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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祖坛经讲记 付嘱品第十▪P2

  ..续本文上一页极清凉,亦能照耀一切。过去中国传说月亮中有广寒宫、嫦娥、玉兔、桂树等,但自一九六九年,美国太空人踏上月球,已知没有这些。

  三、「明与暗对」:明是一种光亮,或说光明。暗是黑暗,或是不光明。明暗互相倾夺,有明时就没有暗,有暗时就没有明。明是人所喜欢的,有明可看所要看的一切,暗是人所厌恶的,因在暗中不但看不见所要看的任何东西,且可能会发生危险。

  四、「阴与阳对」:万事万物都有阴阳相待。以有情论,男性称为阳,女性称为阴,阴阳相配能衍生一切。以无情论,如不晴不雨称为阴天,光明照耀称为晴天。阳与阴相互对称,唯有阴阳配合,具有情识活动的生命,无有情识活动的万物,才能生长存在。

  五、「水与火对」:水是无色无臭的液体,为江湖河汉以及海洋等的总称。火是物质燃烧发生的热体,它有成熟的作用。如人类受用的饮食,如没有火,米就不能煮成熟饭,菜就不能炒成可口的熟菜。因此,水火是生活所切要的必须品。虽则如此,彼此性质,极端冲突,不能相容,如说『水火不容』,或说『热如水火』,所以成为一对。

  诸法差别之相,如五蕴、四大、十二处、十八界等,都可称为法相。是诸法相,如用语言一一说出很多,现在分为十二类,一一说明如下:

  一、「语与法对」:语是语言,世间万有诸法,无一不以语言说明,如国家、社会、宗教、团体,不用语言说出,是就无法了知。到以语言说出,世人始知这是国家,那是社会,这是宗教,那是团体。诸如此类的法,假使没有语言,人们怎能知道?

  二、「有与无对」:有约法存在说,不论什麽存在东西,都说为有;无一般说为没有,亦即是不存在。如是有无,相对而言,因有说无,因无说有,以破众生情执,使知有无皆不可得。

  三、「有色与无色对」:这同样是互相相显,如对有色可显无色,对无色可显有色。佛法以所住的依报说,所谓三界,欲色二界是有色的,无色界是无色的。有情心理很怪,在物质世界住久,感到色有质碍,对色就生厌患;果真入于空无所有,就感空空洞洞,对无形空又生厌,这都是一种情执,殊不知色与无色,都没有它们自性。

  四、「有相与无相对」:相是一种形态,如万物没有那样无其形态,花草树木有花草树木的形态,猪马牛羊有猪马牛羊的形态,这可明白见到的。无相就是没有形态,如虚空的无形无相。以佛法说,有为法有形有相,无为法无形无相,这同样是相互对立的两法。

  五、「有漏与无漏对」:漏指烦恼,因烦恼而漏落三界。名为有漏,如凡夫在三界中流转。无漏是约断除烦恼而言,如二乘圣者断除烦恼以后,不再漏落三界转来转去,名为无漏。

  六、「色与空对」:色是有形有相的,空是无形无相的,色空互显,缺一不立。互显,意指因色显空,因空显色。众生着色固然是迷,二乘着空同样未悟,因空不是实有,不论是色是空,都是虚妄不实,执着就是错误。

  七、「动与静对」:动是运动或变动,经中形容动的现象:『观诸法如流水灯焰』。流水固是刹那不住,灯焰同是刹那不住,即此刹那不住,就是时时在动,或是在于变动,名之为动。与动相对是静,动静是相关的,离静没有动,离动没有静,即静而动,即动而静。印顺大师在中观今论说:『诸法是彻底的动,彻底的静……约三世以观一切,即动而静,流行不断为动,动而不失为静』。

  八、「清与浊对」:浊是溷浊,即现在所说污染,亦佛法所说垢染。一般说污染,就外在而言,如空气污染,水流污染,环境污染等,佛法所说垢染,就内在而言,如烦恼垢染,罪业垢染等。清是清净,世间说环境清净,身体清净等,佛法说内心清净,国土清净等。如说『心净众生净,心净国土净』。是为清与浊对。

  九、「凡与圣对」:凡是凡夫,以佛法说,不见实相的众生,烦恼既未断除,生死亦未解脱,乃是凡庸的士夫,亦是凡庸浅识者流。深深贪着欲乐的人。大乘义章第六说:『凡谓生死凡鄙之法,夫是士夫,凡法而成夫,所以名为凡夫。此犹是我人之别名』。菩提流支译为毛道凡夫,真谛译为婴儿凡夫,笈多译为小儿凡夫,皆是显示由于无明烦恼,随业受报,不得自在的异生。圣是对凡称的,或名圣者,或名出苦者,是通晓谛理的尊敬之称。如说『圣摩诃迦叶』,『圣龙树』,『圣无着』等。具有高度智慧,断惑证真行者,名为圣人。以世俗说,是指具有理想最高人格的人,名为圣人,如孔圣等。学佛是为转凡成圣,转凡而成圣者,阶位是有差别,因所悟真理浅深不同。金刚经说:『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如小乘说的七贤四圣,大乘说的三贤十圣,乃至最高佛陀大圣,皆因证悟法性而有差别。

  十、「僧与俗对」:以僧俗说,约学佛的佛弟子说,一般在家学佛者名俗,捨俗而求出世解脱的学佛者名僧。僧具名僧伽,译为众,乃三宝之一,信受如来教法,而入圣得果者,名为圣僧,一般没有断惑者,名为凡僧。俗是在俗学佛者,以护持佛法为主,因俗人可做世间事业,以所得财利,一份作为供僧之用。僧以弘法为家务,俗以护法为主体,僧俗各负其责,佛法就可弘通。

  十一、「老与少对」:老少约年龄老大或年幼分别:老是年岁老的人,或指七十岁以上的人,过去说『人生七十古来稀』,是显年老的人很少,现由物质生活的美满,外在环境的清净,医药卫生的发达,老人越来越多,如何照顾老人,使老人安享晚年,已成世界各国一大问题。年少是指年轻儿童,如托儿所、幼稚园的幼年,过去医药不如现在进步,很多少年不幸夭亡,现在少年都很体健力壮,活泼泼的成长,老少以年龄大小分别成为一对。

  十二、「大与小对」:世间万物在相互对照下,明显有大小的差别。如佛教说的精舍是小,丛林是大,乃至大如虚空,小如微尘,甚至不论什麽,只要互相对照,都可看出大小。大小虽明显有差别,但也不过是人类及众生妄念分别,若了大小都无自性,虚空并不算大,心包太虚为大,微尘亦不是小,于微尘内转大*轮,怎能说小?大小全在人们怎麽看了。

  说明法相语言十二对,续说「自性起用十九对」,显示此十九对,都从自性而起的妙用。现在略说如下:

  一、「长与短对」:以物质说,固有长短的相对,如一丈是长,一尺是短;一尺是长,一寸是短,长短相对之下,明显可以看出。以时间说,亦有长短的相对,如佛经所说的劫,是显时间很长,所说刹那,是显时间很短。再如日夜说,夜长昼短,昼长夜短,都是说明长短。从相对看,固有长短;从体悟观,长短不可得。如经说:『长劫变为刹那,刹那化为长劫』,何有长短分别?

  二、「邪与正对」:这是佛法所极重视的一对,乃约思想正不正确分别。思想是指导行为的动力,正确思想必然指导正当行为的活动,令人走上光明大道,终而获得生命解放;错误思想指导非法行为的活耀,使人走上黑暗崎岖,终而堕入恶趣深渊。佛法所以严格破邪显正,不是争取思想领导权,而是使人在日常生活中,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循以正确人生观为人,就会完成高尚的人格。世间诸有宗教,总是心外取法,其思想是错误,错误思想当不会有正确人生观,做人自亦不会光明正大。佛及历代弘法大善知识,总是严峻的不留情的破邪显正,使人善为做人。

  三「痴与慧对」:痴是愚痴,亦即无明,为根本烦恼之一,具此烦恼的人,对什麽叫做世界观,什麽叫做人生观,必然没有了解,更谈不上正确。慧是智慧,是愚痴的反面。佛教最后目的,在使众生,特别是人,获得体悟真理的智慧,解决一切缠缚的烦恼。对此智慧,佛法极为重视,没有清净高度的智慧,决不能获得生命解脱!

  四、「愚与智对」:此对大体同于第三『痴与慧对』。愚是愚昧,亦即无知,对万有诸法,无正确认识。愚的反面是智,讲到智有多种,有世俗的有漏智,有出世的无漏智。智对一切事理有决定而了知的作用。毘婆沙论第百六说:『决定义,是智义』。大智度论第二十三说:『决定而知,无所疑故,名为智义』。瑜伽师地论第八十八说:『智有二种:一、正智,二、邪智』。佛法所重,当是正智,且要以正智破除邪智,使人不致有所疑惑。

  五、「乱与定对」:乱是散乱,是安定的反面,能令身心驰散流荡,没有刹那安定,且有一股力量,障碍正定完成。定是安定,为散乱的反面,能使行者内心安定如恒,是心凝住一境而不散动的情态。行者对所缘境,心善安住,不散乱,不动摇,名之为定。佛法行者固要有这安然不动的心态,就是世俗做事或率领军队作战,也要做到『指挥若定』。散乱也好,安定也好,都是内心的现象,当然以定为善,散乱是不好的。

  六、「慈与毒对」:毒是恶毒,如一般人伤心害理,用诸恶毒手段毒害他人。慈是慈爱,亦即佛法说的慈念。如欲拔除毒害的心意,唯有运用佛法的慈力。人的恶毒心理固多,佛法总说有三毒,对治此毒害,主要是慈悲,如常心存慈悲,自然就无毒害。

  七、「戒与非对」:非为不是,或说为恶,如人任意做不正当事为非。戒的定义,防非止恶,如心时刻防范自己罪恶行为,自就不会为非作歹。世人所以纵情任意,或做这样不正当事,或做那样错误的事,病在于没有戒的防止,可见佛教所说戒极重要。

  八、「直与曲对」:直是正直,如曾做过不合法事,正直无私的坦白说出,或心直口快的全无隐藏,佛法说的『直心是道场』,确是做人之道。曲是歪曲,如做过错误的事,总是拐弯抹角的文过饰非,将之掩盖起来,更不承认是自己做的,怎可成诚实的人?为人应该正直,不应心存邪曲!

  九、「实与虚对」:实是真实,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决不虚假的说出不符合事实。虚是虚伪,表面非常真诚,实是虚假伪装。心口不想应。像这样人,世间很多,明明要想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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