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认无境,自宗认为,心识所缘并非实存的外境,而是心识自身显现外性之所取相,也就是说所缘境并非真实外境,而是唯心所现,除心体外无它矣!唯识宗许根身器界皆为阿赖耶识的习气(相分)所变现,因此真相唯识宗说境相即心体,但他们在承认无外境时,却承认实有心体,且一切所取相也为心体,而非外境。在建立这种观点时,他们有着许多名相、理论,如果讲起来非一时能理清头绪,不管他们如何建立,在以胜义谛理论抉择诸法本基时,中观宗对一切实有承认皆是不承许的。
幻境若即心,何者见何者?
世间主亦言:心不自见心,
犹如刀剑锋,不能自割自。
中观:如果幻境即是心识本身,那么是谁看见谁呢?世间唯一怙主——佛陀在《宝髻经》中说过:自心不能见自心,就像刀剑锋刃不能自己割自己一样。
针对真相唯识宗的答辩,中观师反问:你们说幻境与心体无别,那样又是谁知道这些幻境存在呢?如果境相即心体,二者成一体,也就不存在能见所见,那又是谁见到了谁呢?唯识宗问:虽说境相即心体,那为什么又不能见呢?中观宗引教证说:自心见自心,这不能成立,三界怙主释迦牟尼佛在《宝髻经》中说过:“然此心者非外所有,故不可见……,应知是心如利剑刃何能自断,又复此心亦如指端,岂能自触。”在《楞伽经》、《宝积经》中,佛陀也阐述过自心不能见自心的观点,宗喀巴大师在《善解密意疏》中,也引用了教证论述过这个问题。在此大家应注意,唯识宗为了解决自心见自心这个问题,建立了自证分,这在名言中必须承认,宁玛巴自宗在名言中也承认有自证,否则名言中有情不能自明自知,则一切名言都会断绝。而此处中观宗与真相唯识的辩论,其关键在于真相唯识承认心识实有,既然心体实有,则自心见自心就会有如同刀剑锋刃自割、指端自触、轻健者骑自肩一样的矛盾随之不舍。因为如果心体成实,则成为无分之心体,无法成立能见所见二种,如是自心不可能有取境、辨别功用。
若谓如灯火,如实明自身。
灯火非自明,其无暗蔽故。
唯识:就像灯火能同时照明自身和外境一样,心识同样也能明了自身及所现境相。中观:比喻不成。灯火本身并非自己照明的对象,因为它本来就没有暗蔽。
唯识宗说:自心见自心,这是有根据的,在世间也存有能自明的例子。比如说明灯,它既能照明外面诸法,也能照亮自身,而有情心识也一样,完全能了知自心本体,能够自明自知,这又有何不合理呢!此处是唯识以比喻来补救,想以灯火自明的例子而证明自心能见自心,但中观宗不许这种同喻成立:因为灯火非它自身所照明的对象。所谓灯光照明某物,是指灯光遣除了障蔽某物的黑暗,使该物明显,而灯光本身不可能有任何暗蔽,也就不可能成为灯光的所明物,因此灯既是能明又是所明,实际上无法成立。既然比喻不成立,那自心见自心的观点也就无法成立。如果你们坚持说灯火能自明,那也就是说无有黑暗遮蔽之物,也需要灯光之照明;而且依汝宗之推理,灯光既能照明自己,那么黑暗也就能遮蔽黑暗自身,如此则世界上不存在黑暗了,那人类为何还要花费精力去制造照明灯呢?按你们的推理,黑暗会被它自身遮障不现,那么何时何地皆不会有黑暗,我们晚上走路也就方便多了。
光明具照亮之本性,真相唯识宗想以此为喻,成立自心能见自心,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比喻本身即无法成立。龙树菩萨在《中论·观三相品》里说:“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暗亦应自暗,亦能暗于彼”,“灯中无自暗,住处亦无暗,破暗乃名照,无暗则无照。”对灯光自明的比喻作过破斥,此处所依的破斥方式,与《中论》相同。灯喻不成,真相唯识宗马上又举出了另一个比喻。
如晶青依他,物青不依他;
如是亦得见,识依不依他。
唯识宗:如水晶的青色必须依其他缘才能映现,但青琉璃的青色却是本具,并不需要依靠他缘;同样,我们也能看出:某些心识需要依靠他缘成立,而自证分则不需要。
真相唯识宗又举出另一比喻说:不管怎么说,有情的成实心识一定可以自明自知。在世间也有这样的例子存在,虽无其余能明所明而有自性自明者,比如青琉璃(一种蓝色的宝石),它必然会显现自然青色,不同于水晶青色。水晶要显现青色,必须要借助他缘,如以青色物映衬等才能做到,然而青琉璃之青色,不需依任何他缘,因其自性即为青色。有情心识也是如此,有这样不同两种。一种如水晶之青色,需要有能明所明相依而存,比如说五根识,眼识与色尘相依为能明所明,耳识与声尘相依为能明所明等;另一种与青琉璃相同,不需要有能明所明相依而自然自明,这就是有情心识中的自证分,这又有何理由不能成立呢?你们中观宗认为破斥了灯喻,就能断定无有自性自明之喻吗?你们实际上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没有全面了解而已!
非于非青性,而自成青性。
中观:此喻亦不成,因为青琉璃并非从非青色的琉璃,不依任何他缘而自成青色。
中观宗继续破斥:“物青”之喻同样也不能成立。晶青依他缘而现,这是事实,而你们说青琉璃之青色,乃自性自成,不依他缘而有,这是根本无有道理的说法。你们认为青琉璃之青色自性成立,不从任何外缘生起,实际上并不可能成立,因为青琉璃本身并非一个常恒存在之法,它也是从一定因缘聚合而成,与青水晶之本质无有区别。所谓天然青琉璃,难道它是恒常如此吗?如稍加辨析,我们便可发现,青琉璃只不过是在种种地质变化中,由特定温度、矿物质等等这些因缘聚合而成,因时间久远,人们不明其生因,便以一句“天然自成”含糊而笼统地概括其生因,这其实是假想而已。“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永恒不变、不依因缘而成的法,在世间不可能存在,在众多经论中,对此早有详述,因此你们所举的“物青不依他”之喻极不合理,无有任何成立根据。而你们想以此成立的“自心自明”之宗,也更是如同“空中楼阁”,无有支撑之根机。
若谓识了知,故说灯能明。
自心本自明,由何识知耶?
如果说由异于灯的心识能了知“灯火自明”,所以说“灯火能明自体”,那么你们所说的“自心本自明”,又是由哪个不同心识了知而作如是之言呢?
上两偈从比喻上破斥,此处再从真相唯识宗所许观点上破斥。唯识宗举例说灯火能自明,姑且不论这个比喻能否成立,从另一个方面去分析,灯火自明,并非灯火自身知道这点并作如是言论,而是由灯火外的有情心识了知如此,才说“灯火本性自明”,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但是,心自知自体,这是由哪个心识了知,由谁作如是结论呢?是心自体,还是如灯一样由他识了知?如果说是心自体,这是不应理的,因为关于心的自证分正在观察,尚未成立,按因明推理方式,尚未成立的理论不能作为因。心自知自明的观点尚未成立,又说心识能了知自己可以自知自明,很显然这是谁也难以接受的结论。若接受另一种答案,说是如灯一样由他识而了知“心自知自明”(由证自证分来成立自证分),那样一来,还需要成立有另一种心识证知这点,按理推下去,则成无穷矣!同时,以另一种心识了知他识,也不应理,因为这二种心识的显现必然要一前一后,否则不可能发生了知与被了知的因果关系;但二者一前一后,前心识已灭,后心识又了知谁呢?或者了知者在前刹那,而被了知者在后刹那,也就是在能了知心念出现之时,被了知的心识未生,这显然更不可能有了知。
若识皆不见,则明或不明,
犹如石女媚,说彼亦无义。
如果自他诸识都不能见到你们所承认的唯一实有心体(即依他起识),则观察它能否自明或不明,就像说石女儿身姿娇媚一样,没有任何意义。
通过以上辨析可以了知,真相唯识宗所说唯一成实自明心体,也即依他起识,其识自己不能自见,因他们所建立的自证分无法成立;而另外的心识,也不能见。心体本身尚无法明见,观察它是否自明或不明,这种做法实际毫无意义。既然自他诸识皆不能成立汝宗所说的实有依他起识,则你们所作的种种言论,也只能如同评说石女的女儿,其身姿如何娇媚、美艳一样,或者如同评论龟毛之长短颜色、兔角之坚硬度一样,毫无意义。未见某种事物,而讨论其性相,这只能是臆测而已,不可能得出结论。所以汝宗说有成实唯一之依他起识、实有自证分,根本无有能成立的理由,即使再作论辩,也是如同建立空中花园一般,徒劳无益。
若无自证分,心识怎忆念?
心境相连故,能知如鼠毒。
唯识:如果没有自知自明的自证分,那么心识怎能忆念过去的认知呢?中观:因为心境相连,所以一旦回忆所经验的外境,就能忆念起取境之识,就像冬季被毒鼠咬伤,而不知中毒,到春雷响时毒发,就能知道被咬同时所中的毒。
真相唯识宗认为一切所知境相皆是心体,并在上述数偈中以种种现量加以证明,但都被中观宗推翻,于是唯识宗又转用比量来成立其观点。他们说:你们应当承认自证分存在。因为,如果没有自证分,那心识怎么能回忆以前的认知呢?比如说,我们昨天所认知的境相,今天仍能回忆起,而昨天的境相早已不存,如果自心不能明见自心,昨天缘这种境相之意识今天又怎么能明知呢?当下的心并不需外境就能忆念了知过去的心境,以此而推测,难道还能否认自见自心的自证分存在吗?这个理由找得似乎很不错,我们意念回忆往昔某种内心取境经验时,那种境相确实已不存在了,但当时那种心境却历历在心,很明朗,如果境相非自心,自心不能知自心,那这种现象又作何解释呢?
中观宗:回忆前念并非如同汝宗所说。汝宗认为自心回忆往昔的心念境相,是心识直接依前识自证自体之果,无须所缘之境相而直接了知,而且你们认为昨日之心念为成实法,今日之心念也是成实法,这些心念能丝毫不漏地贮存不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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