是名真佛教”。支持“大天五事”的比丘占多数,组成大众部。反对“大天五事”的,多是僧团中年老位高思想保守的比丘,组成上座部。罗汉是小乘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大乘佛教认为还应进一步成菩萨成佛,可见大天指出罗汉的五种缺点,已是大乘佛教思想萌芽,所以小乘佛教骂他犯杀父、杀母、杀罗汉、佛身出血、破和合僧五逆罪,死后下无间地狱。《分别功德论》则赞美说:“唯大天一人是大士,其余皆是小节。”

  窥基著《异部宗轮论述记》讲得更加详细具体,四众因争论“大天五事”而分裂,庶民百姓、大臣,乃至阿育王前去调解都无济于事。这种记载有明显的年代错误,第二次佛教结集举行于佛逝后一百多年,阿育王是佛逝后二百多年的人物。

  南传佛教的《大史》、《岛史》也认为佛教的根本分裂是从第二次结集开始,分裂的原因是东方跋耆族比丘提出的“十事”。关于“十事”的记载,佛教典笈互有出入。南传佛教《大史》第四章只是列出“十事”名称,并没解释。据《四分律》卷四,“十事”如下:

  1、应两指抄食,南传佛教有“二指净”之说,看来不是一事,“二指净”是想把“过午不食”的戒律执行得灵活一些,太阳的影子偏过中午二指后,亦可进食。

  2、得聚落净。南传佛教称为“他聚落净”,在城市吃饭以后,还可以到附近乡村就餐。

  3、得寺内,相当于南传佛教的“住处净”,在一个地方居住的比丘,可以分别举行布萨仪式。

  4、后听可,相当于南传佛教的“赞同争”,僧团中一部分比丘,可以就某事首先作出决定,事后再取得他人承认。所以这一事又称为“未听净”,即有些比丘没有当场听到对某一事件的决定,可以事后追认。

  5、得常法。相当于南传佛教的“所习净”,出家前学习的东西,出家后仍可学习,《五分律》认为有的可以学习,有的不可以学习,不能一概而论。

  6、得合。相当于南传佛教的“酥、蜜、石蜜和酪净”,可以把这几种东西混合在一起吃。

  7、得与盐共宿。相当于南伟佛教的“角盐净”,把盐放在角器中,第二天仍可食用。这一事又称为“盐姜合共宿净”,即把盐和姜放在一起,第二天仍可食用。

  8、得蓄不截坐具。又称为“作坐具随意大小净”,相当于南传佛教的“无缘坐具净”,作坐具不用贴边,可以随意太小。

  9、得钦阇楼罗酒。相当于南传佛教的“钦阇楼伽酒净”,比丘可以喝没发酵或半发酵的椰子酒。

  10、得受金眼。相当于南传佛教的“受蓄金银钱净”,比丘可以接受居土布施的金银钱币。

  关于“十事”,另有异解。第二次佛教结集以东方跋耆族比丘的“十事”为中心,双方各派代表四名参加辩论,这八名代表是:萨婆伽罗、离婆多、三菩提、耶舍、修摩罗、沙罗、富阇苏弥罗、婆萨摩伽罗摩。会中辩论的“十事”属于“微细戒”,跋耆族比丘主张执行戒律可以宽松一些,遭到阿难弟子耶舍等人的强烈反对,分成两派:赞成“十事”的组成大众部,因为他们人数众多。反对“十事”的组成上座部,因为他们年老位高,思想趣于保守。

  关于第二次佛教结集的记载,《五分律》卷三十、《毘尼母经》卷四、《大唐西域记》卷七等的记载与南传佛教基本一致,《大唐西域记》卷七称:“城东南行十四五里,至大窣堵波,是七百贤圣重结集处。佛涅槃后一百一十年,吠舍离城有诸比丘,远离佛法,谬行戒律。时长老耶舍陀……宣明圣教。”(中华书局校注本第601—602页)玄奘是大乘佛教徒,理应同情大众部,这里却赞同上座部。

  佛教部派的分裂以摩揭陀国的强大为其背景,在频婆娑罗王的统治下,摩揭陀国吞併了安伽国。频婆娑罗王的儿子阿阇世王继承王位以后,又吞併了乔萨罗国和吠舍离。吠舍离就是提出“十事”的跋耆族比丘所在地,也是第二次佛教结集的所在地。这个地区商业发达,富商多,有钱的人多,所以往往出现向比丘施钱的现象。按照原始佛教戒律,居士向比丘施钱,比丘接受居士布施的钱,都是违背戒律的。

  在这种新形势的影响下,富商居士开始向比丘布施金银钱币,比丘只好接受,这就是“十事”金银净的来由。跋耆族比丘认为形势变了,比丘的戒律也应当随之而变,但思想保守的耶舍长老等反对这种观点,反对这种变化,这种矛盾越来越尖锐,使佛教僧团走向分裂。《摩诃僧祇律》卷三十记载,上座部、大众部的分裂只是吠舍离比丘受取金眼,并没有讲到其他原因。由此可见,“受取金眼”是佛教根本分裂的主要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佛教传播的地区越来越多,势力范围越来越大,释迦逝后一百多年以后,佛教在摩揭陀国以西的摩偷罗国也盛行起来,由于东西两地的生活习惯不同,使佛教戒律发生相应变化,其余“九事”则与此相关。

  佛教在其自身发展的进程中也蕴藏着分裂的因素。佛教以反婆罗门教起家,又和沙门思潮中的其他派别不同。在其发展进程中逐渐受到婆罗门教和耆那教的影响,使它的神话色彩越来越浓,这在大众部中有明显的反映,这是大众部遭到保守派——上座部反对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中阿含.箭喻经》,结发童子曾向佛陀提出十个理论问题:“世有常,世无常;世有底,世无底;命即是身,为命异身异;如来终,如来不终,如来终不终,如来亦非终亦非不终耶?”南传佛教的《分别论》亦记载了这一事实。佛陀对这些问题避而不答,认为讨论这些问题徒劳无益。随着佛教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又不能不涉及到,释迦在世时没有回答,他涅槃以后,他的弟子们各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解释,这就必然带来意见分歧。

  此外,释迦在世时,他有一定的权威性,他的弟子们可以团结在他的周围。他去世以后,他的弟子们都能影响相当数量的居士,他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第二次结集的分裂已成必然。从戒律方面来讲也存在着同样问题,在第一次佛教结集时比丘们就对“微细戒”问题展开辩论,据《十诵律》卷六十记载,主持会议的迦叶坚持“我等尽当受持不应放捨”。但究竟哪些戒律是“微细戒”,大家的意见是不一致的,这也埋下了分裂的种子。跋耆族比丘提出的“十事”实际上就是微细戒,有人坚持,有人反对,由意见分歧发展为公开分裂。

  第三次佛教结集只有南传佛教有记载,北传佛教没有记载。结集的时间是释迦牟尼逝后二百三十六年,护法王是阿育王,有一千比丘参加,结集地点是摩揭陀国的首都华氏城,结集的目的是对第一次结集的《阿含经》重新会诵整理,批驳外道邪说。据《法藏经》记载,第一次佛教结集时由阿难诵出五阿含,这显然是南传佛教的五部:《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小部》。

  会后,目犍连子弟须撰《论事》一书,是研究部派佛教的重要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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