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节课
第六品主要讲安忍一切苦受,昨天的内容是“宣说嗔恨之颠倒理由”,第一个颂词讲完了,现在开始讲第二个颂词。
依敌修忍辱,消我诸多罪,
怨敌依我者,堕狱久受苦。
若我伤害彼,敌反饶益我,
则汝粗暴心,何故反嗔彼?
此处用两颂说明修安忍的理由,告诫我们嗔恨敌人是颠倒的分别念。颂词意思是,依靠敌人而修安忍,能使我消除多生累劫的罪业,可是敌人却因加害我们而堕入地狱,长期受苦,所以没有理由对他生嗔恨心。
为什么这样讲呢?所谓的安忍,必须要依靠怨敌来修,若没有怨敌,就没有安忍的对境,佛经中说:“若无生嗔境,何说修忍辱?”正因为怨敌以种种行为来危害我们,我们才有机会修持安忍,累劫所造的自性罪和佛制罪才有清净的机会,同时也能圆满智慧和福德资粮,最后获得正果,故从道理上讲,应以安忍心来对待怨恨的敌人。《摄集经》中云:“能息害心野火雨,现后众害由忍除。”
然而,怨敌却依靠我而害了他,怎么说呢?因为他把我作为对境,心里产生嗔恨,对我进行毁谤伤害,以此罪业为因而堕入地狱,长期感受无量无边的痛苦。这样一来,怨敌实际上帮了我,而我却恰恰害了他。因为我让他产生嗔恨心,即生中心情不快乐,失去了正常状态,来世也堕入恶趣受苦。所以,对尊重事实的人来讲,的的确确是我害了他,而他却对我的今生来世有极大帮助,恩德无法估量。认清这个事实之后,我们在嗔恨怨敌时,理应呵斥自己的心:“你这个利害不辨、颠倒粗暴的心啊,为什么要恩将仇报呢?”
颂词的意思,大家一定要先搞清楚,不要停留在口头上,应在实际行动中去修行。当然,像我这样的鹦鹉学舌者,光是口头上会说,实际上做得非常差,自己也觉得非常惭愧。但你们许多出家人和在家人,各个具有大乘善根,懂得上述道理之后,还有什么理由去憎恨呢?我们害了怨敌,怨敌却帮了我们,如同大乘论典中所讲,怨敌就像如意宝一样,假如没有他,我们连修安忍的机会都没有。所以有些清净刹土的菩萨,专门显现到娑婆世界来,依靠恶劣粗暴的众生,圆满自己的安忍度和布施度。
大家以后遇到逆境时,也应该用上这些窍诀。朗日塘巴尊者说:“纵然别人非理毁谤、陷害我,也应视其为善知识。”倘若自己稍微受点侮辱,就觉得修行不成功,从而一蹶不振、奄奄一息,这是没有必要的。对真正的大乘菩萨来讲,怨敌的损害相当难得,因为大乘菩萨从来不害众生,被人害是非常少的,一旦有了这种机会,自己就应该好好把握,即使能修一刹那的安忍,也能圆满多生累劫的资粮,消除多生累劫的罪业。
这一点,不仅仅是口头上说,平时也应当经常教训自己。有些道友总是骂自己:“我这个人真是非常下劣,心越修越不如法……”然后开始侮辱自己、折磨自己。若是为了修行的进步,这种方式还是有必要的。但有些人虽然听了很多大乘佛法,一有人说他坏话,或者对他不满,不但不能修安忍,还要生起嗔恨心,甚至有些侮辱的心态,那就不合理了。其实,他人在烦恼的驱动下,做出这些无理之举,我们应当原谅他。假如他认识到错误,在你面前忏悔,你还不愿意接受的话,这在菩萨根本戒中是什么程度,大家应该心里有数。
听说我们有些法师,下面的学员犯了错,后来去忏悔时,她的态度非常恶劣,我觉得这样不太好。每个人都会做错事,如果别人诚心忏悔了,你还在那里高高在上,摆出一副轻蔑的姿态,好像是了不起的暴君一样,这不是大乘修行人。当然,如果你是诸佛菩萨的化现,在众生面前这样示现倒是可以,但这种境界对你来说可能也非常困难,真正能显现的人,恐怕并不是这样。所以,自相的烦恼对谁都有损害,我希望各位法师和管家,看到有些学员行为不如法时,为了帮他改正,稍微显得不高兴也可以,但若永远都把他视为敌人,那是没有必要的。
我个人也是这样,看见别人不如法时,就直言不讳地指出来,有时候也生起自相的烦恼,自己觉得非常不好。但平时为了管理、为了教学,刚开始的发心虽然是利他,在说来说去的时候,自相的烦恼就产生了。佛经中说:“不管是任何一个人,假如生起自相的烦恼,则有非常大的罪过。”弟子与上师之间也好,任何人之间都是这样。所以自己有时候非常后悔,但是也没办法。然而,对我来讲,倘若这个人知错能改,真心忏悔了,纵然他以前做得再过分,我也不会有什么看法。当然,他做的坏事如果比较可怕,我偶尔也怀疑他会不会重蹈覆辙,但如果他真的改过来了,我的态度也是完全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我们每个人应把自己放在别人的位置上,别人放在自己的位置上,真正地学会设身处地。虽然第八品中的“自他交换”现在做起来有点困难,但人与人之间应该懂得互相包容,不要总把一些小小的事情怀恨在心,别人对你小小的恩德却很容易淡忘。
不管是什么身份的人,观察自心非常重要,有些人说起来头头是道,尽说一些漂亮话,但真正做起来的时候,无论是出家身份、在家身份,恐怕很多人与正道背道而驰。因此,大家平时应当详细观察自相续。
若我有功德,必不堕地狱,
若吾自守护,则彼何所得?
上面说我害了怨敌,怨敌反而帮了我,故不应该嗔恨他。那么有人就想:“他人缘我而堕入地狱,如果我不存在,别人也不会生嗔恨心,一切的祸根与我有关。我虽具有安忍的功德,但却成为他人堕地狱之因,那我自己会不会有过失呢?”
对此作者回答道:别人故意损害你,而你不但没有损害他,且对他修安忍之心,善心有善的功德,恶心有恶的果报,故你没有任何过失。尽管你可能前世害过他,现在他害你也是宿业所引发,但在此过程中,你对他唯一修持安忍,最初的发心是善,中间的正行是善,最后的结行也是善,既然具备初中后三善,这样的心态不仅没有过失,反而有功德。因此,你以善心来修安忍,绝不会导致堕落的苦果。
他们接着又问道:“那我依靠敌人修安忍,以此功德不堕地狱,怨敌能否依靠成就我的安忍,也不堕入地狱呢?”
答曰:对个别菩萨来讲,这种情况也可能有,但一般而言,自己以正知正念守护根门,个人发心修善,功德也只是个人得到,怨敌怎么能得到呢?因为当时的发心各不相同,怨敌虽然间接帮助了你,但他在相续中生起了罪恶的嗔恨心,以此果报必定会堕入地狱,而你虽然间接损害了他,却并没有害他的发心。佛经中云:“心若善,一切皆善。”智悲光尊者也说:“只随善恶意差别,不随善恶像大小。”宗喀巴大师讲过:“心善地道亦贤善,心恶地道亦恶劣。”可见,善恶的差别完全在心上安立,发心若是善妙的话,根本不会构成罪业,故而修安忍没有丝毫罪过。
堪布根霍在《入行论大疏》中,将菩萨分为四种:既能饶益自己,也能饶益他众;只能饶益他众,不能饶益自己;只能饶益自己,不能饶益他众;自他均不能饶益。同样,发心者也有这四类,但此处是指修安忍只能饶益自己,而不能饶益他众。当然,若以大菩萨为所缘境,对他生嗔恨心的话,逐渐也能成为解脱之因。但一般来讲,怨敌自己生嗔恨心,自己造恶业,跟我没有直接关系,因为我一直对他修安忍,并没有造堕落之因,又怎么会堕入恶趣呢?绝对不会,这里面有发心上的差别。
若以怨报怨,则更不护敌,
吾行将退失,难行亦毁损。
对方说:“如果怨敌的加害能成为安忍之因,那别人害我时,我也以牙还牙去害他,我们两个互相修安忍,这样彼此帮助好不好?”
回答:像我这样的大乘根基者,修安忍有一定的把握,但怨敌绝对是不行的,千万不要为了他修安忍而狠狠打他,这样的话很危险。因为对方的根基本来比较差,如果对他进行伤害,这无疑是火上加油,会让他的烦恼越来越增长,嗔恨心越来越旺盛,不得不造堕地狱之因。这样一来,不但没有保护他,反而会害了他。
因此,我们遇到怨敌时,千万不要故意骂他,希望他也修一点安忍。因为此举对对方不一定有利,另外也失毁了自己的菩萨行,所以不是菩萨的行为。作为大乘修行人,我们都发过大慈大悲的菩提心,应该守护自己的根门,按照“沙门四法” 的原则行事。
所谓的“沙门”,从广义上讲,指所有修学善法、净除罪障的修行人;就狭义而言,指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等出家人,这一点在《毗奈耶经》中也有介绍。所以凡是受持菩萨戒、发过菩萨心的大乘修行人,都可以叫做大乘沙门。既然大家已经受过沙门的戒律,那么别人说你一点过失、打你一下,假如不能忍受的话,就失坏了自己的菩萨行,结果最殊胜的苦行安忍也将毁于一旦。
我们遇到怨敌时,不管对方以什么心态进行加害,好心也好、坏心也罢,一定要想起自己是个沙门,自己是个修行人。世间上的军人、公务员,无论在哪个场合中,都会想起自己的身份。而发了大乘菩提心的人,在别人骂你、说你、打你时,也应该马上想起:“我受过菩萨戒,是大乘沙门。小乘沙门尚不能以牙还牙,我岂能以嗔恨心对待别人?”以前我们在学校读书时,老师总规定有些事情不准做,很多人也有这样的正知正念。现在我们发了菩提心,已经加入了大乘团体,更应该有这种自觉性。
现在社会上有些乱七八糟的广告、书刊、影片,其导演和演员对佛教一无所知,胡乱编造一些出家人或大乘修行人的情节,让人看后觉得在故意玷污佛教。有些人在电影里面,扮成出家人的样子,剃着光头,拿着刀子,跟别人打打杀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害众生,这都直接间接侮辱了大乘佛教。不管你是藏传佛教、汉传佛教,如果真的发了大乘菩提心,拿着兵器来害众生的话,则完全从大乘团体中退出了。
现在有些出家人,身上别着刀子,手里拿着兵器,美其名曰“为了防身”,理由是现在的社会非常复杂,自己需要一种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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