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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的理論與方法▪P7

  ..續本文上一頁深信不疑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只要禮佛或持咒就可以滅罪了,不必定要見到瑞相;否則,還是老老實實的,以取相忏爲主吧!

  當然,要完成取相忏,可能是一條長遠的路,是耐心與恒心的考驗。但,如果把它當作是一種修行,或許就不會覺得路遙;而禮佛、持咒等取相忏,也確實是一種戒與定的修持。在不斷的禮佛或持咒之下,妄想、煩惱會減少,身心也越來越清淨,不但不會覺得苦,有時候還會有意想不到的喜悅呢?

  注一:見四十八輕第四十一條。

  注二:見大正藏第二十冊六六四頁中。

  注叁:見大正藏第十二冊叁九頁上、下。

  注四:見大正藏二十冊一○七頁上。

  注五:見大正藏第二十冊一八五頁上、下。

  注六:見大正藏第二十一冊六五六頁中、下。

  注七:見大正藏第十四冊叁一八頁上、中。

  注八:見大正藏第十四冊四二○頁中。

  注九:見大正藏第十九冊一叁七頁中。

  注十:見大正藏第十九冊七一頁中。

  注十一:見大正藏第五十冊叁二○頁下及叁二一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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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完成取相忏的例子

  以見到好相爲罪滅根據的取相忏,在大乘佛教史上,曾被廣泛的用來忏悔。尤其是犯了重戒、造了大惡的人,都以虔誠的心情,不計時間的長久,來從事禮佛或持咒,希望能感應到佛菩薩的瑞相加持,以滅除本身所造的罪業。他們所得到的感應事迹,對于後代想以取相忏來忏悔者,無疑的,是一個很大的鼓勵。因此,摘錄幾個例子以供參考。

  在《叁寶感應錄》卷中第十七則,載有兩位僧人行方等忏得到感應的事迹——

  “唐潞州法住寺釋昙榮,(于)貞觀七年,依清信士常凝保等請,于法住寺行方等忏法。至七月十四日,有本寺沙門僧定者,戒行精高;于道場內,見大光明,五色間起上而下。中有七佛,相好非常,語僧定雲:“我毗婆屍如來無所著至真等正覺,以汝罪消故來爲證,然非本師,不與授記。”如是六佛皆同此詞,最後一佛言:“我是汝本師釋迦牟尼,爲汝罪消故來授記。昙榮是汝滅罪良緣,于賢劫中,名普甯佛;汝身器清淨,後當作佛,亦爲普明。””(注)

  能夠在忏悔中見到賢劫七佛皆來證說罪滅,從事忏悔的人,自然會深信不疑。所以,不論怎樣重的罪,在忏悔至見到瑞相時,都可以滅除,確是真實不虛。

  我們再來看一則感應事迹,這是載于《叁寶感應錄》卷下第叁十七則——

  “釋法安,住法聚寺修方等忏,累日專修,更無微應。詣(佛)像前啼哭自責,夢見異冠神語安雲:“汝有重罪,忏悔所不及。”安問:“何等重罪?”神曰:“犯用常住僧物,此罪難滅。”安曰:“更有滅罪方便否?”神曰:“更畫滅惡趣菩薩像,專誦隨求明,罪漸微薄,行方等忏悔,障除可見化身。”(安)夢覺流淚,便畫滅惡趣菩薩像,專修忏悔.閉目即得見化佛。生年六十七方卒,臨終奇瑞蓋多矣” (注二)。

  從這個感應事迹中,可以知道,要依取相忏滅罪,也是先要知道自己有何罪?依什麼忏法可以滅除此罪?就如病人,必須對症下藥,才能藥到病除——見到瑞相。所以,取相忏似乎也必須以作法忏的原理爲基礎。

  從上述所引的兩個例子中,可以窺知見到瑞相的一些情形。至于瑞相是在什麼情況之下出現的呢?天臺智者大師在《釋禅波羅密次第法門》卷二有很清楚的解釋——

  “問曰:“種種相,雲何知罪滅?”答:“經說不同,罪法輕重有異,不可定判,今但舉要而明。相不出四種:一夢中見相;二于行道時聞空中聲,或見異相及諸靈瑞;叁坐中睹見善惡破戒、持戒等相;四以內證種種法門道心開發等爲相。””(注叁)

  能夠見到瑞相,自然是一種定心的作用——至少,也是不離于定心的。而在見及瑞相的刹那,身心也都是清涼舒適,甚至有如禅定中的喜樂,如此,才是罪滅之相。我們再來看一個感應事迹——

  在《宋高僧傳》卷十四載有唐朝時,百濟國金山寺有位真表法師,法師俗家世代都以打獵維生,真表出家前,更是打獵高手。後來,在某個因緣之下,令他覺悟到人們不應該爲了口腹之欲,而令衆生受苦。于是,發心要出家;但,家人會同意嗎?

  “表自思維:“我若堂下辭親,室中割愛——難離欲海,莫揚愚籠。”由是進入深山,以刀截發,苦到忏悔(時)。舉身撲地志求戒法,誓願要期彌勒菩薩親授戒法也。夜倍日功,繞旋叩禮,心心無間,念念翹勤。

  終于七宵,诘旦見地藏菩薩手搖金錫爲表策發,教發戒緣作授前方便,(表)感斯瑞應,歡喜遍身,勇猛過前。二七日滿,有大鬼現可怖相,推表墜于岩下,然身無所傷,乃匍匐就登石壇上,加複用功;然魔相未休,百端千緒。

  至第叁七日天明,有吉祥鳥鳴曰:“菩薩來了。”乃見白雲若浸,粉然更無高下;山川平滿,成銀色世界。兜率天主,逶迤自在,儀衛陸離,圍繞石壇。香風華雨,都非凡世之景物。

  爾時,慈氏徐步向行,至于壇所,垂手摩表頂曰:“善哉!大丈夫,求戒如是,至于再、至于叁,須彌山可攘而卻,爾心終不退。”乃爲授法。表身心和悅,猶如叁禅,意識與樂根相應也。四萬二千福河常流一切功德,尋發天眼。

  慈氏躬授叁法衣瓦缽,複賜名曰真表……。于是,持天衣,執天缽,猶如五夏比丘。”(注四)

  從這個感應事迹中,可以看出:當真表忏悔到彌勒菩薩臨壇爲他傳授戒法時,他身心的喜悅,猶如叁禅,這自然表示他過去所造作的殺生罪業,已經消除了。所以,他在受戒之後,就發起了天眼等神通——神通是依禅定而産生的。由此可見,取相忏悔不但能嚴淨律儀,也是修習禅定的前方便。

  另外,從這個感應故事中,也可以知道,從事忏悔時,偶爾是會有魔障的。這時候,忏悔者必須堅定信心,勿驚勿懼,繼續用功。

  同時,見到好相時,也要注意它的真假邪正。天魔外道也能化現佛菩薩,示瑞相給忏悔者,如果不知道它的邪正,便會功虧一篑,入于魔道。這豈非可惜?所以,在從事取相忏時,也不可以存有要見好相之心。瑞相是在功夫圓熟,罪滅心淨時自然顯現,不是可以強求而得的。執著要見相,就有可能引來外魔。這點,從事于取相忏的人,要特別注意一下。

  注一:見大正藏五一冊八四○上。

  注二:見大正藏五一冊八五五中、下。

  注叁:見大正藏四六冊四八五下——四八六上。

  注四:見大正藏五○冊七九四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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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從事忏到理忏

  第一節 理忏的重要性

  忏悔,自然是一種修行。尤其是:以禮佛或持咒來表達忏悔的取相忏,運用的適當,還具有調和身心的作用,可以算是一種不錯的修行。

  然而,不可否認的,它必須靠時間的累積,可能要經過長久的用功,才能達成忏悔。而且,如果以修行來看的話;它的最高成就,大多只到達禅定,並非究竟,因此,中國曆代祖師所編的忏悔法,都在禮佛、持咒等事忏之後,再加入理忏,以求忏悔方法的圓融與究竟,而有“事忏除罪,理忏除疑”之說(注一)。換句話,事理猶如體用,不可偏舉,事忏之後,必須再加上道理的信解;前者對治妄心的執著,後者對治妄心的疑惑。中國的祖師並認爲:理忏才是正忏,事忏只是助忏——幫助達到理忏。經過理忏之後,才能究竟的忏除罪業。

  如何見得呢?比方:爲什麼發露忏悔能夠滅罪?爲什麼禮佛、持咒等行爲也能夠滅罪?這豈非必須透過理上的了解,內心才能無疑嗎?雖然,有關的經典曾告訴我們,這些事忏是可以滅除罪業的;但所說簡要,只令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當一個人在從事作法與取相等事忏時,內心總難免會有少許疑惑:我如此的忏悔,真得能夠滅罪?真得把惡業都滅除,後世就不會再墮入叁惡道了?……

  所以,要在事忏時內心能無疑,必須配合道理上的了解。這點,中國的祖師早就想到了,在他們所編的忏悔法裏,無不有事有理。既有禮佛或持咒等事行,也對忏悔的原理加以解釋,使人知道罪業的由來,和忏悔能滅罪的原因。譬如:有名的《叁昧水忏》,卷上載有——“夫欲禮忏,必須先敬叁寶。所以然者,叁寶即是一切衆生良友福田。若能歸向,則滅無量罪,長無量福,能令行者離生死苦,得解脫樂。”(注二)

  這對于禮佛能滅罪,不也是一種诠釋嗎?另外,又談到要忏悔業障者,必先興七種心以爲方便,然後業障乃得滅。這七種心就是:“一、慚愧,二、恐怖,叁、厭離,四、發菩提心,五、怨親平等,六、念報佛恩,七、觀罪性空。”(注叁)其中第七:“觀罪性空”之文,對于忏悔能夠滅罪,更有很好的解說,也是從事忏進入理忏的媒介。田此,將全文摘列于下:  

  “第七:觀罪性空者,罪無自性,從因緣生,顛倒而有。既從因緣而生,則可從因緣而滅。從因緣而生者:狎近惡友,造作無端;從因緣而滅者,即是今日洗心忏悔。是故經言:此罪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故知此罪從本是空。”(注四)

  從這段文中可以了解:爲什麼忏悔能夠滅罪?因爲罪沒有自性,它是從因緣而有,依因緣而存在著。如此,也就可以從因緣中來把罪滅除掉。《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十叁也說:“夫罪從緣起,緣起無性,故對治道生,罪種則滅,名爲罪性本空,非撥相以求性也。(注五)這就是發露、禮佛、持咒、念佛等事忏能夠滅罪的原因。

  第二節 理忏的內容

  罪既然可以隨因緣而生,也隨因緣而滅,就可見它是個虛妄不實的東西——只有現象的存在,沒有實體,因此說罪無自性。那麼,所謂罪生罪滅,也只是俗谛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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