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22〕《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十,《大正藏》第40冊,第391頁中。
〔23〕《四分律》卷四十,《大正藏》第22冊,第854頁下。
〔24〕同上。
〔25〕急施衣:施主本爲安居而施袈裟,忽有急緣,不及夏竟,即預先布施前安居僧。佛開安居未竟,十日前受。此急施衣即指袈裟。
〔26〕《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十,《大正藏》第40冊,第105頁中。
〔27〕《四分律》卷四十,《大正藏》第22冊,第856頁下。
〔28〕《行事鈔資持記·隨戒釋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冊,第57頁中。
〔29〕《行事鈔資持記·缽器聽製篇第十九》卷叁五,《大正藏》第40冊,第125頁上。
〔30〕《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一,《大正藏》第40冊,第109頁中。
〔31〕冢間衣:是包裹死者而棄于冢間者。出來衣:包裹過死者而持之施予比丘者。無主衣:在聚落中,置于空地上而無所屬者。土衣:棄舍在巷陌、冢間或垃圾堆中者。
〔32〕《四分律》卷叁九,《大正藏》第22冊,第849頁中。
〔33〕《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二,《大正藏》第40冊,第114頁中。
〔34〕同上。
〔35〕五生種:一根種、二莖種、叁節種、四雜種、五子種。離地菜茹:是以上五生之屬及有余枝條。余留種子:即蘿蔔子、蔓菁子、蘭香、荽蓼、葵子等。治園調度:即鍁、鍬、鋤、水車等工具。
〔36〕現樹五果:謂殼果、膚果、核果、角果、燴果。離地果子:即幹棗、梨、李、杏、柿等。樹枝皮殼:指各種果樹枝葉雜相。
〔37〕水陸田具:指犁具、鋤之類。現種五谷:房谷、散谷、角谷、芒谷、燴谷。離地五谷:粟谷、黍、麻蒈、大小豆麥等。萁蒿等:指一切蒿草、豆萁、麻蒈、稻草等。
〔38〕所貯庫藏:庫倉、窖、廚、匮、箧等類。量准之器:指鬥、升等類。
〔39〕轉生食具:指碓、磨等及存放工具的房間。熟食之具:指鼎、釜、盆等及雜具。盛食之具:甕、盤、盂、缽、碗、勺等。
〔40〕《四分律》卷叁八,《大正藏》第22冊,第845頁上。
〔41〕《戒本疏行宗記·釋四波羅夷法》卷六,第43頁上。《續藏經》第40冊。
〔42〕同上。
〔43〕《善見律》卷十七,《大正藏》第24冊,第795頁上。
〔44〕《戒本疏行宗記·釋四波羅夷法》卷六,第44頁上。《續藏經》第40冊。
〔45〕同上。
〔46〕《鈔記扶桑集釋》卷九,第942頁。
〔47〕同上。
〔48〕《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十,《大正藏》第40冊,第116頁下。
〔49〕《五分律》卷十七,《大正藏》第22冊,第118頁下。
〔50〕《四分律》卷四一,《大正藏》第22冊,第860頁中。
〔51〕《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一,《大正藏》第40冊,第112頁下。
〔52〕出息處:是指僧界出息處。保任處:是物品有保管人。
〔53〕《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一,《大正藏》第40冊,第115頁下。
〔54〕《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諸分衣法篇第八》卷下,《大正藏》第40冊,第506頁上。
〔55〕同上。
〔56〕《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一,《大正藏》第40冊,第116頁下。
〔57〕《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諸分衣法篇第八》卷下,《大正藏》第40冊,第506頁上。
〔58〕同上。
〔59〕同上。
〔60〕《行事鈔資持記·安居策修篇第十一》卷十二,《大正藏》第40冊,第241頁上。
〔61〕《四分律》卷叁七,《大正藏》第22冊,第831頁上。
〔62〕《行事鈔資持記·安居策修篇第十一》卷十二,《大正藏》第40冊,第39頁上。
〔63〕《行事鈔資持記·缽器聽製篇第十九》卷十二,《大正藏》第40冊,第127頁上。
〔64〕《四分律》卷叁四,《大正藏》第22冊,第831頁中。
〔65〕《摩诃僧癨律》卷叁四,《大正藏》第22冊,第503頁上。
〔66〕《四分律》卷叁七,《大正藏》第22冊,第831頁上。
〔67〕《行事鈔資持記·隨戒釋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冊,第56頁上。
〔68〕同上,第57頁中。
〔69〕《行事鈔資持記·諸雜要行篇第二十七》卷四一,《大正藏》第40冊,第146頁上。
〔70〕《行事鈔資持記·隨戒釋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冊,第280頁下。
〔71〕同上,第57頁下。
, 〔72〕同上。
〔73〕《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卷上,《大正藏》第24冊,第, , , 984頁中。
〔74〕摩夷:即論藏。《行事鈔資持記·隨戒釋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冊,第57頁下。
〔75〕同上。
〔76〕《行事鈔資持記·隨戒釋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冊,第57頁下。
〔77〕《行事鈔資持記·隨戒釋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冊,第58頁上。
〔78〕同上。
〔79〕《衣缽名義章》卷一,《續藏經》第59冊,第599頁下。
〔80〕《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十,《大正藏》第40冊,第105頁中。
〔81〕《四分律》卷四十,《大正藏》第22冊,第858頁中。
〔82〕同上。
〔83〕《四分律》卷四十,《大正藏》第22冊,第857頁上。
〔84〕《十誦律》卷四一,《大正藏》第23冊,第300頁下。
〔85〕《四分律》卷叁九,《大正藏》第22冊,第850頁上。
〔86〕《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十,《大正藏》第40冊,第363頁上。
〔87〕《四分律》卷四一,《大正藏》第22冊,第863頁上。
〔88〕《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十,《大正藏》第40冊,第362頁上。
〔89〕同上,第105頁下。
〔90〕《佛製比丘六物圖》卷一,《大正藏》第45冊,第898頁中。
〔91〕《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十,冊《大正藏》第40冊,第106頁上。
〔92〕《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第四》卷下,《大正藏》第40冊,第501頁下。
〔93〕《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十《大正藏》第40冊,第106頁上。
〔94〕此表依據《行事鈔資持記·二衣總別篇第十七》卷叁十而製。
〔95〕《十誦律》卷四六,《大正藏》第23冊,第331頁中。
〔96〕《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第四》卷下,《大正藏》第40冊,第502頁上。
〔97〕《衣缽名義章》卷一,《續藏經》第59冊,第600頁上。
〔98〕《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第四》卷下,《大正藏》第40冊,第502頁上。
〔99〕同上。
〔100〕《善見律》卷十四,《大正藏》第24冊,第772頁下。
〔101〕同上。
〔102〕《僧羯磨》卷一,《大正藏》第40冊,第519頁中。
〔103〕《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第四》卷下,《大正藏》第40冊,第502頁上。
〔104〕同上。
〔105〕《大般涅槃經》卷四,《大正藏》第12冊,第626頁上。
〔106〕《行事鈔資持記·四藥受淨篇第十八》卷叁叁,《大正藏》第40冊,第123頁中。
〔107〕《四分比丘戒本疏》卷二,《大正藏》第40冊,第481頁上。
〔108〕同上。
〔109〕《四分比丘戒本疏》卷二,《大正藏》第40冊,第481頁中。
〔110〕《五分比丘尼戒本》卷一,《大正藏》第22冊,第209頁下。
〔111〕《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十四,《大正藏》第10冊,第71頁下。
〔112〕《大智度論》卷十七,《大正藏》第25冊,第182頁上。
〔113〕《行事鈔資持記·四藥受淨篇第十八》卷叁四,《大正藏》第40冊,第128頁中。
〔114〕《新受戒比丘六念五觀法》卷一,《續藏經》卷59冊,第602頁下
〔115〕《四分律》卷五十,《大正藏》第22冊,第937頁上。
〔116〕同上,第940頁下。
〔117〕同上,第941頁上。
〔118〕《行事鈔資持記·缽器聽製篇第十九》卷叁五,《大正藏》第40,第127頁上。
〔119〕《薩婆多論》卷四,《大正藏》第23冊,第524頁中。
〔120〕《十誦律》卷六一,《大正藏》第23冊,第463頁上。
〔121〕《摩诃僧癨律》卷叁叁,《大正藏》第22冊,第496頁下。
〔122〕《四分律》卷五一,《大正藏》第22冊,第944頁下。
〔123〕同上,第943頁下。
〔124〕《十誦律》卷四六,《大正藏》第23冊,第331頁下。
〔125〕《四分律》卷九,《大正藏》第22冊,第624頁上。
〔126〕《十誦律》卷五七,《大正藏》第23冊,第424頁上。
〔127〕《摩诃僧癨律》卷叁二,《大正藏》第22冊,第488頁中。
〔128〕《行事鈔資持記·缽器聽製篇第十九》第35冊,《大正藏》第40冊,第387頁上。
〔129〕《行事鈔資持記·主客相待篇第二十五》卷叁九,《大正藏》第40冊,第141頁下。
〔130〕同上。
〔131〕《行事鈔資持記·主客相待篇第二十五》卷叁九,《大正藏》第40冊,第142頁上。
〔132〕《行事鈔資持記·缽器聽製篇第十九》卷叁五,《大正藏》第40冊,第126頁下。
〔133〕《行事鈔資持記·主客相待篇第二十五》卷叁九,《大正藏》第40冊,第142頁上。
〔134〕《五分律》卷二十,《大正藏》第22冊,第140頁下。
〔135〕《善見律》卷十一,《大正藏》第24冊,第753頁上。
〔136〕《大般涅槃經》卷叁,《大正藏》第12冊,第382頁下。
〔137〕《毗尼母論》卷二,《大正藏》第24冊,第810頁上。
〔138〕《增一阿含經》卷十一,《大正藏》第2冊,第601頁上。
〔139〕《行事鈔資持記·導俗化方篇第二十四》卷叁九,《大正藏》第40冊,第140頁下。
〔140〕《行事鈔資持記·隨戒釋相篇第十四》卷十七,《大正藏》第40冊,第281頁上。
〔141〕同上,第58頁上。
〔142〕《僧伽作持要集》,第198頁。
〔143〕同上,第199頁。
〔144〕同上。
〔145〕《僧伽作持要集》,第205頁。
〔146〕同上,第210頁。
〔147〕同上,第211頁。
〔148〕同上,第214頁。
〔149〕同上,第215頁。
〔150〕同上。
〔151〕《僧伽作持要集》,第216頁。
〔152〕同上,第217頁。
《試論原始僧團的財物製度(釋恭融)》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