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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原始僧团的财物制度(释恭融)▪P12

  ..续本文上一页  〔22〕《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十,《大正藏》第40册,第391页中。

  〔23〕《四分律》卷四十,《大正藏》第22册,第854页下。

  〔24〕同上。

  〔25〕急施衣:施主本为安居而施袈裟,忽有急缘,不及夏竟,即预先布施前安居僧。佛开安居未竟,十日前受。此急施衣即指袈裟。

  〔26〕《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十,《大正藏》第40册,第105页中。

  〔27〕《四分律》卷四十,《大正藏》第22册,第856页下。

  〔28〕《行事钞资持记·随戒释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册,第57页中。

  〔29〕《行事钞资持记·钵器听制篇第十九》卷三五,《大正藏》第40册,第125页上。

  〔30〕《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一,《大正藏》第40册,第109页中。

  〔31〕冢间衣:是包裹死者而弃于冢间者。出来衣:包裹过死者而持之施予比丘者。无主衣:在聚落中,置于空地上而无所属者。土衣:弃舍在巷陌、冢间或垃圾堆中者。

  〔32〕《四分律》卷三九,《大正藏》第22册,第849页中。

  〔33〕《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二,《大正藏》第40册,第114页中。

  〔34〕同上。

  〔35〕五生种:一根种、二茎种、三节种、四杂种、五子种。离地菜茹:是以上五生之属及有余枝条。余留种子:即萝卜子、蔓菁子、兰香、荽蓼、葵子等。治园调度:即锨、锹、锄、水车等工具。

  〔36〕现树五果:谓壳果、肤果、核果、角果、烩果。离地果子:即干枣、梨、李、杏、柿等。树枝皮壳:指各种果树枝叶杂相。

  〔37〕水陆田具:指犁具、锄之类。现种五谷:房谷、散谷、角谷、芒谷、烩谷。离地五谷:粟谷、黍、麻蒈、大小豆麦等。萁蒿等:指一切蒿草、豆萁、麻蒈、稻草等。

  〔38〕所贮库藏:库仓、窖、厨、匮、箧等类。量准之器:指斗、升等类。

  〔39〕转生食具:指碓、磨等及存放工具的房间。熟食之具:指鼎、釜、盆等及杂具。盛食之具:瓮、盘、盂、钵、碗、勺等。

  〔40〕《四分律》卷三八,《大正藏》第22册,第845页上。

  〔41〕《戒本疏行宗记·释四波罗夷法》卷六,第43页上。《续藏经》第40册。

  〔42〕同上。

  〔43〕《善见律》卷十七,《大正藏》第24册,第795页上。

  〔44〕《戒本疏行宗记·释四波罗夷法》卷六,第44页上。《续藏经》第40册。

  〔45〕同上。

  〔46〕《钞记扶桑集释》卷九,第942页。

  〔47〕同上。

  〔48〕《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十,《大正藏》第40册,第116页下。

  〔49〕《五分律》卷十七,《大正藏》第22册,第118页下。

  〔50〕《四分律》卷四一,《大正藏》第22册,第860页中。

  〔51〕《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一,《大正藏》第40册,第112页下。

  〔52〕出息处:是指僧界出息处。保任处:是物品有保管人。

  〔53〕《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一,《大正藏》第40册,第115页下。

  〔54〕《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诸分衣法篇第八》卷下,《大正藏》第40册,第506页上。

  〔55〕同上。

  〔56〕《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一,《大正藏》第40册,第116页下。

  〔57〕《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诸分衣法篇第八》卷下,《大正藏》第40册,第506页上。

  〔58〕同上。

  〔59〕同上。

  〔60〕《行事钞资持记·安居策修篇第十一》卷十二,《大正藏》第40册,第241页上。

  〔61〕《四分律》卷三七,《大正藏》第22册,第831页上。

  〔62〕《行事钞资持记·安居策修篇第十一》卷十二,《大正藏》第40册,第39页上。

  〔63〕《行事钞资持记·钵器听制篇第十九》卷十二,《大正藏》第40册,第127页上。

  〔64〕《四分律》卷三四,《大正藏》第22册,第831页中。

  〔65〕《摩诃僧癨律》卷三四,《大正藏》第22册,第503页上。

  〔66〕《四分律》卷三七,《大正藏》第22册,第831页上。

  〔67〕《行事钞资持记·随戒释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册,第56页上。

  〔68〕同上,第57页中。

  〔69〕《行事钞资持记·诸杂要行篇第二十七》卷四一,《大正藏》第40册,第146页上。

  〔70〕《行事钞资持记·随戒释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册,第280页下。

  〔71〕同上,第57页下。

  ,  〔72〕同上。

  〔73〕《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卷上,《大正藏》第24册,第, , , 984页中。

  〔74〕摩夷:即论藏。《行事钞资持记·随戒释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册,第57页下。

  〔75〕同上。

  〔76〕《行事钞资持记·随戒释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册,第57页下。

  〔77〕《行事钞资持记·随戒释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册,第58页上。

  〔78〕同上。

  〔79〕《衣钵名义章》卷一,《续藏经》第59册,第599页下。

  〔80〕《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十,《大正藏》第40册,第105页中。

  〔81〕《四分律》卷四十,《大正藏》第22册,第858页中。

  〔82〕同上。

  〔83〕《四分律》卷四十,《大正藏》第22册,第857页上。

  〔84〕《十诵律》卷四一,《大正藏》第23册,第300页下。

  〔85〕《四分律》卷三九,《大正藏》第22册,第850页上。

  〔86〕《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十,《大正藏》第40册,第363页上。

  〔87〕《四分律》卷四一,《大正藏》第22册,第863页上。

  〔88〕《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十,《大正藏》第40册,第362页上。

  〔89〕同上,第105页下。

  〔90〕《佛制比丘六物图》卷一,《大正藏》第45册,第898页中。

  〔91〕《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十,册《大正藏》第40册,第106页上。

  〔92〕《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衣药受净篇第四》卷下,《大正藏》第40册,第501页下。

  〔93〕《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十《大正藏》第40册,第106页上。

  〔94〕此表依据《行事钞资持记·二衣总别篇第十七》卷三十而制。

  〔95〕《十诵律》卷四六,《大正藏》第23册,第331页中。

  〔96〕《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衣药受净篇第四》卷下,《大正藏》第40册,第502页上。

  〔97〕《衣钵名义章》卷一,《续藏经》第59册,第600页上。

  〔98〕《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衣药受净篇第四》卷下,《大正藏》第40册,第502页上。

  〔99〕同上。

  〔100〕《善见律》卷十四,《大正藏》第24册,第772页下。

  〔101〕同上。

  〔102〕《僧羯磨》卷一,《大正藏》第40册,第519页中。

  〔103〕《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衣药受净篇第四》卷下,《大正藏》第40册,第502页上。

  〔104〕同上。

  〔105〕《大般涅槃经》卷四,《大正藏》第12册,第626页上。

  〔106〕《行事钞资持记·四药受净篇第十八》卷三三,《大正藏》第40册,第123页中。

  〔107〕《四分比丘戒本疏》卷二,《大正藏》第40册,第481页上。

  〔108〕同上。

  〔109〕《四分比丘戒本疏》卷二,《大正藏》第40册,第481页中。

  〔110〕《五分比丘尼戒本》卷一,《大正藏》第22册,第209页下。

  〔111〕《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十四,《大正藏》第10册,第71页下。

  〔112〕《大智度论》卷十七,《大正藏》第25册,第182页上。

  〔113〕《行事钞资持记·四药受净篇第十八》卷三四,《大正藏》第40册,第128页中。

  〔114〕《新受戒比丘六念五观法》卷一,《续藏经》卷59册,第602页下

  〔115〕《四分律》卷五十,《大正藏》第22册,第937页上。

  〔116〕同上,第940页下。

  〔117〕同上,第941页上。

  〔118〕《行事钞资持记·钵器听制篇第十九》卷三五,《大正藏》第40,第127页上。

  〔119〕《萨婆多论》卷四,《大正藏》第23册,第524页中。

  〔120〕《十诵律》卷六一,《大正藏》第23册,第463页上。

  〔121〕《摩诃僧癨律》卷三三,《大正藏》第22册,第496页下。

  〔122〕《四分律》卷五一,《大正藏》第22册,第944页下。

  〔123〕同上,第943页下。

  〔124〕《十诵律》卷四六,《大正藏》第23册,第331页下。

  〔125〕《四分律》卷九,《大正藏》第22册,第624页上。

  〔126〕《十诵律》卷五七,《大正藏》第23册,第424页上。

  〔127〕《摩诃僧癨律》卷三二,《大正藏》第22册,第488页中。

  〔128〕《行事钞资持记·钵器听制篇第十九》第35册,《大正藏》第40册,第387页上。

  〔129〕《行事钞资持记·主客相待篇第二十五》卷三九,《大正藏》第40册,第141页下。

  〔130〕同上。

  〔131〕《行事钞资持记·主客相待篇第二十五》卷三九,《大正藏》第40册,第142页上。

  〔132〕《行事钞资持记·钵器听制篇第十九》卷三五,《大正藏》第40册,第126页下。

  〔133〕《行事钞资持记·主客相待篇第二十五》卷三九,《大正藏》第40册,第142页上。

  〔134〕《五分律》卷二十,《大正藏》第22册,第140页下。

  〔135〕《善见律》卷十一,《大正藏》第24册,第753页上。

  〔136〕《大般涅槃经》卷三,《大正藏》第12册,第382页下。

  〔137〕《毗尼母论》卷二,《大正藏》第24册,第810页上。

  〔138〕《增一阿含经》卷十一,《大正藏》第2册,第601页上。

  〔139〕《行事钞资持记·导俗化方篇第二十四》卷三九,《大正藏》第40册,第140页下。

  〔140〕《行事钞资持记·随戒释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册,第281页上。

  〔141〕同上,第58页上。

  〔142〕《僧伽作持要集》,第198页。

  〔143〕同上,第199页。

  〔144〕同上。

  〔145〕《僧伽作持要集》,第205页。

  〔146〕同上,第210页。

  〔147〕同上,第211页。

  〔148〕同上,第214页。

  〔149〕同上,第215页。

  〔150〕同上。

  〔151〕《僧伽作持要集》,第216页。

  〔152〕同上,第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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