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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的理论与方法▪P7

  ..续本文上一页深信不疑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只要礼佛或持咒就可以灭罪了,不必定要见到瑞相;否则,还是老老实实的,以取相忏为主吧!

  当然,要完成取相忏,可能是一条长远的路,是耐心与恒心的考验。但,如果把它当作是一种修行,或许就不会觉得路遥;而礼佛、持咒等取相忏,也确实是一种戒与定的修持。在不断的礼佛或持咒之下,妄想、烦恼会减少,身心也越来越清净,不但不会觉得苦,有时候还会有意想不到的喜悦呢?

  注一:见四十八轻第四十一条。

  注二:见大正藏第二十册六六四页中。

  注三:见大正藏第十二册三九页上、下。

  注四:见大正藏二十册一○七页上。

  注五:见大正藏第二十册一八五页上、下。

  注六:见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六五六页中、下。

  注七:见大正藏第十四册三一八页上、中。

  注八:见大正藏第十四册四二○页中。

  注九:见大正藏第十九册一三七页中。

  注十:见大正藏第十九册七一页中。

  注十一:见大正藏第五十册三二○页下及三二一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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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完成取相忏的例子

  以见到好相为罪灭根据的取相忏,在大乘佛教史上,曾被广泛的用来忏悔。尤其是犯了重戒、造了大恶的人,都以虔诚的心情,不计时间的长久,来从事礼佛或持咒,希望能感应到佛菩萨的瑞相加持,以灭除本身所造的罪业。他们所得到的感应事迹,对于后代想以取相忏来忏悔者,无疑的,是一个很大的鼓励。因此,摘录几个例子以供参考。

  在《三宝感应录》卷中第十七则,载有两位僧人行方等忏得到感应的事迹——

  “唐潞州法住寺释昙荣,(于)贞观七年,依清信士常凝保等请,于法住寺行方等忏法。至七月十四日,有本寺沙门僧定者,戒行精高;于道场内,见大光明,五色间起上而下。中有七佛,相好非常,语僧定云:“我毗婆尸如来无所著至真等正觉,以汝罪消故来为证,然非本师,不与授记。”如是六佛皆同此词,最后一佛言:“我是汝本师释迦牟尼,为汝罪消故来授记。昙荣是汝灭罪良缘,于贤劫中,名普宁佛;汝身器清净,后当作佛,亦为普明。””(注)

  能够在忏悔中见到贤劫七佛皆来证说罪灭,从事忏悔的人,自然会深信不疑。所以,不论怎样重的罪,在忏悔至见到瑞相时,都可以灭除,确是真实不虚。

  我们再来看一则感应事迹,这是载于《三宝感应录》卷下第三十七则——

  “释法安,住法聚寺修方等忏,累日专修,更无微应。诣(佛)像前啼哭自责,梦见异冠神语安云:“汝有重罪,忏悔所不及。”安问:“何等重罪?”神曰:“犯用常住僧物,此罪难灭。”安曰:“更有灭罪方便否?”神曰:“更画灭恶趣菩萨像,专诵随求明,罪渐微薄,行方等忏悔,障除可见化身。”(安)梦觉流泪,便画灭恶趣菩萨像,专修忏悔.闭目即得见化佛。生年六十七方卒,临终奇瑞盖多矣” (注二)。

  从这个感应事迹中,可以知道,要依取相忏灭罪,也是先要知道自己有何罪?依什么忏法可以灭除此罪?就如病人,必须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见到瑞相。所以,取相忏似乎也必须以作法忏的原理为基础。

  从上述所引的两个例子中,可以窥知见到瑞相的一些情形。至于瑞相是在什么情况之下出现的呢?天台智者大师在《释禅波罗密次第法门》卷二有很清楚的解释——

  “问曰:“种种相,云何知罪灭?”答:“经说不同,罪法轻重有异,不可定判,今但举要而明。相不出四种:一梦中见相;二于行道时闻空中声,或见异相及诸灵瑞;三坐中睹见善恶破戒、持戒等相;四以内证种种法门道心开发等为相。””(注三)

  能够见到瑞相,自然是一种定心的作用——至少,也是不离于定心的。而在见及瑞相的刹那,身心也都是清凉舒适,甚至有如禅定中的喜乐,如此,才是罪灭之相。我们再来看一个感应事迹——

  在《宋高僧传》卷十四载有唐朝时,百济国金山寺有位真表法师,法师俗家世代都以打猎维生,真表出家前,更是打猎高手。后来,在某个因缘之下,令他觉悟到人们不应该为了口腹之欲,而令众生受苦。于是,发心要出家;但,家人会同意吗?

  “表自思维:“我若堂下辞亲,室中割爱——难离欲海,莫扬愚笼。”由是进入深山,以刀截发,苦到忏悔(时)。举身扑地志求戒法,誓愿要期弥勒菩萨亲授戒法也。夜倍日功,绕旋叩礼,心心无间,念念翘勤。

  终于七宵,诘旦见地藏菩萨手摇金锡为表策发,教发戒缘作授前方便,(表)感斯瑞应,欢喜遍身,勇猛过前。二七日满,有大鬼现可怖相,推表坠于岩下,然身无所伤,乃匍匐就登石坛上,加复用功;然魔相未休,百端千绪。

  至第三七日天明,有吉祥鸟鸣曰:“菩萨来了。”乃见白云若浸,粉然更无高下;山川平满,成银色世界。兜率天主,逶迤自在,仪卫陆离,围绕石坛。香风华雨,都非凡世之景物。

  尔时,慈氏徐步向行,至于坛所,垂手摩表顶曰:“善哉!大丈夫,求戒如是,至于再、至于三,须弥山可攘而却,尔心终不退。”乃为授法。表身心和悦,犹如三禅,意识与乐根相应也。四万二千福河常流一切功德,寻发天眼。

  慈氏躬授三法衣瓦钵,复赐名曰真表……。于是,持天衣,执天钵,犹如五夏比丘。”(注四)

  从这个感应事迹中,可以看出:当真表忏悔到弥勒菩萨临坛为他传授戒法时,他身心的喜悦,犹如三禅,这自然表示他过去所造作的杀生罪业,已经消除了。所以,他在受戒之后,就发起了天眼等神通——神通是依禅定而产生的。由此可见,取相忏悔不但能严净律仪,也是修习禅定的前方便。

  另外,从这个感应故事中,也可以知道,从事忏悔时,偶尔是会有魔障的。这时候,忏悔者必须坚定信心,勿惊勿惧,继续用功。

  同时,见到好相时,也要注意它的真假邪正。天魔外道也能化现佛菩萨,示瑞相给忏悔者,如果不知道它的邪正,便会功亏一篑,入于魔道。这岂非可惜?所以,在从事取相忏时,也不可以存有要见好相之心。瑞相是在功夫圆熟,罪灭心净时自然显现,不是可以强求而得的。执著要见相,就有可能引来外魔。这点,从事于取相忏的人,要特别注意一下。

  注一:见大正藏五一册八四○上。

  注二:见大正藏五一册八五五中、下。

  注三:见大正藏四六册四八五下——四八六上。

  注四:见大正藏五○册七九四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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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从事忏到理忏

  第一节 理忏的重要性

  忏悔,自然是一种修行。尤其是:以礼佛或持咒来表达忏悔的取相忏,运用的适当,还具有调和身心的作用,可以算是一种不错的修行。

  然而,不可否认的,它必须靠时间的累积,可能要经过长久的用功,才能达成忏悔。而且,如果以修行来看的话;它的最高成就,大多只到达禅定,并非究竟,因此,中国历代祖师所编的忏悔法,都在礼佛、持咒等事忏之后,再加入理忏,以求忏悔方法的圆融与究竟,而有“事忏除罪,理忏除疑”之说(注一)。换句话,事理犹如体用,不可偏举,事忏之后,必须再加上道理的信解;前者对治妄心的执著,后者对治妄心的疑惑。中国的祖师并认为:理忏才是正忏,事忏只是助忏——帮助达到理忏。经过理忏之后,才能究竟的忏除罪业。

  如何见得呢?比方:为什么发露忏悔能够灭罪?为什么礼佛、持咒等行为也能够灭罪?这岂非必须透过理上的了解,内心才能无疑吗?虽然,有关的经典曾告诉我们,这些事忏是可以灭除罪业的;但所说简要,只令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当一个人在从事作法与取相等事忏时,内心总难免会有少许疑惑:我如此的忏悔,真得能够灭罪?真得把恶业都灭除,后世就不会再堕入三恶道了?……

  所以,要在事忏时内心能无疑,必须配合道理上的了解。这点,中国的祖师早就想到了,在他们所编的忏悔法里,无不有事有理。既有礼佛或持咒等事行,也对忏悔的原理加以解释,使人知道罪业的由来,和忏悔能灭罪的原因。譬如:有名的《三昧水忏》,卷上载有——“夫欲礼忏,必须先敬三宝。所以然者,三宝即是一切众生良友福田。若能归向,则灭无量罪,长无量福,能令行者离生死苦,得解脱乐。”(注二)

  这对于礼佛能灭罪,不也是一种诠释吗?另外,又谈到要忏悔业障者,必先兴七种心以为方便,然后业障乃得灭。这七种心就是:“一、惭愧,二、恐怖,三、厌离,四、发菩提心,五、怨亲平等,六、念报佛恩,七、观罪性空。”(注三)其中第七:“观罪性空”之文,对于忏悔能够灭罪,更有很好的解说,也是从事忏进入理忏的媒介。田此,将全文摘列于下:  

  “第七:观罪性空者,罪无自性,从因缘生,颠倒而有。既从因缘而生,则可从因缘而灭。从因缘而生者:狎近恶友,造作无端;从因缘而灭者,即是今日洗心忏悔。是故经言:此罪性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故知此罪从本是空。”(注四)

  从这段文中可以了解:为什么忏悔能够灭罪?因为罪没有自性,它是从因缘而有,依因缘而存在着。如此,也就可以从因缘中来把罪灭除掉。《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十三也说:“夫罪从缘起,缘起无性,故对治道生,罪种则灭,名为罪性本空,非拨相以求性也。(注五)这就是发露、礼佛、持咒、念佛等事忏能够灭罪的原因。

  第二节 理忏的内容

  罪既然可以随因缘而生,也随因缘而灭,就可见它是个虚妄不实的东西——只有现象的存在,没有实体,因此说罪无自性。那么,所谓罪生罪灭,也只是俗谛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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