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恨不得令你早死,但仍虚情假意的,表示对你一片关心。
十、「险与平对」:险是危险,如所走的道路,有高低不平,甚至有陷下去的深坑,稍不小心,会落其中而受伤害。平是平坦,如现在的柏油路,平坦没有坑陷,只要眼睛没病走在上面,绝对不会有什麽危险。佛法常说:『平地平地平心地,心地若平一切平』。维摩诘经佛国品舍利弗说:『我见此土丘陵坑坎,荆棘砂砾,土石诸山,秽恶充满』。显示此土高低不平。事实此土并不是不平,而是舍利弗心有高低。是以心平最为重要。佛法还说三恶道是险道,出世道是平坦道。为人内心险恶,必会走上三恶趣的险径,终于堕入三恶趣的险处,怎能心存险恶?
十一、「烦恼与菩提对」:这全就佛法说的一对。如向所说:烦恼是扰乱人的一面,为学佛者所要断除的;菩提是觉的一面,为学佛者所要证得的。有烦恼的存在,菩提决不能证,证到菩提,烦恼自然消除,所以佛法行者,都知为断烦恼求证菩提。这全约迷悟分别:行者到了悟时,烦恼当下即是菩提;修行如仍在迷,菩提也就成为烦恼。设或通达空性,了知烦恼无自性空,菩提亦是无自性空,自然体会烦恼即菩提,二者是无任何差别。
十二、「常与无常对」:常是常住,没有变化,无常则是变化不息。不论常与无常,皆是无实自性。宗镜录说『说常住则成常见,说无常则归断灭,斥边则成边见,存中则着中理。今此圆融之旨,无碍之宗,说常则无常之常,说无常则常之无常』。是以常与无常相对,不可定夺。
十三、「悲与害对」:害是对不害说的,于有情无所损恼,是为不害,想方设法去害人,是名为害。悲在佛法以拔苦为义,世间有情无不有诸痛苦,对之悲愍以期减少痛苦都来不及,那里还会再去伤害他们?任何具有精神活动的生命,没有不怕受到伤害,为人特别是为佛子,理应时怀悲愍之心,不应当想到如何伤害有情。
十四、「喜与瞋对」:喜是喜悦,或是欢乐。如说喜气洋洋,或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或欢喜得跳跃起来。佛法说随喜,就是他人有什麽荣耀,不但不嫉妒,反生起随喜,认为像这样人,应该有此荣耀。瞋是瞋恨,或是恚怒,如对自己不满意的人,一旦见面就生高度瞋恨,甚至怒目相视。对人生随喜心,不但对方快慰,自己亦有功德,对人生瞋怒心,对方固然不安,自己亦造成罪恶;所以为人不应生瞋,而应多多随喜。
十五、「捨与悭对」:悭是吝啬或吝惜,是不肯施捨的意思。佛法说在家人悭财,出家人悭法。捨是施捨,如自己所有财物,不论是否极为爱好,只要有人来前求取,甚至不来求取,看他极为困苦,立即无条件的施捨给他,使他生活安定,且在捨时,心极欢喜,没有捨不得的样子。
十六、「进与退对」:进退是相互对待的。以世俗求学说:读书应精进不懈的向前进,决不可有所退堕。『为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以佛法修行说:同样要不断的向前进,不可修修就懈退下来。佛法有说:『精进心易发,长远心难持』。很多学佛行人,最初确是勇勐前进,但修不久就退下来。严格说来,只要是善行,就当不断前进,不应懈怠后退。
十七、「生与灭对」:世间万有诸法,不论情与无情,都是有生有灭。如花草树木的最初出生,到了最后就入灭除;再如吾人生命,初从母胎出生,到了生命结束就死,死就是灭;特别是吾人的心念,总是念念生灭的互相倾夺,从没有一念安住。真正佛法行者,当生灭心生起,应当荐取无生灭性,达到不生不灭的寂灭性。
十八、「法身与色身对」:佛身虽说有三身四身乃至十身,但基本只有法身与色身。色身是父母所生身,为无常生灭的,法身或以诸法真理为身,或以诸功德法为身,是本来寂灭的。佛之所以为佛,不是幻化生灭的色身,而是常住寂灭的法身。金刚经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如欲真正见佛,经中前面又说:『见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十九、「化身与报身对」:化身与报身,是佛三身的另二种身。化身又名变化身,是佛随顺各类众生的不同机宜,示现变化各种不同身相予以教化;报身是佛于无量劫中,积聚无量福慧而感的果报身。报身又名自受用身,是自己受用广大法乐,化身又名他受用身,是化凡小令得法乐。如是二身相对,全以自利利他所立的二身。
如上所说,「此是」自性起用的「十九对」。
明无戏论法
师言:此三十六对法,若解用,即道贯一切经法,出入即离两边。自性动用,共人言语,外于相离相,内于空离空。若全着相,即长邪见,若全执空,即长无明。
祖「师」说了上面诸相对法,又对大众说:「此」上所说「三十六对法」,都是随宜方便互显,而实皆是虚妄不实,行者于此不实法中,如见到诸法真实义,假「若」能够了「解」善「用」,「即」以此道「贯通一切经法」,因如来所有言说,都是说明诸法实相妙义,行者了解诸法皆是实相,就知诸对待法皆不可立,于此不可立中,若「出」若「入,即」可远「离两边」,一切不离自性,当下就是中道无戏论法。至于说性说相,说色说空,乃至说法身等相对,皆是假名安立,目的无非令闻法者确知无有实义。万有一切诸法,皆从「自性」随缘「动用」。
设若「共人言」谈「语」及法要,「外」谈各个法相时,应无所执着而「离」于「相」;「内」谈诸法「空」理应无所执着而「离」于「空」。谈外相时,「若全着」于诸法事「相」,不特不了解相,反而「即长邪见」,思想完全错误,那是很危险的,因邪见是诸苦的根本;谈内空时,「若全执」于「空」理,不特不明白空,反而「即长无明」。无明无知,其他烦恼滚滚而来,那就非堕恶趣之中。相是有,空是无,空有为二边见,为使众生除此二边见,所以佛说实相对治。经中有说:『诸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因缘所生诸法,是空无自性的,那可说有说空。说有说空,全是针对众生妄执,而实有不可说空不可说。
执空之人,有谤经,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语言,只此语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两字,亦是文字。见人所说,便即谤他言着文字。汝等须知,自迷犹可,又谤佛经,不要谤经,罪障无数。
此明执空行者,不要以为一切皆空,甚至认为佛经亦是多馀,是则谤法罪恶会很重。
佛法确极重视空义,且认这是不共世间的,但不能误解空义,以为空是什麽都没有。学佛行者,竟有「执空之人」,不特拨无一切,且「有谤」佛「经」者,「直言不用文字」。佛经既由文字组织而成,要究佛经做什麽?看经又有什麽用?像这样毁谤佛经,简直是谤佛灭祖,抉人天的眼目,伤众生的慈父,断如来的慧命,所构成的谤法之罪,任何造成极重恶业无过于此,岂可执空妄言不用文字。
「既云不用文字」,为「人亦」应「不合语言」,以语言开示众生,「只此语言便是文字之相」。现在有说:语言是有声的文字,文字是无声的语言,语言及文字,都是指示事理的一种方便,若定不用文字,亦应不用语言,如此语文皆捨,执空以何度生?所有言说开导众生,皆是如来善巧方便,以此引导众生,捨文字入真实。经常说到如标月指,令不见月者因指见月,藉语言文字显示教理,是为迷于真理者说,怎可不用文字?怎可废于文字?大般若经说:『若顺文字,不违正理,常无诤论,名护正法』。用文字显真理,因语言而悟道,怎可妄执不用语文?
六祖「又云」:有些修禅执空的人,一味执着教外别传,「直道不立文字」,殊不知所言「不立文字」,就是属于「文字」,自己堕在文字中不知,一「见」他「人」为众「所说」言教,「便即」毁「谤他」所「言着」于「文字」。一般说不立文字,动辙以达摩不立文字为证,忘记达摩以四卷愣伽印心。如愣伽经说:『佛语心为宗,无门为法门』。难道愣伽经只是一张白纸,不是用文字组织成的吗?宗镜录说:『文字性离,即是解脱,纔得见性,当下无心,若迷一切诸法之性,向心外取法,而起文字见者,还以文字对治,示其真实』。妄计不立文字,不但不明佛祖之意,反招谤法之愆,将来必堕无间地狱!
六祖又告诫说:「汝等」必「须」了「知」:「自」己执「迷」不悟,由于智慧不够,「犹」还「可」以,将来纵然堕落,只是你个人的事。以此教导他人,不但误导他人,「又」是毁「谤佛经」,使得*轮停转,法化窒息,众生不能得度,或误无数众生,罪过是很大的,所以佛法行者,特别是弘扬佛法者,千万「不要」毁「谤」佛「经」,毁谤佛经,「罪障无」法可「数」!永嘉说:『若教不堕无间狱,莫谤如来正*轮』!现在很多弘法者,讲得天花乱坠,听众亦是很多,但都不合佛经意趣。
若执相于外,而作法求真,或广立道场,说有无之过患。如是之人,累劫不得见性。
六祖告诫学人不得着相求真:修学佛法者,假「若执相于外,而」心奔驰于种种法,以为这是「求」于「真」实,那绝对是错误,因既着相于外,就是心外取道,那与世间一般宗教本于邪见所行,就没有什麽不同,既然同于邪见,怎可契于真实?「或广立道场」,如中国所建丛林,或一般寺庙,皆是道场,以之修持、弘化,本来是很好的,是以佛教传到什麽地方,就有道场出现,使人见到寺庙,知是佛教道场。运用道场弘扬佛法,或是「说有」非无,或是说「无」非有,不是堕于外道邪见,就是落于空无所有,如是说有说无,即是断常二见,贻误众生「过患」很大。是则虽广立道场,弘扬偏有偏无之法,不特众生无法得益,且会因此有所堕落,「如是」于道场中,或说偏有,或说偏无的「人」,即使经过「累劫」,也「不可」能明心「见性」。于道场弘法者,怎可不加注意?
但听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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