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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解脱(三乘戒律)▪P12

  ..续本文上一页戒的开遮持犯。德光尊者是世亲菩萨的四大弟子之一,约公元六世纪人,精通三藏,他的著作有《戒律根本论》及《自释》、《百一羯摩论》等,众多大德授记为三地菩萨,与共同列为印度二圣六庄严中的二圣。德光尊者最著名弟子是法友论师,他著有《戒律根本论大疏》,后代的智贤律师(又译为智慧妙)等主要引用法友律师观点。释迦光尊者是德光尊者同时代的人,他的著作主要关于沙弥戒方面,有《戒律三百颂》等。虽然印度很多有关戒律的论典已译成藏文,但最为重要首推这两部论典。

  而在藏地所造的戒律论典中,最为推崇由智贤律师所造的关于《戒律根本论》的两部注疏——《戒律根本论善解日光教海疏》和《戒律根本论善解月光教海疏》(简称《日光疏》和《月光疏》)。佛在《华严经》中曾授记将来在雪山藏地有名为智贤的比丘广宏戒律,并授记了他的重要论著。在藏地,无论是哪个教派都共推这两部论,并视为与佛陀宣说无二,因这两部论典完全按照印度论师所造有关戒律的论典所造,而印度论师所造论典又完全追随佛陀的言教,且传承又从未中断过。

  智贤律师在《日光疏》中明确指出,讲解抉择戒律的时候,教证比理证更为重要,因凡夫无法衡量受持戒律的功德与破戒的过患,即使是菩萨,对因果的细微处也难以自力了知,只能凭借佛的一切智智的观察结果才能明了,这与因明、俱舍中教证和理证同等重要有所不同。

  所诠义戒律则是“调伏恶心烦恼、远离堕罪过患”。如大乘《大乘窍诀经》中说:所诠义戒律有两种,一是调伏恶心烦恼;一是远离堕罪。例如大乘的《现观庄严论》所宣说的是般若波罗蜜多的深奥意义,若从调伏恶心烦恼而言,即可被称为了义的所诠义戒律。小乘别解脱戒所诠的义戒律主要就是远离堕罪,米拉日巴尊者也曾指出:“调伏内心的烦恼、远离堕罪过患就是戒律,除此而外,我不知道还有其余的戒律。”表述的就是所诠义戒律。

  小乘别解脱戒的义戒律共有八种: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弥戒、沙弥尼戒、正学女戒(式叉摩尼戒)、优婆塞(男居士)戒、优婆夷(女居士)戒、八关斋戒。

  智贤律师的《日光疏》及洛青丹玛西日的《三戒论释》等论典中,把上面的八种戒归纳为两类:一类为在家戒;另一类为出家戒。在家戒包括八关斋戒、优婆塞(男居士)戒、优婆夷(女居士)戒,其他的都属于出家戒。

  就象一张干牛皮,长时间揉搓之后就会变得柔软,同样,只有受持佛陀所制定的戒律,才能调伏自心。还有,如果我们不受持清净的戒律,就好象一匹未曾驯服的烈马,或者一头大象,只有经过调伏之后才能变得驯服,才能骑使。同样,经过按前面能诠句戒律所规定的那样行持后,就会调伏自相续,获得所诠义戒律。

  第三节、求受别解脱戒的发心

  求别解脱戒发心需具足三个要素:

  1、求戒的意愿。如果求戒时仅是随列盲然参加的无记发心,没有求戒的意愿,则无法得到戒体。

  2、知道获得戒体。即知道在具备了发心、加行、仪轨等等必要条件后已能获得戒体,否则,虽然具备了上述条件,但不知道依此可以得戒,也不得戒体。

  3、出离戒。即是发起出离心后受持的戒体。什么是出离心呢?出离心是认识到轮回毫无意义,自性是苦,从而彻底厌离轮回,一心希求解脱的善心(佛法总分有三乘,故解脱也从暂时到究竟分有三种)。大乘弟子在受持共同的别解脱戒时,则是以菩提心摄持。而且,若仅受持小乘别解脱戒只对自己有益,但若生起了菩提心,虽只一人受别解脱戒,却能令无量众生得到安乐。

  在这三个要素中,前二个是助缘,第三个是主因。在小乘戒律的经论中,对受别解脱戒,修法提出的首要条件就是出离心,如在德光尊者所造的《戒律根本论》中,开篇并无顶礼句,而是直接宣说以出离心摄持去求戒、持戒、忏悔,法友律师、智贤律师也都对此作了强调。

  无论是出家僧人或居士,都必须至少生起出离心,否则都得不到别解脱戒体,不能称作真正的出家僧人和居士,这就象要坐飞机,必须有足够的钱买上机票。或要出国,必须办好护照、签证一样。

  世亲菩萨的《俱舍论自释》中指出,戒律以发心的异同而分为怖畏戒、正愿戒与出离戒三种。怖畏戒即为担心缺乏衣食活命资具或失去他人的恭敬,或怖畏怨敌迫害,或怖畏堕恶趣受难忍苦楚而去求戒;正愿戒就是以希求人天福报和世间善趣的安乐而发心求戒;出离戒即是以深信因果不虚,对轮回痛苦生起如量的厌离心,渴慕真正解脱的殊胜安乐的发心而如律求得的戒。前两种戒并非以希望从六道轮回中解脱的出离心摄受,故不是真正的别解脱戒。只有第三种出离戒才是真正的别解脱戒。

  那么在末法时代,很多人是否因为生不起如量的出离心而无法得到别解脱的戒体呢?智贤律师用其无垢智慧观察后,回答说:虽然想求别解脱戒,但因生起的不是出离心,而是畏惧恶趣的痛苦或希求人天福报的发心,故在如理如法的传戒后,仍只得到怖畏戒或正愿戒,但如果后来在自力或他人帮助下生起了出离心,在生起出离心的一刹那,以前所得的怖畏戒或正愿戒立即转变为别解脱戒。

  小乘弟子的根机分为上、中、下三种,上根者在受戒之前,已通过闻思等,发起了坚定而强烈的出离心,对解脱的功德和轮回的过患等已生起了不退的信心,了知若不修持正法,不证人无我的空性就无法得到解脱,自相续中已具有了佛法的种姓,一切行住坐卧都是以出离心摄持。因对小乘的戒律非常恭敬,如果发现失坏一点支分戒,都会以发出离心去忏悔。他们在开始时能以出离心求戒获得戒体,中间能以出离心摄持而持戒,犯戒后能以出离心摄持而忏悔,故是真正的小乘种姓中的上根者。

  获得别解脱戒的戒体的因缘,是内的发心三要素(如前已述)和外的传戒师数量圆满、仪轨的圆满。

  传居士戒以比丘(尼)为主,沙弥(尼)若精通戒律仪轨者也可传居士戒,授戒师只需一位。

  

  第四节、别解脱戒的体相(定义)

  宁玛派大德洛青丹玛西日在《三戒论释》中介绍别解脱戒的体相时说:“(别解脱戒是)以出离心摄持的律仪戒,摄于欲界中。”这个定义直接说明了别解脱戒的三个特点:1、需以出离心摄持,2、是律仪戒,3、只有欲界中的众生才能受持;间接上还包含有三种意义:1、因以出离心受持,故排除了怖畏戒、正愿戒以及外道的戒,2、因是以出离心受持的律仪戒,故排除了中间戒(中间戒是指非尽形寿所受的戒律,有善、恶二种),3、摄于欲界中,即只有欲界的众生才能受别解脱戒,这样就有别于色界的静虑戒(又名定共戒)和出世的无漏戒(又名道共戒)。

  三戒有时指别解脱戒、菩萨戒、三昧耶戒,有时则指别解脱戒、静虑戒、无漏戒,有时也专指居士戒、沙弥(尼)戒、比丘(尼)戒等等,在具体的上下文中有其具体的含义。

  然而,这里仅就三乘而论,按大乘观点来讲,三种戒体应是一体,且前前为后后之所依,而后后不仅具足前前亦可胜伏于前前。如《三戒论释》中云:“总说三戒的术语,于别解脱戒中称三学(戒、定、慧);于菩萨戒中称三聚净戒(禁恶行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于密乘中则称三誓言(身、语、意)。而按宁玛的根本《普集续》对应自利、他利大利来说:仅为自利欲获得寂乐果位为别解脱戒,为他利而欲成就圆满正等正觉菩提为菩萨戒,为广大饶益他众而欲迅速成就双运果位为密乘戒。”又从发心上分,则菩萨发心受持的别解脱戒可称菩萨别解脱戒,密乘戒者受之别解脱戒称不共密宗别解脱戒,此义可从如《分析三戒论》的直接与间接义中了知,如云:“意乐以发心所摄持,仪轨依据声闻宗,八种姓别解脱,均成为菩萨别解脱戒。”《密藏续》中云:“无上胜誓言,无余而摄集,律藏之戒律,所有无量戒。”《戒轮续》中云:“别解脱菩萨,持明之比丘。”这种观点不仅极符合大法王全知语自在无垢光尊者师徒所承许的“三戒本体转依,自体互不混淆”的义理,亦不违如来的密意。如《五十万真如智成续》中云:

  不同石头之种类,熔化成铁铜与银,

  依靠真实点金剂,悉皆转变为金子,

  如是以心之差别,三类种姓之戒律,

  倘若入此大坛城,则称之为金刚持。

  第五节、内道四宗

  关于别解脱戒体相的不同表述

  佛教显宗大体分为小乘的一切有部、经部和大乘的唯识、中观四宗。洛青丹玛西日在《三戒论释》中指出,内道四宗对戒体的表述上,在三种发心及遣除以身口为主的恶行上是相同的,但在关于戒体的体性是属于色法还是心法、心所法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别。

  1、有部宗:有部认为别解脱戒的戒体为色法,因借色法身与口造之恶业属于色法,故要对治这种恶业亦必须依靠身与口所造的色法才可。

  色法又分有表色(又称有表业,是能表示自心之善等亦令他人知晓之业。)与无表色(又称无表业,不能表示自心之业。)二种.别解脱戒的戒体即于此二色法之本体中产生,而住于无表色中。此于小乘《俱舍论》中说:于授受戒法时,授受者能共同见闻到的受戒者的礼拜、传授者的念诵、弹指等都属有表色。而通过加行、正行的这些有表色法加持后,于受戒者的相续中亦会相应获得各自的别解脱戒体,这个潜隐式安住于得戒者相续中的戒体,即是为外表所看不到的无表色。

  2、经部宗:又分随教经部与随理经部二种。《俱舍论自释》即是世亲论师为主以随教经部的观点所著的一部论释。而随理经部的观点,则多与大乘随理唯识一致。其中随教经部认为,别解脱戒是相续变化的一种特法,即通过僧众及仪轨的加持,将受戒者内心烦恼的相续,转变成了清净的相续,这个清净的相续,就是别解脱戒。随理经部则承许戒体是一种心所法。

  3、唯识宗:认为别解脱戒是断除犯戒心的相续及其习气。因为,此宗视万法唯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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