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就以为宗炳的思想是玄学思想,那就大错特错了!魏晋时期的佛教乃是“格义”佛教,此时期的僧人以中国固有的学术思想来比附解释佛学,而中国思想中与佛学最相近者乃是玄学和道家思想,所以宗炳以王弼“圣人有情”的典故来论证佛理其实是当时的一种风气,至于宗炳心中的圣人究竟为何?圣人和贤者的差别在哪里呢?据宗炳《明佛论》“夫佛者非他也,盖圣人之道”可知:宗炳心中的圣人乃是佛,贤者则是佛徒,那么两者的差别又在哪里呢?我以为两者乃是在境界上有所差别,圣人心中自有佛理,以此佛理应接万物,自然万物就充满了佛理;而贤者因为境界稍差,需经过一番的修行就是“澄怀”,即是将心识情欲止息,以保全神的灵明,并以此灵明之神体会具体物象中的神,这其中就包含了慧远的几个佛学观念的继承:“圣人含道应物,贤者澄怀味象。”“圣人”、“贤者”能“应物”及“味象”,即圣人与贤者必须对物象有所感,此乃源自于慧远“易以感为体”的感应论:“本以情感,而应自来。岂有幽司?由御失其道也。然则罪福之应,唯其所感,感之而然,故谓之自然。自然者,即我之影响耳。” 7
慧远以为感应是随着情而来的,并不是另有一个主宰(幽司),也就是如果一个人以情欲来应接物象,那么物象也会以情欲来触动勾引你,这就是“自然”,所谓的“自然”即是自己招致而来的,就是“我”的影响;佛教业报的观念,最根本的前提是要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甚至要在多生之后承受前生各种行为的果报,一切承担皆在我。所以慧远提出的感应论,并不是希望用“情”去感,而是要用“神”去感;在慧远的观念中“神”又是如何呢?且看他的论述:
夫神者何也?精极而为灵者……神也者,圆应无生,妙尽无名,感物而动,假数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灭;假数而非数,故数尽而不穷……推此而论,则知化以情感,神以化传;情为化之母,神为情之根。情有会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8
慧远的形神观以为神是“精极而为灵者”,它不可图像、难以言传、无形无名,但是它却又会“感物而动,假数而行”。即“神”必须藉由实有的物和数才能活动,慧远却认为“神”不是物也不是数,所以物会灭而“神”不灭,数会尽而“神”不尽。慧远通过对“神”不可名言的微妙性的强调,将“神”视为可以独立于物和数而存在;接着他又把“神”、“情”和“形”联系起来,“形”的变化推移是和“情”的感物分不开的。而“神”又为“情”之根,因此“情”在感物化生的同时,也把“神”暗暗地移转给不断产生的新生命,因此“神”、“情”、“化”三者间的关系应是:“神”是“情”的基础,“形”以“情”来感物(化);“神”必须藉由“情”才能表现,但“神”并非“情”。
一般的人感物皆以“情”,使“神”失去本性,“情”不断地起作用与物相感,与身相合,一身坏死又复一身,于是不灭的“神”永远参与生命的轮回。此即“有情于化,感物而动,动必以情,故其生不绝。其生不绝,则其化弥广而形弥积,情弥滞而累弥深,其为患也,焉可胜言哉。是故经称:泥洹不变,以化尽为宅;三界流动,以罪苦为场。化尽则因缘永息,流动则受苦无穷。”要解除生死轮回的机制唯有使“神”不受“情”的束缚。此就是慧远所追求的“泥洹”的境界,所谓的“泥洹”乃是精神永恒不灭的表现,慧远在《形尽神不灭论》中有一段论述:“问者:论旨以化尽为至极,故造极者必违化而求实(宗)。”慧远以设问的方式回答问题,有人问:“肉体的死亡不就是生命的终极吗?”慧远以为生命的终极,乃是在摆脱造化而求得精神上的完全解脱。此段 “化”源于《庄子》,《庄子》的“化”乃是指“物化”。原意是指万物处于自然的造化中,顺着自然的造化才是养生的最高境界,但慧远却提出相反的观念,其不同点在慧远的“化”是指轮回,所以“违化以求宗”乃是指摆脱轮回,求得精神生命的永生,这就是“涅槃”的境界。
“至于山水,质有而趣灵”是说山水有形质可见的,但山水又是充满灵趣的(不可见者),关于此,宗炳《明佛论》有更详尽的解释:
众变盈世,群象满目,皆万世以来,精感之所集矣。
夫五岳四渎,谓无灵也,则未可断矣。若许其神,则岳为积土之多,渎唯积水而已矣。得一之灵,何生水土之粗哉!而感托岩流,肃成一体,设使山崩川竭,必不与水土具亡矣。
这是说五岳四渎虽是积土积水而成是属于质有,但得一之灵,此“一”就是佛的精感,也就是说五岳四渎得到佛之精感的寓托,使五岳四渎不再是水土的堆积,而充满了佛的神趣。
这个观点是从慧远的法身观而来,法身观源于印度大乘佛教时期,原指佛有三身:法身、化身、报身。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弟子视他为已得究竟智慧的导师,佛陀寂灭后他所留下的法(佛陀所讲的话),就成为佛弟子们追求真理的唯一的凭依,因此渐渐的,法从教法的意义提升到真理的地位,所以法身就是佛陀和真理(佛陀讲的话)的自身,但因为法身的真状不易被常人经验所掌握,佛为善导众生,于是变化成为各种具有人格的形象,这就是化身或应身。置于报身乃是佛经过累世修行努力的果报之身,是存身于极乐世界的天堂之体;其实慧远的法身观是较偏向于化身观念的,我们可以从《沙门不敬王者论·体极不兼应四》中得知:
经云:佛有自然神妙之法,化物以权,广随所入,或为灵先转轮圣帝,或为卿相国师道士。若此之伦,在所变现,诸王君子,莫之为谁。
慧远引《法华经》作为它(法身)化身思想的凭借,他以为儒家与佛教本是同源,中国的圣人尧、舜、孔子等也可以是如来化身成的各种殊相,接着他又将这种(法身)化身观从有情众生推而广之到无情的山水物象上:
法身之运物也,不物物而兆其端,不图终而会其成。理玄于万化之表,数绝乎无名者也。若乃语其筌寄,则道无不在。是故如来或晦先迹以崇基,或显生涂而定体,或独发于莫寻之境,或相待于既有场。独发类乎形,相待类乎影,推夫冥寄,为有待耶?为无待耶?
慧远以为无形无名的法身可寄托在各种有形有名的事物之中,无所不在,或从法身自发地呈现出来(独发类乎形),或凭借已有的事物来显示自身(相待类乎影)。这有如形影之间的关系,互相依存紧随,因此法身之运物,“不物物”、“不图终”亦即“无为”,“兆其端”、“会其成”,亦即“无不为”。由此推进一步,则世界万物皆包含在佛的感应范围,山河大地都是佛的影迹,所以《万佛影铭》的第一首就是对这种美的描绘“廓矣大象,理玄无名,体神入化,落影离形”。正因“山水质有而趣灵”所以山水能以形媚道,此“媚”字我以为当解为“美”,所以山水是以它富有的感性形象,来显示出佛道(法身)的神妙之美。山水既然蕴含着佛理,那么画家如何将其中的佛理展现出来呢?
《画山水序》云:“夫以应目会心为理者,类之成巧,则目亦同应,心亦俱会。应会感神,神超理得,虽复虚求幽岩,何以加焉?又神本亡端,栖形感类,理入影迹,试能妙写,亦成尽矣。”宗炳以为画者只要能将所见的山水之形“妙写”出来,如此就能将山水中所蕴含的佛理表现出来。而观画者更可经由观画,体会到画者所画的山水所蕴含的神理,其中“妙写”才是画山水的精华所在。所谓的“妙写”是画者进入山水中与草木林泉作接触,并以各种感官(眼、耳、鼻、舌、身、意)所体会到山水建构于画布上,而非只是经由目视的方式来写生,所以所画出来的画并不是只有单纯形似,如此才真能畅山水之神。
同样的,一首山水诗的创作,并非只是“模”眼见之山、“范”眼见之水而已,必须进入山水中,去细细体会一花、一草、一木所蕴含的生之理。也只有如此,山水诗才真能传达“一花一净土,一土一如来”的禅境,我想这应该是慧远的佛学思想对山水最大的影响吧!山水诗本是游仙诗的继承者,而游仙诗乃是魏晋玄学下的产物,所以影响山水诗最深者应是玄学9。但晋室南渡之后“格义”佛学兴起,此后佛学渐渐地在学术思想上、文艺思想上占有一席之地,晋宋之际是山水方兹之时,慧远——这个南方的佛学领袖以其特有山水活动来体味佛法,并以他的佛学思想为山水注入新的生命,可说是名僧与山水诗对话的代表人物。
〔1 王力坚《南朝的唯美诗风》第18页提到:顾恺之、谢赫的“传神”论,是以论人物画为主;文坛中的尚形风气,则主要体现在山水景物的描写之中。山水景物之写,在六朝正是一个方兴未艾的创作新领域。对山水外在形貌的摹写,是此时期山水诗的创作特点,也是山水诗初兴阶段不可跨越的必然环节;而东晋玄言诗又是山水之写的重要转折,“以形写形,以色貌色"的表现方式,更显现出对山水描写基础训练的重要性。王师从文学形式演变的观点认为,从传神论点一变为重形式的描写,是“一种过渡的必要环节”。当时我不太能接受此说法,因为我的理解太过偏颇了,我只从传神以及畅神的观点来切入,而忘了“山水以形媚道"的前提是为“媚道”、“味像”、“观道”,也就是说我应将形与道的主从关系搞清楚,因为诗人对山水重形尚美的描绘是“从”,但是他们的“主”是为表现出山水背后所隐含的道,所以唯有通过自己的审美的感受,极力将山水的感受描写越清楚,就越能让人体会山水背后所隐含的道,这就是《画山水序》所言的“神本无端,栖形感类,理入影迹,诚能妙写,亦诚尽矣”。其意即为:神是无形无名的,但神必须经由形来表现,经由形的淋漓尽致表现,就能体现出形背后所隐含的神了。
〔2 王国璎:《中国山水诗研究》,台北联经出版社1986年版,第146页。
〔3 陈引驰:《佛教文学》,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3年版,第70~71页。
〔4 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下册,台湾台北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498页。
〔5 同上,第181页。
〔6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二卷,台北谷风出版社1987年版,第578页。
〔7 华梵佛学研究所编辑:《慧远大师文集》,台北原泉出版社1990年版,第72页。
〔8 同上,第14页。
〔9 此观点参考自王国璎:《中国山水诗研究》,第25~28页。
《名僧与山水的对话——试论慧远对山水诗的影响(游芳铭)》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