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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讲记》第九册 第九品 智慧 第一百七十三节课▪P2

  ..续本文上一页应该可以并存,但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下面作者会进行分析。

  在我们佛教中,其实对受也非常重视。佛陀在有关经典中说,作为在家人,均贪图乐受、排斥苦受,为了财产、田地、女人而争论不休;作为出家人,对自他宗派有好坏的想法进而破立,展开辩论。因此,受与想在行蕴以外单独安立为蕴,而不摄于行蕴当中,《俱舍论》也说:“是故一切心所中,受想单独立为蕴。”的确,现在大多数人发生争论、冲突,都是以“我”为中心——我的国家、我的地方、我的法本、我的地基……而在“我”的范围内,争论的焦点首先是我的身体,其次就是我的感受。现在的人特别可怜,经常把快乐当作痛苦,把痛苦当作快乐,对知足少欲、安贫乐道的生活,他们觉得是一种折磨,而花天酒地、虚耗时日,每个人都趋之若鹜。尤其是现在这个社会,很多人都喜欢喝酒,他们对吃的不重视,对喝的很重视,只要有了美酒,就认为可以沟通感情,说许多发疯的语言,把自己弄得迷迷糊糊……如果能达到这种境界,大家都觉得这顿饭很有价值。如今这种现象愈演愈烈,就像萨迦班智达所形容的,这些人把发疯作为快乐!

  言归正传,针对对方的说法,作者驳斥道:苦和乐是用心来感受的,既然你没感受到快乐,那怎么能算是乐受呢?因为它不具有受的法相。《入中论》云:“色相谓变碍,受是领纳性。”《俱舍论》也说:“受蕴即为亲感觉。”亲身接纳才叫做受,你只感受痛苦,而没感受到快乐,怎么能说你有乐受呢?如果没有领纳也可称之为受,那空中鲜花的香味、石女儿的模样,你也应该能感受到了。

  在抉择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认识到,所谓的受,若没有亲身接纳,则不能成立。当然,没有观察的情况下,痛苦和快乐可以同时并存,但这只是一种虚妄执著而已。按照《俱舍论》的观点,受可分为身受和心受,无论是哪一种,都只有三种情况:一个人的感受,要么是乐受,要么是苦受,要么是不苦不乐的舍受,如果说他同时又苦又乐,这种现象绝对没有。

  下一个颂词,对方对我们进行辩驳。

  若谓有微苦,岂非已除粗?

  谓彼即余乐,微苦岂非乐?

  对方反驳说:“感受极乐时,细微的痛苦可以存在,只是不太明显而已,就像在一碗浓糖水里加一点点盐,盐水是存在的,只是不易察觉而已。”

  破曰:“岂非已除粗?”苦和乐这两个相违的法无法并存,这通过可现不可得因即可推出。因为一个人的感受不难辨明,自己到底是苦、是乐,还是不苦不乐?正常人都能分清楚。有些人的心情,说不上是快乐,也说不上是痛苦,那应该归摄在舍受当中。总之,快乐的时候没有痛苦,痛苦的时候没有快乐,不可能又有痛苦又有快乐,像牛角一样并存。

  如果你说乐受非常强烈,而苦受就像糖水里的盐一样微小,这只是分别念的虚构而已,实际上并不存在。因为苦和乐是两个相违的法,乐受存在时,苦受定会消除,苦受存在时,乐受也荡然无存,尤其是有强烈乐受时,苦受更不可能存在。好比在特别旺的烈火前,巨大的冰块都已融化,小冰块不可能还存在,或者说一个人敢打死强者,那面对弱者就更不在话下。其实我们通过亲身体会也能感受得到,极其快乐的时候,与之相违的痛苦不可能存在。

  下面,对方又开始辩驳——本品属于中观,故辩论得比较激烈。对有智慧的人来说,这样的辩论很精彩,而没有智慧的人听到以后,根本不知所云,一个劲地打瞌睡,心不能专注。其实所谓的学佛,每个人的善根还是有差别,有善根的人对这些推理稍微闻思一下,马上就能通达;没有善根的人对佛教再怎么样钻,心也钻不进去。这种人对世间法特别聪明,怎么赚钱、怎么样炒股,谈起来头头是道、滔滔不绝,而一听到佛教,尤其是出离心和菩提心,就一直想“入定”(睡觉),丝毫兴趣也没有。这跟自己的福分有关,但即便如此,大家学习时也不能随便放弃,一切要以正知正念来对治。

  我们现在讲的《智慧品》比较难,不像前面那样天天讲一个故事就完了。以前有些知识分子认为《入行论》很简单:“这些道理没什么不懂的,我自己也推得来,只不过有些教证不会背而已。”但后来一听因明课,才感觉到佛教原来不简单,里面的推理根本推不过去。所以大家既要学一些简单的教理,又要认真研究中观、因明、《现观庄严论》等甚深道理。如果你对深奥的道理能完全明白,回过头来一看,以前不懂的知识会非常容易。原来我们读书时就是这样,到了五年级,觉得一年级的课本很简单,到了中学的时候,发现小学那些特别难懂的东西易如反掌。学习佛法也是同样,不要整天一讲故事就非常高兴,故事讲完了又开始打瞌睡,这样的话,说明你不是中观根基。大家要注意啊,如果实在听不懂,表情上也应该装得好一点。(众笑)

  对方又说:“谓彼即余乐。”细微痛苦还是存在的,只不过存在的形式比较特殊,原来是一种痛苦,现在变成了一种快乐,但它的本体仍是痛苦。就如同白色的玻璃放在一块红布上,虽然玻璃随布的颜色变红,但其本体仍是白色。

  作者破曰:“微苦岂非乐?”这样的微苦只是名称而已,实际上早已变成了快乐。玻璃的颜色就是你眼前所显现的颜色,你认为它是白色,完全是以前的分别念,实际上它显现什么颜色,你看到的只有这个颜色。同样,你感受到的是什么,就存在什么受,假如你感受到的是快乐,那痛苦就不存在。

  要注意的是,胜义与世俗不能混淆,世俗中苦乐有各自体性,而胜义中这一切都不存在。《般若经》云:“苦以苦空。”《中论·观苦品》也说:“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如是说诸苦,于果则不然。”不管自作、他作、共作还是无因作,痛苦在胜义中都不存在,快乐也是如此,苦乐感受唯是名言中因缘所生法,并没有实有本体的存在。

  这些问题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不要认为事物是自性存在的,就像《三字经》所说“人之初,性本善”,承许人心本来都是善。其实这种善只是名言中的一种抉择,并不是实有的善。同样,表面上看来外境上似乎自性成立苦乐,如《四百论》所云:“乐由分别生,分别随苦转。”但这也是一种名言假象,胜义中根本不存在。尽管如此,我们在抉择名言时,依靠无欺的缘起规律,苦就是苦、乐就是乐,不可能存在苦的同时也存在乐。

  最终,可得出两个结论:一、苦乐在心的本体上并非真实存在;二、苦乐在外境上也没有实有本体,所有感受只是一种迷乱妄念而已。

  倘因逆缘故,苦受不得生,

  此岂非成立,分别受是执?

  对方认为:“痛苦本身应该是常有之法,但因为有强烈快乐的违缘,所以暂时无法生起痛苦。比如说,本来我很痛苦,可是今天遇到了非常开心的事,因缘不具足,所以痛苦无法产生,但痛苦本性上还是存在的。”

  作者驳斥道:“此岂非成立,分别受是执?”那你岂不是成立了感受苦乐是一种分别念吗?分别念认为好,就带来快乐;分别念认为不好,就产生痛苦,而分别念是实执所生的颠倒错觉,因此,苦乐之受并非实有存在,它只是因缘聚合的产物,这与佛经“诸法因缘生”的道理完全相同。

  《华严经》中说:“一切苦乐颠倒化,妄取所取故。”世间上的痛苦和快乐是颠倒分别念,统统是虚妄的能取所取所引发的。佛陀在《如来兴显经》中也说:“一切诸有世界,因所造行,思想所化,皆是一切苦乐颠倒。”可见,世间上的各种显现全是一种颠倒苦乐,实际上并无本体存在。如《定解宝灯论》中所说,同一碗水,天人见它是甘露,地狱众生见为燃烧的铁浆……虽然是一个对境,六道众生却有不同的感受,故而外境并非有自性。如果说外境上真实成立苦乐,那不论谁接触该法,都应该生起同等感受,而实际中并非如此,比如说对于不净粪,喜洁的婆罗门见后会发呕,不愿接近,而猪狗等欢喜若狂,觉得遇到了难得的美味;对于美女的身体,修不净观的人认为是一具臭骨架,而贪欲强烈者会觉得美妙悦意,因此外境上不可能存在苦乐等感受。

  前段时间我看了一个新闻,说温州有一个亿万富翁,他很有钱,但一点都不快乐。(现在的大老板和大企业家,就像《亲友书》所讲的那样,一个龙王有多少财富,顶上就有多少蛇头,顶上有多少蛇头,就会感受多少蛇头所生的热沙等损恼。如同龙王的蛇头一样,现在的富翁有许多企业,假如自己的财富越来越多,企业就会越来越多,痛苦也就越来越重。)有一次他在随从的簇拥下从一家星级酒店出来,一个乞丐向他伸手乞讨,他不耐烦地给了一块钱。乞丐显得非常高兴,他看后觉得很惊愕:一元钱竟让乞丐如此兴奋异常,而自己日进千金却找不到任何东西挑起自己的兴奋,这是为什么呢?于是他让随从们先回去,说今天要自己走一走,等大家离开后,他又回头去找那个乞丐,并在一家偏僻的餐馆里请他吃饭。为了怕别人认出他,他将脸遮挡在衣服里,与乞丐探讨起了人生。乞丐告诉他,自己每天都很快乐、轻松,每天晚上睡八九个小时。(看来,睡得特别香也是一种境界,毕竟这种人心里没有压力。现在感情上受挫的人或者一些大富翁,一天一天地失眠,吃多少安眠药也睡不着,所以能睡觉也是一种享受。)乞丐的话让他感到悲哀,他深深体会到财富不能带来快乐……

  因此,快乐并不是建立在外境上的。如果我们对空性有所认识、对心的本体有所了解,就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除此之外,再怎么样辛辛苦苦寻找快乐,快乐也会像彩虹一样,离自己越来越遥远。本论前面也讲过:“若不知此心,奥秘法中尊,求乐或避苦,无义终漂泊。”所以我们现在依靠诸佛菩萨和上师们的教言,应该寻找心的本性或者诸法的空性义,若能认识到这一点,名言中的快乐自然而然就会到来。胜义中虽然不存在快乐,但也不要紧,因为大多数人寻找的就是名言中的快乐,这种快乐在轿车上不一定有,洋房上不一定有,人民币上也不一定有,感情中更是找不到,但若在佛法智慧的海洋中去寻找,每一个人定会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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